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桌上刻写的青春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3章 爱在邂逅中萌芽

只想看你一眼,望望你娇纵的容颜

而我转身,却望见了你的全部

如花美眷,逝水流年·····

“朱弦已为佳人绝,孟德勿念风来莺。”这是她写在书签上的一句话,只怪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它,一直到双手像古树一样斑驳,我忘记了我还活着;我还记得,我的体温不够温暖,你的双手一直隔得很远,那时的你说我是一个“死人”。“只缘感君一回顾,是我思君暮与朝。”——我只有这样的回答。

什么?“该让她出场了,你不能一个人就怎么装着,她在门外等着呢?”有人对我说道。是啊!是该让她出戏了,这么久的戏份,少了她,这一切还有意义吗?但是让我为难的是,我该从何说起呢?我不能让她随便出场,因为她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她很好,很好!!

任何一个故事,都是有开场白的,而且很不容易忘记!所以,我应该从那说起。

街角,或者说转角。因为那时由罗志祥和徐熙媛主演的《转角遇到爱》正在热播,俞心蕾在街角撞到了秦朗,而秦朗却在街角撞到了爱情。当然,我与她没有那么地唯美,也没有那么玄幻!第一次见她是,下雨的天气,紧急的日子,还有古老的石桥旁,但是那是我们很陌生,擦肩而过都不会正眼看对方一眼。但是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幢教学楼,但是我们隔了一个办公室,一个走廊,我在九年(6)班,她在八年(6)班,同时繁多的作业令我们久久难以入睡,我们习惯地称我们为“夜猫子”,她呢?只是一个小学妹!那时有一首歌《隔壁家的女孩》非常流行,所以按照理论那就应该是,初步地称她为“隔壁班的女孩”!

她是谁?她是韩光茂,是我所有对美丽和纯洁的理想的化身,是我梦中的天使。我们在这个年纪所扮演的角色都是学生,都在龙中就读。我从小在组合家庭中长大,养成了桀骜不驯的性格。对未来我也有着数不完的梦想,在这众多的梦想之中,独一无二的女主角就是茂茂,这不是我对她专属称谓,而是大家共同对她的尊称。

在那个朦胧的年代里,视乎一切都有点让人觉得模糊,就连最熟悉的教室和操场都贴上了岁月的标签。那一切就像一块没有被火烧掉的煤炭,从头至尾都是黑色的;也像一个深邃的眼眸,不知道要透露什么密码?墙上贴着的仍是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那些不成文的班规条文和不知道何时又挂上去的倒计时;屋里放着的仍是排放整齐的桌椅和面带青色的铅制黑板;最不能让人忘记的仍是那张木质的旧式讲桌,过了这些年,那一切依然,只是人和事紧随时间在更替故事的场景,和故事的主角,我们呢?最终成了别人风景里的挡板!好想坐着时光机飞回那个季节,看看那些人,听听那些事。好怀念那些无处安放青春的岁月,那一个又一个抱着课本奔向教室,迟到被老师罚站的时光。屈指一算,我已经从那里毕业四年半了,我的数学不好,绝对没有四舍五入,真的有四年半有余。这四年半,记忆中的四年半,被人嘲笑与否定,被人拒绝与捉弄,被人喜欢与爱慕,被人接纳与赞同,反正处于“被时代”的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有人说我是参加龟兔赛跑死撑过来的,也有人说我是抢了韩寒的“1988”慢摇过来的,至于到底是怎么过来,由于年代久远,已经无法考究!我这个21世纪最没有幽默感的怪物,只记得记忆中的教室——

都说少年不知愁滋味,可我不知怎么就没有办法逃过这一劫!教室内的人们再为中考而忙碌,那时的我坐在窗户边看着外面想着心事。悠扬的钟声不知何时若响若静,教师窗前,茂茂拿着课在哪里站着。邻桌的女生跟旁边的人嘀嘀咕咕,很开心地说着一些奇怪的语言,时而看看我,时而看看她,就像一对老鼠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一般,好不自在!我嘴角的微笑若隐若现,很不用心地看着乏味的课本,就连伸手去写几个平日里最想写的文字都不耐烦,还有那些空白的留言卡,至今都不知道有没有写,有没有交给它的主人?但至于为何会这样,后来才知道我患了一种病,一种叫做“选择性失忆”的病,忘记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哥们,最好的知己,有关曾经的一切的所有,我都忘得一无所有,忘得彻彻底底!但我记住了她,虽然我不够优秀,可我第一次记住了我喜欢的女孩的名字,这个人就是茂茂!

我们并不是一个班的同学,也从来没有长期的相处过,所以对于她的年龄,生日,爱好,性格,朋友更是一无所知。我知道她是一个女生,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这当然也是每个男生喜欢一个女孩的首要前提。当然我在此声明,我喜欢她并不是贪图她的美貌,因为我不是色狼;就算我很牛,但我也不会耍流氓!我和她也不是在校园中相撞,也不是我的妹妹是她的好朋友,更不是我的哥们是她的表亲。至于我和她是怎么认识的,这不由得要向大家提一个人,一个我和她认识的搭桥人。都说人与人之间的认识都是因为有一群人,而这个人就是这群人中的阿常,一个我在前面提到的阿常。打从小学时代起,阿常就是我印象中一个比较特别的人,不过我们的个性却是天南地北。他长得又俊又帅,最重要的是,他热爱篮球这个令女生又热又爱的爱好。我很怀疑有任何的雌性动物能不倒在他那潇洒自然的动作之下。

我们都喜欢叫他“常仔”,人家属企鹅,他还是专业的。那些耍酷的招牌动作,可谓不计其数,跟他相处甚久的人都会学到一两招,而且桃花运连连,她在学校里左右逢缘但绝不轻易起色心,他说他已经达到情场上的最高境界,就是蔡智恒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中写阿泰的那样--“万花丛中过,篇页不沾身”。传说老徐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比较高级,我想这可能与之平分秋色,但其实会略胜一筹。想来那是的阿常已经具备当女生王子的能力,而我做女王的骑士都还比较逊色,他梦总是笑话我太正直,不会讨女生的欢心,而且将一定的会是情场上的炮灰,想来阿昌比较会算命,看看我现在的一无是处,着也并不觉得冤枉。这也难怪,我即不俊有不帅,身上驾着120斤的肉体,使我使我怎么也发挥英俊的气质。再加上我成绩平平,不会打篮球,这便注定我会变成今天的这种境况!但对于男生的分类,我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内找到了一种近乎合理的理论,着四种类型分别是——————

第一种叫“不劳而获型”,即不用去追女孩子,自然会被倒贴;

第二种叫“轻而易举型”,虽然得去追女孩子,但总能轻易俘获芳心;

第三种叫“刻苦耐劳型”,必须绞尽脑汁,用尽36计,才会有战利品;

第四种叫“自求多福型”,只能期待碰到眼睛被牛屎勾到的女孩子。

当然我是属于这4类外的,因为我是21世纪最没有幽默和浪漫主义情调的怪物。女孩都是喜欢有情调,有紫色韵味的男生,这视乎是今天19:00整的最值得看的新闻。但是对于这4种分类,男生永远永远都没有变成当家人,在家是灰太狼,在外是喜羊羊!没有羊的日子里,谁能保证狼的饮食起居没有问题,谁能保证家庭永远幸福安康?想来狼爱上羊,真的并不荒唐,汤潮没有违背人性的呼唤,没有用下半身的东西思考问题,也没有让社会停止代谢,也没有让狼真的吃到羊,这更让我们知道,这世界的事永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比想象的可怕,当然更多的是不易和困难,没有谁可以轻易地完成自己的使命,这让社会的和睦变得真实!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她的声音,忘记了她的笑容,忘记了她的脸,但是每当想起她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我们微笑着说我们停留在时光的原处,其实早已被洪流无声地卷走,高潮时享受成就,低潮时享受人生。有心思时干有意义的活,没心情时做有意思的事。我在我记得的那个角落里,写下了我这路来就渴望书写的诗篇,就画好的一道道玫瑰彩虹!但是——

我忘了哪年哪月的哪一日我在哪面墙上刻下一张脸一张微笑着忧伤着凝望我的脸。如果你觉得生命里的每扇门都被关上了,那请记住一句话:关上的门不一定上锁,至少再过去推一推。记忆想是倒在掌心的水,不论你摊开还是紧握,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我几乎不能想象,不能理解,更没有办法相信自己是这样的一个弱者,但是我像一只蜗牛一样背着信念,坚持到底。

不是每一次努力都会有收获,但是,每一次收获都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命题。就算是Believe中间还是有个lie,就算是Friend最后还是免不了end,就算是Lover最后还是会over,就算是Forget也得先get才行,让我们一起把Yours变成Ours,实现Life中所有的If。我想人生中最难过的事情不是一直遇不见,而是遇见了,得到了,又被拿走。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所以忘记一个人并不是很难,只是不想忘记的,只会在心底作祟,让你顾不得快乐和自由,永远都是在弹着遗忘的曲儿,但是从来没有填过记得词而已!但是这并不是重点,我的反反复复,这已经不是新闻,至少他们是怎么说的!是的,阿常显然是第一种和第二种类型的混合体!当然,这也只是玩笑。玩笑自然只是玩笑,其实阿常是很够义气的,经常把自己认识的女孩过户给我们,毕竟在这群人里,他不是大哥大,我们也不是BB机,这样形容,这样用比喻,并不过分,只是我总是近“

香“情怯,自以为读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仪廉耻,我在我的固执中,天真地以为这会是女孩会喜欢的类型,但这恰恰是现在追女孩的兵家大忌。所以我得不到女孩的欢心,这也是理所当然。毕竟我这种不懂浪漫和不懂风情的人,做那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显然会被制止,通常我都是这样安慰自己的,这基本是我自言自语的理由,再说在那个如花诗语的年纪。很多事情都值得我们止步,这一切并不是刻不容缓,更不是世界末日?

所以在认识茂茂之前,我的心脏其实没有被锻炼得十分坚强,即使那一切不被禁止,我的内心仍会每分钟跳动120下,脸红和说话吞吞吐吐都会与没认识她之前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毕竟连星座都会搞得纠结的人,自然不I会真正地了解一个女孩子,更不用说会读懂她的心思。就连她也不是他的例外,毕竟这方面的事,我没有交过额外的费用。我不懂啥叫着喜欢,更不确定我会喜欢上什么类型的女孩,所以就不用问我,喜欢她的理由。但是我仿佛天生就受到某种激素的作用,对于不确定的任何事,我只会坚持到底,当然只是沉默。有人说,两个人的距离会在沉默之中变得异常微妙,就像失去交通灯的十字路口。我问过很多女孩,她们都说这是暴风浓郁的前奏,这也细雨崩溃的后续;我也问过我的哥们,他说说你自己想想,没有交通灯的路口会怎样?答案真的让我不知所错,让我无能为力,无法抗拒,无路可退,这犹如世界末日的语言,让我知道她——需要人陪,可惜那人不是我,不会是我!

说了半天,我除了是那个我之外,我仿佛没有一个准确的身份;聊了好一会,我几乎都没有想过我要在这个故事中怎么出场?

她是整个故事的女主角,是我梦中的天使。我从来都是一个不太擅长说故事的人,所以今天我要坐一回故事的叙说者,至于我的真实姓名,请恕罪,因为涉及到隐私相关的问题,不方便透露,就像我们在语文上写作文一样,我只能这样规定,因为这是我的地盘,只能由我做主!但是又不能没有一个称呼,我一直都很喜欢用笔名,大家都叫我”朝槿“,所以我便是朝槿了。但是这都并不是真的,因为我是第一次鼓捣文字,而这种称谓又必不可少,所以只好这样随口叫罢了。再说怎么可以少得了我啊?故事是一个整体,没有彼此的一方都是一半,都是空缺的心情——

你只看到我的文字,却没看到我的格式;

你有你的规则,我有我的选择;

你否定我的现在,我决定我的未来;

你嘲笑我一无所有,不配去爱;

你轻视我年轻,我会证明这是谁的时代;

梦想是注定孤独的路,路上少不了质笑;

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我也要活得精彩。

我是朝槿,为自己代言!

自从她脑壳坏掉亲口告诉我,说我很好,有很多优点之后,我几乎收到的好人卡比我邮箱里收的邮件还多,不知道是她们串通好的还是她们本来就是一个鼻孔出气,反正没有阳光的天气几乎和我的心情挂上勾,我就时常希望见到她。与他聊天,跟她在一起总能找到一份快乐的感觉,这是之前与之后都没有过的感觉,当然我有一个据说很二的梦想,那就是当一名导演,但是对于故事的戏剧性,我实在没法去着意安排,因为我是一个很实在的人,自然会遇到诸多的难题,所以和她的相遇都是在转角,在街角相遇。由于她的开朗,那份天真与活泼并存的,善良与美丽同在的模样,真的让人记忆深刻,难以忘怀!她总是喜欢微笑,特别是喜欢在阳光下微笑,喜欢听别人讲笑话,讲故事,跟她一起下雨的日子彷佛都是晴着的,她一直希望有人能唱《一生有你》给她听,因为她可以得到更多的快乐,心情快乐了,比吃饱饭还管用。在学校里,经常遇到很紧张的气氛,总会有人跳出来做金牌调解人,都会讲一个笑话来调动氛围,不让一切太过于张扬。那时的我们都还不是QQ用户,还是一个信条的VIP,尽管这样,但是从来都没有享受过VIP服务。按现在的话来说,是因为我们的级别还不够高,还不够来申请会员,所以除了面对面就是焦点访谈了。再说那时三点一线是主线啊,所以有关外线的一切都是被动的,再加上没有八卦的必要,所以留在时间的记忆,除了那些苍白无力的文字之外,多余的房事,做的再多也不会让对方怀孕!

有时我都在想,我们是不是没有说爱的资格,还是对方对我们的爱不屑一顾?就像我的同学说的一句话:“谁的青春不曾兵荒马乱过,谁的心灵不曾黯然失色落?”女人是什么?天生的潜质就是折磨人,而男人就是被折磨!当然那是她还不是一个女人,只是拥有了做女人的资本,对男人确实是一片空白的概念,而男人对他却是抱着在许多年以后的幻想,甚至说是不可断去的念想!当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她会是一个好女人,一个男人的好妻子,一个孩子的好母亲,更肯定的是会遇到一个好男人,一个对她好的丈夫,一个对孩子好的好父亲!在我的印象里,曾经有八位仁兄和我一起共诸此段传奇,并且其中三三和阿常还对此付出了实质性的代价,但是他们都没有她的质检,没有得到最后的通过!在我这匹不是省油的灯的黑马的脚下,只能说他们十分的逊色,不是我在此贬低他们,只是我的确拥有这样的潜质,在这方面我绝对占尽了所有的优势,所以我的落井下石真的不是故意,不是不小心,所以他们只能站到失败的行列!在她那片芳土里,没有早开的玫瑰,只有凋零的落叶,而且是枯枝落叶!想来她是十分优秀的,面对众人的追捧,即刻表现出无动于心,可见这份操守是真的,不是伪造的!所以,相必你已经才猜想到他与她的故事会怎么样行进了吧?但是为了验证你的猜想是否可以实现,甚至说为了让你不失望,作为读者的你应该需要安静的听听他是怎么样走到最后的!当然,我那时不是很擅长在众人面前表露自己的,所以她给了我一个恰到好处的评价“不善言表”,当然在新华词典里找不到这个词,这是她的独创!我没有那份色心,更没有那份色胆,只是静观其变,希望在准确的时间能够抓住就会,我从来没有把自己赤裸裸地暴露在别人面前的习惯。在众人眼里并不起眼的我,从来不会做一些大家觉得有意思我觉得无聊的事,不会做让大家意想不到的事,不会让大家觉得我还行的事,所以在他们面前显得比较渺小,比较卑微,更主要的事我的确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也在致于在很多年后的今天,谈起那心里的那些荒芜时,我总是最后一个出场!

都说机会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想来是没有错的!我在龙中的三年的生活,最终以几张我看着是废纸的试卷和通知书而结束,当然在那张毕业证的见证下,我的确成为了一名有初中学历的少年,但是在那些旧书和试卷的内心深处,我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印象,那空白的一切就有如刚出生,襁褓里的婴儿,没有任何的实质性意义!还有那一张不大不小的毕业照,我没有觉得他有多么的贵重,因为他只会让我当时的我想起一个又一个不曾苏醒的噩梦,那是一辈子都挥之不去的梦魇!当然我依旧是我,那个一直不出众的我,一个语文摸底考试考了140连老师都怀疑作弊的我,一个大家都不曾正眼瞧过的我哦,就这样和那群我不曾记得的人离开龙中,我也就是这样离开了她,我的梦中天使,一个我刚认识不久,只记住人家名字的女孩。从那以后,我不曾见到过她,亦不曾想到过我会把她看得这么重要,时常在自己的梦里见到她那久违的模样,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太过想她还是因为其他,但是他是第一个进入我睡梦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当然我没有互道离别,也没有祝福彼此,或许当时只道是寻常吧!没有过多的意义可言,也没有过多的祝福可说,当然我和她真的不曾真正地了解过,这也是在许多年以后,我们再次相遇时也不曾记得太多的场景,说不出太多的言语,表达不出更多的情感,我就那样走了,她就那样留在了那里,继续自己未完成的学业,一个青春的散场小说,结局便不由得变得简单!

作者正在努力码字中,去催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