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七,JOJO!
“尹尹你要写轻小说么?那不都是女孩子喜欢的东西么?”宋子轩露出一副担忧的神情,虽说自己知道这个朋友水平还是有的。写出来的文字还是相当的有水平的,但是呢,但是还是感觉这么做有些不好。
但是那可是女孩子的领域啊,男孩子进去,真的可以么?恐怕男孩子也写不出女孩子喜欢的轻小说吧,宋子轩有些担心的想到。
自己这个好闺蜜就是太要强了,什么都不服输,怎么样都不会认输,这么输了恐怕也不会说什么,但是一定会在无人的地方哭出来吧。
“放心,我有信心的。”林梦尹露出邪魅的一笑,跟着宋子轩走进了教室。开玩笑,自己怎么可能会输呢,要是还能输了我,当场把这个键盘吃下去,绝对不会输的,这是林梦尹想的。
但是这种闺蜜一般的关心,果然还是受不住啊!妈妈为什么闺蜜的关心会这么可怕啊。林梦尹这么想着,然后默默地走进了自己的教室。
高一三班,他的座位一下子让林梦尹产生了一些惊讶,左手边靠窗户倒数第二排的位置,这个座位又一般被称为是,主角的御座!
哦,原来我是男主角啊!一瞬间,林梦尹产生了这种错觉,自己绝对是男主角吧。要不是男主角怎么会遭遇到这些事情呢?自己这绝对是男主角的待遇吧!
翻开这本次元客栈,林梦尹就准备开始试试毒了,虽说这些书充斥着暴力的女主角,丝毫不可爱的女生,还有娘娘腔的男主角,甚至可能不止一个男主角,但是林梦尹还是决定说出一句话。
爸爸爱你。毕竟这可是以后自己征程的起点了,要是失败了就真的只能说是欲哭无泪的样子了。
仔细一看,这些基本都是打打杀杀的,热血类型的占了很多,林梦尹忽然间就有了一点谱了,要是真的让他从头开始学习写一种东西,还是做不到的。
从头学习一种风格可是很累的,但是只要不是从头学习,就意味着肯定可以有基础起来。
但是他有系统啊!按照系统的提示写文画画不就行了?真是的,这也让人感觉到有些不太好啊。
于是,整个上午,林梦尹都呈现出一种恍恍惚惚的思考状态,这幅样子落在宋子轩眼里,就是精神状态不佳,肯定是出事了!绝对是受到了打击,出了事情了!
作为好闺蜜,宋子轩就趁着还没上课搓了搓林梦尹的后背,然后东拉西扯的话题逗林梦尹开心。东拉西扯的东西都是这个世界线里面的事情,让人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比较好。
可林梦尹根本就听不懂那些话题,也完全get不到对方的笑点,对此,二人只能说是对不上频道了。频道上完全处于一种空悬,努力的试图对接但是死活就是对不上的情况。
就在此时,上课铃声响起,嘈杂的教室一瞬间……还是那么嘈杂,只是大家交流的对象从教室各个角落变成身边人了。想想也是,在任何世界都是这样,学生爱玩的天性还是压不过的。
这种闺蜜一般的关心其实林梦尹还是完全接受不能的,虽然知道对方是在关心自己的说,但是,但是完全不能接受,真是彼之蜜糖,我之砒霜啊!这种闺蜜一般的关心,让林梦尹感觉到一种蛋疼的温暖感觉来。
这种来自汉子的安慰对于她来说只能说是精神污染,除了蛋疼就是蛋疼,什么时候变成孤睾战士都不奇怪。作为一个孤高的战士,我要给你讲,你们还是太年轻,太幼稚。
这么想着,老师也就进来了,是个中年老大叔,同样是她眼中的娘娘腔,当然,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很正常,相当正常。正常的完全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在他的眼里,翘着兰花指的这个大叔简直就像是精神污染源头一样。
但这么想着,林梦尹也就在自己的本子上忽然写成这么几个字:JOJO的奇妙冒险,幻影之血。
没错,她决定第一个抄袭的作品,就是JOJO的奇妙冒险,这种东西和那种他们爱的剧情也差不多,而且,不改性别的话,就是这个世界的百♂合。
槽,这个世界的百合,这种作品请千万不要赖上我啊!
JOJO第一部的剧本他是打算加点料进去的,那么短的一点点长度,肯定是不够一本书的,但是如果加点东西的呢?林梦尹想了想在哪里能加点料进去。
例如说dio的童年,乔纳森的童年,让dio的童年变得悲催一些,然后一些细节也需要改一些。在平民窟里面,dio作为一个男孩子也肯定会有这个世界男孩子的困扰的。
要不要将乔纳森变成妹子呢?不,想想还是算了吧,还是两个男人之间的勇气的赞歌吧,就是一些配角肯定是要在这个悲催的世界观下改了一个性别的。
例如说时停解说史比特瓦根,例如说第一代齐贝林伯爵,例如说那些其他的波纹战士。
故事讲述的是在十九世纪的伦敦,乔纳森·乔斯达与迪奥·布兰度这对义兄弟之间发生的很多爱恨情仇。
为了追求力量和财富,迪奥不惜带上石鬼面,成为不老不死的吸血鬼,危害一方,为了报父亲的仇恨,也同样是为了除掉这个大祸害,击碎迪奥的阴谋,乔纳森潜心修炼波纹气功,与伙伴一起踏上复仇之路。
从整体故事来说,幻影之血无疑是一个讴歌勇气,赞颂热血,友情,还有抗争的故事,还有一种直面宿命的大无畏,属于这个世界的女孩子绝对爱看的东西,但是男孩子嘛,就不一定了。
和那些目前风靡的作品,也是相当的交错的,应该会有不少观众爱看才对。想到这里,林梦尹敲了敲桌子,这么想着。
要不是,试着先改编一部分先?这么想着的林梦尹已经写完了四千字的第一部分,包括原本的开头,还有dio的部分童年生活,乔斯达家族的童年生活。
就让那些人大吃一惊吧,两个人的童年如此不一样,混杂在一起会怎么样呢?
为什么自己得到的是岸边露伴的绘画能力啊,要是顶级小说家的文笔脑洞就好了,自己现在改编文章简直就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一样。
——漫画和小说,终归的还是两种载体,要靠着这种改编的过程,还是相当的麻烦的。将图画转化成文字,还要保持那种张力的情况下,还是很麻烦的。
林梦尹敲了敲自己的桌子。不过自己有个妹妹,就把自己写好的稿子给自己的妹妹看看吧,要是对方能够接受这种稿子,就试着去投稿吧。应该绝对就可以通过的说,JOJO的故事还是相当不错的。
等靠着这种东西打出名头了,就用前世的废萌片子坑你们,把这个世界的路线带回正常想的废萌方向。
仔细想想哥布林杀手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
虽说JOJO的故事真的很优秀,但是这种改编文体,她还是感觉到有些不太好。改编别人的漫画成为文章,咦,怎么感觉自己像是在写同人呢?
#其实你就是在写同人文,只不过是完全不更改剧情的同人文。
一天写出来了不少剧情,不过大部分都是原创的剧情,dio儿时在平民窟之中生活的日子。
还有他的温柔善良的父亲,酒鬼人渣老妈的生活。不过还是确保了一点,dio是个男孩子,这个世界观下的男孩子。
——没办法,这个世界观只能让dio老妈混账点了,原著里面的母亲角色就只能让父亲来取代了。
为此,她还特意写了人渣老妈逼着dio去卖身的场面,不知道能不能过?这也是一个问题,不过自己也没仔细描写,只是写了宁死不从的样子。
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看了一眼自己写出来的原稿,还是不错的么。
但是就这么发表,不会会不太好啊?果然还是要有人看一下吧,宋子轩……算了那种好闺蜜说不定喜欢看霸道总裁爱上我,这种文估计他看不下去。那么应该找谁看看这篇文章呢?
果然还只能是妹妹了吧?这么想着的林梦尹就这么决定了,让自己的妹妹给自己试试水,万一对方喜欢这种类型的文呢?
他有种信心,JOJO的魅力一定能打动自己的妹妹。
不,果然还是赶紧把漫画画出来吧,漫画和小说一起投稿,这样子比较稳妥一些。至少,肯定会有一个能过,岸边露伴的绘画能力可不是盖得啊!
就这么决定了,反正自己抽出来了岸边露伴的画功,画一张画最多十分钟就是了。
林梦尹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么想着。
我亲爱的便宜妹妹啊,老哥的文抄公之路就指望你了,你可千万不能给我说出这个小说不好看的话来啊!
抱着这种心思,林梦尹在放学后,将自己写在稿纸上的文重构了一下,敲在了电脑上。
毕竟前世,他可是一个每天写两万字的触手怪小说作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