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婚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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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据英国Bloomsbury出版社1995年版本译出

妙呀雪团儿

被难耐暑热的人们含在口中

妙呀春风吹向那些

渴望起航的水手

妙不过一床被子呀

让两个情侣同衾相依

我喜欢不失时机地征引古老的诗句。我几乎过耳不忘,又成天到晚地听,只是我有时不知道这些片段怎样搭配。这时候,我会抱着那些真切入耳的词句或说法不放。

大约一百年前,普拉卡周边的街区是一片沼泽,现在是赶集的地方,这儿的人叫我佐巴纳科斯。意思是牧羊人。大山里出来的人。是一首歌让我得名的。

每天清早去赶集前,我都会擦亮我的黑皮鞋,掸掉我的斯泰森牌[1]遮阳帽上面的灰尘。城里灰尘大,污染重,给太阳一晒更是变本加厉。我还打领带,对一条蓝白色反光的领带偏爱有加。一个盲人永远不应该对外表粗枝大叶。不然的话,有些人会匆匆忙忙误会他的。我的衣着像个珠宝商人一样,我在集市上卖的倒是塔玛。

塔玛这样的东西,盲人来卖是合适的,因为摸一摸就能分辨出这个和那个不同。塔玛有锡做的,也有银做的,金做的。它们全都像亚麻一样薄,尺寸都像信用卡一样大。塔玛(tama)这个词源于动词tázo,意思是许愿。人们许下一个诺言,希望以此换来保佑,得到解救。年轻人要去服兵役,会先买一个刻印一把刀的塔玛,这是一种祈求:愿我不曾受伤就可以退伍。

不然就是某人身上发生了一件坏事。比方说生病或飞来横祸。一个人身处险境,爱护他的人在上帝跟前许愿:如果他们爱的人康复,他们会做一件好事。假使你在世界上孑然一身,你也可以自己给自己许愿。

光顾我生意的人去祈祷前,会先买个塔玛,用丝带穿过它的小孔,然后把牌子悬在教堂里神像前的栏杆上。他们这么做,是希望上帝不会忘了他们的祷告。

每个塔玛的软金属上都凸印着一个图案,是处于险境的身体部位。胳膊或腿、胃或心脏,或者像我这种情况:一双眼睛。我有过一个狗的塔玛,但是神父看不过去,说这东西亵渎神圣。这神父无知透了。他在雅典住了一辈子,不知道一条狗在山区可能比一只手还要重要,还要有用。他想都想不到,失去一头骡子的惨痛也许会大过失去一条久伤不愈的腿。我给他引了福音书的话:你们看,乌鸦也不种也不收,又没有仓又没有库,上帝尚且养活它……我对他说完,他扯扯自己的胡子,像躲避魔鬼一样背过身去。

男人女人需要什么,布祖基琴手比神父清楚。

我失明以前干什么,我不打算对你说。如果你猜三次,保准三次都错。

故事从上个复活节开始。就在过节的礼拜天。早晨九、十点钟,空气里飘着咖啡香。出太阳的日子,咖啡香飘得更远。有个男人问我有没有可以送给女儿的礼物。他讲着话不成句的英语。

是个宝宝?我问。

她是成年女子了。

她哪儿受苦?

哪儿都受苦,他说。

心脏的,成吗?我终于提议,一边从托盘里摸索着找到一个塔玛,递给他。

这是锡做的?凭他的口音,我猜他是法国人或意大利人。年纪估计和我差不多,也许大一点。

我用法语说,我还有一个金子的,如果你想要的话。

她康复不了了,他回答。

最重要的是你许的愿,有时候也别无他法。

我是个铁道工,不是个巫师,他说。给我最便宜的、锡做的吧。

我听见他从衣兜里掏钱包的窸窸窣窣。他穿的是皮裤皮夹克。

锡和金子在上帝那里没有分别,是吧?

你骑摩托车来?

带我女儿来玩四天。昨天我们开去看了波塞冬神殿。

苏尼翁那一座?

你去看过?对不起,我是说你去过?

我用一只手指敲了敲我的黑眼镜,说道:在这以前,我看过那座神殿。

锡做的心脏要多少钱?

他跟希腊人不同,没有砍价就付了款。

你女儿叫什么名字?

妮农。

妮农?

N-I-N-O-N。他拼出每个字母。

我会想着她的,我一边归整钞票一边说。就在此时,我忽然听见一个嗓音。他女儿定是去过了集市里别的摊位,现在回到他身边来了。

我的新凉鞋——看!手工做的。谁能猜着我是刚买的呢。没准穿了好些年。也许我是为了我那场没有举行的婚礼买的。

指头中间的绊带不硌脚?铁道工问。

吉诺会喜欢的,女儿说。他对凉鞋有品味。

这鞋子系住脚踝的样子很好看。

走到碎玻璃上,这鞋子可以护脚,女儿说。

过来一下。嗯,这皮子又好又软。

爸,你记得吗,我小时候洗完澡你帮我擦干身子,我坐到你膝头的浴巾上,你会跟我说,每个小脚指头都是一只喜鹊,偷这偷那,偷完就飞走了……

她说话的节奏明快清楚。没有懒音,没有拖腔。

嗓音、声响、气味,现在都给我的眼睛带来礼物。我聆听,我吸气,然后就像在梦中一样观看。听着她的嗓音,我看见一片片瓜果工整地摆在盘子上,我也知道,假使我再次听见妮农的嗓音,会立即辨认出来。

几个礼拜过去了。人群里某个人说法语、我又卖出一个心脏塔玛、一辆摩托车驶离交通灯前发出呼啸——这些事情,时不时就会让我想起那铁道工和他的女儿妮农。他俩只是路过,没有停留。然后,六月初的一天晚上,有点什么变了。

每天晚上,我从普拉卡走路回家。失明有个效应,你会产生一种玄妙的时间感。手表固然无用——虽然我有时也卖手表——我却也知道当下是什么时间,准确到分钟。回家的路上,我照例会从十个人身边经过,和每个人闲聊几句。对他们,我是提醒时辰的人。一年以来,科斯塔斯是这十人之中的一个——不过我和他说来话长,改日再叙了。

在我房间的书架上,我放满了塔玛、我的很多双鞋、一套带托盘的玻璃壶和玻璃杯、我的大理石残件、几块珊瑚、几个海螺壳、放在最上层的巴拉玛琴——很少会取下来——一罐开心果、许多镶了框的照片——真的有——以及我的盆栽:木槿花、海棠花、日影兰、玫瑰。每天晚上我都会摸摸它们,查看它们长得如何,最近又开了几朵。

喝上一杯,冲了澡,我喜欢搭火车去比雷埃夫斯。我沿着码头走,时不时打听打听,哪些大船靠岸了,又有哪些会在当晚起航,然后就去找我的朋友雅尼消遣。他现在开着一家小酒馆。

景象是无时不在的。所以眼睛会疲倦。嗓音不同,它就像一切和词语有关的事物那样来自远方。我站在雅尼的酒馆里,听老人聊天。

雅尼跟我父亲年纪相仿。他从前是个蓝贝蒂卡[2]音乐家、布祖基琴手,战后挺受人欢迎,跟伟大的马尔科斯·瓦姆瓦卡里斯[3]一同演奏过。如今只有老朋友出面邀请,他才会抱起他的六弦布祖基琴了。他们大多数晚上都请他弹奏,他也还都记得。他坐在一张藤编坐垫的椅子上弹琴,左手无名指和小指中间夹一支烟,抚动品丝。有时他弹琴,我也会随兴地跳起舞来。

当你随着一首蓝贝蒂卡歌谣起舞,你会踏进音乐的圈中,那节奏就像一个铁条围住的圆形笼子,你跳着,就在那个曾经活过歌曲中的人生的男人或女人面前。音乐挥洒出他们的哀愁,你的舞蹈是一种致敬。

将死神赶出院子吧,

好让我不必见他。

墙上的钟呀

领起了葬礼的挽歌。

夜复一夜地听蓝贝蒂卡,就像在身体上刺青。

*

在那个六月之夜,两杯茴香酒下肚,雅尼对我说,朋友啊,你为什么不跟他一块儿住?

他眼睛不盲,我说。

你又来了,他说。

我离开酒馆,买了一点烤串在街角吃。之后,我照旧请雅尼的孙儿瓦西利替我搬来一张椅子,把自己安顿在窄巷深处的人行道上,那里对着一些树木,是一波波喧闹中独享幽静的所在。我背靠朝西的空墙,感觉到它储备了一整天的温暖。

远远地,我听见雅尼弹着一曲蓝贝蒂卡,他知道那是我偏爱的:

你的眼睛哟,小妹妹,

敲开了我的心扉。

不知为什么,我没有回酒馆去。我坐在藤编坐垫的椅子上,背靠着墙,手杖倚在双腿间,等待着,就像准备慢慢站起来跳舞的人一样。那首蓝贝蒂卡弹完了,大概始终没有人起舞。

我坐着,听见起重机在卸货,它们要卸一整夜的货。然后有个寂静无声的嗓音说了起来,我认出是那个铁道工的嗓音。

费德里科,你怎么样呀?他在说。听到你的声音真好,费德里科。对,明天我大清早出发,就是几个钟头以后,礼拜五咱们就在一起了。别忘了,费德里科,香槟都归我付钱,都归我,所以订它个三四箱啊!你看着办。我只有妮农这一个女儿。她马上要出嫁了。对,一定。

铁道工对着电话用意大利语聊天,他在有三个房间的自家屋子里,在厨房,屋子坐落在阿尔卑斯山麓的法国市镇莫达讷。他是二级信号工,信箱上的名字是尚·菲列罗。父母是移民,来自意大利产稻米的小城韦尔切利。

这厨房不大,临街的前门后还有一辆硕大的摩托车停在停放架上,因此更显窄小。平底锅搁在瓦斯炉上的样子表示掌厨的是个男人。他这地方,正如我在雅典的房间一样,没有丝毫女性的印记。这是个男人独立于女人生活的地方,人和地方都习以为常。

铁道工挂了电话,走到摊开一张地图的餐桌前,拿起一份单子,上面写有道路的编码和城镇的名字:皮内罗洛、隆布里亚斯科、都灵、蒙费拉托堡、帕维亚、马焦雷堡、博尔戈福尔泰、费拉拉。他用透明胶带把单子贴到摩托车的表盘旁边。他检查了刹车油、冷却液、燃油、轮胎压。他用左手食指掂了掂链条的重量,测试它够不够紧。他开了点火开关。表盘亮起红灯。他验看了两个前灯。他的动作是仔细的、有条理的,尤其该说是轻柔的,仿佛车子是个活物。

二十六年前,尚和妻子妮戈尔一起住在这个有三个房间的屋子里。有一天妮戈尔离开了他。她说自己受够了他夜间工作,他一有空闲就给法国总工会做组织策划,他在床上读宣传册——她想要生活。然后她砰上前门,再也没回到莫达讷来。他们俩没有孩子。

同一天夜里返回雅典的火车上,我听见了另一个城市播放的钢琴音乐。

一道宽宽的楼梯,没有地毯也没有墙纸,只有一道光滑的木扶手。音乐从五楼的一个套间传来。这栋楼的电梯很少有开工的时候。不会是唱盘也不会是CD,只是一盒普通的磁带。上面的声响全都蒙着一层薄薄的灰尘。一支钢琴夜曲。

套间里有个女人坐在一张挺直的椅子上,对着一个通向阳台的高高的窗户。她刚掀开了窗帘,久久地俯视着夜色中整个城市的屋顶。她的头发朝后梳成发髻,双眼疲倦。她埋头工作了一天,绘制一个地下停车场的工程详图。她叹了口气,揉了揉疼痛的左手手指。她的名字是泽德娜。

二十五年前她在布拉格念书。1968年8月20日夜间红军的坦克开进城中,她一度上前和那些苏联士兵讲理。次年,坦克之夜的一周年纪念日那天,她加入了瓦茨拉夫广场的群众队伍。一千人被警察拘押载走,五人被杀。数月后几个亲密朋友被逮捕了,到1969年圣诞节那天,泽德娜成功越过边境去到维也纳,又转程去到巴黎。

她跟尚·菲列罗相遇在格勒诺布尔的声援捷克难民的一场晚会上。他走进来,泽德娜一眼就注意到他,因为他长得像她在一部关于铁路工人的捷克影片里看过的某个演员。稍后她发现尚真的在铁道工作,马上觉得他和自己注定会变成朋友。他问泽德娜怎么用捷克语说:波希米亚是我的国家。她听了笑起来。他们成了情人。

铁道工每次在莫达讷有两天休假的时候,都会开摩托车到格勒诺布尔探望泽德娜。两人骑着他的摩托一起出游。尚带她去到她从未见过的地中海边。萨尔瓦多·阿连德[4]赢了智利总统大选,当时他们谈过要迁居圣地亚哥。

然后,十一月时,泽德娜透露她怀孕了。尚说服泽德娜留住他们的孩子。他说,我会照顾你们俩的。来我莫达讷的家一块儿生活吧,有三个房间,一个是厨房,一个卧室给我们,另一个卧室给小男孩或小女孩。我想我们的宝宝会是个女孩,泽德娜忽然心醉地说。

在雅典的火车站月台上有人说可以陪我行走。我假装自己既瞎又聋。

他们的女儿妮农六岁时,一天晚上,泽德娜听见电台上说,布拉格有一百个捷克公民联名签署请愿书,要求人权和公民权利。她问自己,这可会是个转折点?她出国已有八年。她需要了解多一些。

你去吧,尚坐在厨房的餐桌上说,妮农和我没事儿的。你慢慢来,也许还能弄到延期签证。回来过圣诞节吧,咱们一家坐雪橇去莫里耶讷!噢,不要伤感,泽德娜。这是你的本分,同志,你会高高兴兴回来的。我们会很好。

泽德娜依然在五楼的房间里听那支夜曲,她掩上窗帘,走到蓝白瓷砖的壁炉旁的贴墙镜子前。她望着镜子出神。

十七年前那天晚上,她对尚问及签证的时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们是否像着魔的人、疯狂的人那样,同意他们三个不再拥有一个共同的家?

我们究竟如何抉择?

镜子的底角嵌着一张汽车票:布拉迪斯拉发[5]——威尼斯。她用手指疼痛的左手抚弄票子。

一张毯子从摩托车的鞍座上披挂下来。毯子上有三只睡着的猫。

尚·菲列罗一身黑皮革、皮靴,走下楼梯,走进厨房。他打开后门底部的一扇小活门,拍拍手,猫儿便跳下车子,溜到花园里去了。活门是他十五年前做的,当时妮农得了一只她唤作伟伟的小狗。

然后我听见了那个令我想起瓜果切片的嗓音。是同一个嗓音,但这时它吻合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她说:我走过我们的火车站,伟伟在我的外套下面。每二十四小时,我们的站有六十一班火车通过。任何送往意大利的货物都经过我们的隧道。我把他抱在外套下面,他的下巴挨着我最顶上那一粒纽扣,他的耳朵蹭着我的翻领。如果不算蜗牛呀、蚯蚓呀、毛毛虫、蝌蚪、花大姐和小龙虾的话,他是我的第一个宠物。我叫他伟伟,是因为他才那么点儿大。

尚打开临街的门,跨上摩托车,用脚蹬了蹬。后轮一抬上门阶,车子就自动滑出路面。他举头望了望天空。没有星星。黑暗,一种有能见度的黑暗。

我走过火车站,伟伟从我的外套里探头探脑,每个人都停下来,指指点点,带着笑容。有认识我们的人,也有不认识的人。他是个新生命。本堂神父先生问我他的名字,好像他打算安排一场洗礼似的!伟伟!我跟他说。

铁道工去锁上家门。他在门上转钥匙的动作,已经像是担保他下个礼拜就会回家。他手工的操作都有一种给人信心的风度。他属于那种信赖手势多过言语的人。他套紧手套,发动引擎,扫视燃油表,挂一挡,释放离合器,便滑行而去。

火车站旁的交通灯亮着红灯。尚·菲列罗等着它变换。没有别的车。他可以轻易溜过去,毫无风险。但是他一辈子是个信号工,他要等。

伟伟七岁的时候,一辆货车撞死了他。我接他回来那天,他的下巴歇在我的第一颗纽扣上,我把他抱在我的外套下面一路回家一路说:伟伟,我的小伟伟,从那一天起他就是个谜。

交通灯转为绿色,骑手与机车发动之际,尚让穿靴的右脚拖曳在后,同时用左脚脚趾挂二挡,到达电话亭时又加到三挡。

我是昨天看见它的,这条裙子挂在离贸易酒店很近的一个橱窗里,裙子上有我的名字NINON!它是通身黑色的中国丝绸,点缀着白花。长度也合适,到膝盖以上三个指头的地方。领子是连幅剪裁的V形长翻领,不是缝上去的。纽扣一路扣到底。裙子迎着光略有点通透,但不至于招摇。丝绸一向清凉。如果我晃动裙摆,大腿碰到裙子,就会像舔着冰激凌。我要找到一条银腰带,一条银光闪闪的阔腰带搭配它。

摩托车亮着前灯蜿蜒曲折地开上山去。车子时不时会消失在悬崖和岩石后面,一路不断爬坡,逐渐变小。现在它的灯光忽明忽暗,像茫茫石壁前一支祈愿烛的火焰。

对车手来说不是这样的。他是在黑暗中打洞,像鼹鼠钻过土地,他的光束穿行隧道,隧道在扭摆,因为公路要避开大石也要上升,常常拐弯。当他回头一瞥——他刚这样做了一次——后面除了他的尾灯和茫茫黑暗,也一无所有。他的双膝紧抵着油箱。每当骑手与机车驶进拐角,拐角都承受他们,托举他们。他们徐徐进入,快速离开。进入之际,他们尽可能延宕,等待拐角把横坡送过来,然后他们便疾驰而去。

他们攀山越岭,一路越来越荒凉。黑暗之中看不见那荒凉,但是信号工从空气和声响中能够感觉出来。他再次掀开头盔的挡风镜。空气又薄又寒又湿。岩石把他的引擎噪音抛了回来,粗嘎刺耳。

眼睛第一年失明,最坏而一再出现的瞬间是我早晨醒来那一刻。睡与醒的边界上昏暗无光,令我经常想发出尖叫。我慢慢才习惯这样的情状。现在我一醒过来,首先就要摸到一点什么东西:我自己的身体、床单、床头板上木雕的树叶。

第二天,我在自己的房间醒来时,摸了摸我放衣服的椅子,又一次听见妮农的嗓音,很生动,好像她刚刚沿着一架梯子从街道攀了上来,就坐在窗台上。不再是孩子了,却仍然不算是女人。

今天——人生第一次坐飞机。我喜欢身在云端。无处落足之地,能让我感觉到上帝无处不在。爸爸开摩托车送我去了里昂的机场。第一程越过阿尔卑斯山,飞到维也纳。第二程飞到布拉迪斯拉发。以前这个城对于我只是个邮戳,或是妈妈地址的一部分,现在我总算亲身来到这里了。多瑙河很美,沿岸的房子也很美。妈妈来接飞机。她比我心目中的样子漂亮些。我都忘了她的嗓音有多美。保准很多男人都爱上她的声线。她戴着她的婚戒。那个五楼的公寓套间有高高的天花板、高高的窗、瘦脚伶仃的家具。一个适宜长谈的套间。所有的抽屉都装满文件。我看傻了眼!我回自己的房间得出门走到楼梯口,用钥匙打开另一扇前门。我想,这个房间以前是属于另一套公寓的。妈妈提到事情“跟可耻的告密者有关”,我不很明白她的意思。我喜欢我的房间。窗外有棵大树。什么树?妈妈用她美妙的声线说,这你应该认识,是金合欢树。最美妙的是,这儿有台机器可以播我的磁带。

三天一字没写。我一定是太快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