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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谢飞来信了。

他考上了合肥的一家专科学校——合肥邮电学院。谢飞的父母都是邮电局的职工,对于邮电系统内部的子女,邮电学院都是有特殊照顾政策的。

谢飞在信中倾诉他对邱小麦的思念之情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

邱小麦草草地读完,随手把信塞到了书包里。

“该结束了!”

邱小麦本以为高考后,两人的关系也就自然解体。她从来不主动和他说话,从来不回他的信,她对谢飞这个人,除了不讨厌再也没有其它情愫。她默认这段“恋爱”关系时因为她很孤独,有一个人惦念着她,多少让她好受些。她在沙漠孑然独行,寂静无声,一只嗡嗡作响的蚊子最起码能让她感受到这世界有声!

现在她已经不需要了,在这所破败的学院里,声响太多。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给谢飞回了一封信,信上只写了两个字——分手!

邱小麦依然爱笑,即使很多深夜里她真切地感受过自己的心底有一层结痂的冰。只是这冰层不知从何时郁结,她已经记不清楚了。

镇纺织厂办公大楼里的记忆却阴魂不散,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跳出来,脱光衣服,对着邱小麦暴露它丑恶的身体……

有时候她不去触碰往事,她以为她忘记了,在她长大成人的时候,那些碎片再次连缀在一起,她把这些不堪深埋在心里,谁也不能说,二丽不能说,王云不能说,李娜娜更不能说……

这所破败的三流大学,平时活动很少,邱小麦所在的中文系这个班级,倒是比别的班级活跃。

班级每周都会举办一场舞会,所谓“舞会”,就是写一则通知,准备一台录音机就OK的小活动。

邱小麦喜欢“舞会”,虽然她不会跳舞,但是她喜欢参加一切活动,家里太冷清了。

夜幕还没降临,邱小麦就已经准备好了。她今天穿了一条白色的大甩裤,一件红色的T恤。她扎起高高的马尾,特别穿上了一双银色中跟鞋。

走进班级时,已经有了几位同学,其他系的男生也来了几个。

邱小麦的到来让本来嘈杂的教室瞬间安静了下来。邱小麦笑了笑,算是给大家打了个招呼,然后就站在讲桌旁,在一堆磁带里挑选自己喜欢的歌曲。

“都来这么早啊!”一个漂亮的高个女生走了进来。她叫丁蕊,父亲是市里的某位领导,虽然和邱小麦秦哲一样住在市里,但是她不经常回家,她在学校里有一间专属宿舍。干部子女就是好,到哪都可以享受特殊照顾。邱小麦也享受过,不过,那已经是很久远的过去了。

“丁蕊,你今天好漂亮!”一个叫李青的女生迎了上去,脸上挤开一个甜腻的笑容。“今天你一定是舞会的焦点”,她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凑到丁蕊的跟前。

丁蕊穿着一件白色赫本风格的连衣裙,同色的低跟皮鞋,头发上扎了一个碎花绸带,化了妆。如果不化妆她会更好看,这妆容是败笔。出水芙蓉的装扮,应该配一张素净的脸。

“谢谢!”丁蕊给了她一个微笑作为回报,当然,这微笑是丁蕊固有的“外交礼仪”式,除了骄傲,没有一丝真意。

邱小麦放了一首周冰倩的《真得好想你》,这首歌伤感柔和,细腻而干净的声音让很多人为之着迷。

男生开始邀请女生,一会儿,“舞池里”就炫动起来十几对翩翩起舞的青年。

邱小麦看着这狭窄的舞会场地,心中莫名悲哀。这不是她心中追寻的大学生活。她梦想的大学一定有一座宽敞明亮有独特设计风格的图书馆,那里藏书数量惊人。至于举办舞会,也一定会有一个超大的会场,四周摆满有紫色丝绒椅套的长条沙发椅,空中挂着一盏不停旋转的彩色霓虹灯......

这里,一切都是“凑合”。几间教室拼凑的图书馆,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都借不到!眼前的舞会,在自己的教室里举办的。

青春的热烈并没有因为环境被限制。舞池中的同学跳的畅快淋漓。此时的音乐已被丁蕊换成了的士高《野人王》。

丁蕊在最前面摇摆,后面的同学一字排开,手都搭在前面同学的腰上。随着狂野的女声“no no no......”响起,同学们胯骨摆动的幅度更大,都在拼命地甩向空中......

邱小麦被这音乐点燃,也加入到了同学的队伍中,群魔乱舞起来。的士高就是好,让人热血沸腾,让人忘记忧愁。

女孩子总是渴望穿上和自己年龄不相符的衣裳,男孩子则迫切地想尝试自己这个年龄不该尝试的行为。

邱小麦和丁蕊被同学戏称为“中文系”两道亮丽的风景线!

丁蕊一直都是学校的“时尚潮流”。邱小麦偏好传统的中式服装。她经常穿一件斜襟有盘扣的旗袍式小衫,下面一条水蓝棉长裙。但只是偏好,哪天心情好,她会一反常态,把自己打扮得像一只小野猫:一条紧身牛仔裤,裤脚微喇,一件小格子衬衫塞进裤腰,一双白色运动鞋。浑身散发出活力和不羁。

邱小麦是没有固定风格的,穿衣或者发型,她不喜欢一成不变

丁蕊是中文系唯一一个在脸上“动刀子”的女生。高考结束后,她就去了上海,在当地非常有名的一家整容医院和自己厌恶了十几年的单眼皮说“再见”。这种“私密事件”被曝光,来自班里一个矮胖长着小胡子的男生,他叫孙建。孙建和丁蕊是高中同学,他指天发誓对着一个暗恋丁蕊的男生说,丁蕊在高中的眼睛小极了,如果她没“割双眼皮”,他“孙建”两个字就倒着写。

还有什么比别人的“隐私”传播速度更快的吗?

丁蕊割了双眼皮,三天以后,全系皆知,一周后,家喻户晓。

追求丁蕊的人很多,从中文系已经扩大到了社会上。当丁蕊挽着一个头发长到披肩的社会小青年出现在校园操场的当天晚上,一个男生割腕了。这个外号叫“大熊”的男生苦苦追求了丁蕊一个学期,省下生活费给他的女神买礼物,请她下馆子......

“大熊的自杀”没有诚意,据说是选择同学们去食堂打饭即将回来的时候,他刚刚用小刀划下去的时候,同寝室的男生就回来了。伤口也不深,没有碰到大动脉......

邱小麦听着李娜娜绘声绘色地描述当晚的惊险情节,却没心没肺地大笑了起来。

“大熊总算是给自己这场苦恋一个圆满的交代,他成功地博取了大家对他的同情。”邱小麦闪着一双狡黠的眸子,“至于失去丁蕊,这个已不再重要。”

李娜娜瞪着一双圆眼,嘴巴微张:“你心理专家啊,怎么你说的我听不懂!”

“你不知道男生最看重自己的面子,傻姑娘!”邱小麦故作深沉,“他追丁蕊全校皆知,他对爱情的忠贞天地可鉴。如果他的情敌不是‘混世小青年’他极有可能去找他决斗。实力悬殊啊,大熊可不愿意被人打得鼻青脸肿,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么他只能找一种方式,他认为可以证明其勇敢忠贞的方式——殉情!哈哈,他不知道这样做还会产生另一个结果——丁蕊会更瞧不起他......”

其实关于爱情,邱小麦是一个“门外汉”。她只不过看了几本弗洛伊德的书,装模作样地胡诌几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