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京市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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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市对高龄、高危孕产妇是如何管理的

2014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北京市进一步规范高危孕产妇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规范建册、建档管理,保障孕产妇及时获得服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时为辖区符合条件的孕妇登记相关信息,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在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中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以便各相关机构及时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产科有序就诊格局。改变管理模式,加强助产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间高危孕产妇信息沟通,建立严重高危孕妇建档、分娩绿色通道。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对建册孕妇进行高危因素初筛。没有高危因素者应在二级及以下助产机构建档、分娩;一般高危孕妇应在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建档、分娩;严重高危孕妇应在区级抢救指定医院或三级助产机构建档、分娩,其中,极严重高危和不宜妊娠孕妇必须在市级抢救指定医院建档、分娩,逐步形成一级、二级机构以接诊正常和一般高危孕产妇为主,三级机构以接诊严重高危孕产妇为主的格局。
三是畅通高危孕产妇转会诊通道。各助产机构要严格执行本市高危孕产妇转会诊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保证院内、院间转会诊与抢救通道畅通,确保孕产妇安全。高危孕产妇市级抢救指定医院要通过多种措施,提升对口区助产机构技术水平及产科服务质量。
四是提高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能力。严格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各有关助产机构要严格执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的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规范提供产前筛查、诊断技术服务。
五是加强信息管理,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助产机构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严重高危孕产妇信息进行上报,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