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全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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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标是使敌人无力抵抗

我们说过,使敌人无力抵抗是战争行为的目标。我们现在要指出,至少在理论上必须这样。

如果要让对手服从我们的意志,就必须置其于比我们带给他的损失更为不利的境地,这种不利至少从表面上看不能是暂时的,否则对手就会等待出现较为有利的时机而不屈服。因此继续进行的军事活动所引起的对手这一处境的任何变化,都必须使其处境更为不利,至少要使对手有这样的想象。参战的一方可能陷入的最不利的处境是完全无力抵抗,因此如果要通过战争行为迫使对手服从我们的意志,我们就必须使之要么确实无力抵抗,要么陷入很可能受到这种情况威胁的境地。由此得出结论:解除敌人武装或者战胜敌人,无论说法如何,必须永远是战争行为的目标。

战争不是一股有生力量对一堆无生命的东西产生作用,它永远是两股有生力量之间的冲撞,因为如果有一方绝对地忍受,那么就不可能进行战争。因此我们上面所谈的战争行为的最后目标,想必是双方都想要达到的。这里又是一种相互作用。只要我没有战胜对手,就不得不担心他战胜我,于是我不再是自己的主宰,而是对手给我定下法则,就像我给对手定下法则一样。这是第二种相互作用,它导致第二种极端

(第二种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