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从全民医保到国民健康保障
健康保障制度是对国民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健康教育等健康服务内容进行综合保障的制度,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和药品供应等内容。健康保障通过医疗保健投入,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增加国民健康资本,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因此,消除健康贫困,增加健康资本,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实现国民均等受益,成为健康保障制度的核心目标。
新医改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则是对我国健康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全局性战略部署,将完善健康保障与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等一同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制度安排,提出要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构成的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从制度上实现了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健康保障”的目标已经实现。
在全民医保制度全覆盖、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健康保障”目标的背景下,从全民医保向健康保障的转型优化则成为下一步健康保障制度发展的重要方向。由于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度隔阂,健康保障在制度间、城乡间、地域间、人群间差异明显,导致国民健康保障受益的公平性缺失、可及性不平等、均等化差距在拉大。享有均等化健康保障是国民的基本权利,如何从“人人享有健康保障”发展到“人人公平享有健康保障”,促进城乡健康公平和国民均等受益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免除国民疾病医疗的后顾之忧,实现健康保障的均等受益,逐渐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趋势,是当前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满意程度和受益程度到底如何,正逐步成为全民医保到健康保障转型的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