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小说补论(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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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薛宝钗一面观及五种困惑

不涉及薛宝钗的性格史

谈薛宝钗,顾忌很多。顾忌多了,就不肯深想;即便想了,思路也乱;说出来,自然不够透亮,甚至不知从哪里说起才好。

还是从题目入手吧。

一面观,即非方方面面,非立体,非多维,非多层次,非圆的。或许还因此“淡化”了历史,“淡化”了文化,“淡化”了许多重要的东西。而且还肯定会让人生气,让我至为敬重的或多有默契的师友生气。

说白了,以下的文字是名实相符的管窥蠡测。它只涉及丰富复杂的薛宝钗性格的部分内容,即部分人际关系准则,即人际关系中宽厚豁达从容大雅的那个侧面。凡不属于这一侧面的种种是非褒贬抑扬毁誉,则概不妄断。

可见,拙稿的中心意图不是对薛宝钗作历史的文化的审美的整体的穿透性的评估,而只是说几句好话。为此,有必要郑重老实地说明,我不是薛宝钗一党,不是冥顽不化的拥薛派。深奥复杂的道理自不必说,单是这小小女孩为人处世的圆熟劲儿,感情问题上的冷漠劲儿,自控能力的超常劲儿,就令人不适,自惭,有隔膜感。她至少在六七个或七八个场合中(如猜元春灯谜、论金钏死由、诋芸红隐私、施金蝉脱壳、责宝琴诗题、谑黛玉婚事以及对尤三姐之死的过分寡情、对绿玉绿蜡之辨的过分热衷等等),都大可不必这般如此地说话行事和做人。小小年纪竟如此这般地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进退矩步,明哲自保,真让人大开眼界。这至少证明了“对一个少女来说,在‘做一个真实的人’与‘做女人’这两种职份之间存在着矛盾”“强加于女人的自我控制行为,扼杀了她们自发自然的本性,而成为所谓‘有教养少女’的第二天性。她的充沛活力被窒息”了不少[86]。

在这种“有教养少女”的性格中,难免包含着自知不自知的“做作”。如有人说的,“人心都有包皮”,有的用纱布包装,有的用纸张包装,有的则用铁皮包装。总之,各有程度不等的掩饰,掩饰着那“真的心的姿态。”[87]薛宝钗那“心”的包皮,显然较黛湘探惜诸女孩来得厚密些,从而也就比她们多了一些矫情。此其一。

“有教养少女”的性格中,还难免包含着自知不自知的“务实”惯性。据说一个有“务实”惯性的人,总是将社会观众对自己的看法,看得比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更为重要[88]。“知美名之好也,而务以扬之而童心失;知不美之名之可丑也,而务以掩之而童心失。”[89]正是这一类“务实”的思想习惯好像致命的严霜一样损伤着健全人性。小小年纪便承受了“务实”惯性的薛宝钗,也是可悲的。此其二。

此外,“有教养的少女”还难免自知不自知地受制于“传统”。据科学家们观察,人们“待人接物的态度大部分取决于童年时代无意识地从周围环境吸取来的见解和感情。换句话说,除了遗传的天赋和品质以外,是传统使人们成为现在这个样子的。”[90]而且“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的个人,会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就是他们行为的真实动机和出发点”呢[91]。在强大的传统面前,男人和女人都难免受到扭曲,而女人,尤其是满腹经纶的女人则可能扭曲得更为严重。薛宝钗性格中自然也包含着愚昧的虔诚。此其三。

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形,无论自知或不自知,是清醒的无奈还是盲目的信奉,薛宝钗毕竟失却了许多童心,许多活力,许多自由,失却许多精神上行为上不受制于传统风习与世俗偏见的自发自然的纯美个性。从这种意义上说,薛宝钗的性格史,是独立人格逐渐弱化、压缩人格逐渐形成的历史。

不过,这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侧重点。我们的侧重点在于证明,独立人格的不完善,并不等于人格的丧失。只要平心静气,摒弃偏见,借运动镜头,从多种距离,对这小小女孩的人际关系全貌作追踪蹑迹式的观照,那就不难发现,无论从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或美学角度衡估,她都有某种值得读者评家击节赞赏的优长。这就是我们开头所说的一面观的主要着眼点,即宽厚豁达从容大雅的魅力。这种优长,不论放到传统道德天平上或是放到现代道德天平上,都不至于失重。说真的,这种优长并不是人人都能拥有的。

欣赏她宽厚豁达,从容大雅的魅力

在人际关系中,任情,率性,清标,是一种美,美在能较多地保存“自我”。在人际关系中,律己,安详,宽和,也是一种美,美在能更多地体谅他人。两种不同格调的美质,是良好天赋与良好教养的共同产物,只不过所受禀赋的兴奋点有所不同罢了。这两种不同格调的美连同它们全部的可敬与可悲,又似乎统统糅合到林黛玉与薛宝钗性格中去了。

下面只谈薛宝钗,谈她带给人们的那一份温馨。特别是当那种最为平庸无能俗不可耐的男人都自以为比女人更具有优势的时候,当那些侈谈独立人格或借口维护独立人格而肆意横行膨胀私欲损伤无辜并自以为得志的人物还在增长的时候,留心一下《红楼梦》中一个小女孩宽厚豁达的精神风貌,似乎很有必要。

有位男人曾狂妄地宣称:“女子既无决断力也无恒性。”[92]曹雪芹笔下的薛宝钗正是对这一妄断的有力反驳。这个小小女子恰恰最善于决断并很有恒性地处理人与人关系中一系列品位颇高的难点。还是那句老话:这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即使历史的长河把我们催送到辉煌的今日,若想造就出一个宽厚豁达的少女也不是很容易的。她至少要完成许多自我超越。超越少女期带来的生理心理障碍,超越封闭性狭小天地与传统习俗强加给女人的偏浅短见、任性与琐屑,超越性别意识与社会角色观念所形成的病态基因造就的病态性格。而在18世纪中叶,在写实主义大师曹雪芹(不是长于幻想的蒲松龄)笔下出现的一个“小才微善”的女孩身上,竟然完成了这种超越。这不能不说是作家对人性美与美的人性的另一种发现与开掘。

作家赋予薛宝钗可贵的接受能力;她的接受中就包含着给予;在给予中,她并不丧失自尊自重;她凭借自尊自重的内力承受外部世界的冲击;“她具有无忧无虑的孩子和明智的女人共有的内心和谐。”[93]从而,在无须自轻自贱的前提下,她在角色的完成过程中为人们提供了与长辈相处、与“对手”相处、与“小人”相处、与“刁徒”相处以及与心猿意马的配偶相处的具有永恒价值的正面经验。

且看她善于相处的爱心与气量吧。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94]无论社会进化世道变化观念演化到怎样一种地步,发乎骨肉亲情的孝道总是难以“化”掉的。如果连这一点也“化”掉了,还侈谈什么现代文明?侈谈什么独立人格?侈谈什么人文关怀?理应被“化”掉的只能是“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一类僵死的教条,而不能是合乎人之常情与人类文明的那一份对父母亲长的责任与爱心。当年孔子孟子提出“无违”[95]与“悦亲”(《孟子·离娄上》)的主张中,也具有合理内核。所谓“无违”为孝,就是生前死后都要依礼侍奉父母亲长之意。那时候的“礼”,等级森然又很繁琐,但事亲以礼的大原则是全然不错的,仍有继承的必要。所谓“悦亲”之道,无非时时事事让父母亲长高兴。孟子对此看得很重,并断言“事亲不悦,弗信于友矣”“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仔细品一品,孟子的话里也包含着生生不灭的情理在内。一个人连对亲娘老子都缺乏爱心与耐心,还怎能取信于朋友?你所标榜的“为国家民族”等等,岂不都可以划上问号?而更为要紧的是,孔孟他们在孝道问题上并不僵化老化,也都并不迂腐,用今时的话来说,孔孟的孝道中也是颇有点儿辩证法与变通性的。譬如,《孝经》(孔子设为曾子答问)中就强调“诤子”的可贵,认为“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汉代学者赵歧为《孟子·离娄上》所作的注解中,也强调“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为“不孝”[96]。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提倡“无违”与“悦亲”之道,在关键时刻还必须反对对父母亲长的盲从。因为盲从的结果恰恰是孝的反面,即纵容亲长做出错事,使他们陷于“不义”的境地中去了。

我们不厌其烦地啰嗦上面这些话,无非是想说明,在《红楼梦》中,真正领悟并实践了孔孟提出的两种孝道的人物,唯薛宝钗一人耳。(在这方面贾探春也不寻常。当贾母、邢王夫人和赵姨娘们犯糊涂的时候,她确有几次精彩的表现。可惜由于她与赵姨娘之间的是非曲直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掰扯清楚的,只好暂且把她悬置起来)。薛宝钗的“无违”与“悦亲”种种,已被历代读者评家无一遗漏地曝光了。这里只强调补充两点。第一,作为一个小辈,薛宝钗的“悦亲”行为中也包含着无功利的爱心与“有教养少女”的惯性。对这一类现象,似不宜刻意求深,把一个十几岁小女孩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看得大有心机。再说,被誉为叛逆者的贾宝玉不是也颇懂得“悦亲”之道,在有的场合中,甚至与乃父配合默契以取悦贾母吗[97]?第二,薛宝钗并不一味地“无违”与“悦亲”。在关键时刻,在处理两代人之间带有原则分歧的观念冲突中,她有时也算得上是一个“诤子”,至少比贾宝玉明快痛快得多。就以“呆霸王调情遭苦打”的余波为例吧。面对偏袒儿子执意报复的糊涂老娘,薛宝钗以其惯有的宽厚豁达善良明智,冷静果断地进行了有力谏阻。她的话,掷地有声。有了宽厚豁达,才能客观地判断事件的性质,认定是小事一桩,不必小题大作;有了宽厚豁达,才能客观地判断事件的诱因,认定肇事者必是“无法无天惯了”的薛蟠;有了宽厚豁达,才能冷静地为柳湘莲着想,认定绝不可兴师动众倚势压人;有了宽厚豁达,才能冷静地为家族利害着想,认定再不可“偏心溺爱”“纵容”薛蟠“生事”,等等。正是这种心胸气度,警醒了薛姨妈,制止了“不义”的报复行动,化解了一场冲突。其结果,不仅没有化泛交为仇敌,甚至还产生了化敌为友的远距离效果。

以上是与长辈相处的胸襟气度。

大凡有点儿出类拔萃的人,都难免有一两个或几个对手。这里所说的对手,不是冤家对头,而是旗鼓相当或大体上旗鼓相当的人物。旗鼓相当的人物之间本应光明磊落心胸坦荡地进行竞赛,可实际生活中的情形则不尽如人意。即使同样的好人们之间,也可能发生隔膜与误解。这是许多好人难以逃脱的一种劫难。薛宝钗就遇到了这种棘手的事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林黛玉一直把她视之为情感路上的“对手”,即“假想敌”。这在林黛玉一方,自然十分痛苦;在薛宝钗一方,则身不由己地面临一连串唇枪舌剑(并非冷枪暗箭)的袭击。

一个品格端方的女孩,如何应对来自好人的琐屑繁复的中伤?曹雪芹赋予薛宝钗最首要最根本的法宝是“浑然不觉”。多么可爱可贵的浑然不觉的境界!这是一种博大恢宏的胸襟与宽厚豁达的人格力量。其次,则是必要的退避与礼让了。就是说,宁肯推聋作哑,宁肯小事糊涂。既然对手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既然对手的“侵犯”主要来源于心理隔膜与误解,又何必锱铢必较以牙还牙呢?《书》曰:“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修德获福。”薛宝钗正是这样回报林黛玉的。但还不止于此。作家还赋予她一种勇气,即与对手肝胆相照的善心与气量。第四十二回的“兰言解疑癖”及其反响,便是力证。尽管这次个别谈话的价值取向是迂腐的,然其善良动机与坦诚态度也是再明白不过的。

浑然不觉,避退礼让,肝胆相照,实在是消除误会的好办法,没有端方品格与豁达心胸是万万做不到的。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心交,钗黛之间终于默契,化干戈为玉帛了。

涂瀛的《红楼梦问答》却没这么看。他以为“宝钗善柔,黛玉善刚。宝钗用屈,黛玉用直。宝钗徇情,黛玉任性。宝钗做面子,黛玉绝尘埃。宝钗收人心,黛玉信天命。”换句话说,薛宝钗处处做手脚,耍手腕,把单纯幼稚的林黛玉给糊弄了。对此结论,实不敢苟同。林黛玉固然人生经验无多,但也玲珑剔透,颖悟过人,且极其自尊敏感多疑。以贾宝玉的诚惶诚恐小心翼翼,尚且不时惹出麻烦,薛宝钗想要糊弄林黛玉又谈何容易?何况,薛宝钗自己也不过十一二、十三四、十五六至十六七岁的孩子,又怎能老谋深算到出神入化了无痕迹的程度?果真奸邪诈伪到如此地步,岂不与作家总体构思中的那个“晶莹”如雪的“山中高士”对不上号?

顺便补说一句,倘为薛宝钗着想,她与林黛玉的个别谈话以及送燕窝之类的做法,实在过于完美,甚至完美得多余。在那个年代里,一个女孩如此热诚地关心另一个女孩,并不符合闺训与女诫的规范。《淮南子》中有如下一段记载:“人有嫁其女而教之者曰:‘汝勿为善,善,人疾之。’对曰:‘然则当为不善乎?’曰:‘善尚不可为,而况不善乎?’”[98]薛宝钗的被非议,恰恰为《淮南子》的这段话作了注脚。又一次证明了有些劝人明哲自保的老经验,是不可不在意的:人,尤其是女人,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好事不如不做好事为好。看来,满腹经纶的薛宝钗对前人的这一类教训并没有领悟,对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还远没有学到家。

以上是与“对手”相处的胸襟气度。

孔子说,“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99]倘把这句话中的“女子”二字勾掉,剩下的意思是全然不错的。凡多少有点人生经验的人,都懂得“小人”最难以应付。许多正派人都体尝过“小人”强加于自己的麻烦。而且任何一个较大的群体中,都难免有那么一两个自轻自贱、无事生非、飞短流长、浑水摸鱼、唯恐天下不乱的可怜虫。不论你如何洁身自好,要想完全不与这种人物发生任何瓜葛牵连几乎是不可能的。薛宝钗周围也有这类角色。就说赵姨娘与贾环吧,不管这母子二人的处境有多少让人同情的地方,作为人,在人格上,他们是有许多可鄙可悲的致命弱点的。他们的被毁和他们的自毁互为因果。与这种人物交往,需有较高层次的宽和与善良。薛宝钗无疑这样做了。由于格调气质的距离,总的说来她对他们采取了一种不远不近不亲不疏不冷不热的态度,但在具体交往中,她对他们(主要是对贾环)却能做到不排斥,不歧视,体谅包容,一视同仁。如第二十回中一视同仁地带贾环玩耍,第六十七回中一视同仁地馈赠贾环礼物等。这种心胸气度,与王熙凤对贾环的鄙视、贾宝玉对贾环的疏淡、贾探春对贾环的冷峻、特别是那些心比天高的小丫头们对贾环的超常厌恶、超常鄙薄的派头比较一下,就更能体味到它的难能可贵。薛宝钗“以一种富有感情的自发的慷慨,毫不费力地做到了这一点。”[100]

以上是与“小人”相处的胸襟气度。

任何大群体中,还难免出现个把刁夫刁妇,一种不受起码的道德约束的泼皮牛二式的人物。俗语说,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刁徒也有兵痞子味道。正常人遇见兵痞,碰上刁徒,是与非也会一塌糊涂。才貌双全的香菱不就被夏金桂折磨得死去活来吗(依曹雪芹原意香菱是被折磨死的)?薛蝌不是也被欺凌得进退维谷尴尬不堪吗?可小小薛宝钗的精神状态就健全得多。面对夏金桂旷日持久的骚扰,她竟能安闲自若,处乱不惊,如入无人之境,充分展示了一个豁达女孩在被迫抵抗被迫还击时的镇定与弘毅。其基本方针是不理睬她;但不排除后发制人;制人时又必有理有节,速战速决,不拖泥带水。真真是宽容不失刚正,忍让不失尊严,进退适度,绵里藏针,恰到好处。

以上是与“刁徒”相处的胸襟气度。

有人说,安详即是“正受”。有了对生命的正确感受,才能真正地享受生命。一个拥有相对安详相对和谐相对统一相对开阔心态的人,必然活得踏实,活得自在,活得潇洒,并安心于他的责任和义务。安详,会构成生命的磁场,会让进入磁场的每一个人获得温馨、清爽、舒畅和鼓舞。从这个意义上说,安详,不是独立人格与淳美个性的迷失,恰恰相反,它只是舍弃了骄恣放纵,却找回一个自尊自重自信自觉的自我。薛宝钗性格中就包含着这种安详的美。这种美与中国文化人欣赏的另一种美即狂狷任性的美,构成了以反衬为表象的正衬与互补。薛宝钗的出现,从另一个侧面展示了智力结构、意志结构、审美结构相对健全的人比平庸脆弱紊乱无奈妒嫉专横之辈的卓异卓绝之处。与林黛玉们一样,她也是曹雪芹对美好人性的精微感悟和理想设计的载体。

依然有种种困惑

毕竟还有许多困惑,来自读作品的和来自读评论的困惑。譬如为什么让薛宝钗出身官商家庭?为什么让她进京待选?为什么让她寄居贾府?为什么让她佩戴金锁?为什么让她填写出与众不同的柳絮词?凡此种种,又都与一个问题有牵扯,即曹雪芹是不是在调动一切手段,从各种不同角度来表示他对薛宝钗其人的鄙夷或至少是不以为然?

这是一个很大的疑点,一个涉及全局性的疑点。历代评家已做出许多肯定的、否定的、既肯定又否定的结论。由于题目和才力的限制,我们想绕开全局性问题,用避重就轻舍难求易的办法,对几个具体事件作一点儿具体分析。大约仍难逃一面观之嫌。

一、关于柳絮词。

薛宝钗的《柳絮词》是攀权附贵扶摇直上的佐证吗?许多读者评家都这么认为。

这里只想提供另一种思路:薛宝钗的《柳絮词》或许是曹雪芹诗歌见解的又一弘扬,又一尝试。一次力求超越古人,作翻案文章的尝试。这次尝试之所以借薛宝钗之口之手来完成,自然考虑到“文如其人”的因素。譬如,从这首词中可以看到薛宝钗惯有的不颓唐、不萎靡、不“丧败”的心态和偶一闪现的坚忍、弘毅、自信、自强的内质。联系当时的具体环境,还包含着不甘落伍、不甘平庸、刻意求新、逞强好胜的潜在动因。但这并不是问题的主要部分,这仅仅是解读此词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这首词的制作,还包含着作家本人按捺不住的强烈的自我表现欲望,即把他关于诗歌创作的精彩独到振聋发聩的见解抒发出来,把他力求“翻古人之意”的诗歌理念抒发出来,就好像借薛宝钗之口发表的那一大篇精彩的“画论”一样。作家不吐不快的宏论高见偏偏通过薛宝钗而不是别的什么人来加以完成,这倒从一个小小侧面证明了作家对这个女孩子的才能识见的特别赞赏。林黛玉的诗才固然不同凡响,满腹经纶的薛宝钗也并不稍有逊色。尽管这两个女孩子的诗风迥异,分属“风流别致”与“含蓄浑厚”两派,但她们的诗论却极其相通相近。林黛玉的主张是:“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薛宝钗也主张“命意新奇,别开生面”(六十四回);“头一件立意清新,自然措词就不俗了”(三十七回);又“平生最不喜限韵”或“为韵所缚”(三十七回);拟定诗题,也强调“不能落套”(三十七回);尤其强调“做诗不论何题,只要善翻古人之意。若要随人脚踪走去,纵使字句精工,已落第二义,究竟算不得好诗”(六十四回)等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上述见解,既是个性的组成部分,又是作家的借题发挥。薛宝钗的《柳絮词》正是作家言之凿凿的一篇翻案文字:“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其立意就是要把古人笔下“轻薄无根无绊”的柳絮描绘成另一番模样,“偏要把它说好了,才不落套。”林黛玉的那首《柳絮词》仍未能脱尽古人窠臼,众人以为“太作悲”;薛宝琴的那首词虽具“声调壮”的特点,但仍有“过于丧败”的弱点。薛宝钗的柳絮词则从头至尾都力求落实她(也是作家)“翻古人之意”的主张,故“头一句就出众人之上”,终篇,博得众人“拍案叫绝”“都说果然翻得好气力,自然是这首为尊。”这表明贾宝玉林黛玉和众姐妹们无一例外地对薛宝钗这次“翻古人之意”的实践,表示了赞赏与认可。所有在场的人物一致推“这首为尊”。显然也是代作家立言吧,应该是肯定的。

顺便说一下,大观园诗社的每一聚会,客观上都是一次才学识的竞赛。林黛玉的逞才随处可见。薛宝钗的逞才也以含蓄的形式持续地顽强地表现出来。在才学识的较量中,钗黛湘探琴妙诸人,都不甘人后。在这一侧面,薛宝钗倒是不怎么压抑自己的,她口头上崇尚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古训,在行动中并未认真恪守。这种反差,既反映了传统风习与活脱个性的冲突,也形成了薛宝钗性格内部不自知的二重对抗形态与自我冲撞的僵局。

可能也是出于逞才的动因吧,薛宝钗还有一首既引人瞩目又易被忽略的《咏蟹诗》。“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多么咄咄逼人的诗句,把肆意横行心黑意险却又不露声色的奸人,骂了个痛快。被众姐妹誉为“小题目”“寓大意”的“绝唱”“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如此锋芒毕露的诗格,在以“含蓄浑厚”见长的薛诗中极为罕见。它可能包含着作家的人生体验,是作家主观情绪的一次宣泄;也可能包含着薛宝钗自己的某种感受,是她潜在愤懑的流注。但无论如何,并不排除“逞才”的成分在内,即曹雪芹借“小题目”以“寓大意”的又一次尝试。如此说来,《咏蟹诗》出自薛姐姐之手,实在是白糟践了。倘出自林妹妹之手,岂不可以沿着“文如其人”这个思路,做出一大篇与“愤世俗”“绝尘埃”密切相关的“道德”文章?!

二、关于金玉良缘之说。

毋庸讳言,在曹雪芹的总体布局中,木石前盟优于金玉良缘。木石盟带有神秘色彩,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情爱,类似民俗性的优美传说,很可能是作家对人世间婚恋过程中并不罕见的心灵感应现象的彻悟与表现。金玉良缘则不同。它是癞头和尚安排的,或是癞头和尚与薛家长辈共同安排的,带有宿命色彩和人工痕迹,是传统陈腐风习的再现,也可能是作家对婚姻缔结过程中习以为常的人力撮合现象的提炼与展示。

不少专家提醒读者,金玉良缘之说其实是一种阴谋或阳谋,是薛家伙同癞头和尚或者干脆就是薛家一手炮制而成的。这种推论自然也值得深思,因为世界上许多事情都是善良的人们难以想象的。不过,窃以为书中所交代的和尚道士的对话,却不可忽视。因为,开篇第一回中出现的所谓和尚道士的答问云云,显然是作家的有意安排(即作家的艺术构思)。请看一僧一道“且行且谈”的内容:“如今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因此一事(按:指木石前缘及还泪之说)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金玉良缘故事仅次于木石前盟传说,自然是即将“投胎人世”的“一干风流冤家”之间的感情纠葛与命运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借男女情爱,尤其是借助一个男人(或女人)与两个以上的女人(或男人)之间的婚恋故事来结构错综纷繁光怪陆离的生活现象,是中外古今小说家惯用的技巧,迄今仍在沿袭发展着呢。换句话说,金玉缘的设计与木石盟的传说一样,都服从于作家的创作主旨与结构布局的需要。一方面是没有婚姻保证的情爱,一方面是没有足够情爱的婚姻;三个年轻当事人,在作家的整体设计中都属于被动角色,都没有获得幸福。

在这个三人悲剧中,木石盟自然更能打动和牵扯读者的心,它具有一种百回千绕柔肠寸断的情致与气韵。这是一种绝望的爱恋。而且,唯其绝望,才获得生生不灭的美感。早在四十多年以前,钱钟书先生就发现了其中的奥秘,说:“当知木石因缘,徼幸成就,喜将变忧,佳偶始者或以怨偶终;遥闻声而相思相慕,习进前而渐疏渐厌,花红初无几日,月满不得连宵,好事徒成虚话,含饴还同嚼蜡。”[101]如此睿见卓识,不仅揭开了木石盟永恒的悲剧美之谜底,而且对理解薛宝钗承受不幸婚姻之后的尴尬处境也有启示。不是吗?人们不是往往忽略与冷落已经获得的那一份感情,而把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慷慨地给予水月镜花,并对所谓徼幸成功者(哪怕是表面的虚设的成功,实则是更可怕更深刻的失败者)投去挑剔、警惕和鄙弃的目光吗?

林黛玉的爱情悲剧获得了永恒。薛宝钗的婚姻却罩上一层阴影,仿佛这尴尬的婚姻是她参与了一场阴谋争取来的。这真是一个天大误解。就作家的客观描述而言,实在看不出有类似的意图。尽管贾薛联姻中多有人工撮合痕迹,不少评家对此已做出精辟论析,然而,薛宝钗本人在联姻事件的全过程中,并无任何道义上的劣迹。她没有罪责。她是一个被动的被扭曲被牺牲的可悲角色。她对贾宝玉的感情历程(请特别关注一下历程)证明着这一点。

最初,薛宝钗也曾两小无猜情不自已地亲近过贾宝玉。虽不像林黛玉那样痴迷,却也是少男少女之间合乎天性的自然情感的流露。“体态的美丽,亲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102]是诱发健康男女相互爱悦的基本要素。在薛宝钗与贾宝玉最初的交往中,相互之间的吸引是客观存在的。贾宝玉在择偶过程中自知不自知地倾慕过薛宝钗(他后来厌倦薛宝钗“说混账话”,嘲谤薛宝钗“入了国贼禄鬼之流”,已是第三十三回以后的事情了)。薛宝钗起初也曾顺乎自然地亲近并追随贾宝玉,也曾有过率真无忌的情感与个性的自然流淌。如:第二十回中说了句“史大妹妹等你呢”,便不顾及林黛玉情绪,拽了贾宝玉就走;第二十一回清晨,第二十六回晚间,第三十六回中午,连续对怡红院进行不合礼仪不合常轨的任情率性的造访,惹得袭人烦恼、晴雯抱怨,林黛玉感伤;第二十八回,明知有嫌却不避嫌疑地笼上红麝串(须知她是从来不喜欢佩带什么首饰与点缀物的),并偏偏来到贾宝玉身边;第三十三回,去怡红院探病送药之际流露的由衷痛惜之情和羞怯之态,等等。凡此,均属于一种自然萌发的包含着亲情友情和朦胧清新的青春期性觉醒在内的大杂烩感情,合乎人之常情,实在无可厚非。薛宝钗性格中这一现象,恰恰说明,即使像薛宝钗这样压抑自我的女孩,也不免有一份童心,有一份纯真,有一份情爱,并且也曾经任凭这种真情实感自发自在地流淌出来。

往后,书中展示的便是她的自控与超脱了,是发现二玉之间牵肠扯肚的深情之后的自控与超脱。她可能爱过,但不夺人之爱;何况尚非心神相通之爱。于是,她退出了不自觉卷入的三人感情的旋涡;于是,她坦然地认同了二玉的恋情[103]。

再往后,便是对人工撮合婚姻的无奈承受了(不知曹雪芹佚稿中是什么模样,程高本的处理总使人觉得有许多不对头)。

再往后,便是自甘寂寞的凄凉收场(可惜也完成在续书者手中)。大体上应验了第二十二回宝钗自制灯谜中的谶语:“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在这场人生悲剧中,薛宝钗实在算不得是什么“奸人干进”者。当贾府业已被抄、贾宝玉性情失常之后,薛宝钗的无奈承受除了带给她无尽无休的屈辱以外,还能攫取到什么?看来,薛宝钗的毛病恰恰发生在“小事不糊涂大事糊涂”上面。在终身大事问题上,她太苦了自己,太在乎长辈意志及道德自完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她的长处正是她的短处,她的可贵正是她的可悲。

三、关于寄居贾府。

薛家在京城有好几处房子,可一进京就扎到贾府,一住多年,还被动地搬了一次家,死乞白赖地不走。正如吴组缃先生指出的:“这真叫人觉得非常之奇怪了。”[104]吴先生的有关谈话,洞幽烛微,词约旨达,真真是扫尽俗肠。如此不合情理的事儿薛宝钗为什么没有意识到呢?虽说寄居贾府的决定是薛宝钗幼小时候由大人们作出的,那时候她可能没有什么发言权,也可能没有什么正经主意。可是她长大成人,出落成一个满腹经纶知书明礼而且特别爱惜羽毛的少女以后,为什么不向老娘劝谏一番,晓以利害,早日迁出贾府?这真是一个谜。薛宝钗真不该笨到这个程度。

仔细想来,我以为这仍与作家艺术构思和情节安排有关。曹雪芹对人的审视总是“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的,他的笔下没有尽善尽美的人。用同样的道理来观察曹雪芹这位伟大艺术家自己,也不能排除他在艺术设计方面出现某些毛病的可能性。说穿了,作家在构思这部巨著的时候,也可能有弄巧成拙的地方。比如,让薛家(包括后来薛蝌兄妹在内)长期寄居荣府,就可能属于构思过程中的顾此失彼现象。只顾及到冷峻深微地表现贾府的需要,而不打算正面铺写包括薛家在内的其他三个家族;只顾及到灵便巧妙地表现贾林薛婚姻纠葛的需要,而忽略了人物身份与人物性格塑造中可能出现的疏漏。

凡仔细读过《红楼梦》的人都会注意到第四回的护官符,它煞有介事地推出了四大家族。可是,凡仔细读过《红楼梦》的人又会发现,曹雪芹其实只写了一个家族,只写了贾府。其他三家的门槛都从不曾让读者跨进去过。看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曹雪芹是死心塌地只铺写宁荣二府了。他的主要角色的主要活动都在贾家这块主要天地中完成。尽管十二钗正册中有个史湘云并不经常留宿大观园或待在贾母身边,但她的传记也不是在自己家中完成的。她在史家的活动只从钗袭对话中略知一二,连一点正面描写也没有。作家只依仗着让她到荣府串门的节骨眼儿完成对她的性格制作。这种作茧自缚、自捆手脚的设计实在是非常罕见的。不仅不同于《三国演义》(它主要把人物推向历史大舞台),不同于《水浒传》(它的人物也主要活动在大大小小的社会冲突中),甚至也不同于《金瓶梅》(西门庆的活动天地远比贾宝玉们广阔得多)。或许佚稿中的人物一个个走出了贾府的围墙?但至少前八十回中的设计不是这么回事儿。这的确是很独特又很奇怪的。

让薛家寄居贾府的安排,是不是也与此有关?薛宝钗是书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其位置显然在史湘云等人之上。书中一系列情节场面都与她密切相连,她与贾宝玉林黛玉三人的故事舒卷自如地勾连起全书的人和事。她与二玉的性格冲突则大都是在日常琐事、日常对话中引发的,这种性质的冲突,也只有(或必须)是在天天碰面甚至耳鬓厮磨的人们之间才可能生成。设想一下,如果让薛宝钗搬出荣府,回到她自家在京的老宅子中去,她充其量只能像史湘云一样,隔一段时间来荣府串几天门,这样一来,与二玉的距离自然拉开了许多,鸡零狗碎的矛盾自然减少了许多,《红楼梦》的许多情节将不会发生,许多场面将必须改写,《红楼梦》就不完全是眼下这般模样儿了。假如一面让薛宝钗搬出去,一面让小说的人物关系仍保留目前的面貌,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薛宝钗天天一大早就跑来荣府串门,或从早到晚泡在荣府里。设想一下,这岂不更是不妥?更不合乎常理?果真如此,薛宝钗就不仅仅是什么居心叵测的问题了,她岂不是神经出了毛病?

看来曹雪芹在这件事情上有点考虑不周。他有点儿图省笔力,图希写起来方便。不然,他至少要铺写一个薛府,铺开宝黛钗三人的活动天地,并把薛宝钗和二玉运来运去。可作家毕竟没有这么设计。结果,留下一个不合常情常理的顾此失彼的漏洞,客观上也让薛宝钗牵连着受了一点委屈。这件事,曹雪芹能说清楚。比较了解设计思想的脂砚斋也说得比较清楚:“钗玉(指黛玉——笔者注)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105]为了让两个才貌双绝性格互补的女孩在耳鬓厮磨中两峰并峙,双水分流,并相辅相成,作家下决心把她们先后送进贾府,又同时封闭在大观园。他顾不了那么多了。

四、关于进京待选。

薛宝钗进贾府是由她老娘带领来的。她老娘进京的因由之一是送薛宝钗“待选”。待选之事,以后虽再未提起,但历代评家却没有忽略,大都深不以为然。

我没有为“待选”辩解或打掩护的意思。无论是主动还是被迫参与“待选”,总不是值得称道的事。这里只想特别斟酌一下作品中涉及此事时的口吻与分寸,并与贾元春的入宫做一比较。书中是这样写的:

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都,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

意思很清楚。第一,是“征采才能”而非宫女或妃嫔。第二,“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都。”作为金陵名门之一的薛家,自然不存在自愿或不自愿的问题。第三,是“备选公主郡主入学陪侍”或充才人赞善一类女官,与贾元春当年入宫的情形和性质并无二致。第四,至于薛姨妈母女在“待选”中的主观情绪与潜在心态,书中并无明确交待,既看不出有什么反感,也看不出挖空心思的干谒钻营。实际上是虚晃一招便不了了之了。在这件事情上,薛家的态度与贾府的观念其实并无质的差异。身为国公府千金的贾元春当初不也是“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中作女史去了”?女史也是一种女官,是掌管王后礼职的女官,比起充任公主郡主的入学陪侍或才人赞善等职也高尚不到哪里去。如果谴责薛姨妈送女“待选”是一种攀龙附凤的世俗念头,那么,宁荣二府的主子们也并不超尘脱俗,薛府贾府不过一丘之貉罢了。贾府的主子不仅顺从了“今上”的旨意,把元春送到那不得见人的地方去,而且得知“大小姐晋封”的消息后,还禁不住得意忘形,“洋洋喜气盈腮”“上下里外,莫不欣然踊跃,个个面上皆有得意之状,言笑鼎沸不绝”呢。(《红楼梦》第十六回)

平心而论,至少在这件事情上面,薛贾两家都受同一价值观念的制约,甚至并无小巫大巫之别。更何况,薛家的“待选”到头来并无下文,只不过一句虚话而已,贾家却真的由此得到了瞬息繁华。

五、关于官商之家。

对薛宝钗的评点中,似乎有一种不自知的唯成分论倾向。凡是薛宝钗的一言一行,总习惯于和官商之家、铜臭之味连到一块儿。出身与环境对人的影响与熏染是不能不考虑到的,它是一种客观存在。譬如说,薛宝钗和邢岫烟就懂得什么是当铺;帮史湘云安排螃蟹宴的精打细算,也说明她入世较深,颇谙“公关”之道。在这方面,史湘云林黛玉们的阅历显然望尘莫及。然而,即使抛开有成分又不唯成分的大道理不讲,仅就书中提供的具体材料而言,薛宝钗的家庭背景与家庭教养也不是“官商”与“铜臭”几个字所能囊括的。

首先,她的启蒙教育与贾府子女并无甚高下之分。出场之初,作家就明白交待,第二女主角的家族也“本是书香继世之家”“当日有他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薛宝钗博览群书满腹经纶并非到贾府后才积累起来的,是她自己的家庭和父亲给她打下这深厚根基。第四十二回与林黛玉推心置腹的谈话中也提供了旁证。

其次,薛宝钗成长的环境也并非处处散发铜臭味儿。她的第一亲人薛姨妈对经商赚钱的行当似乎并不怎么精通,至少没有正面触及这种事儿。她的亲哥哥薛蟠是“呆霸王”,蛮憨粗俗浅陋,且多有劣迹,可偏偏与商人特有的铜臭味儿挂不上边儿。她的堂弟堂妹薛蝌与薛宝琴倒是跟着父亲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经历过商海沧桑的人物(薛宝琴八岁随父到西海沿子上买洋货),却偏偏出落得一派清纯雅正超尘脱俗的好风采,博得贾宝玉邢岫烟林黛玉史湘云贾探春及贾府上下人等一致推重。

且看薛宝琴与她哥哥入贾府时的轰动效应:

宝玉忙忙来至怡红院中,向袭人、麝月、晴雯等笑道:“你们还不快看人去!谁知宝姐姐的亲哥哥是那个样子,他这叔伯兄弟形容举止另是一样了,倒像是宝姐姐的同胞弟兄似的。”……

袭人笑道:“他们说薛大姑娘的妹妹更好,三姑娘看着怎么样?”探春道:“果然的话。据我看,连他姐姐并这些人总不及他。”……

林黛玉又赶着宝琴叫妹妹,并不提名道姓,真是亲姊妹一般……

湘云又瞅了宝琴半日,笑道:“这一件衣裳(指贾母所赠凫靥裘)也只配他穿,别人穿了,实在不配。”(第四十九回)

难怪贾宝玉“又有了魔意”“自笑自叹”曰:“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难怪雍容尊贵的“老祖宗”一眼便看中了薛宝琴;也难怪“为人雅重”(作者评)“野鹤闲云”(宝玉评)般的邢岫烟甘愿许身于薛蝌。

至于薛宝钗本人的知识结构,她的“一字师”之美称,她谈诗论画的卓识与风采等等,更与“铜臭”二字相去甚远了。即使那位自幼被掠到薛家并在薛家长大的香菱,不仅没有染上“铜臭”味儿,却竟然一派书香门第遗风,以致变成痴心学诗梦中得句的诗魔。

再补说几句薛蟠。这个俗不可耐的角色,倒是一典型的不肖子孙,既不长于读书,也不善于经营。不过,他的这种不肖,并非官商子弟专利。所谓教子有方的宁荣二府的子子孙孙不是也让他们已经作古的老祖宗忧心忡忡一筹莫展,甚至让“贾府的屈原”[106]焦大捶胸顿足痛心疾首吗?而且,官商出身的恶少兼憨大薛蟠,一旦进入贾府,一旦与宁荣二公的后代们羼乎到一起,不是反倒“比当日更坏了十倍”吗?

既然如此,作家为什么偏偏设计出一个官商之家?作家对薛家的态度与对卜世仁家的态度是否可以划上等号?这又是一个谜。对这个谜的解法,已经很多很多。下面,只想提出另一种思路,作为补充与参考。

宋明以降,许多著名的文人士子已不那么轻视商业与商人了,他们甚至还说了不少崇尚商业商人的好话。也算是一种思潮一种时尚吧。宋代名儒范仲淹的《四民诗》中就流露了对“士”之“小人”的不齿和对“吾商苦悲辛”的同情[107]。明代著名思想家王阳明提出:“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自王道熄而学术乖,人失其心,交骛于利,以相驱轶,于是始有歆士而卑农,荣宦游而耻工贾。”[108]还曾将“买卖”与“圣贤”相提并论,认为“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然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109]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本是灶丁,后随父经商,是一由“治生”转而“治学”并别树一帜的名家。清初著名思想家唐甄则晚年由学转商,并把经商之道看作保全人格不致沦为小人的最佳选择:“我之以贾为生者,人以为辱其身,而不知所以不辱其身也。”[110]陈确更是公然张扬《学者以治生为本论》,把读书与治生都视为“真学人之本事,而治生尤切于读书”“真志于学者,则必能读书,必能治生。”[111]归庄为士商两栖的严舜工所作的《传砚斋记》中则提出一种矫枉过正的见解:“吾为舜工计,宜专力为商,而戒子孙勿为士。盖今之世,士之贱也,甚矣。”[112]活动在鸦片战争前夕的沈垚追溯了宋太祖以来“货殖之事益急,商贾之势益重”的总趋向之后,对士商关系及其道德风范的变异发表了一篇警世骇俗的言论:

古之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天下之士多出于商,则纤啬之风日益甚。然而睦姻任恤之风往往难见于士大夫而转见于商贾。何也?则以天下之势偏重在商,凡豪杰有智略之人多出焉。其业则商贾也,其人则豪杰也。为豪杰则洞悉天下之物情,故能为人所不为,不忍人所忍。是故为士者转益纤啬,为商者转敦古谊。此又世道风俗之大较也。[113]

以上种种,自然各为一家之言,也不排除激愤与偏颇。但作为一种思潮,一种趋向,一种时尚,总是不能不予以正视的。以曹雪芹的家世身世交游阅历与种种遭际而言,商业与商人,官商与儒商,也会给他以复杂的感受与复杂的印象。凭着他博大恢宏的心志,吸纳包容的气概,未必对“商”字号的家庭与后裔统统深恶痛绝。当然,像卜世仁一类眼皮子极浅、狗眼看人低的势利鬼小市侩当在作家唾弃之列。而对薛家的人和事,似乎就是具体问题作具体衡估了,就像对贾家的人和事一样。

不知上面的思路对卸下薛宝钗家庭出身的包袱,是否有用处?可惜,除了大半部《红楼梦》之外,曹雪芹没有为我们留下什么外证,因此并不敢把话说得太死,仅仅是提出困惑罢了。

1990年春夏

(原载《红搂梦学刊》199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