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净化技术
一、净化空气的气流组织形式
一般分为4种形式:乱流型、层流型、辅流型、混流型。
1.乱流型
流线不平行、流速不均匀、方向不单一而且时有交叉回旋的气流流过工作区整个截面。除尘率较差,适用于污染手术间和急诊手术间。乱流手术室又称非单向流洁净室。
2.层流型
流线平行、流速均匀、方向单一的气流流过房间工作区整个截面的洁净室。又分为垂直层流和水平层流。
(1)垂直层流:
将高效过滤器装在手术室的顶棚内,垂直向下送风,两侧墙下部回风。
(2)水平层流:
在一个墙上布满过滤器,空气经高效过滤平行至室内。垂直层流和水平层流手术室又称为单向流洁净室。
3.辅流型
气流流线似向一个方向流动,性能接近水平单向流。
4.混流型
又称局部单向流。
二、手术部用房技术指标
1.相互连通的不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洁净度高的用房应对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相对正压。最大静压差不应大于30Pa,不应因压差而产生躁音。
2.相互连通的相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应按要求或按保持由内向外的气流方向,在两室之间保持略大于0的压差。
3.为防止有害气体外逸,预麻醉室或有严重污染的房间对相通的相邻房间应保持负压。
4.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
5.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应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
6.洁净手术室手术区(含Ⅰ级洁净辅助用房局部100级区)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和洁净手术室换气次数,是保证要求的洁净度并在运行中不超过规定的自净时间所必须满足的指标。
7.眼科手术室的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比其他手术室宜降低1/3。
8.与手术室直接连通房间的温湿度与手术室的要求相同。
9.对技术指标的项目、数值、精度等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应按实际要求设计,但不应低于GB50333-2013中表3.0.2和4.0.1要求(表2-1)。
表2-1 洁净手术部用房主要技术指标(4.0.1)
注:1.负压手术室室内压力一栏应为“负”
2. 平均风速指集中送风区地面以上1.2m截面的平均风速
3. 眼科手术室截面平均风速应控制在0.15~0.2m/s
4. 温湿度范围下限为冬季的最低值,上限为夏季的最高值
5. 手术室新风量的取值,应根据有无麻醉或电刀等在手术过程中散发有害气体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