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评理查德·赖特的《土著之子》 特拉文的《丛林里的桥》与《死亡之船》 弗雷德·厄克特的《我爱上了水手》 菲利普·乔丹的《她已经走了》……[342]
能够宣布有一些好书总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而且当这些书都是“左翼书籍”时更是一大乐事。人们总是说魔鬼能够奏出最美妙的乐章,不幸的是,直到不久前大部分最好的小说家都有反动倾向。但是,这种情况正在结束,因为在新一代的作家里,当一个“左派”不再是异样的事情,因此小说家能够进行他的创作,不用停下来去布道。
我得将这一周的大部分篇幅用于介绍理查德·赖特的《土著之子》,因为它的确是一本非常了不起的书,任何想了解肤色仇恨的本质的人都应该读一读。它也是一部一流“惊悚”小说,但那只是无心插柳。
男主人公,如果可以这么称呼他的话,是芝加哥黑人区的一个黑人男孩。他因为强奸和谋杀一个白人女孩而被送上电椅。事实上,他并没有强奸或谋杀她,只是失手杀了她,然后惊慌失措之下毁坏了她的尸体。他一被怀疑就遭到通缉,并在种族仇恨的狂潮中被判处死刑,根本没有任何公正可言。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重点是这个可怜的男孩确实是一个杀人犯。社会逼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只能通过犯罪去表达自己和感觉自己真的活着。
作者通过让他立刻再次犯下一桩谋杀案表明这一点,这一次是真正的谋杀。他并没有谋杀那个白人女孩,但他想过要杀死她,因为她是白人,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想要和他做朋友。她是一个思想“进步”的女孩,她与她的共产党员爱人努力要与这个黑人男孩平等相待。他觉得这只是一个恩惠,而说到底,或许它确实是一个恩惠。
事实上,只要肤色情感依然存在,白人就无法把黑人当人看待。他们只会认为他是一个奴隶或宠物。那个男孩从小到大一直觉得白人横亘在他与太阳之间,让他丝毫感觉不到生命的意义。
“你知道白人住在哪里吗?就在我的肚子里,我能够感觉到他们。”
“是的,而且在你的胸口和喉咙里。”古斯说道。
“就像被火烧一样。”
“有时候你喘不过气来……”
他“知道”迟早他会杀人。换句话说,他总是想要杀人。只有在犯罪和逃亡的那24个小时里他才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的人,掌控着自己的命运,在采取行动而不是被主宰。他所作出的可怕的事情让他获得了解放的感觉。没有白人能够理解这个事实,除了那个为他辩护的犹太律师,而他拒绝承认这一点。
这本书已经被拿来与《罪与罚》相提并论,无疑将来还会被拿来比较。我不会将它们等量齐观,但有一点这位作家确实很像陀斯妥耶夫斯基,那就是他有能力让一桩临时起意的犯罪读起来很可信。他了解让人作出似乎毫无意义的举动的内在必然性。因此,你一直抱以同情的是那个黑人男孩,即使在他最凶残的时候也是这样。我的建议是,不要错过这本书。
不要错过的还有特拉文的《丛林里的桥》。它“不够分量”,只是讲述了某个偏僻的墨西哥村子里一个印地安小男孩的死亡的故事。但它很有感染力,因为它向你展现了死亡在那些纯朴无邪、不会虚伪做作的人眼中是怎样的。另一方面,特拉文另一本出版的次数更多的作品《死亡之船》(它似乎在海外卖出了将近两百万本)在我眼中只是一本冗长而且令人感到厌烦的书。
《她已经走了》虽然有一个罕见的情节,但背景更加令人熟悉——法西斯主义、武器讹诈和西班牙内战。《巴黎公报》也是一样,它讲述了从纳粹德国逃脱的难民的故事。我觉得这个主题比起多姿多彩的中世纪和十八世纪的德国并不适合福伊希特万格先生,他以后者为背景的《犹太人萨斯》和《丑陋的公爵夫人》大获成功。这本书最有趣的地方是它描写了被放逐的人垮掉的精神。它值得一读是因为难民已经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而且或许我们当中有些人有一天会成为难民。
弗雷德·厄克特先生是一个短篇小说作家,比起这个体裁的其他作家,他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他的故事有一个鲜明的特征,那就是它们有丰富多彩的主题,从血汗工厂到“文质彬彬”的中产阶层生活,从美国到格拉斯哥的贫民窟。这本书里有十九个故事,只有四个写得不好。《穿七码的疯女人》、《格拉斯哥总是下雨》和作为书名的故事都是短篇小说的杰作。但我希望厄克特先生不要去写同性恋题材,他总是不顾它是否与故事相关就把它扯进来。
如果我说我“发现”了杰弗里·特里斯先生,有人会理直气壮地说我本该早就发现他的,但事实上,直到几个月前我才听说他的名字。他是我们早就需要的人,一个“轻度”左翼作家,思想叛逆但很有人情味,类似于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佩尔汉·格伦威尔·沃德豪斯。
他的故事讲述了生活在西部乡村小镇的一个年轻人和一个女孩,两人没办法结婚,因为他们都是老师[343],但以某个借口一起生活。它描绘了很有趣的英国乡下生活,它的虚伪、魅力和荒唐。当你读到这样的句子时:“由于故事发生之前的原因,布鲁斯和这个女人缘分已尽。下个生日他就二十三岁了……”你就知道这个故事会很有趣,而且它的确很有趣。不要错过这本书。
这个星期我推荐了不止三本书。但值得赞扬就不应该吝于赞扬。而且,读三本书去借书部毕竟也只需要花六便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