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小说补论(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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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宋江性格补论

任何研究领域内,似乎都有那么一类既腻人又诱人的题目,《水浒传》中的宋江形象可以算作其中的一个。

为了减少一些令人厌倦的雷同文字,本文将不重申诸多学者所共同肯定了的论点,而把它们作为继续讨论的前提。

这些论点是:

一、宋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艺术形象。“他不是用几个章回或几个情节塑造出来的”,而是“通过六十三个章回,用性格结构的多层次组合而刻划成功的。”[31]

二、这一形象是作家心目中的正面理想人物,其最醒目的性格特征是“忠义”。“义,是他连结李逵一流人物思想的纽带;忠,是他沟通关胜一流人物思想的桥梁。”[32]无论在朝、在野,上梁山、受招安,他都不曾抛却“忠义”这面大纛。

三、宋江形象带有较浓的悲剧色彩。他的忠义思想本身,他的主观信念与社会实践之间,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矛盾。这是一个全力与“命运”抗争、却又不免被“命运”所捉弄的强者的悲剧形象。

在赞同并重申上述几个最基本方面的同时,笔者试作如下补说。

问题发生在比较与联想之后

近年来,对《水浒传》及其有关史料的评述,越来越趋于深入,也越来越客观公允了。如对李贽的《忠义水浒传叙》,经过认识上的多次反复之后,许多研究者指出,这篇最早、最著名的《水浒传》论文,对于作家创作题旨的论断,最接近作品的本来面目。这一发现是很有意义的,它有助于廓清那些飘忽不定的形而上学迷雾,并引起人们对古代美学遗产的再度重视。

但问题恰恰是从这里引出来的。当人们从李贽的《叙》中受到有益的启示之后,某些文章中便出现一种简单继承的倾向,仿佛李贽当年的每一句话都接近客观真理,都可以当作打开《水浒传》之谜的钥匙。这种理解,显然不符合《叙》的实际。比如说,《叙》中有关宋江的那一段议论,就多有借题发挥、言过其实之嫌。全面肯定这一论断,并把它作为拨乱反正的理论依据之一,就难免引出新的疑惑、新的偏颇了。《叙》中那段议论原文是这样的:

独宋公明者,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卒至犯大难,成大功,服毒自缢,同死而不辞。则忠义之烈也,真足以服一百单八人之心,故能结义梁山,为一百单八人之主。最后南征方腊,一百单八人者,阵亡已过半矣,又智深坐化于六和,燕青涕泣而辞主,二童就计于混江。宋公明非不知也,以为见机明哲,不过小丈夫自完之计,决非忠于君、义于友者所忍屑也。是之谓宋公明也,是以谓之忠义也。

上面的话,旨在赞誉宋江,其实,是把内涵复杂、独具个性的宋江性格简单化、类型化了。

据实看来,说宋江是“有忠有义之人”(也见《忠义水浒传叙》),尚可;说宋江是“忠义之烈”,则不妥。说燕青、李俊、二童等人“见机明哲”,尚可;说宋江不屑于采取“小丈夫自完之计”,则不妥。李贽之所以如此推崇宋江,实际上是一种寄托,一种自慰,即古人中常见的“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李贽的苦心,当然是很值得同情的,然而,正由于他掺进了太多的主观情致,其论断的科学性、精确性也就被大大地冲淡了。因而我们不应把他《叙》中的每一句话都过分当真。

提到忠义之烈,人们自然会产生某些联想。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史传文学和戏曲小说中,并不缺少忠臣义士典型,其中可以称之为“烈”的人物,也比比皆是。倘把《水浒传》里的宋江,也放到古代忠臣义士的形象画廊中去考察,就不难发现,较诸那些被类型化了的、妇孺皆知的忠臣义士形象,宋江是颇有一点不同的。这种不同,并不单单是因为他走过一段被“逼上梁山”的曲折道路,而主要在于,他事君、处友的思想准则和道德风范,与传统的忠臣义士形象对不上号。

如前所说,宋江性格最醒目的特征便是信奉忠义。小说中那些“全忠仗义”的赞语,也并非虚比浮辞。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作家并没有依照古已有之的忠臣义士模式来塑造宋江。在宋江“事君”的全部活动中,作家没有赋予他“宗教的虔诚”;在宋江“处友”的全部活动中,作家也没赋予他“骑士的热忱”。什么“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忠肝盖地”“义胆包天”等等套话,用到宋江身上都不大合适。明白地说,宋江的忠与义,都远没有达到“烈”的程度。作为刀笔小吏,他的封建性不够浓重;作为义军首领,他的江湖气又不够强烈。在尽忠与尽义两个方面,他都相机行事,务实而不务虚,绝不墨守成规,作茧自缚。换言之,在宋江性格中,除了信奉忠义之外,还潜存着、表露着一种比忠义思想更稳定、更顽强的质素,这就是:对生存的欲望,对功名的需求。正是这种贯穿始终的功利观念,使宋江形象从古已有之的模式中脱颖而出,成了一个独具特色、非常个性化的、不同于以往(甚至以后的)任何“忠义之烈”的、既真诚地信奉忠义又执著地崇尚功利的艺术典型。

诚然,对“建功立业,官爵升迁”的向往,在封建知识分子中本是带普遍性的,其最高理想便是“生当鼎食死封侯”。这一点,连许多令人崇敬的志士仁人也不能免俗。他们也往往把尽忠报国(或见义勇为)与功成名遂当成一码事来追求。这是不足为怪的。问题在于,以往的小说戏曲作家大都不乐意深入细微地揭示这一类性格质素,大都不希望在自己心爱的正面主人公身上涂抹上谋功计利的色彩;以往作品中出现的志士仁人形象,大都是被净化了的、摈弃了一切人欲的、带着圣洁光环的超人。换句话说,罗、施以前,甚至以后的大多数小说戏曲作家,在为忠臣义士塑像的时候,往往把全部笔墨、全部热情都泼洒在主人公的“崇高”理性上面,而不在多侧面、多层次的性格刻划上花费功夫。宋江形象则不然。尽管他也是作家笔下的正面主人公,也被罩上一层淡淡的理性光泽,但总体看来,作家并没有把他神圣化,没有把他雕饰成一个供朝野人物共同景仰的道德楷模。作家大模大样地展示了他的一切。从而,为中国14世纪的文坛提供了一个多色彩的、立体的、像“现实的人”一样充满矛盾的忠臣义士典型。并且,作家在描述宋江“崇尚功利”这一性格侧面的时候,其笔调如同描述忠义行为一样的平和、坦直、郑重、严肃,字里行间无所褒贬抑扬,大有天经地义的味道。这一艺术现象,很值得注意。

看来,宋江性格的出现,反映着一种新的动向,即:我国古典戏曲小说的人物塑造,已经在更深刻的意义上,从人物性格结构的深层处,开始了从类型化典型向个陛化典型的过渡。

忠与功利的相互撞击、相互渗透

《水浒传》中,忠,主要体现为君国观念与法度观念。宋江既然“自幼曾攻经史”,又“刀笔精通,吏道纯熟”,理应有着较浓重的君国至上、法度至上的意识。小说很有分寸地揭示了他的这一侧面。然而,却又不止于此。《水浒传》告诉人们,宋江的那一份君国观念、法度观念并不是不可动摇的。在决定生死荣辱、进退浮沉的人生岔路口上,他的忠君观念时有涨落、时有浓淡,甚至时隐时现。这种变化,有时是出于尽义的需要(如“放晁”),但许多情况下,则是为了维系眼下的生存,以求将来的发展。尽忠于朝廷的观念,在宋江心目中并不是那么特别神圣,远没有神圣到封建纲常伦理所规范的程度。

说到这里,有必要对宋江某些令人困惑的言行,略加澄清。弄清了这一类言行的来龙去脉,有助于对宋江的“忠”,作出恰如其分的估量。

生的欲望,动摇着忠的信念“放晁”之后,宋江因“杀惜”而被发配江州,途中,晁盖曾把他恭请到梁山,诚意劝他入伙,而宋江却断然拒绝上山“落草”,决绝地说:“虽死不做不忠不孝之人。”乍看来,宋江真有点“忠之烈”的味道了。其实不然。就在这决心全忠全孝的堂皇誓言的余音仍在梁山缭绕的时候,宋江已在浔阳江边改变了原来的念头。当时,他被穆弘兄弟追赶得走投无路,面对一派大江、满目芦苇,不由得仰天叹道:“早知如此的苦,悔莫先知,只在梁山泊也罢。谁想直断送在这里,丧了残生!”可见,“虽死不做……”的话,不过是宋江拒绝“落草”为“寇”的遁辞而已,其中,虽也包含着某种主观的真诚,但主要是由于策略的需要,半真半假,不足以当作“忠之烈”的力证。浔阳江边的叹息悔恨,不是已经告诉人们,一旦“死”的威胁实实在在地降临下来,宋江的“忠”,不就打折扣了吗?

宋江的哲学显然是这样的:在落草与发配之间,他宁肯选择发配,因为,发配过后,毕竟还大有振翮高飞,建功立业的机会(杨志、武松等人在发配期间就开始受到重用了);而在落草与死亡之间,他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落草,因为落草之后,毕竟还可以留得青山,待机而起,重新寻求回归朝廷、官爵升迁之路,尽管这将是迂回而艰险的。要之,对宋江说来,生的欲望远比忠的信念更加凿实、执著而强烈。

揭开这个谜底是十分必要的。唯有从这个谜底入手,才能对宋江上山之前的一连串自相矛盾的行为,做出合乎情理的解释。譬如,江州酒楼上,他为什么发出“虎落荒丘”的牢骚?而牢骚之中,又为什么对“他日身荣”如此向往?死牢之内,他为什么装疯卖傻?而劫法场后,又为什么一反常态,迫不及待地连续“大弄”?等等。在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行为后面,潜存着一种十分顽强的“力”,那就是确保眼下的生存,以待未来的发展。宋江上山之前起着最终支配作用的真正杠杆正是这种“力”,而不是对君国法度的忠顺与虔诚。

对功名的渴望,激扬着尽忠报国的热情 宋江中期也有句名言:“中心愿平虏,保民安国”。这是他祈望招安时所填的《满江红》词中的句子。

正如许多文章所指出的,宋江上山前后,确有尽忠报国之志。受招安后,还增添了对朝廷感恩戴德的情绪。“平虏,保民安国”的抒怀,并不是虚挂羊头,这从他在征辽前朝见天子时的奏折中[33]、在征辽路上对吴用所说的话语中[34]以及整个征辽期间所表露出来的君国观念和民族气节中,可以得到证实。他的那些“尽忠报国,死而后已”的话,虽有浮华夸饰成分,但确也洋溢着尽忠报国的热情。从一般意义上说,把宋江笼统地视之为尽忠报国的志士仁人,也并不荒谬。

然而,如果仅仅满足于这种概括方法,是很不够的。仅仅注意到宋江性格中尽忠报国的热情,就无异于取消了宋江形象的独特个性,就无法回答,这位尽忠报国的英雄与戏曲小说中那一系列尽管面貌相似、却又感人至深的英雄人物相比较(如杨家将、岳家军中的英雄们),何以在气度与格调上,存在着那样明显的不同?要说清楚这个问题,自然不是片语只言所能奏效的。这里只想着重提请注意一点,即:宋江的尽忠报国之志,总是与追名逐利之欲紧紧地扭结在一起,而且毫不隐讳,毫不掩饰。正是强烈的功名欲望,把宋江形象与传统的忠义之烈形象区别了开来,也使他与林冲、鲁智深、武松、燕青、李俊、二童,甚至公孙胜、戴宗、李应等等梁山好汉之间,拉开了距离。请看下列描述:

在赠别武松时,宋江有一番嘱咐:

“兄弟,你只顾自己前途万里……如得朝廷招安,你便可撺掇鲁智深、杨志投降了,日后但是去边上,一枪一刀,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得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我自百无一能,虽有忠心,不能得进步。兄弟,你如此英雄,决定做得大官。”(笔者按:宋江并没有和武松想到一块儿。“功成”之后,武松“不愿赴京朝觐”,当然也没有做“大官”的兴致,而是尽将金银赏赐,都纳六和寺中,自己做个清闲道人,了却一生。)

力荐卢俊义坐第一把交椅时,宋江情真意切地说:

“……尊兄有如此才德,正当为山寨之主。他时归顺朝廷,建功立业,官爵升迁,能使弟兄们尽生光彩。”(笔者按:其实,最渴望“官爵升迁”“尽生光彩”的主要不是“弟兄们”,而是宋江自己。征辽、平方腊以后,“弟兄们”一一死伤,风流云散,官爵何足珍贵?光彩从何而言?)

得知朝廷派人招安消息,宋江大喜:

“我们得为国家臣子,不枉吃了许多磨难,今日方成正果!”(笔者按:“得为国家臣子”一事,并没有激发起鲁智深们的兴趣,他们把“朝廷”看得很透,“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杀怎得干净。”即使跟着宋江归顺了朝廷,也从不曾指望从朝廷那里捞到什么好处。)

征辽时,得知天子降诏与辽国讲和罢兵,宋江十分忧虑,叹道:

“非是宋某怨望朝廷,功勋至此,又成虚度!”(笔者按:经宿太尉、赵枢密共同慰抚,并表示“天子前必当重保”“怎肯教虚费了将军大功”之后,宋江便“转忧为喜”了。)

鲁智深活捉方腊后,宋江贺道:

“吾师成了大功,回京奏闻朝廷,可以还俗为官,在京师图个封妻荫子,光耀祖宗……”“不肯还俗,便到京师去住持一个名山大刹,为一僧首,也光显宗风。”(笔者按:以上两个方案,都没有被鲁智深采纳。鲁智深为朝廷可谓立了“大功”,却视功名如粪土,他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只求得干干净净、得个“囫囵尸首”便满足了。)

凡此种种,无不具体生动地揭示了宋江崇尚功利的急切心情。在他的心目中,谋求功名利禄,至少与尽忠报国同样神圣。出于这样一种自信,他才坦荡而恳切地亮出功名利禄这张王牌,并动辄以此为号召,激励与慰抚义军兄弟。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平虏,保民安国”并不是宋江唯一的(甚至也不是基本的)着眼点。他的那两面“顺天”“护国”的大旗上,涂抹着十分醒目的谋功计利色彩。说白了,“顺天”“护国”与“功成名遂”都是宋江的终极目标,它们互为条件,并曾在一定时期内相辅相成。

对爵禄的眷恋,过早地招致了兔死狗烹的结局 宋江临终前还有句名言:“宁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这是他误饮鸩酒之后,对李逵所作的一种表白。李贽对此信以为真,很赏识宋江的坚贞,尊他为“忠义之烈”;有人虽也信以为真,却叹惋宋江的迂腐,视之为“愚忠”的道学先生。其实,都是一种错觉。

常言道,听话听声,锣鼓听音。宋江临终前这句名言的真情实感,并不是那十三个汉字的表面意义所能包容的。它别有深意。回忆一下《水浒传》最后两章中的一系列描述,是很发人深省的。那些不偏不倚的文字,冷静客观地展现了发生饮鸩悲剧的特定环境,展现了宋江被鸩前后的特定心理。

诚如小说所描述的那样,宋江的被害案,是在他功成名遂、官爵升迁、志得意满的情况下发生的。征方腊一役,梁山之花大都一一凋谢,兄弟手足十损八九,最后只剩得二十七人“凯旋”回朝,一派萧索冷落气氛。隆重豪华、恩宠备加的庆功御筵正是在这种氛围中拉开帷幕的。之后,又有李应、戴宗等13人“纳还官爵”为民;之后,又有阮小七因遭谗陷而归农。气氛愈见凄凉。作家就在天罡地煞逐一陨落沉没的惨淡背景之上,展现了宋江兴致勃勃、奏请圣旨、衣锦还乡的情景。他与兄弟宋清带携着圣上“再赐”的十万贯“还乡之资”,花团锦簇地回到故里,请僧命道,修建功果,荐拔亡过父母宗亲,广泛开展社交活动,“州县官僚,探望不绝”“亲戚亦皆置筵庆贺”,着实“光宗耀祖”了一番。真可谓否极泰来,夙愿已偿,尽如人意了。正是踌躇满志的精神状态,使这位一生坎坷、历尽艰辛的人物忘其所以起来。尽管他在“上表”中也曾表示过“乞归田野”的愿望,但那只是一种谦词,一种姿态,实际上并不准备真正兑现。他对功名利禄的眷恋是超常型的。超常的眷恋,使他失去了头脑的平衡。他忘却了历代勋臣名将的惨痛教训;把罗真人“得意浓处便当退步”的谆谆劝诫也置之脑后;甚至,连燕青等人一一归隐谢仕的举动,也未能使他稍稍有所清醒。他完全放弃了戒备,沉醉在功名利禄的祭坛之上,对权奸依然当道、朝政依然昏暗的现状,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了。于是,出现了“饮鸩”的悲剧。

看来,宋江对此毫无精神准备,他万万不会料到朝廷会下这样的毒手。宋江的成长历史已经证明,他本是个善于“自我保存”的人物,他有着相机行事、化险为夷的才能。饮鸩之前,他但凡有一点先见之明,便不会如此高枕无忧,任凭朝廷如此辜负于他;饮鸩之后,他但凡有一线继续生存的希望,也不会任人宰割,束手待毙。可叹的是,饮鸩之后的宋江,已失去了与朝廷重新周旋的任何可能。“宁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的丧气话,便是这种绝望心理的曲折反映。他在与李逵的另一段对话中,就直接透露了个中的秘密:

宋江:“贤弟不知,我听得朝廷差人赉药酒来赐与我吃。如死,却是怎的好?”

李逵:“哥哥,反了吧!”

宋江:“兄弟,军马尽都没了,兄弟们又各分散。如何反得成?”

这才是宋江的真正心声。他出生入死,忍辱负重,刚刚换得“尽生光彩”的归宿,不曾想骤然间又遭暗算,即将不明不白地死去,对此,他不能不有所感恨,不能不有所悔悟。如今,不仅军马没了,兄弟们散了,而且,毒酒已侵入膏肓。醒悟也好,悔恨也好,都已无济于事。“早知鸩毒埋黄壤,学取鸱夷泛钓船”。这虽说是作家发出的慨叹,但当时的光景也真是如此冷酷无情。试想,死到临头,即使想来一点“见机明哲”,择取“小丈夫自完之计”,也已经晚了。

简言之,宋江被鸩之后的那句名言,并不是什么生死不渝的忠君誓言,而是误落陷阱,濒临绝境时发出的自我解嘲的悲鸣。其全部内涵是:一、没想到朝廷竟这样辜负了我;二、但我已无力与之较量了;三、最后的一点指望只能是,保全“替天行道”的“清名”,让朝廷明白我至死没有辜负朝廷……宋江毒死李逵、托梦徽宗以及“封侯”“庙食”“塑像”“赐额”“御笔亲书靖忠”等情节,正是对这句耐人咀嚼的话所作的注解与补充。

不难看出,宋江的悲剧之所以发生,除了朝政腐败,权奸横行等客观条件外,还可以从宋江性格内部找到根据。宋江的悲剧,既是社会悲剧,也是性格悲剧。作家对酿成悲剧的社会原因与性格原因的揭示,都是相当冷峻而深刻的。

我们不厌琐屑,摆出以上种种现象,并没有褒贬宋江形象的意图,更不是为了论说这类现象的是非高低,而只是借以说明,宋江性格中确实存在着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忠臣义士形象的崭新的个性质素,即对生存、发展、功名、利禄的强烈欲望与执著追求。这种质素,绝非一个“忠”字所能概括得了的。

义与功利的相互依存、相互消损

宋江的重义性格,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梁山事业的发达兴旺,已受到历代学者、专家的充分注意,勿需赘述。这里要补说的是:宋江的重义性格与功利欲求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消损的复杂关系。

如前所说,宋江的重义,不是以“舍生取义”为主要特征的。什么“士为知己者死”“为朋友两肋插刀”等等,都不足以概括宋江的道德信条。他的义,除了乐善好施之外,主要是善于招揽人才,爱惜人才,使人尽其才。这是宋江作为领袖人物的最大优长。用作家的话说,他具有“养济万人之度量”,而这种度量,又直接服从于“扫除四海之心机”。仅此一点,实为晁盖、鲁智深、武松式的英雄好汉所不及。宋江的义,远不像晁盖们那样单纯明净;晁盖们的义,又远不似宋江那样目光深远而内涵浑重。

宋江一出场,就伴随着大小几桩义举。他的仗义疏财,扶困济危,以及由此引出的“呼保义”“及时雨”的美称,都给读者留下了不寻常的印象。然而,作家并没有满足于这一侧面的描写,他没有让这一类故事无休止地演绎下去。

作品在展示宋江重义性格的同时,还漫不经心地告诉读者,宋江的重义,不仅是利他的,也是利己的。宋江对江湖好汉和小生产者们(这都是些知恩必报的人)所做的那些好事,为自己获得了难以用金钱计的社会效果。值得注意的是,江湖好汉们之所以异乎寻常地拥戴宋江,主要不是(或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自己从宋江那里得到了什么恩惠,而是因为他们早已受到宋江重义声名的感召,早已被“呼保义”“及时雨”的传奇佳话所吸引、所折服了。就是说,宋江做过有益于他们的事情也罢,没有作过有益于他们的事情也罢,这都无关紧要,都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决定的因素在于,宋江早已享有重义的盛名,早已成了“呼群保义”的偶像了。这就是舆论的力量,这种力量是很厉害的。它,不仅对梁山义军的壮大与消亡发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宋江一生的荣辱、浮沉也举足轻重。说到底,宋江的重义声名,不仅影响着梁山义军的兴亡,也对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帮了忙。在风云变幻、祸福无常的政治生涯中,宋江正是借助着他在江湖好汉中的声名,一次次化险为夷,扭转逆境的。如“杀惜”后,唐牛儿为他解围,代他受苦;“题反诗”后,李逵拼死相救,晁盖等舍命劫法场;甚至那些平生从未受过宋江恩惠的人们,如清风山的燕顺,揭阳岭的李俊、李立、二童、二穆,浔阳江的张横、张顺等等,也都死命向前救援。为什么?就因为宋江早已声名在外,已成了“义”的偶像的缘故。在这一类情节中,宋江性格中的“义”与“利”,显然是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

然而,还不止于此。小说在渲染宋江重义声名的同时,还通过一系列情节,深入细微地揭示出宋江性格中“义”与“利”之间的矛盾,即功利思想对重义性格的淡化与亵渎。

个人的冤仇为重,百姓友人的疾苦为轻 众所周知,《水浒传》是以民本思想为基础,以总结“乱自上作”的历史教训为题旨的,因此,理所当然地把“坏国,坏家,坏民”的贪官污吏作为主要批判对象。倘有忠君报国之心,必反贪官;倘有济民义友之念,必反贪官。起初,宋江也正是在反贪官这一点上,与梁山英雄们结为同路人的。可是,在与形形色色贪官污吏打交道的过程中,宋江表现出一种强烈的自我保存、自我膨胀的意识。这在梁山其他好汉身上是很少见的。

以对待刘高的态度为例[35]。刘高本是一“残害良民、贪图贿赂”的“滥污贼禽兽”,其婆娘更是个惯于颠倒黑白、恩将仇报的长舌妇。花荣因每每受这厮凌辱,恨不得杀却她了事。这等歹徒,并没有激起宋江哪怕一星半点儿的义愤。他处之泰然;对百姓友人的怨愤,他置若罔闻;他甚至劝导花荣说,“冤仇可解不可结”“你可隐恶而扬善”云云。可是,当他一旦亲自体尝到刘高夫妇恩将仇报、欲置他于死地的歹毒以后,便倏忽来个一百八十度的急转弯。他不仅对刘高夫妇采取了以眼还眼、剖腹剜心的报复手段(这还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为策反前来围剿他的青州官军首领秦明,不惜“杀害良民”,断送了青州数百户无辜百姓的性命。古人道:“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我们并不要求宋江成为恪守儒家教义的样板,但对他的求生害仁行为,实在不能不深表憾恨。宋江在审处刘高夫妇和回答秦明质问时的口吻,都很能说明问题。以与秦明的对话为例:

(秦明得知清风山的喽罗假扮自己模样,去残杀青州府百姓,连累自己一家老小被青州知府砍了脑袋之后)怒气道:“不知是那个天不盖、地不载,该剐的贼,装作我去打了城子,坏了百姓人家房屋,杀害良民,到结果了我一家老小……我若寻见那人时,直打碎这条狼牙棒也罢!”宋江便道:“总管息怒,既然没了夫人,不妨,小人自当与总管做媒。……”

多么奇特的回答!其口气简直毫无人性、人道可言。仿佛这世上除却宋江的意志之外,别人的感情、苦痛、生死都无足轻重。在这类场合中,宋江强烈的自我意识被揭示得何等深刻,又何等令人寒心!也难怪余象斗本评曰:“此处见宋江不惜人之处,而可恨矣,而可恶矣。”容与堂本更愤愤然曰:“这计忒毒了,真强盗,真强盗。”

刘高事件后的黄文炳事件也是宋江唯我独尊、急功近利并由此冲撞晃盖、无视晃盖之利己性格的又一生动展露[36]。

再联系两赢童贯、三败高俅后,宋江与义军死敌之间所进行的那一番极为热闹、令人作呕的交易,人们有理由认为:在宋江的记忆中,“我”的怨愤,重于朋友、义军和百姓的公仇;在宋江的天平上,“我”的分量,重于朋友、义军和百姓的总和[37]。

个人的存亡为重,义军兄弟的安危为轻 这是宋江价值观念的又一投影。古人说:生亦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二者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宋江果能如此,自然是“义之烈”了。可实际情况是,他并不准备照此办理。他把自己的生命,看得比声名更珍贵。试举两例。

宋江上梁山不久,出于“尽孝心切”,独自一人,冒险下山“搬取老父”。结果,又给义军兄弟招惹了不少麻烦。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义军兄弟为接应宋江而与官兵浴血格斗的紧急关头,宋江却一直躲在树后探头探脑地观战。直到“这厮们都杀散了”,确保平安无事之后,“宋江方才敢挺身出来”,大讲一番如何感激涕零的套话[38]。在这种场面中,在一群小小首领的映照下,享有重义盛名的宋江,岂不是很有点黯然失色、相形见绌吗?

再如上元节会李师师遇险后,宋江“恐关了城门,脱身不得”,当即率柴进、戴宗二人“先赶出城”;出城之后,“又恐路上别有枝节”,连忙会合接应他的“军马众将”“星夜还寨”而去。城中,只留下燕青一人“看守着”那位捅了乱子的李逵。燕青、李逵二人在四面楚歌声中,会同着前来救援的穆弘、史进,拼将一死,杀到城边;幸而又有鲁智深、武松等人杀入城中,燕青、李逵才得以虎口脱险[39]。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并不要求作家让宋江去充当什么“以一当百”的孤胆英雄,而只是想说明,实在不应当把宋江渲染成“义胆包天”的“狂侠”。生亦宋江所欲,义亦宋江所欲,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宋江从不打算舍生而取义。把握住这一特点,才能把握住宋江重义性格的规定性,即区别于传统的义士、豪杰的那个“度”。

我们这样估量宋江的义,并不等于说,宋江性格中最为醒目的重义特征,就愈来愈趋于淡化了。不是的。在宋江的后半生,在几个重要转折点上,在他的主观意念中,义与利总是相互依存、难解难分的。他把谋取功利的那一系列重大决策(如不择手段地寻求招安,软硬兼施地弹压“尽有反心”的水军头领,积极主动地争取为朝廷建功立业等),都视为最大的尽义。他不无真诚地认为,他所作出的种种安排,尽管使众兄弟受到一些委屈,甚至招来一些新的烦恼,但归根到底,总会为众兄弟带来好处。所谓“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宋江很迷信这种经验之谈。他固执而专横地把梁山好汉推上一条很“不自在”的“成人”之路。当然,上面说的,毕竟是宋江的主观设想,是一厢情愿的事,实际情况还要糟糕得多。如果从社会效果角度考察,那么,从寻求招安始,宋江其实就像一只任性而痴迷的头羊,硬是把一支兴旺发达的义军队伍一步步引向“死地”去了。不过,这并不是宋江的本意。他本意上是要为梁山好汉们寻找一个“正当”的归宿。这是需要说明的第一点。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受招安后,由于权奸的排压,仕途的崎岖,命运的蹇滞,宋江对义军兄弟的依恋、依赖情绪,反倒比早年更加增重了。“双林渡燕青射雁”本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可在宋江心目中竟然激起了轩然大波。他“睹物伤情,心中凄惨”“悲哀忧戚”“郁郁不乐”了许久。其奥秘就在这里。这种感伤情绪,到征方腊时,发展到了顶点。在那过程中,义军头领一一伤残,宋江每每“大忧”“大哭”“泪如雨下”“扼腕痛哭不尽”“几番昏晕”“寝食俱废,梦寐不安”“连心透骨苦痛”,甚至“连丧了父母,也不如此伤悼”,并亲自“扬白幡,挂白袍,顶孝绢,焚香哭奠”阵亡众将领。这种种描写,一方面淋漓尽致地展示了他爱将惜才的政治风度,另一方面也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他对义军兄弟的手足深情。在这些地方,已经很难辨识哪里是“义”,哪里是“功利”了。这是需要说明的第二点。

综上所述,宋江形象中实实在在包含着一种崇尚功利的个性质素。这一质素,冲淡与削弱着那模式化了的、为人们所熟悉、所习惯了的“忠”与“义”的类型化性格特征,而增添了一种为当时人们所陌生的、“义利合一”的、具有鲜明个性的混杂色彩。由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把宋江性格与传统的忠臣义士形象区别开来,在半是理性、半是人欲的人物画廊中,为他找到一个位置。

一个形象,三点启示

无论罗、施二公意识到与否,宋江性格的出现,颇有挑战的势头。它标志着,这两位天才作家在人性问题上,正进行着一番哲学思考。这种思考,对他们观察生活反映生活的方法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从汉朝开始,古代哲学家们就已经触及到人性的复杂内涵了。如,扬雄的“善恶混”[40],韩愈的“性三品”[41],张载的“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42],朱熹的“天命之性”(天理)与“气质之性”(人欲)[43]等等。然而,上述种种论断(特别是影响最为深远的“朱子”的论断),至少存在着如下偏见:一、它们往往把“人欲”与“恶”(或恶习)混为一谈,相提并论;二、进而特别强调、肆意膨胀了修身养性的作用,力主“革尽人欲,复尽天理”[44],以达“极好至善”之境。这些学说,长期以来,一直在文人学士中间广泛传播。从明清两代许多作品的序、跋、题记、评点文字中可以看出,这些占统治地位的人性理论,对小说戏曲作家的创作思想和艺术实践,也发生过不可低估的重要影响。朱熹说:“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人只有个天理人欲,此胜则彼退,彼胜则此退,无中立不进退之理。”[45]朱熹的这一见解,系统地融化到他对“四书”所作的注释当中,从而权威性备增,久之,也变成了后人(甚至包括那位离经叛道的贾宝玉)心目中奉若神明、可供引证的经典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宋明以来,“千部一腔、千人一面”的拙劣作品之所以绵延不绝,模式化、传声筒式的拙劣形象之所以比比皆是,与以上种种理念的传播不无关系。那些层出不穷的平庸作品和平庸形象,正是一群平庸作家为这种权威性的人性学说所作的艺术图解。

罗、施的宋江性格则不同。在完成这一性格时,作家自觉不自觉地摆脱了权威性理论的束缚,把“天命之性”(天理)和“气质之性”(人欲)恰到好处地融为一体了。这就是说,一、作为理想人物形象,宋江并不完美,并没有达到“极好至善”之境,而属于“天理人欲夹杂者”流。二、宋江性格中的“人欲”,并不是“恶”的同义语,而是“不可以善恶言”的人之本能,其要害是“自我保存”,以及“急切地追求”“属于人的那种光荣”[46]。三、作家在揭示这种本能的时候,不以为非,不予褒贬,更不认为有“尽革”之必要,而采取了任其流淌,充分谅解,见怪不怪的态度。

由此看来,在人性问题上,罗、施二公的思想触角,已经越过了某些权威理论的封锁线,探入到一种更加深微的断层里去了。宋江性格,便是这种哲学思考、哲学探索的艺术投影。从这里面,可以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市民力量和市民意识的萌发与躁动。这是宋江性格给予人们的第一点启示。

宋江性格的出现,还标志着古代小说家的审美心理正在发生裂变。“美则无一不美,恶则无往不恶”的审美习惯和类型化原则,正在发生动摇。尽管罗、施笔下也不缺少传统的至善至恶的人物,但宋江形象却是一个明显的例外。它“本身就是一个世界”,这“世界”正是由许多相互矛盾、相互吸引着的事物共同组成的。如果借用契诃夫的话,把宋江形象比作“一棵树”,那么,除了挺拔的树干、婆娑的树影之外,还可以看到“肮脏的树皮和正在发黄的树叶”[47]。这样一种性格,显而易见,已开始突破类型化的典型观念,向着“从特殊中显示一般”的艺术法则一步步靠拢了去。这是宋江性格给予人们的又一点启示。

宋江性格的出现,还对传统的评点方法提出了挑战。同样是卓尔不群的美学家(如李贽与金圣叹),何以对同一宋江形象,得出截然相反的研究结论?这现象本身就很值得回味。看来,对宋江形象的观察,仅仅采取古代美学家惯用的“点睛”方法,或“稳定静观”方法,显然不够了。马克思主义认为,“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48]。在那些内涵丰富复杂的性格中,“相互作用”的原理,体现得最为充分。宋江性格中所包含的一切方面、一切现象、一切过程之间,也都存在着互为条件、互为因果、即“相互作用”的关系。研究这样的性格,有必要采用“运动镜头”,从各种距离(全景、中景、近景、特写等),各种角度(俯视、仰视、正面、侧面、背面等),对其进行连续性、综合性的观察,才有可能得到比较全面、比较准确的结论。而这种“结论”的表述方法,也应该具有新的特征,而不能采用那种“一言以蔽之”的老套。这是宋江性格给予人们的第三点启示。

1984年秋

(原载《求是学刊》1985年第1期,《明清小说研究年鉴》1986卷全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