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膝关节置换临床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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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讨论】

屈曲畸形是全膝关节置换术中的常见畸形,大部分畸形是轻微的,在手术中就可以被矫正;而对于严重的屈曲畸形,通常需要充分的软组织松解和增加股骨截骨来解决伸直受限。文献中大部分作者将屈曲畸形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型:10°以内为轻度,10°~30°为中度,>30°为重度。
膝关节屈曲畸形常常是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的严重并发症。由于此类关节炎患者疏于治疗或健康意识不强,常常会使患者的膝关节发展成为屈曲畸形,甚至中、重度屈曲畸形。这在临床工作中十分棘手,其具体表现为纤维状膝关节和膝关节屈曲位骨性融合,并伴随骨质疏松和骨赘广泛形成等。但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加强和医学的发展,特别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的长足进步和膝关节假体不断更新换代,使得TKA手术成为治疗重度屈曲畸形的重要和主要手段,该手段可以代替膝关节绝大部分功能,起到校正畸形、减轻疼痛、改善功能的作用。
对于如何矫正屈膝畸形,学者们采用的方法有所不同。在高度屈膝畸形的患者中,挛缩的组织除后关节囊外,还可能有腘绳肌、腓肠肌,甚至筋膜以及皮肤等。Bellemans等在矫正屈膝畸形时除副韧带松解、骨赘清理、后方关节囊松解和二次补充截骨外,还有腓肠肌、腘绳肌肌腱的离断。吕厚山等在矫正严重屈膝畸形(屈曲挛缩>60°)时仅采用后关节囊、侧副韧带彻底松解后适当多切除部分骨组织的方法,均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无1例须行其他软组织结构的进一步松解。
当关节暴露后,关节边缘骨赘清理是软组织松解的前提。对于高度屈曲畸形的患者初次截骨增加截骨量是目前普遍接受的观点,具体增加多少尚没有一致客观的标准。我们的经验是由于这样的患者都是伸直间隙狭窄,而屈曲间隙一般不狭窄,所以初次截骨在股骨远端略多;我们选择常规截骨13mm,而13mm的初次截骨也是表面置换患者可接受的截骨厚度。而胫骨侧过多截骨会造成屈曲间隙松弛,一般截取缺损面下3mm。截骨之后清理后方的骨赘,后关节囊松解,后关节囊松解采用多处小切口横断的方法(图3-1-7)。在注意保护膝中间后部血管神经组织下,切除膝后部两侧关节囊,直到关节囊后脂肪外露,彻底松解后关节囊,紧贴股骨髁和胫骨平台后方关节囊返折处分别向上、下钝性分离粘连(图3-1-8),重建后隐窝,同时将腘斜韧带适度松解。如膝内外侧副韧带的挛缩妨碍了畸形的进一步矫正,应先松解侧副韧带的粘连,去除胫骨近端及股骨远端增生的骨赘,减轻韧带张力。还不能达到伸屈间隙的平衡,则应行二次截骨,使膝关节能够伸直,但不能以过多牺牲骨量来达到平衡。这时如果没有屈曲交锁则不需要补充截骨,如果出现屈曲交锁需二次截骨,股骨一般增加6~9mm,胫骨增加3~6mm,以解除屈曲交锁。虽然对于股骨截骨一般要求不高于内外上髁的水平,胫骨截骨不低于腓骨小头平面,但是对于极度畸形的病例,常常不能按照这个要求来截骨。此外,手术中屈伸间隙也是不能完全平衡的,这些只能依靠假体自身来代偿。
图3-1-7 多处小切口横断
图3-1-8 向上、下钝性分离黏连
多数情况下使用全膝关节置换术能达到严重膝屈曲畸形治疗的目的,但是全膝关节置换需要靠膝关节周围的软组织来维持稳定性。当严重的关节退变合并韧带损伤,或侧副韧带断裂导致膝关节不稳等情况下,单纯使用膝关节表面置换困难较大。因此术前最好能准备好备用的铰链膝,以防止在术中可能会遇到上述问题。
有学者认为术中一定要矫正伸直受限,然而对于极度畸形的病例过分追求术中完全伸直会有骨折的风险,术后也容易因为下肢伸直后血管神经需相应延长而发生损伤。我们有1例患者,术前屈曲畸形达40°以上,术中完全矫正了伸直障碍,术后8小时患肢出现血供不足,患侧足部苍白、冰凉,感觉、运动障碍。经血管科会诊后将膝关节屈曲60°放置,半小时后下肢血供恢复,但是患者的腓总神经瘫痪一直未恢复。根据这个病例的经验,我们对以后的患者,即使术中伸直改善满意,术后也将膝关节置于屈曲位,一般是45°,待患者麻醉清醒后根据下肢的血供、感觉和运动情况逐渐伸直膝关节,一般在术后2周时才会伸直膝关节。而对于术中不能伸直的病例,我们也不强求术中矫正,而是采取术后皮牵引的方法,术后持续牵引可以延续到术后3个月,伸直功能可以逐渐改善。吕厚山等对少数二次切除骨组织后,屈膝畸形仍为25°左右的患者,也采用术后持续牵引或通过膝关节被动活动器逐渐矫正。同时,他认为术中切忌过分强调完全伸直,甚至手法矫正,以免造成术后腓总神经牵拉性瘫痪及下肢血运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