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麻醉学科人员配备
麻醉学科的人员配备应包括医师、护士、工程技术人员等,要按照不同医院、不同工作内涵配备人员。各级医院均应以临床麻醉为基础,综合考虑麻醉后恢复室(PACU)、麻醉重症监护病房(AICU)、麻醉门诊、疼痛诊疗以及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科研工作的需求,确定麻醉学科人员编制,以保障麻醉学科工作的规范实施。麻醉科医师及相关人员的数量需与麻醉学科开展业务范围、临床手术科室开放床位数、手术医师数量、手术台数、年手术总量和手术台周转等情况相适应。参照国外经验以及结合国内现状,既往以手术台数确定麻醉科人员编制的方法存在缺陷,而以医院手术医师数量按比例配备可能较为合适。
临床麻醉均应实行主治医师负责制,即每台麻醉至少应有1名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资质的医师负责;在有下级医师共同参与麻醉工作的前提下,每位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资质的医师可同时负责手术麻醉1~3台,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麻醉科至少应有主治医师负责科室临床麻醉的质量和安全。
麻醉科应聘任足够临床医师,并聘用一定数量的助理医师、护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的辅助人员。
1.麻醉科医师和助理医师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聘任:①学历要求: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医学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麻醉科助理医师应具有医学院(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②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执业医师考试并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2.科主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受聘于科主任岗位 二级医院麻醉科主任原则上应具有:①医学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②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职称。
三级乙等医院麻醉科主任原则上应具有:①医学硕士及其以上学历;②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职称;③具备临床麻醉、重症监测治疗或疼痛诊疗专长之一者。
三级甲等医院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麻醉科主任原则上应具有:①医学硕士及其以上学历;②主任医师职称;③具备临床麻醉、重症监测治疗或疼痛诊疗专长之一者;④在教育及科研方面成绩显著者。
除以上条件,科主任应具备良好的安全质量控制管理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
3.根据PACU床位及临床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护理专业人员,从事麻醉科相关的护理工作。
4.配备适量的工程技术人员。
一、病房(住院部)手术麻醉
既往规定麻醉科医师与手术台之比为1~1.5∶1;2011年规定麻醉科医师与手术台比例不低于2∶1。但是,2∶1的编制标准尚不能满足所有医院的具体要求,所以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①凡手术难度和危重疑难患者的比重较高者,应增加人员编制至2.5∶1;②当手术台每天利用率≥3例次/台时应增加人员编制。③每日择期手术的手术室开放时间和急诊手术量也应考虑,但全国医院手术室实际开放时间差异较大,单纯用手术间确定麻醉科医师人员编制已经难以满足学科发展的需求。
当手术科室床位多而手术台相对偏少时,应按下述比例进行校正,即手术间(台)数与手术科室床位数比例为1∶25。由此计算出应有手术间(台)数作为人员编制的计算基数。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当手术科室床位利用率不高、周转率低或者短小手术占比较大时会造成麻醉科医师的人员事实上的超编。
即约每400~600例次手术麻醉/年,定编临床麻醉科医师1人,这种方法能够保证麻醉科医师的工作量适度,其缺点是临床麻醉的工作量不单是由手术台数所决定的,手术麻醉有时间长短和难易程度的差别,所以麻醉科医师的编制要根据医院外科手术类别和患者ASA分级的情况适当进行增减,如果是以心血管、神经外科大手术为主的医院,麻醉人员编制需要适当增加。
国外没有医师编制的习惯,但对麻醉科医师需求,一般按手术医师人数2~3∶1配备麻醉科医师;在我国现阶段,建议同一医疗机构内,手术科室医师与麻醉科医师比例3~5∶1较为合适。
另外,教学医院或学术性医院的麻醉科为适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应在总编制基础上增加10%;承担体外循环业务的麻醉科应视工作量酌情配备专职医师和技术人员。
由于全国医院的手术量和患者的麻醉状况千差万别,不宜强制规定采用某一种计算方式,而应根据医院的自身状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评估衡量。建议麻醉学科人员配置时,要充分考虑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配备麻醉科医师的人数。
麻醉科的人员编制中除麻醉科医师外还应根据医院规模和手术数量配备麻醉科护士、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辅助人员,麻醉科医师、麻醉科护士和其他技术人员要有一定的比例,保持专业结构的合理性,具体安排根据各医院的情况酌定。
麻醉科护士是指具有护士资格证及注册证,并接受过专科教育和培训,有能力配合麻醉科医师进行麻醉前准备,协助监测并照顾麻醉患者的护士。麻醉科护士在国际上发展相对成熟,在培养体系、教育、管理上已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在美国,麻醉科医师与麻醉科护士的比例约为1∶1~2,我国中国台湾的麻醉科医师与麻醉科护士的比例目前达到l∶4。而我国麻醉科护士尚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的内涵及范畴尚未统一,麻醉护理人力资源明显短缺。据山东省46家三级医院调查,麻醉科护士与手术台的比例为0.05∶1,麻醉科护士与麻醉科医师的比例为0.03∶1,广东省调查数据为0.11∶1与0.4∶1。据调查国内122家医院的研究报告,麻醉科共有麻醉科护士391人,医护比为1∶0.33,由此可见我国的麻醉科护士的配置严重不足,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建议三甲医院麻醉科医师与护士之比为1∶0.8,三乙医院为1∶0.5,二级医院为1∶0.3,不包括PACU、AICU、疼痛病房及日间手术中心等部门的护士编制。
二、日间手术麻醉
微创外科和麻醉学科的进步与发展以及医疗付费制度的改变促进日间手术问世,日间手术能够节约医疗资源,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减少患者发生医院交叉感染的几率。将患者从住院转为日间非住院手术模式,绝不是简单的技术移植,其所涉及的运行模式、流程、规范、技术、并发症控制、术后管理等均直接影响此项业务的开展。欧美发达国家日间手术已占总手术量的60%以上,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而国内的日间手术麻醉正在起步与发展,其人员配备要从术前评估准备、麻醉处理、麻醉恢复及麻醉后管理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日间手术一般在门诊手术室或手术中心进行,一旦患者出现麻醉险情或意外时,可能因急救人员不足,护士配合抢救不默契,抢救设备使用频率低,加之麻醉前准备仓促,从而可能影响抢救的速度和成功率。因此,实施日间手术的麻醉科医师应安排具有丰富的临床和抢救经验的主治及主治以上资格的医师负责,人员可采取定期轮转管理。麻醉科医师与实际手术台之比不低于1~1.5∶1,由麻醉科主持的日间手术中心,至少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麻醉科护士,以便协助麻醉科医师工作。
同时,日间手术麻醉设备配量不应低于中心手术麻醉配量;日间手术中心应常规开设麻醉恢复室,用于手术后患者术后观察及麻醉后监测治疗。麻醉恢复室护士和麻醉复苏床位之比不低于1∶2~4,麻醉科护士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的监护及患者的护理工作,并配合麻醉科医师急性疼痛的治疗与管理。麻醉恢复室的床位超过3张,应至少还有1名麻醉科医师专门负责患者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三、介入手术麻醉
此处的介入手术麻醉是指患者在住院部手术室外进行介入诊断与治疗时所完成的麻醉,并非指DSA杂交手术间所进行的复杂手术麻醉。其医护人员配置要求可参照“日间手术麻醉”。
四、其他诊疗镇静与麻醉
随着舒适化医疗的逐渐普及,进行影像检查,窥镜诊疗的患者常需进行镇静麻醉,其医护人员配置要求可参照“日间手术麻醉”。
五、麻醉后监护室(PACU)
中心手术室PACU的床位设置与手术台按1∶2~4配置。PACU护士配备应根据床位及患者周转量而定,原则上每5张床至少配备1名麻醉科医师,即麻醉科医师与PACU床位数比例为0.2∶1。每2张床至少配备1名经过培训的麻醉科护士,即护士与PACU床位数比例应为0.5∶1;PACU拔管管理模式的医院,PACU床位与护士比应达1∶1。PACU通常由一名主治以上职称的高年资麻醉科医师主持工作,麻醉科护士配合麻醉科医师工作。
六、麻醉科ICU(AICU)
按照原卫生部《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23号)的要求,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AICU为专科ICU,考虑到AICU的工作任务及其基本运转的要求,AICU医师的配备可参照如下:4张床以下为每床≥1名;≥5张床每增加一张床增加医师1名;≥8张床每增加2张床增加医师1名;≥14张床时每增加4张床增加医师1名。AICU护士与床位数比例为2~3∶1,即每床配备护士2~3名。
七、麻醉科疼痛诊疗
麻醉科疼痛门诊应根据开诊时间决定医师人数,全日开诊者编制麻醉科医师2人:每周开诊3个工作日者编制1人,每周开诊少于2个工作日者可在麻醉科总编制中调剂安排出诊,至少有1名医师具备中级以上职称。门诊护士不少于2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关技术人员。
疼痛诊疗病房应视医院和科室的实际情况设置,凡床位设置超过20张者,可设置独立护理单元。疼痛病房床位/疼痛病房人员配备比例可参考如下标准:①床位与医师的比例为1∶0.2,床位与护士的比例为1∶0.5;②在医师队伍中至少有2名本专业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在护理队伍中至少有2名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士。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和高级职称医师的比例应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查房和值班的需求。
八、麻醉学教学
根据担任教学工作量决定编制。麻醉学教学是为全国麻醉学科培育后备力量,应加以重视。建议教学医院中的麻醉科室以所培训的规范化培训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等的总人数为基准,每20~30人配置一名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进行带教。
九、麻醉学实验室
麻醉学实验室或研究所是麻醉学科开展麻醉临床或基础研究的重要场所,由于全国各医院麻醉学实验室的开设情况差别较大,因此无法设置具体人员配置标准。原则上讲,实验室应配置至少一名全职管理人员,对实验室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并可为实验室中进行研究的医师、学生提供实验技术支持。实验室具体所需人数,各医院可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配置,例如最佳配置为每位PI.至少配置一名技师为组内提供实验技术支持,并协助组内日常管理。
十、麻醉学科技术辅助人员
麻醉学科设备仪器复杂,规模大的学科事务繁多,各地医院的管理方式相差较大,既有麻醉学科自身配备人员辅助管理模式,也有医院后勤设备保障部门统一服务模式,具体形式各地医院可因地制宜。
麻醉学科发生紧急事务时多半须争分夺秒进行处置,此时联络医院非常驻的后勤保障人员未必能及时解决问题,因而,麻醉学科自身配置技术辅助人员,特别是医学工程专业辅助人员是很有必要的。
麻醉学科的技术辅助人员可包括医学工程专业工程师、行政辅助人员和医学信息工程专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科室可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配置相应的专业辅助人员,以应对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