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新房子挂薛琅静名下
想要起房子,就得买地,薛家之前为了让薛伯卿念书考功名,把自家的地都卖光了,现在想要起房子就得重新买地。
经过和家人的商量,为了以防万一别个不肯卖,薛琅静总共选了三块地,都是薛家老房子边上的。
不过他们的运气不错,问了最中意的那块地的主人,人家愿意卖。
薛琅静当即便买了下来,也就花了二两银子,第二日便拿着地契去县衙里过户。
为了这事,薛爷爷又发了一阵大火。
原来,薛琅静买的地竟然记在自己的名下。
薛爷爷觉得,家里长辈都在,薛琅静一个女娃娃不应该越过他这个一家之主把地挂在自己的名下,上有长辈,下面一个女娃娃竟然反了规矩想要自立,天下压根就没这个道理,这地怎么说都得挂他名下。
可薛琅静显然并不觑他,不愿去重新把地过户。
为此,被薛爷爷大骂了她好几天的不孝子。
而薛琅静便由着他骂,不去跟他计较,但也并不更改,真要把地契过到爷爷的名下,以后爷爷还不得借着地契在他名下的名头作天作地啊!
除了薛爷爷,薛家众人倒没什么说辞,除了薛奶也觉得自家老头子说的对,但也知道这个孙女是个强势的主儿。
她一旦定了主意就不会愿意轻易更改,就算他们怎么说,都改不了这个已成的事实,便聪明地隐下这心思,出来和稀泥,也给自家老头子台阶下。
薛玉河自然是巴不得这地契掌握在自己二房手上,虽然是心里也有些不舒服,觉得更应该在自己这个爹的名下。
只是他也知道自己没资格跟他爹抢,爹都没说成的事,自己再出来插一脚就说不过去了,反而落个不孝的名头,那与其改成爹的,还不如不改呢。
而薛玉海呢,既然众人都没意见,自己这个大伯也没资格说什么,就算有想法,也说不出口,便只能默认。
买下了地,薛琅静便把注意力都转到起房子上。
对于新房子,她打算起一间青砖瓦房。
如此一来,没有两百两银子恐怕还起不了。
买了地,她手中的银子就不足一百八十两,有些不够。
便跟家里商量,让家里的银子先暂借给她,先把房子起了,钱之后便还回去,反正家里目前也不需要用到钱。
对于这事,还在气头上的薛老头自然不同意。
说既然你觉得自己盖得起房子,那就用自己的银钱盖,怎么还好意思借用他们老两口的棺材本呢。
丝毫不想想,他口中所谓的棺材本,多是薛琅静挣的。
好在薛奶奶平时虽然嘴坏了些,喜欢斤斤计较,但在这事上,心里清楚孙女的脾气,只要是亲口说出的话就绝不会反悔。
这钱说暂借肯定就是暂借,那他们真没必要为了这不必要的事儿跟孙女弄僵了关系,反正以孙女的能力,估摸着也就一二十天就能还回来。
再说了,这房子起了后,还不是他们一大家子住吗?何必呢!
最后,薛奶做主把家里攒的十七两银子也拿了出来,算是公中暂借给薛琅静的。
这么一来,这银子便够了。
起房子不需要薛琅静自己亲自来,也不需要她来监督,对于这事,父亲肯定比自己了解,自己只需要付银子就够了,其他一切可以都由父亲他们来,这样就不影响她出猎了。
青砖瓦房比普通房子要精细不少,而薛家要求的房间多,这起的房子也不小,怎么也得一两个月才能完成。
起房子虽然估计需要两百多两,但也不需要一开始就把钱全付了,仔细算算,一两个月后,这起房子的钱她肯定能凑够,而且还能连带着把张家的彩礼也给挣了,让大姐的亲事和起房子两不误。
房子的事定下后,薛琅静就可以当甩手掌柜不用管了,由父亲找人算吉日定下开工的日期,然后寻工匠。
至于材料的事,这些专门起房子的工匠必然是长期和这些人打交道,肯定比他们自己更清楚,到时候让工匠们介绍便好了。
薛玉河因为过去经常在镇上做工,寻个靠谱的工匠自然不在话下。
就这么着,很快的,一切就都准备就绪。
到了定下的日子,随着一阵爆竹声起,薛家的新房子也正式开工。
而同时,薛家也开始准备起薛琳静的亲事,距离她成亲的日子也就七八天的时日,该准备的一应东西也都该准备了。
原本,就算是招赘,一般情况下也是新郎接新娘,新郎带着迎亲队伍和花轿到新娘家接了新娘,到外面走一圈,然后再回到新娘家。
不过在楚国开国之后,女子的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有些比较强势的女方家庭,为了显示自家女儿在婚后的地位,便更改了迎亲方式。
和过去反过来,由新娘带着迎亲队伍去新郎家,新娘迎亲,新郎坐花轿。
如此一来,新娘自然也不需要盖盖头了。
当然,这种迎亲方式自然是被儒家文人所抨击反对,觉得让女子尤其是新娘子抛头露面,实在是不成体统。
可他们又不是当事人,就算反对也没用。
这样的新习俗便被许多招赘的家庭所使用。
但自从楚武宗上位后,楚国女子的地位便再次开始下降,这样的新习俗就又渐渐被人们所遗忘,到如今,已经很少有人使用这种习俗。
薛家本来是打算按照新郎接新娘的方式来的,但薛琅静却强烈反对,她的意见是用这种新习俗,她薛家的女子,并不需要藏着掖着,就是要走到大众面前,大大方方地出入社会。
她薛家的女子,要如郑家女子般,并不比男子差。
碍于这彩礼钱以及整个婚礼所需要的花费都由薛琅静所出,她的意见自然颇为重要,而薛琳静本人也同意她的想法。
如此一来,薛家众人也只稍稍劝了劝便同意了,也只有薛老头一个人坚持反对,觉得这女子就得守女子的规矩,如此乱来,成何体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