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竟然是个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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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基建狂魔

大战持续了两个时辰,最后以加魔礼青翻白眼、魔礼红累瘫的模式结束了战斗。

山谷那边的大火仍在燃烧。整个环形山谷里面燃烧了熊熊大火,冒着浓烟,像极了喷发的火山口,整个山谷几乎用光了楼兰城的所有动物脂肪还有大豆油。

楼兰的维尔人都刚刚学会用火,也刚学会炼动物油,储备本就不多。

于是,不语让人在山谷口架了十口大铁锅,里面放进了牛、羊、猪、骆驼等家畜的肥膘,搞了个现场炼油。

人们一边偷吃油渣,一边用铁锹挖回魂草草根,这个活魂草就此灭绝了!

火狐清点了现场,一共消灭八十七具尸体。

总算是控制了局面,有效地遏制了事态的恶化,还有十三个僵尸是先前跑掉的,等战士们歇歇,再慢慢寻找吧!

不语一直沉着的脸终于露出了一点笑容,大家这才吐了一口气,心情的压抑感也终于烟消云散了!

人尸大战因为措施得当,方案正确,最终人们以零伤亡的代价取得了胜利!

三天后,魔礼寿骑着大金牙用空中巡逻的方式,击杀并烧毁了其余的十三具僵尸,给整个事件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

楼兰城由于火种的出现,人们喝上了热水,吃上了炖肉,生活质量上了好几个台阶,人们生活达到了小康水平,过上了让人羡慕的原始生活。

再加上周围的上百个小部落全部臣服,经过融合,整个维尔族已经成为一个大整体,不再是一片散沙!

小部落的人口不断移居楼兰城,楼兰城人口持续增加,达到了三十万人,成为了整个西部地区的最大都市,贸易兴盛,人口众多,畜牧业高度发达!

火狐不愧是龙族部落的精英,龙族部落第一代名相的后代,他的基建狂魔本色狂飙之下,楼兰的建筑业空前发展,开发了两条商业街和步行街,烧烤的小摊遍地开花。

但最让不语满意的不是这个,而是火狐找到了孜然,这种顶级烧烤辅料。

生产力空前提高的前提下,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被投入了基建狂潮!

孔雀河畔的玉石被大量收集,磷石矿、铜矿、铅矿大量开采,棉花、孜然、小麦、红薯、西瓜大量种植,农业由于有了青铜制造成的农具,也进入了腾飞阶段!

族长大厅扩建了一倍,成了整个城市的管理中心,大厅的左侧是新建的火神殿,右侧是新建的阿古力女王殿。

女王殿由河田羊脂玉建成,把羊脂玉的资源一下子变成了稀缺,这个行为造成几万年以后,大家都看不到大块的羊脂玉了。

这一点,不语负有不推卸的责任!

火神大殿则是河田碧玉建成,这也造成和羊脂玉一样的后果,却是不语始料不及的。

管他呢,和田玉金贵那是几万年后的事了,先用了再说!

孔雀河南引,流进了罗布泊湖,河田河也被并流进了孔雀河,让罗布泊水源得到补充,湖水逐渐淡化,湖边又长起了青草和胡杨,整个沙漠又恢复了一片生机!

这些事都在短短的几个月完成,不得不说,远古人不仅人高马大,智力也很出色!

他们甚至比现代人智商还高,之所以落后,只是因为科技和教育的落后。

不语的到来迅速补齐了基础科技的短板,飞速发展也不奇怪!

由于火狐在建设和生产领域贡献突出,被阿古力女王授予“基建狂魔”奖!

没人知道“基建狂魔”是啥意思,只知道这是汉语唯一带魔字的好词儿!

维尔人的庞大人口基数,很快就融合了龙族部落和古蒙人!

大家逐渐喜欢上了汉语和汉字。

汉语是最伟大的语言,没有之一!

当然,汉语和汉字成了唯一的官方语言,文史工作人员的官方记录全是用的汉字普通话,这也给以后的考古提供了有效的证据,也省得那些专家们乱猜。

“专家们,哪天我叫人专门写历史,或者等我回去我就直接告诉你得了,坟你们最好还是别挖了!好不?”

不语一阵呵呵!

由于贸易频繁,交易的金银币明显不够用了,又造了一批青铜钱币。

阿尔泰山附近的这个金矿是最近才发现的,开采的数量不多。

但由于金钱的巨大购买力,迫使火狐不得不把淘金重视起来!

这种金灿灿的金属太软,看不出有什么大用处,可是每次看见火神大人那贪婪的目光,让火狐暗下决心,要拼命挖金淘金,迟早要给大人造一个黄金的宫殿来报答大人恩情!

这个伟大的愿望在征服印加帝国的时候他是终于实现了的,这跟火狐当年立下的誓言有关,当然这是后话了!

还是说说眼前的事吧,眼前一片歌舞升平,维尔族喜欢龙族的高大威猛,龙族部落人喜欢维尔族人漂亮婉约,通婚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勤劳勇敢是所有远古人类的生活习惯,当时不算什么美德,因为大家都那样!

在远古时代,谁带给大家的利益最大,谁就是最有品德的,这个理论不语其实并不认可,但这些倔强的原始人坚持认为不语大人就是品德最高的人。

所以,阿古力觉得品德高尚的人只有一个老婆怎么行呢?

这是配不上这个德高望重这个称号的!

阿古力女王深感失职,于是和慧巫老婆婆通信,联合了火狐三个大天王,两个女人四个男人整天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偷偷商量什么鬼主意!

背人的事一定没好事,这点不语很清楚,但又打听不到,不语感觉身体被掏空,干脆懒得问了!

火神大殿人来人往,所有内侍已经全被换成了维尔和古蒙少女了,这点不语当时并没有注意,因为他太忙了。

根据霍金博士日记的内容猜测,那个叫萨姆的天狼星医学家就在附近,他可能和霍金一起离开了地球,也可能依然生活在这里。

按照日记的提示,天狼星人有四千万岁的寿命,来到这里也不过万把年,来这里之前只有四百万岁,还很年轻,死不了的!

他住在哪?也是住在地下吗?入口在哪里?如果他走了,他去了哪里?他的实验室在哪里?

快宝儿是他送给贝尔的礼物,他具备的是制造能力还是设计能力?

不语头又老大老大的,不禁又大骂起来:“尼玛蛋,穿个越还特么靠脑子!人家穿越一顿砍砍砍就可以了!人家穿越,叮,一下就获得什么极品属性多爽!人家吞噬获得属性点多好!尼玛蛋,我这穿越穿的,真尼玛累挺!”

不语最近心情不错,因为龙族那边传来消息,快宝儿已经修复完毕了,外形依然没有变化,不得不说铁锤的技术一流,几乎看不出来修复过,只是它的指示灯不再亮起了!这是个遗憾!

也就是说,快宝儿彻底坏了,铁锤只能修复快宝的外观,却修复不了快宝儿损坏的电路。

不语摸着它的头,有点想念这个墨迹的小家伙了,没有它的日子确实是清净了,但也更寂寞了!

整个远古社会还真就只有它还可以真正聊几句,其他人到是想和他们聊聊理想人生,可他们听不懂啊!知音难求啊!

“报”报告声打断了不语的思绪!

“进”

黑熊闪身进屋,捶胸弯腰行礼!

“大人,有几个采沙金的农民失踪了!”

大漠里炎热干燥,漫漫黄沙又没有标志物,每年都有人走失,本不稀奇,但普通走失别说惊动不语,黑熊那都惊动不了的!

不语挑了挑眉,没说话!

果然,黑熊继续说道:“那几个采金民丢失了,但寻找的人却现了他们的衣服,衣服有撕咬的痕迹和血迹,但附近没有脚印,怪物可能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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