三
我和罗恩从小在俄亥俄州一个叫波兰的小镇上长大,婚后仍住在那里。亲戚们——叔叔婶婶表兄弟姐妹们,经常会相互走动。参加大型的家庭聚餐简直是种折磨。从我们一到,肖恩就开始哭闹,怎么哄怎么安抚都没用。我们说他特敏感,他太累了,他一次见这么多人有点儿怕生。大家都很包容——他们轻声交谈,生怕吓着他;有人会冲我们微笑着,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看到所有的努力都是枉费心机,他们就照旧用餐,佯装一切正常,并没有被一旁尖声哭叫的婴儿和他那汗流浃背的爹妈所打扰,但屋子里弥漫着尴尬的气氛:我们自己感到难堪,因为他的举止,因为自己的无能——连他需要什么该给他什么都不知道;我们觉得他们也替我们难为情,因为我们连自己的孩子都掌控不好。
一吃完饭,我们就会尽快溜走,罗恩和我都会觉得头疼欲裂,胃里边也是翻江倒海的。通常我们一回到车里,肖恩就会安静下来,并很快进入梦乡。回家的路上,我们俩发誓,永远永远不再干这种事了,我们再也不让自己和宝宝受这份罪了,但一两个月过去之后……他现在长大些了,他们会这么说;这是节假日,他得和家里其他亲人一起度过;这次保准和上次不一样……他们都这么想,但次次都一样。
在身体上,肖恩的发育速度比一般儿童都要快。我查了育儿宝典,上面警告说,千万不要拿一个婴儿和另一个婴儿作比较,因为每个孩子的生长发育状况都不一样,但它还是给了一份图表供人参考。我们的宝宝比同龄孩子要大些、重些。6个月大时,他已经能用手掌和膝盖支撑着起来,准备好爬了。可他想挪动时,却扑通一下趴在地上,用前臂带动身体匍匐前行,像个步兵似的。他总是被稀奇古怪的东西所吸引。他会爬过一堆为他精心挑选的色彩艳丽的玩具,然后径直爬向地板上的通风口。一爬到跟前,他就会把手指从铁箅子的窄缝里伸进去,看着自己的手指头在里面动来动去。他卧室的木地板上有个小洞很吸引他,能让他忘掉周围的一切。他会把手指头伸进去四下蠕动,一玩就是几小时。他到底在干什么啊?
肖恩刚过1岁生日就学会了走路。开步走之后不到15分钟便学会了跑。罗恩和我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我们的小婴儿一下就变成了一个小男孩!我发现我也在不停地跑来跑去,要不然就跟不上他。肖恩获得了崭新的行动能力,各种各样的变化也随之而来。
有天晚上,我们闻见屋子里有股特别的味道——很浓烈而且很快就弥漫开来,像是整座教堂里的蜡烛一下子全部熄灭了。我碰巧注意到肖恩的蜡笔盒子空了,我放在里边的蜡笔都不见了。我皱着眉头,在房间里四处寻找。突然,我明白它们在哪儿了。我跪在客厅地板上查看了暖气通风口——很明显,铁箅子边上还残留着融化了的蜡笔痕迹。罗恩看着我,“他把蜡笔从这扔到炉子里去了,是不是?”答案不是明摆着的吗?我们转过身来看着肖恩。“不能这样,不能这样!”我叫道。罗恩一把抱起他,看着他的眼睛。肖恩把目光移开了。“肖恩,你不能再这么干了!”他严厉地说。这之后的两年里,我们不得不天天闻着屋子里那股融蜡的气味。
一天下午,我正在准备晚餐,听见有马桶冲水的声音,紧接着是肖恩古怪的咯咯笑声。我冲过去看个究竟。他站在浴室地板上的一摊水中,周围都是马桶里溢出的水,我蹚水过去把水阀关掉。因为家里只有一个卫生间,我马上给水管工打了电话,他一个小时就赶到了。他不得不除掉马桶底边的密封胶,把马桶整个拆了下来。终于,他发现了问题——一块崭新的连包装纸都没撕的香皂堵在了存水弯的部位。请他来这一趟我们花了40美元,罗恩和我都快崩溃了。而在往后的几个年头里,我们又付了好多遍这40美元。肖恩把各种各样的东西冲进马桶——积木块、拆装玩具、婴儿鞋、抹布,无奇不有。
肖恩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没完没了地开关电灯开关。要是我们制止他,他能停下来,但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他会在另外一间屋找到另外一个开关。有一天早上,他站在阁楼楼梯下面啪啪啪地拨弄着电灯开关。我说不要弄了,但他不理我。咳,随他去吧,我突然想,跟他较什么劲儿呢?说到底,他这么做也真没妨害到什么——这比他干的其他一些事要好多了。所以我假装没看见,好奇地想看他到底会玩儿多长时间。我想,要是我不去关注他,不去阻止他,说不定,他也就没什么兴趣了——也许他只是用这些不正当的方式来吸引我的注意……可吸引的都是些消极的注意。
我让自己在厨房忙着,忽略从门口传来的一闪一闪的灯光。我能听见他咯咯地笑。我忍了15分钟,然后跑到楼梯口。他没看见我。他盯着闪烁的灯光,神情恍惚。那样子看起来我都不认识了,像个机器人。我满心愧疚,一把抱起了他,走进卧室去给他讲故事,而这一路他都在挣扎反抗。
我还记得躺在地上用手指揪地毯的情形,这是我记得的第一件事。东西摸上去不是十分平滑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所有不带人造贴面的地方我都会用手去抠一抠。家里有块地毯上起了一条条的小皱纹,用手指把它们捻搓过之后,我发现虽然这地毯有些地方看上去不太一样,但实际上它就是一样的东西。我得不停地揪啊抠啊的才能确信这地毯哪哪感觉都一样——对我来说,一整块地毯的感觉都得一样,绝不能有起变化的地方!
稍微长大些后,我发现光脚在家里走动非常的不舒服。不穿鞋光着脚站在那儿不动,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难受得要命。我的脚非常敏感,所以要是不得不光脚,我就把脚趾头向下蜷着,这样便能用脚趾去抠地毯。无论用手用脚在地毯上感觉过多少次,我还是要无休无止地这么做,这样我才更有安全感,也才能确认每回地毯的上上下下都一模一样,好让自己放心。
我喜欢把蜡笔顺着通风口扔下去。我对那上面的一道道窄缝特别痴迷,那里面黑洞洞的也非常吸引人。我看不到通风口那头通到哪儿去,也不知道它向下延伸得有多远。我会把蜡笔一支支从缝隙里丢下去,然后等着听它们一个个掉到底的声音。有时候我就喜欢往通风口里看,我会把手指伸进铁箅子,使劲使劲地往里边伸。不能把铁箅子掀起来,把整条胳膊伸进去,让我非常气恼。我越想知道这条通道通向哪儿,它就显得越神秘。我必须得知道这个大洞通到哪里去,通道到底有多大,它的尽头是什么样的,但恐怕我永远都没办法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