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器官移植临床诊疗指南(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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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2012年,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指南(第2版)》依据前期探索经验并参照国际分类,将我国现阶段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分为三大类:中国一类(C-Ⅰ),国际标准化脑死亡器官捐献(donation after brain death,DBD);中国二类(C-Ⅱ),国际标准化心脏死亡器官捐献(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DCD),包括目前国际上的Maastricht标准的M-Ⅰ~Ⅴ类;中国三类(C-Ⅲ),中国过渡时期脑-心双死亡标准器官捐献(donation after brain death awaiting cardiac death,DBCD)。这三类供者均可发生中枢神经体液调节紊乱和炎症介质释放,出现血流动力学紊乱,导致进行性组织器官氧合灌注障碍,使器官功能受损。

近年来,供器官短缺的问题日趋严重,但DBD来源供器官并未得到明显增加。因此,在脑死亡期间获取器官前难以维持循环功能稳定等基本条件的部分DBD供者,以及DCD和DBCD供者均在临床上逐渐开展应用。使用这些边缘供者无疑会增加热缺血时间,使得器官存活能力降低,移植后发生移植物原发性无功能(primary non-function,PNF)的几率升高。将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技术应用于这类边缘供者中能够有效缩短器官热缺血时间,对已经发生热缺血损伤的器官能够通过原位机械灌注技术的支持治疗,使器官功能得以恢复。目前,ECMO技术在捐献器官保护中的应用已得到了开展,可有效扩大潜在供者数量,提高捐献器官利用率,修复和改善捐献器官质量,提高移植成功率和受者移植术后远期生存质量。

为使ECMO技术在我国器官移植领域的临床应用和操作更为规范,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器官移植医师分会组织专家制订了《体外膜肺氧合在中国公民逝世后捐献供器官保护中的应用指南(2016版)》,以期为相关临床科室的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