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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遵循原则
1.机体系统整体观
整体观念是建立在“天人合一”思想基础上的思维方式。其主要特点是注重机体本身的完整性和联系性,并以普遍联系、相互制约的观点认识机体及机体与自然社会环境的关系。
在中医对生命规律的认知、疾病的发生、诊断与处方用药治疗等方面,都蕴含着生命机体整体性思维,整体观念是中医临床思维方法中最本质、最核心的指导思想之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命活动的认识:
中医学从人体内部各系统间联系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去认识人体的生命活动与过程,去认识健康的概念与意义。
中医学认为,人体是以五脏为中心,通过经络,“内联脏腑,外络肢节”,把六腑、五官、九窍、四肢百骸等组织器官联络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精、气、血、津液等物质的滋养作用下,进行和谐而统一的生命活动。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结构上不可分割,在功能上相互协调,在病理上相互影响。
中医学还注重人与外界环境的统一性,提出了“天人相应”的整体观,如“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素问·宝命全形论》),又如“人与天地相参”(《素问·咳论》)等。中医整体观念强调生命的自然本质,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同源,并有共同的、相应的运动规律,人的生命活动现象,与时令气节、日月昼夜、地土方域等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当自然环境发生变化,必将影响人体生理活动的变化,甚或引起病理现象的发生。此外,人是社会的人,社会环境与人的身心健康、疾病的发生也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医病因学中的“七情”,即是主要来自社会的、引起机体病变的致病因素。因此,在中医学整体观念的指导下,养生保健与防治疾病等均十分重视社会自然因素,要求医者的人文素质与知识结构应具备“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
(2)病证的辨识:
人体五脏六腑、四肢百骸、肌肤孔窍等组织器官在生理上相互联系与协调,在病理上又相互影响。因此,中医在进行辨证识病诊断时,通过诊查疾病时显现于外的各种表现,判断其内在的病因、病位、病性、病机等,从而做出病证诊断。如此“司外揣内”“以表知里”中医辨证诊断的独特方式,其原理便是整体观念。
1)病证表现的整体性:
疾病的发生,是邪正相争,机体的生理功能失常,内在环境难以维持和谐的结果。全身脏腑、气血、阴阳失调等均可引起局部的病理变化,而局部的病变又可以影响全身。因此,诊查病证应从多方面详尽地搜取临床资料,全面分析病情。此外,除了考虑机体局部与全身的病理关系,还应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出发,既要重视自然环境对疾病形成的影响,也要考虑社会因素对疾病发生的影响,前者多表现为“六淫”致病,后者则多表现为“七情”为患。持整体的、系统的、联系的观念审察疾病,是要将机体作为一个整体,将机体与自然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将机体与社会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去分析与认识病证。既不能只注意当前的、局部的、显而易见的病理变化,忽视了疾病的内在本质与整体发展趋势,也不能只分析机体内在的病理变化,而不顾及机体所处天时、地域、人文环境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2)诊查手段的互补性:
机体内在联系的丰富性,必然导致疾病状态下表现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为全面把握病情,客观上要求全面、系统搜集临床资料,不得遗漏。因此,四诊合参的中医诊法,全面而互补,也是整体观念的运用体现。望、闻、问、切四诊是从不同角度来诊查病情和搜集临床资料的,各有其相关的临床职能与意义,各扬所长,无可取代,却是相互补充、关联启发的。辨证识病时,将四诊所得资料综合分析,整体思考。从生理功能的失常,推断病机变化,进而联系社会、自然环境等因素,审症求因。
3)辨识方法的全面性:
整体观念在病证辨识上的体现,表现在辨证方法上的全面性。中医临床辨证,主要是以脏腑经络辨证确定病变部位,八纲辨证确定病变性质,气血津液辨证审察人体物质基础的盈亏与通滞,多种辨证方法综合运用,审证求机,将病因、病位、病性、病态、病势等融为一体,从各个方面揭示病变的本质,为确立治疗方案、处方用药提供可靠的依据。
(3)治法与处方:
中医辨证治疗的全过程,是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指标等进行辨证,依据辨证结果而确定相应的治法,再根据治法而制订处方或施行治疗手段等。即所谓“法随证立”“方从法立”“以法统方”等。这实质上是一个整体的、相互关联的、紧密相扣的连续过程,是整体观念在诊治过程中的有序体现。
中医临床治疗方法也是建立在整体观念基础之上的。如根据脏腑之间的整体联系来确立相应的治法,如培土生金、滋水涵木等;根据阴阳气血的互相依存等,确定阳中求阴、阴中求阳、补气摄血、补气生血等治法。再如具体治法的拟定,其目标包括治病、治证、治症与治因等。如痰热蕴肺、肺失清肃所致咳嗽,拟定的治疗方法当为清肺化痰、肃肺止咳。其中,清肺化痰是针对痰热病因,肃肺是针对肺气上逆之病机,止咳则是针对咳嗽主症而设,通过这些具体治法,以祛除病因,扭转病机,消除症状,是从整体出发,从不同环节入手,从而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
治法的拟定,尚应考虑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治病要因人、因地、因时制宜。中医整体观强调形神统一,人是生理与心理统一的机体,躯体损害与精神损害往往相互引发,许多躯体疾病的发生与精神因素有关,精神因素可引发躯体疾病,而躯体疾患,则更可引发与加重心理疾患。因此,对于相关疾病,临床治疗决策必须坚持心身统一治理原则,使躯体治疗和精神治疗有机地结合,互相促进,提高疗效。
在遣药组方上,其原则为“依法选药,主从有序,辅反成制,方证相合”,治疗方剂的系统组合是整体观的又一体现。中医临床遣药组方以治疗疾病,重视方剂内部的系统有序性与综合目的性。方剂的内部结构取决于药物之间的君、臣、佐、使配伍变化。药物之间则存在着相须、相使、相制、相侮等配伍关系。一个方剂的功效,并非成分内各味药效的机械相加,而是围绕治疗目标的配伍结构、剂量、剂型等的有机统一,改变方中的药物组成及剂量、剂型、煎法、服法等,方剂的整体功效也将发生改变。
综合治疗也是在整体观念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治疗观。中医治法有内治、外治、针灸、推拿、气功、食疗、心理治疗等多种方式,各种疗法的作用途径有所不同,起效时间有缓急,维持时间有长短。因此,治疗疾病应当熟练掌握各种治法的特点与适应范围,综合运用,探索最佳组合,通过协同,进行全方位治疗。
2.生命运动变化观
中国古代哲学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动而不息”是自然界的根本规律。因此,动态地、辩证地看待事物与分析问题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又一特色。中医学对于生命与疾病的认识也是从动态观念出发的,这便奠定了辨证论治的思想基础。
(1)生命和谐运动观:
中国古代哲学认为,气是宇宙万物构成的本原。气具有运动的属性,自然界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根源于天地之气的升降运动。而人体和万物一样,都是天地自然的产物,“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素问·宝命全形论》)。气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人体内不断发生着气的升降出入运动,正如朱丹溪在《格致余论·相火论》中所说:“天主生物,故恒于动,人有此生,亦恒于动”。人体各种生命活动,如肺之宣肃,脾之运化,津液之代谢等,都是以运动的方式实现的。如津液的代谢,《素问·经脉别论》说:“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即在多个脏腑功能协调下,津液处于不断的新陈代谢过程中,在摄入、输布和排泄之间维持着动态平衡。一旦生成不足,就可能导致津伤液亏,形成“燥证”,或津液输布失常,引起“痰饮”“水肿”等病证。所以,正常的机体运动,维持着人体生命的各种生理功能活动。
就人的整个生命过程来看,“生、长、壮、老、已”全过程也是“动”的表现。《灵枢·天年》记载中,以十年为一个生命阶段,对整个生命过程,是如此描述的:“人生十岁,五脏始定,血气已通,其气在下,故好走。二十岁,血气始盛,肌肉方长,故好趋。三十岁,五脏大定,肌肉坚固,血脉盛满,故好步。四十岁,五脏六腑十二经脉,皆大盛以平定,腠理始疏,荣华颓落,发颇斑白,平盛不摇,故好坐。五十岁,肝气始衰,肝叶始薄,胆汁始减,目始不明。六十岁,心气始衰,苦忧悲,血气懈惰,故好卧。七十岁,脾气虚,皮肤枯。八十岁,肺气衰,魄离,故言善误。九十岁,肾气焦,四脏经脉空虚。百岁,五脏皆虚,神气皆去,形骸独居而终矣”。
由此,生命与健康,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机体经常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才能维持和促进健康。生命活动的动态特点,决定了只有机体的脏腑功能协调正常,气血运行和谐有序,内部时刻保持阴阳动态平衡,人体才能处于健康的状态,即“阴平阳秘,精神乃治”,若阴阳动态失衡,也就导致疾病的发生,即所谓“阴阳乖戾,疾病乃起”,甚或“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2)疾病动态失常观:
中医学对疾病发生、发展及转归的认识也是以动态观念为指导的。体现在疾病发生时的邪正斗争、气机运行的失常、阴阳的失调、五行的生克乘侮等,疾病发生后,仍有其病机变化与传变等。
从中医阴阳学说而言,一切疾病的发生,都是阴阳的消长运动变化失衡,导致阴阳的偏盛或偏衰的结果。因此,中医学用阴阳失调来概括疾病总的病理变化,将阴阳失调作为疾病的基本病机之一,这不难理解为何在八纲辨证中将辨阴阳作为首纲。此外,从气的运行来看,升降出入逆乱也会导致疾病的发生。无论是外感六淫,或是内伤七情,都会导致气机的升降出入障碍,从而引发阴阳动态失衡,产生疾病。疾病过程中的诸如气血瘀滞、痰饮停留、浊毒积滞等,则是机体脏腑功能运行失常的结果。因此,疾病的发生发展,终究是机体之气与阴阳运动失衡的结果。
从中医五行学说而言,以五行学说来解释人体脏腑之间的相互联系,生理状态下,五行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关系;病理状态下,则以相乘或相侮的方式互相影响。《素问·玉机真脏论》:“五脏受气于其所生,传之于其所胜,气舍于其所生,死于其所不胜”。以五行生克关系来阐述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是以五脏间的相互生克运动为前提的。
每一疾病,均有其发展与演变规律,中医学对疾病传变的认识,也是基于动态观念的。如《伤寒论》之六经辨证,将外感病的发生、发展与变化过程分为六个演变阶段,而其传变与否的决定因素,则是正邪斗争的动态变化。再如温病过程中,病邪的三焦传变与卫气营血传变,也都是揭示病邪在病位上的进退变化规律。除外感病,内伤杂病也存在明显的病机变化,如消渴病初期,燥热伤津进而耗气,后期阴损及阳,阴阳俱虚,或病久入络,血脉瘀滞等。
(3)治疗动态变化观:
疾病动态发展变化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即便是对同一疾病,在不同时期,治疗仍存在相当的差异性,应随着病情的发展变化而动态辨证,灵活施治。辨证,是从变化中的病机中求得当前的病因、病位、病态、病势等,指导当下立法处方治疗,再以复诊,捕捉下一病期已变的疾病信息,得出新的病机,延续或更改前诊的治疗,使治疗处于动态与追逐之中,以不断适应变化着的病情。正如张仲景所谓:“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治疗的动态观,还体现在对治疗时机的把握上。中医学认为有病早治可以减少痛苦,降低损伤,提高治愈率,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疾病初期,往往病位局限,病势轻浅,若能及早治疗,往往事半功倍。因此,在疾病早期及时做出诊断并给予有效治疗,是避免病情进一步发展与加重的关键。发病以后,还当防病之传变与恶化,治疗方案的拟定,应考虑截断疾病传变,扭转其发展态势,张仲景指出:“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即指此而言。中医学的“有病早治、已病防变”的“治未病”思想,正是基于疾病发展演变的动态观而提出的,其目的是遏制疾病的不良动态。
此外,治疗的动态观还体现在利用合适的时机治疗疾病,及时抓住有利治疗时机,如在癫痫的休止期与哮病的缓解期等进行防治,更利于控制病情。治疗时间的动态选择还体现在考虑到人体的生理周期变化,如调经参考月经周期,治疗不孕利用排卵期等,使治疗措施顺应生理周期性规律,从而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3.正邪交争发病观
正,是指人体正气,是人体正常生理功能活动及抗病、康复能力的概括。邪,是指致病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是致病因素引起的各种病理损害与人体正气对抗病邪、修复损害的斗争过程,正邪双方的力量对比决定着疾病发展的方向和转归。中医学研究疾病的发生发展与变化过程,特别重视正气与邪气的消长变化,从中把握病因、病态、病势及转归,并有效地指导治疗。因此,中医临床思维过程,总离不开对正气、邪气状态及其盛衰变化的分析,贯穿于临床诊疗的各个环节。
(1)邪正之斗争:
中医学认为疾病过程是正邪交争与变化的过程,发病应从正邪两方面的力量消长来认识,其结果决定了是否发病及疾病的传变趋势。中医学强调正气对疾病发生与否的决定作用,如《素问·刺法论》:“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又如《素问·评热病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气的强弱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及预后都起着重要作用。体质强健而正气充足者,虽遇致病因素,也能战胜邪气,免于发病;相反,体弱而正气不足者,病邪乘虚而入,正气不敌邪气,发病在所难免。但有时邪气在发病过程中也起着主导作用,正气不虚,若遇邪气特别强盛也可发病,如遇疫疠毒邪传染、毒蛇咬伤、超高压电击等,因此,中医学提出“慎独避邪”的主动预防措施,以防类似疾病的发生。
中医学把疾病看做正邪双方斗争的结果,形成了“正邪相搏”发病观。在疾病预防上,主张保养正气与避其邪气,不可偏废。
(2)邪正之盛衰:
邪正强弱与病证之虚实变化密切相关。正邪斗争结果决定了病性之虚与实,邪气有余即为实,正气不足便是虚,即《素问·通评虚实论》所谓:“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中医临床辨证,除分析病因、病位外,还要判断病性、病态与病势等,虚与实的判定,正是基于正气与病邪力量对比所做出的关键结论,它对辨明证候的虚实及其演变趋势等有着重要意义。
1)正邪与虚实:
从临床表现中找出反映虚实病性的特征,这是临床辨证思维的重要方面。正虚者,主要表现为气血阴阳的不足与脏腑功能的低下,如:气虚则体乏无力、面色少华、气短懒言、纳少便溏等;血虚则头昏眩晕、心悸寐少、面萎不华、唇爪苍白、月事量少;阴虚则低热形瘦、口干便秘、心烦寐少、咽燥干咳;阳虚则形寒倦卧、精神萎靡、面黯无华、肢冷溲清、纳少便溏、或水肿虚浮、体弱无力。又如五脏之虚,肺虚则短气、咳嗽、自汗、畏风;脾虚则消瘦、体乏、纳少、便溏;肝虚则目涩、眩晕、爪甲不荣、月事不调;心虚则心悸、怔忡;肾虚则腰酸、水肿、小便不利等。邪实者,表现为致病邪气的偏盛,有原发与继发之别,可根据病邪的特异性表现进行辨识,如瘀血,临床主要表现为刺痛、肿块、出血、紫绀、面色黯黑、肌肤甲错、皮肤紫癜、神志异常、舌质紫黯、脉细涩沉弦或结代等。具体临床表现因瘀阻部位与形成瘀血的原因不同而异。瘀阻于脑,可见头昏头痛、眩晕呕呃;瘀阻于肺,可见胸痛、咯血;瘀阻于胃肠,可见腹中肿块、呕血、大便色黑如漆;瘀阻于肝,可见胁痛积块;瘀阻胞宫,可见小腹疼痛、月事不调、带下秽浊;瘀阻肢体皮肤局部,可见局部肿块、疼痛与青紫等。
2)邪正与病势预后:
邪正双方的力量对比关系到病势缓急及趋势预后。如邪正俱盛,交争激烈,病势常较急迫;反之,邪虽不甚,正气亦伤,病势则相对平稳,但有时病情亦较为危重。从病机趋势转归而言,正胜邪则疾病转愈,邪胜正则疾病转剧,病情进展,正邪相持则病情持续而缠绵。如疫斑热(流行性出血热)之病机转归,若正难却邪,热毒内陷,气阴耗竭,则致正虚而亡阳(低血压休克);若正能御邪,热毒被遏,气阴则可渐复(恢复期)。
(3)扶正祛邪:
扶正祛邪之所以是中医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基于邪正相争而病的发病观。
1)扶正疗虚,祛邪泻实:
扶正,指扶助正气,包括补气、养血,滋阴、温阳及调补脏腑功能等多种治法,目的是恢复已损正气,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适用于正虚为主的虚证,即《黄帝内经》所谓“虚则补之”。祛邪,是指祛除邪气,消除体内的各种致病因素(包括原发与继发致病因素),以达到邪去正安目的,适用于邪盛为主的实证,即《黄帝内经》所谓“实则泻之”。
2)扶正祛邪,相互为用:
在疾病过程中,决定病情轻重及转归的主要因素是邪正斗争的力量消长状态,治疗的关键是扶助正气,祛除邪气,改变正邪双方力量的对比,促使疾病向痊愈的方向转化。临床具体运用,往往扶正与祛邪兼顾,扶正则利于祛邪,祛邪则可匡正。互为合用遍及中医临床各种具体治法。现以较为简单之痰湿蕴肺所致咳嗽为例来说明,对该病证的治疗,可拟宣肺化痰止咳,其中宣肃肺气,是调理脏器功能,属扶正范畴,化痰是祛除痰之病邪,属祛邪范畴,而止咳,是治疗的综合目标。
4.内在正中和谐观
“中和”,最早见于《礼记·中庸》:“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意即“中和”是天地万物存在的理想状态,能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就各得其所,万物便生长发育。在中国哲学中,中和,即中正和谐之意。中是不偏不倚、无太过与无不及的平衡状态;和是和谐、和洽,可理解为万物产生并维持正常生存的基本条件。
中和思想的运用价值在于:在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时,注重协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关系,做到不偏执、不过激。中和思想是中医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先辈们数千年的临床实践,已逐步形成了中医学的中和观念,对中医临床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1)和谐是健康状态:
“阴平阳秘”的中医健康观是中和思想的最显著体现。中医学将人体健康无病的生理状态归结为“阴平阳秘”,如《素问·生气通天论》:“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强调人体阴阳之间的和谐是维持正常生理功能的关键。由于气血津液、脏腑经络等都可以用阴阳来概之,故阴平阳秘,实指人体气血津液、脏腑功能等一切物质基础与相应功能等均处在一个彼此协调的、和谐运行变化状态之中,如此状态之人,中医学称之为“平人”,是中正平和之人、健康无病之人。要达到此境界,机体不但要保持与外界环境的协调,还必须维持体内环境的平衡,保持脏腑经络、气血津液的相互协调与统一。此外,精神之平和,也是“阴平阳秘”的具体方面,如《太玄经》曰:“喜怒伤性,哀乐伤神,伤性则害生,伤神则侵命。故养性以全气,保神以安心,气完则体平,心安则神逸,此全生要诀也”;又如《七部要经》云:“神静而心和,心和而形全。神躁则心荡,心荡则形伤,欲全其形,先在理神。故恬和养神以安于内,清虚栖心不诱于外也”。
(2)失调是发病机制:
中医学对疾病发生的认识,就是机体正中和谐难以维持,亦即“阴平阳秘”的状态被破坏而导致的。疾病的各种病理变化均可用阴阳的失调来概括,“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阳虚则寒,阴虚则热”是总括。疾病之表现形式虽有多样,其总机理无非阴阳盛衰,其消长平衡失调。因此,从广义上来讲,人体气机升降失司,营卫气血运行不利,脏腑经络功能不和等均属于阴阳失调的范畴。阴阳失和,是疾病发生发展的病机总纲,是内在根据。从狭义而言,失调则是脏腑功能失去和谐,导致某一具体疾病的发生,如:肝胃失和,肝失疏泄,横逆犯胃所致的吞酸吐苦、脘痛胁胀、嘈杂不饥、泛恶欲吐等;又如肺肾失和,肺不主气,肾难纳气,气机上逆所致的胸闷气急,动则尤剧等。
(3)调和的治疗原则:
“中和”,是健康人体阴阳平衡、脏腑功能的生理稳定状态,是中医临床组方遣药治疗等所希望达到的目标,是中医学防治疾病的主导思想。《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谓:“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素问·生气通天论》言:“因而和之,是谓圣度”,即指此而言。中医治疗,就是要调整阴阳的偏盛偏衰,使机体重归“阴平阳秘”的状态。通过补虚泻实、祛寒清热、行气活血等手段来扶正祛邪、平衡寒热、疏理气血、和调脏腑等,以期阴阳达到新的平衡,恢复“中和”状态。“以平为期”这一基本观念在宏观上指导着临床诊疗活动。中医治疗学强调“治病求本”,“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指“阴平阳秘”的“中和”状态,中医临床治疗思维的运用,就在于指导应用各种治疗手段,使之重建协调平衡状态,从而达到根治疾病目的。正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言:“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
在中医临床,为达到“阴平阳秘”的“中和”状态,治疗思路无非以下方面:因邪实而致机体失和者,治拟祛邪为主,排除病邪的干扰,机体脏腑功能自然恢复;因虚损失养而使机体失和者,治拟扶正补虚为主,利用机体的内在自我稳定功能来恢复和谐状态;因脏腑经络不利而致机体失和者,可直接运用调理之法,恢复机体的平衡状态。但生命的过程是一个整体的、动态的平衡协调过程,辨证强调的是认知机体在运动变化过程中某一阶段的中和平衡性,论治则以恢复该阶段的平衡为目的。因此,无论是对病证的辨识还是治疗方法的确立,都要在整体的、动态的平衡关系前提下进行,治疗原则的拟定,也以恢复整体的、动态的平衡为目的。
与西医学消除病因、清除病灶的“对抗”临床思维方式不同,中医防病治病,很是讲究“调”的理念,大致是通过“调”的方法,以达生命机体“调”之目的。“调”法,既有养生保健方面的内涵、要求与方法,更有临床治疗学方面的内容、治法与手段。是通过多途径、多环节的措施,祛除病邪,扶助正气,调动机体的抗病与自我修复能力,以实现“阴平阳秘”状态。“以平为期”的治疗目标,要与患者的体质、具体病况紧密联系,确定“平”的水平层次,逐步提高,切忌盲目冒进,矫枉过正,治疗太过。在临床治疗实践中,对各种方法和药物的运用都要心中有数,适可而止,切不可因治疗出现新的不平衡。如扶正而不恋邪,祛邪而不伤正,苦寒清热而勿伤阳气,辛温散寒而不伤阴津,补益而不满中碍脾等,应最大限度地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和医源性疾病的产生。
综上,“中和”是中医学术思想根本之一,它已渗透至中医理论体系的各个层面。中医学从机体内部、从人与社会自然环境的协调平衡性出发,来观察生命活动现象,以这种平衡状态的破坏来认识疾病,以多途径、多环节的措施来进行调治,以实现“阴平阳秘”的中和平衡状态。
5.形神统一生命观
正常生命现象,是形与神的统一。即《黄帝内经》所谓“形与神俱”,形神统一观,或形神一体观,是中医生命观中的基本内容。从学术角度而言,中医形神观主要讨论人体“形”与“神”之间的生理关系与病理联系,进而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1)形神互依:
对于人体而言,形,即视之可见的形体,包括脏腑、经络、气血、津液、骨、肉、筋、脉、髓、皮毛、九窍等。神,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之神是指生命活动的外在表现,如《素问·移精变气论》:“得神者昌,失神者亡”;狭义之神是指人的精神、意识、思维活动,包括心主神明及五脏所藏之神,如《素问·灵兰秘典论》:“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灵枢·邪客》:“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也”;《灵枢·本神》:“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精志”等。
中医学认为生命的存在,必须建立在形神统一的基础之上,如《素问·上古天真论》:“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首先,“形”是基础,生命的功能活动有赖于“形”的存在,是人体功能活动的载体。《素问·六微旨大论》:“升降出入,无器不有……器散则分之,生化息矣”。“器”,即有形之体,“生化”则是指气机升降出入的功能活动,其正常功能活动的发挥离不开有形之体。其次,“神”是机体表现于外的生命现象,“神”意味着生命。中医学是以表露于外的“象”来研究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象”,可谓是“神”的外在体现,故“神”是中医学观察研究人体生命状态的重要依据。“形与神俱”,可理解为形是神之宅,神为形之主,无神则形体衰萎,无形则神无以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相辅相成。因此,形神互依是生命的基本形式。
其实,形神关系主要表现为人体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中医学认为:人之思维、感觉、知觉等精神活动均归属于心,而意志、情感等,部分归附于五脏,但由心统率。精、气血、津液等物质,既是构成形体的物质基础,又是滋生神明、产生思维等精神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气血、精液充足而调和,则机体精力充沛、神志清晰、感知灵敏、记忆良好、反应敏捷,故《灵枢·平人绝谷》有:“五脏安定,血脉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之说。
水谷之精化生气血、津液等,是滋养“神”的物质基础。气血、津液充足调和,五脏方能安和,神气乃能定居。因此,精为形之基,形为神之宅,精气充则形健而神足,精气亏则形弱而神衰,精气竭则形败而神灭。只有精气充盈,形神才能互依,并统一于生命活动之中,这当是后世医家常将“精神”合称的由来。
(2)形神互病:
形与神,在生理状态下虽能相辅相成,但在病理状态下却多相互影响,正如《周慎斋遗书》所谓:“病于形者,不能无害于神;病于神者,不能无害于形。”
1)神病及形:
主要表现在情志致病上。情志活动属于神的内容之一,五脏各有情志所主,因此,情志太过则伤其本脏,影响脏腑气机,进而由神病而波及形体。《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谓之“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悲伤肺”“恐伤肾”等。再如《素问·汤液醪醴论》认为:“精神不进,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今精神坏去,荣卫不可复收,何者?嗜欲无穷,忧患不止,精气驰坏,荣泣卫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寿世保元》又云:“今人不知忿怒恐慌悲哀而损其身,忧愁思虑以伤其气,故人之病多以气而生,致有中满腹胀,积聚喘急。五膈五噎,皆由于气也”。《黄帝内经》曾记载了多种情志因素所导致的病证,如大厥、薄厥、噎膈等,多是由神病而致形伤的病证,这在内伤杂病中更是多见。
2)形病及神:
形伤亦可致神病。脏腑气血不和,功能活动失常,同样也可导致相应的神志病变。如《灵枢·本神》:“肝藏血,血舍魂,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素问·脏气法时论》:“肝病者,两胁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在临床上,类似病证很多,如脾虚气弱,生化乏源,血不养心,则临床表现为神疲、失眠、健忘等;久病伤肝,肝失疏泄,则临床表现为抑郁消沉等。
(3)形神施治:
由于形神互依、相互为用的生理关系与形神病理状态下的相互影响,给临床辨治提供了重要的思路:神病而致形伤者,治神以疗形;形伤而致神病者,治形以达疗神。
1)治形以疗神:
神,是生命活动的外在表现,赖脏腑气血津液等滋养而为用,故曰形为神之舍,治神养神宁神,可从调养脏腑气血津液着手,使五脏安和,气血条达,神气方能安定。《景岳全书·治形论》:“治形之法非止一端,而形以阴言,实惟精血二字足以尽之”。因此,临床上对形虚病变,当以补益精血为宜,使气血旺盛,阴阳调和,则神情自然舒畅安宁。如血虚,心神失养所致的不寐、多梦之症,当补血之形质,用归脾汤补养气血,冀血能养心,以达宁神,则不寐、多梦之神病能愈。此外,祛除病邪,调理脏腑,也可达治形以疗神之目的,如同为不寐多梦之病,若系痰热内扰,又当以祛邪为主,清化痰热,冀痰热消除,不能扰心,心气安定,则神明安和,夜寐能安。
2)治神以疗形:
神,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故“治神”的内涵有所不同。广义之神是生命活动的外在表现,广义的“治神”,主要是体现在养生保健方面,是通过调摄神志、情绪等来达到养生延寿、抗病御邪之目的。国医大师周仲瑛教授认为:调摄情志应以养心神为先,心态平和,情绪稳定,脏腑和调,气血通畅,可以增强人体的抗病能力,就能保持身体健康,这是养生长寿的关键。正如《素问·上古天真论》所谓:“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
“病从心中来”。在亚健康状态人群中,大多数都与不良心态有关。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作压力增大、事务困扰及信仰缺失等多种原因不断增加,人们的心理疾病越来越多。“喜、怒、忧、思、悲、恐、惊”是七种正常的情志变化,属于正常的生理反应,但如果七情过激,超出了身体的承受能力,不能很好地调适,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治疗时,可以通过调摄人的心理,排除各种对健康不利的情绪干扰。孔子说:“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意为快乐不是没有节制的,悲哀却不必过于悲伤。如果我们能够时刻保持平常、豁达、乐观的心态,人的五脏六腑就能够平衡阴阳,和谐运行,人体的抵抗疾病能力就会增强,病邪也就无法乘虚而入,就能达到百病不生。调摄情志以达抗病养生、延年益寿,可概括为以下方面:
心静形安:
静,是要人在纷繁的世界里能够独自安静下来。世界是从静寂中产生的,“有生于无”“动生于静”,包括人的产生。人的精神更是来源某种静寂。心喜静,所以历代养生学家把清心寡欲、调养精神作为养生的主要内容。《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云:“神太用则劳,其藏在心,静以养之。”
清心寡欲:
清心,实则少私,是指减少私心杂念;寡欲,是指降低对名利的奢望。中医学认为,奢欲出于心,奢欲不止会扰乱精气,不利于健康长寿。私心太重,欲望太高或太多,达不到目的,就会产生忧郁、幻想、失望、悲伤、苦闷、愤怒等不良情绪,从而扰乱了清静之神,使心神处于无休止的混乱之中,导致气机紊乱而发病。
进退泰然:
人生道路,常遇坎坷曲折,如天灾人祸、生存竞争等,难免会遇到许多不顺心的事。应正视现实,心平气和,宽宏大量,泰然处之。营造一个自然祥和的环境,如此便能自觉调和气机的运行,保持体内阴阳平衡,则形不能病。
乐观豁达:
调摄精神最主要的是要有快乐感。人的一生总会遇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压力,甚或严重打击,正如古人所云:“不如意事常八九”。但良好的人生态度有助于养生,“知足者常乐”,遇事不斤斤计较,就会感到快乐。
淡泊处世:
淡泊是一种很高的人生境界,要有与世无争、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对名利淡泊,对人友善宽容,遇事放得下、吃得香、睡得着。这是长寿者的共同特点。心胸开阔、心地善良、心境平和、朴实做人,不附权势,不贪钱财,不争名利。
与以上广义之神相对,狭义之神是指人的各种精神情志活动,狭义的“治神”,主要体现在临床疗疾方面,包括中医治法、心理疗法、沟通交流、良好的医患关系等。中医治法如安神定志以养心,疏肝以解郁和胃等,心理疗法如催眠暗示等。疾病状态下患者的忧虑、惧怕、悲观等心理状态,都是对疾病治疗不利的因素,可使病程延长、病情恶化。《灵枢·师传》说:“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劝慰、说服、暗示,对其病情的缓解与改善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治疗过程中,患者对医生的信赖,对于疾病的治疗也是大有帮助的,这也是心理疗法的重要方面。
6.以常衡变认识观
以常衡变,亦即知常达变之意,是中医临床诊断思维的指导思想之一,也是历代名医临床实践中的重要思维方法。“常”,指健康的、生理的、或一般规律性的;“变”,指异常的、病理的、或特殊的。以常衡变,是指从正常中发现太过、不及等异常,从对比中找出差别,进而认识疾病的本质,进行针对性较强的治疗。这一认识客观上要求医者在了解与掌握一般生理知识与疾病认知规律的基础上,能举一反三地认识各种变化的病理状况,并进行针对治疗。在中医临床工作中,知常达变之法要求医生既要掌握疾病诊疗的普遍性,又要熟知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特殊性;既要熟悉治疗处理的常规性,又要熟练运用特殊性疗法,从而使辨证准确地反映病情,使治疗更具有针对性。在临床实际运用中,以常衡变思维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生理之常变:
“生理之常”,指健康状态下人的正常生理表现,如神情自若,思路清晰,语音洪亮,两目有神,面色红润,毛发润泽,呼吸平稳,食欲良好,睡眠安稳,肢体活动自如等。掌握了健康人的生理之常,就容易识别病理状态下之异。若患者某方面表现与健康人有异,则属病状表现,亦即“病理之变”,通过观察这些异常表现,则可推断出所患疾病与疾病的病机变化。
如某患者,临床表现为面色少华,神疲乏力,纳谷量少,大便溏泄等,与正常人之面色红润,精力充沛,纳谷正常,大便成形等有别,故属病态,联系脏腑属性进行辨证,当属脾气虚弱无疑。在补气健脾助运的治疗过程中,随着以上临床表现的逐渐消失,如面色渐显红润,体力与食量增加,大便逐渐成形等,说明患者疾病渐愈,即恢复健康人之生理之常。这是最基本的知常达变之法。这一思维方法,为中医广泛应用。
(2)病理之常变:
一般而言,疾病的发生发展有一定的规律性,但在不同情况下,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发展变化又有其特殊性,故“病理之变”也有常变之分。
1)发病:
人的生命过程,总是伴随着社会人文、自然环境和季节气候等的影响,而机体又有其个体差异,故疾病的发生,也由于不同社会环境、不同地域、不同季节气候及体质等因素而有其特殊性。
不同地理环境,由于气候条件及生活习惯不同,导致病邪与体质的差别,故疾病的发生也有其特殊性。例如,我国西北地区,地势高而气温寒冷干燥,故多风寒外感或燥气为病;东南地区,地势低而气温潮湿温热,故多湿邪或湿热为病。此外,某些特殊地区还有地方病的发生,这均表明地域不同,患病亦异。从中医温病学的发展史来看,叶天士、吴鞠通、王孟英等温病学家均行医于江浙一带,气候温热而潮湿,温热病、湿热病较为多见,区域内的多发病,使他们临床心得颇深,丰富经验的积累为温病学说的创立奠定了实践基础。
四时气候的变化,对人体的生理功能也有较大的影响,甚或引起病理变化。六淫之邪,在不同季节,各有偏盛,故人体在相应的季节,就有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如春易冒风,夏易中暑,秋易病燥,冬易伤寒等。反常的气候使正气的御邪与协调能力下降,不仅使机体处于易病状态,且可促使某些疫疠邪气的孳生与传播,从而流行“时行疫气”。
由于个体均有相对稳定的体质状况,或平和,或偏痰湿,或偏阴虚等,故同样的病因,所致疾病与证型表现亦有差异。以上体质者,若同时外感热邪,对平和体质者,可表现为热盛;对痰湿体质者,可表现为痰热;对阴虚者,可更伤其阴,内热燔灼。正如《灵枢·五变》:“一时遇风,同时得病,其病各异”。
2)传变:
疾病的进展变化,往往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轻转重。但由于感邪不同,体质有异,有时疾病并非按照一般规律进行传变,而是出现一些特殊的病机变化。以外感病为例,伤寒六经传变中的“合病”“并病”“直中”,温病传变过程中的“气营两燔”“逆传心包”等,内伤杂病中的心悸,因病情恶化,心气不足导致心阳暴脱,出现厥脱危候等,均属于传变之变。
(3)治法之常变:
病有其类,故治病大法常有类同,但证则常变,故证治却是百态。临床如临阵,用药如用兵,证无常态,医无定法,关键在知常达变。因此,既要坚持疾病的常规治则与治法,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拟定相应的变法,才能在临床上得心应手。治法之常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同病而证异,治法有常变:
以感冒之解表治法为例,解表法适宜于外感六淫伤人,邪在体表者,此时邪气轻浅,可用解表剂使外邪从肌表而解。但感冒之外感六淫有寒热燥湿之别,人之体质也有虚实之异,故解表以治感冒之常法,细分又有辛温解表、辛凉解表、扶正解表等变法。
2)兼症各有异,治法有常变:
以《伤寒论》桂枝汤为例,主治“发热,汗出,恶风,脉缓”,病机系邪在太阳、营卫失和之表虚证,治法当拟解肌发表、调和营卫,是言其常,但若兼筋脉不利之项背强几几,则可选用桂枝加葛根汤以解肌生津舒筋;若兼肺失宣肃之气喘,可选用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以解肌平喘;兼阳虚汗漏,可选用桂枝加附子汤以温阳止汗等,即是言其变。可见,治法之常,示人以规矩;治法之变,示人以圆活。
3)标急而重者,治法蕴常变:
对病之标本而言,治本是言常,即所谓“治病必求于本”,治标即是言变,即所谓“急则治其标”。治病求本,去除病因是治疗的常规,但当某些临床表现(即“标”)使患者难以耐受或危及生命时,治疗的重心就当转移到治“标”上来,则是变法。如癌毒蕴肝、肝脉瘀滞所致的剧烈腹痛与热邪蕴肺、损伤肺络所致的大量咯血等,此刻的治法分别以“止痛”与“止血”为主,属“对症处理”,是治标之法,是变法。
4)正治与反治,治法属常变:
《素问·至真要大论》“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观其事也”。正治是常,反治是变。如寒证用热药,热证用寒药,逆病性而治,即“正治”,是治疗的常法。但当疾病的临床表现出现假象,不能真实地反映疾病本质时,此时的治疗就应加以变通。如热厥证,反出现四肢厥冷的临床表现,系热郁而气机不能外达,亦即“热深者厥亦深”,故从其临床表现(四肢厥冷之假寒象)而用寒药(清热药);再如“戴阳证”的治法拟定,本病表现为面红如妆,系阳虚而阴寒下盛,逼阳于上。治疗可从其假热之象而行,用温阳散寒、引火归原法“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