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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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全科医学教育

一、医学教育的改革
医学教育在20世纪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第一次变革出现在20世纪之初,其标志是以学科为基础的课程设置。此次变革鼓励了专科化,并刺激了学科研究的显著进步,但同时也人为地导致了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分离。这一时期,瞩目的技术成就和巨大的科学进步掩盖了医疗照顾正在被逐步肢解和去人性化,而且费用越来越高的事实;第二次变革出现在20世纪中期,医学教育工作者们认识到了以疾病为中心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这种教育模式重在关注住院患者及不常见的疾病而忽视了人群健康问题。医学教育工作者开始致力于寻找正确的方法来调整医学课程,从而引进了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第三次变革就是目前提出的以系统为中心,借鉴全球经验,有针对性地确立岗位胜任力的要求,培养能够提供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临床医生。
医学教育应该与医学发展需要相适应。当前,我国传统医学教育模式影响依然很深,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教学方式,以生物医学模式为依据的课程设置,专业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以学科为中心,重专业轻基础,重理论轻实践等现象依然很普遍。我国医学教育事业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第一次变革和第二次变革之间。医学院校在改善卫生体系和培养社会需求的医生方面应履行相应的责任。对社会负责的医学院校理应改进和调整自身教育、科研和服务体系,使其与所服务的社区、地区和国家优先考虑的卫生问题相一致。
基本医疗和全科医学培训项目的建立是医学院校对社会需求做出反应的一种表现。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每所医学院校都应向医学生提供在家庭医疗环境中培训的机会,并且为了提高家庭医学水平,所有选择家庭医疗的毕业生都应接受一定年限的家庭医学毕业后教育,该教育培训是专门为满足家庭医学领域的需求设计的(WHO,1963)。
全科医学已在世界各地以不同的速度得到了发展。1951年,英国启动了第一个全科医生职业培训项目,该项目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家级的全科医学住院医师培训项目,并设立了全科医学专业人才标准与考核制度。在培训过程中,全科医生逐步熟悉他们所服务人群存在的问题、拥有的资源和特殊需求,从而对教育、科研和服务项目做出调整以更适应社会需要。
二、国外全科医学教育体系
世界上较早开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是欧美发达国家,已形成了完善的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体系。国外主要有三种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形式,包括:在校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毕业后教育和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全科医学培训项目的主体框架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医院专科轮转和全科医疗实习两个部分。但具体内容和方式并不完全一致。
(一)在校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
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许多国家,大多数的医学院校都设有形式不同的全科医学教学机构或部门,并在医学生中开设全科医学概论及相关课程。各国医学院校开展在校医学生全科医学教育的时限不等,一般为4~10周,开设的形式各异,如英国医学院在本科教育阶段设有全科医学的理论学习,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社区实习;澳大利亚将全科医学教育作为连续性的课程对本科生开设;日本的家庭医学系承担了对在校医学生关于家庭医学的理论课程及基础临床技能的教学,并在附属医院及社区诊所培训学生如何管理照顾患者,以加强学生对长期、连续性的社区医疗服务的认识和兴趣。
(二)全科医学毕业后教育
全科医学毕业后教育(postgraduate training program on general practice),在国外主要指全科医学住院医师培训(residency training program on general practice),在有些国家还称之为全科医学职业培训。这项培训是医学生完成高等医学院校教育阶段的学习并毕业后,再继续选择和进入的全科医学专科培训项目。全科医学住院医师培训是全科医学教育的核心,也是全科医学专科医师培养的关键环节。主要由大学的全科医学系负责组织实施,训练场所包括能够训练临床诊疗技能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和能够训练全科医疗思维和社区个体与群体照顾的社区全科医疗诊所。
培训时限各国不等,一般为3~4年。表1-1所列为美国、英国和日本三国的全科医学教育过程及全科医生培养年限。
表 1-1 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全科医学教育过程及全科医生培养时限
(三)全科医学继续教育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全科医学继续教育(continuing education in general practice)作为全科医生终身学习的主要方式,部分国家在进行全科医生资格再认定过程中,对其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科目和学分有明确的规定。美国家庭医疗委员会(American Board of Family Practice,ABFP)规定:对于已获得家庭医学专科医生资格的家庭医生,要求每6年必须参加美国家庭医师委员会的专业资格再认定考试,以保持家庭医生的学术水平和先进性,而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则是参加再认定考试的必要条件。英国的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是非强制性的,但绝大多数的全科医生都自愿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平均的继续医学教育时间是每年1周。日本也有严格的家庭医生继续教育制度,必须参加家庭医学会举办的职业教育和技能考试以取得不同级别学会认定的专业医师资格。学会认定的专业医师资格反映了一名家庭医生在家庭医学领域的医疗学术水平。
三、国内全科医学教育体系
我国的全科医学教育发展很不平衡,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全科医学的教育体系较内地成熟,内地地区于2000年正式提出全科医学教育发展目标,即“到2005年,初步建立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在大中城市基本完成在职人员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逐步推广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工作;到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目前,我国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已基本建立。
2011年,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健康需求变化,国务院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全科医生培养规律,提出了“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近期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的要求。其中,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包括:①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②在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实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③统一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方法和内容,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④规范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人员管理。⑤统一全科医生的执业准入条件。⑥完善临床医学基础教育。⑦改革临床医学(全科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⑧加强全科医生的继续教育。
近期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包括:①大力开展基层在岗医生转岗培训。②强化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的能力培训。③提升基层在岗医生的学历层次。④鼓励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
(一)医学本科生的全科医学教育
我国医学本科生的全科医学教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纯课堂教学到课堂教学与社区实践相结合的发展过程。根据2009年3月首都医科大学对我国大陆128所高等医学院校开设全科医学课程情况的调查,有59所在医学本科生中开设了全科医学课程,其中28所院校为必修课。
医学本科生的全科医学教育是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的基础。2000年卫生部颁发《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提出在高等院校医学专业中设立全科医学有关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使医学学生了解全科医学思想、内容及全科医生的工作任务和方式,并为将来成为全科医生或其他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的沟通和协作打下基础。2010年《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要积极引导高等医学教育教学改革,本专科医学类专业教育开设全科医学必修课程,加强对学生在医患沟通、团队合作、健康教育、社区预防保健、卫生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养,强化临床实践和社区实践教学。2011年《指导意见》指出要完善临床医学基础教育。临床医学本科教育要以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基本知识及基本能力培养为主,同时加强全科医学理论和实践教学,着重强化医患沟通、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培养。
目前我国各校开设全科医学课程的学时不等,最短仅为16学时,最长可达56学时。学时数较多的院校一般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理论教学和社区实习。对医学生进行全科医学教育的目的主要有:①对医学本科生传授全科医学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传播全科医学理念;②熟悉全科医生的诊疗与管理思维及应具备的核心能力;③熟悉全科医生的工作任务和方式,培养学生对全科医疗的职业兴趣;④为毕业后选择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从事全科医生工作奠定基础;⑤为其成为其他专科医生后与全科医生的沟通与协作打下基础。
(二)全科医学毕业后教育/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全科医学毕业后教育是全科医学教育体系的核心。2005年,卫生部启动了“建立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的研究”项目,目的是完善我国医学教育体系、规范临床医师的培训与管理、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准入和监管,促进医学教育及人才管理与国际接轨。第一批纳入专科医师制度研究的专科包括全科医学在内的18个普通专科和16个亚专科。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为重点,使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学生毕业后,经过规范化的全科医生培训,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从长远来看,我国全科医生将主要通过毕业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来培养。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管理。参加培养人员在培训基地临床各科及公共卫生、社区实践平台逐科(平台)轮转。在临床培训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并另外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服务锻炼。经培训基地按照国家标准组织考核,达到病种、病例数和临床基本能力、基本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及职业素质要求并取得规定学分者,可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范化培训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卫生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应由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或大型综合性医院来承担,建立有一定规模的全科医学专科,配备临床经验丰富、掌握全科医学基本思想、原则和方法的合格师资。全科医学专科有一定的门诊量,必要时可设立病房,同时必须有符合要求的社区培训基地。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通过对本科学历的毕业生,进行为期3年(包括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学习、临床轮转、社区实习在内)的培训,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提供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一体化的,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主动服务,成为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的学科骨干。
卫生部于2007~2008年开展了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认定工作,全国共有34家医院和社区通过了卫生部的评审,为开展全科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奠定了基础,并逐步建立起了以国家级培训中心为龙头,省级培训中心为骨干,临床及社区培训基地为基础的全科医生培训网络。
(三)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2000年,我国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中提出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对从事或即将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考试合格,获得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为适应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迫切需要,在职人员的转型培训是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原卫生部科教司印发了全科医生培训大纲,以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为培训对象,旨在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熟悉全科医疗的诊疗思维模式,提高其对社区常见健康问题和疾病的防治能力,具有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职业道德,能够运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达到全科医生岗位基本要求。培训方法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应用理论讲授、小组案例讨论、临床和社区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辅以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培训。参考学时在2001年《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试行)》中为600~62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500学时,实践教学100~120学时。2006年以后的岗位培训大纲调整为500~60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240学时,实践教学260学时(社区实践不少于60学时),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100学时的选修内容。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项目到2010年结束。
2010年12月,我国启动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卫生部印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正在从事医疗工作、尚未达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要求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为培训对象,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全科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和实践能力培训,培养学员热爱、忠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精神,建立连续性医疗保健意识,掌握全科医疗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城乡基层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月。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临床培训不少于10个月,基层实践培训不少于1个月,全部培训内容在1~2年内完成。培训方式采取按需分程、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可采用集中、分段或远程理论培训、科室轮转、基层实践等形式。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三个部分。2011年,《指导意见》再次重申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应按需进行1~2年的转岗培训。转岗培训以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结束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可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
(四)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
对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科医生,按卫生部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为内容的继续医学教育,使其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为主要内容,强化经常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对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的考核,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作为全科医生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因素。

(于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