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力功事件
延安时期,陈云非常关心、爱护干部,同时也严格用党的纪律要求干部。他亲自处理刘力功违纪一事,就是一例。
刘力功是一名青年知识分子,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于他没有工作经验,再基于他在抗日大学学习期间表现不好,党组织决定让他到基层工作,接受锻炼。但刘力功却坚持要进马列学院学习或回原籍工作,否则就退党。
组织上分配工作时,当然会考虑党员的个人要求和具体情况,但首先是从党的工作需要出发的,党员有义务执行党组织做出的决定。考虑到刘力功是一个新党员,为了教育他提高认识和觉悟,党组织派人与他先后谈话七次。第一次找刘力功谈话时,他似乎有悔意,解释自己说退党的话是错误的。但涉及实际问题,要他去基层工作时,他却断然拒绝。一连几次谈话,刘力功态度都很强硬。
党组织研究了刘力功提出的要求,认为马列学院是党的比较高级的学校,不能接受像刘力功这种思想极端错误的同志。派他回原籍工作,则只是满足了他的家庭观念,不但对当地工作无益,还有害于党的事业。因此,决定派他去华北根据地做基层工作,在艰苦环境下接受锻炼。
于是最后一次谈话时,组织严肃地告诫刘力功:“个人服从组织,是党的纪律,要你去华北基层工作是党的决定,必须服从。”可是刘力功依旧要求组织接受他的意见。组织上决定给他时间反省自己。几天后,刘力功声明愿意到华北去,但是又提出条件,拒绝去基层。
1939年5月23日,《解放》第七十三期发表的陈云《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一文
陈云听说此事后十分生气。他亲自找来刘力功,当面批评了他,严厉地说:“你非要到上层工作,就在延安山头开荒去吧!”陈云警告刘力功,如果坚持不服从组织分配,党组织是要进行处分的,严重的要开除党籍。
但陈云也没能扭转刘力功的思想,他依旧固执己见,拒绝执行党的决定。最终,刘力功因违反党的纪律,又不接受党的教育,改正自己的错误,被开除党籍,并公布全党。
出现了如此目无组织、目无纪律的共产党员,陈云心情十分沉重。他以刘力功事件为引线,在延安各机关、学校开展了一场“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的大讨论,并亲自撰文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刊物《解放》杂志上发表。文章指出:“究竟一个共产党员在党分配工作时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呢?只有说明自己意见的权利,只有在党决定以后无条件地执行决议的义务。除此之外,决不能增加一点权利,也决不能附加一个条件,否则就违反了党的纪律。”
解放区出版的《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四种版本
这次讨论在延安的各机关干部学校中引起很大震动。干部学生纷纷从刘力功事件中检查自己是否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否言行一致地执行党的决议。一时间,延安讲个人要求的少了,服从组织分配的多了;图安逸比享受的人少了,要求到前线和艰苦地方锻炼的人多了;自由主义现象少了,严守纪律的人多了。一个遵纪守法、团结奋进的热烈气氛悄然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