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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生活需要你我来进行急救
一、 意外伤害及现场急救的现状
近年来,地震、山洪、水灾等各类自然灾害汹涌而至,天灾可能无法完全避免,但重要的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怎样才能尽量挽救生命、减少损失?在专业救援队伍到来之前,面对伤害,我们有能力进行自救或救人吗?
当今意外伤害已成为国内外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儿童、少年时期更是各种意外伤害容易发生的年龄阶段,有关这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近年来逐渐增多。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13年《道路安全全球现状报告》指出,全世界每年有近124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平均每天约有3400人死亡,也就是每30秒有1人死于交通意外,其中15~44岁年龄段的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致死人数的59%,与此同时每年更有多达2000~5000万人因事故受伤或致残,这是个十分可怕的数字。
联合国亚太经社委员会2007年发布的《亚太地区道路安全》指出2005年交通事故致死者约有一半以上来自亚太地区,其中约一半来自中国和印度。尽管我国并不是汽车保有量最多的国家,但是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的研究表明,我国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占世界首位,交通事故在2000年起就已成为意外伤害的第一位死因,估计这有可能与我国一些地区不良的交通习惯以及人口数量绝对值大有关。
交通意外只是各类意外伤害的其中一种,所谓的意外伤害是指突发事件对人体造成的损伤。根据WHO的报告,全球每年约350万人死于事故、日常生活中的意外,约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倍,而意外伤害导致的受伤人数大概是3亿~5亿,而且其中200万名导致了永久的残疾。
也许很多人可能认为意外伤害只是存在新闻报道里,离自己的现实生活还是比较远的,其实不然。在日常生活中,地震、洪水、火灾、爆炸、车祸等各类突发灾害时有发生。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的统计研究发现,我国10年来的意外伤害平均死亡率为66.56/10万,且为儿童和青年的主要死因,对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还是相当大的,说明我国的意外伤害情况相当严重。
死亡率也许不是十分直观和容易让人理解,那么可以换一种表达方法——根据各地的统计数据,意外伤害在北京、天津(数据来源:天津医科大学)等地是仅次于肿瘤、心血管疾病和呼吸道疾病的第4位的死因,在重庆(数据来源:重庆医科大学预防医学系)、广东(数据来源: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是第5位,而河南甚至还排到了第3位(数据来源:《中国卫生统计》杂志论文),这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抛开统计数据,让我们再来看看身边的实例会更直观些。2012年11月广州马拉松赛后出现了令人悲伤的事情,21岁的大学生选手陈杰第二天凌晨因心脏衰竭抢救无效死亡。2014年11月上海国际马拉松赛上,一名男性选手出现了心脏骤停的情况(腾讯大申网新闻http://sh.qq.com/a/20141103/007121.htm)。其实这不是个案,一项数据显示,历史更悠久的英国伦敦马拉松,自从1981年赛事创办以来,已经有11名跑手不幸去世。在中国各地高校中,最近两年就有多起新闻报道高校大学生在长跑锻炼的时候发生猝死事件。据世界著名的非传统医学专家莫科拉博士(Dr.Joseph M.Mercola)的研究,长跑猝死个案中,大多数人都是因为心脏病发、心脏骤停死亡的。如果出现意外的同学身边有同学、老师在场,只要有一两位受过专业的心肺复苏培训,也许这些同学就有可能可以免于死亡。美国的一项统计显示,每年该国有32.5万人遭遇心脏病,其中40%直接造成猝死,而多数心脏病发病前都毫无征兆,只能依靠身边的急救来争取抢救的宝贵时间,从这里不难看出普及急救和自救技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急救领域,有一个“黄金4分钟”的概念。“黄金4分钟”是指在发生事故的现场,挽救生命最关键的是最初的4分钟。1999年Buylaert的研究数据表明,50%的交通事故死亡是出现在最初的4分钟内。当然“黄金4分钟”同样有生理学依据,医学研究表明呼吸道阻塞导致的死亡,平均不到10分钟;一般心跳骤停以后10秒产生昏厥,45秒就开始瞳孔放大,到4至6分钟的时候开始大脑不可逆的死亡。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强调一定要争取这最初的4分钟的原因。
其实即使没有这些生理研究数据,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出了事故以后,倒在血泊中的伤者,如果没有人帮他去及时止血,那么再高明的医生即使能够迅速赶到事故现场,面对大量失血的伤员也是无能为力的。
“黄金4分钟”要求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开始现场救援,那么救援人员的急救反应时间就很关键了,所谓的急救反应时间就是事故发生现场第一时间求助、求援以后紧急救援队到达现场的时间。让我们来看一下现在海内外急救的反应时间,根据国外一份调查研究报告,美国西雅图和日本东京一般5分钟以内救援人员可以到达现场,这样的救援速度,基本能够满足我们前面讲的“黄金4分钟”的救援概念;在巴西圣保罗,约需要8分钟(资料引自世界银行,2011年5月)。回头看看我们中国,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差不多要15分钟,而如果在国内一些偏远的地区,最长的据报道甚至有超过14个小时,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国死亡率在世界占首位的原因,至少是原因之一。
从这个紧急反应时间的现状和“黄金4分钟”的矛盾,我们可以发现紧急的现场救援的价值所在,在等候救援的这段时间(在我国等一些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救援的时间较长的国家看来更重要些),如果能够采取及时的抢救,那么对于减少重伤率,伤残率以及降低致死率是非常重要的。有统计数据表明如果现场能够给予有效的抢救,那么目前的伤害率至少可以降低50%。这也是为什么现代救护非常强调第一时间紧急救治的原因。
现代救护理念关注于“黄金4分钟”的紧急抢救,在意外事故现场,面对呼吸心跳骤停、双目紧闭、奄奄一息的亲人,紧急抢救就要突出一个“早”字。并不一定是专业救护人员但具备了急救技能的“现场第一目击人”,通过对受害者实施早期急救措施,完全有可能减轻受害者的伤残和痛苦,甚至挽救生命。如果再辅以现代化专业急救救援系统的后续救治,伤者就可能获得生还机会。但如果因为没有急救技能而只能默默祈祷上苍的眷顾,那么等救护车来到现场时,许多鲜活的生命往往已经错过了救治的最佳时机,从而造成终生遗憾。因此生活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急救和自救。
二、海内外急救知识普及情况
急救并不只是医护人员的责任和权利,通过海内外培训的成果表明每个人都有学习急救知识和拯救生命的潜力,因此应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而通过急救训练课程,可以让所有公民树立风险意识,从而去规避这样的风险,这是我们致力于普及急救与自救知识和技能的立足点。
纵观海内外急救知识培训的开展情况,为了提升公众对于急救和伤害预防的意识,2000年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将每年九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世界急救日”。自多年前亨利·杜南在索尔费利诺开展的第一次世界急救日行动开始,不断推进急救知识的普及,2014年经各国红会投票选出世界急救日的主题是“急救与日常及灾难中的危险”,所传递的关键信息是“任何人都有能力学习和提供急救,拯救生命”。
当前,美国在急救知识的普及方面做得较好,这与美国整个国家层面对急救概念的认识有关。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在所有的公众聚集的场所,如体育馆、公园、博物馆或者机场等,都必须要配备自动除颤仪(AED)等急救设备,而且相关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必须学习使用自动除颤仪(AED)这项急救技能。据我了解,在美国医院里,清洁工人都必须要经过急救课程的培训,获得相关培训证书才能上岗。据说美国急救知识的普及率达到了70%,这既表明急救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全民的责任,也是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急救知识普及率高的基础(图1-1)。
在亚洲国家里,急救知识培训做得比较好的是日本和新加坡。这里有一张照片,是新加坡国立大学校园中针对普通大学生和一般职员的心肺复苏急救的培训;我在新加坡樟宜机场公共区域就看到过配备的自动除颤仪,由此可见,新加坡公民的急救普及率也相对较高(图1-2~ 图 1-3)。
我国的急救培训工作,港台地区做得比较好,但内地却不如人意。其实我国内地卫生救护培训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早在1987年八部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训练的通知》,这是一个政府层面要求开展急救培训的标志。2001年8月中国红十字会与教育部等14个部、委、局联合发出《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强调了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国务院2007年(中发〔2007〕7号文)提出积极开展疾病预防、卫生安全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教育部2008年(教体艺〔2008〕12号文:关于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各地方政府也有类似的政策引导,例如上海市委、市政府2010年颁布《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将“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列为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十大重点发展项目之一。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发文强调了开展救护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可能和我们现在的教育、管理体系过分强调文化知识的掌握有一定的关系,有人曾经统计过,我国急救知识的普及率基本上不到万分之一。目前来讲,没有普及到社会大众,还只是集中在专业的救护人员。
图1-1 美国圣地亚哥海洋公园超市边上的自动除颤仪
图1-2 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心肺复苏培训课程招募公告
图1-3 新加坡樟宜机场公共区域配备的自动除颤仪
网上有一个报道,大河报记者在河南郑州市区做了一个随机调查,90%左右的被调查者不知道现场急救的概念,78%的人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甚至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有14%的人曾经受过一部分这样的专门培训,但是超过95%的人同意应该要普及急救教育。笔者在上海市高校开设的“关爱生命——急救与自救”的课程被评委上海市体育和健康教育精品课程,既表明了社会的需求,也代表了政府的导向。
急救教育的理念是,经过急救知识的普及,任何人不需要成为一名医生或是专业救援人员就可以拯救生命,任何受过基础急救训练的人都能够帮助减少意外造成的伤亡率。
三、“生命教育”的现状及缺失
在谈到健康教育的时候,有必要介绍下“生命教育”的课程项目。生命教育是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在1968开始创建的。1968年华特士出版了《生命教育》一书,探讨了人的生长发育与生命健康的教育,并且在美国加州创建了阿南达村、阿南达学校,开始倡导和践行生命教育思想。到1976年美国有1500所中小学开设了生命教育课程,20世纪90年代美国中小学的生命教育基本普及。
继华特士在美国推广生命教育后,生命教育迅速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普及开来。Ted Noffs于1979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创立生命教育课程,课程的设计是协助学校老师去确认孩子可能面临的危险以及提高防护因素;教材被包含于学校现有的健康和体育课程活动内,但其生命教育的重点在于预防吸烟、酗酒和吸毒。英国是1986年初在Varity Club的赞助下产生第一个生命教育流动教室,1987年成立了生命教育中心(Life Education Center,LEC)英国基金会,它是一种慈善信托机构,至1995年普及至英格兰、威尔士和贝尔法斯特地区。新西兰的生命教育始于1988年,其生命教育(Life Education Trust)课程是在学校课程架构范围内的健康和体育课程,重点是“如何照顾身体”(caring for the body),课程的目的是让学生在就学阶段,能够认识和理解环境对个人健康和日常生活冲击。
生命教育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亚洲等地开始普及,日本于1989年修改的新《教学大纲》中明确提出以尊重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敬畏之观念来定位道德教育的目标。日本流行的“余裕教育”也是生命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余裕教育”的口号就是“热爱生命,选择坚强”。
我国的生命教育最早开始于台湾地区,于1976年由社会民间团体逐步推广,1997年台湾教育部门成立“生命教育推广中心”,规划《生命教育实施计划》,设计生命教育课程、编写教材、培训师资等。1998年开始针对全台中学生实施,并得到辅仁大学、彰化师范大学等一批大学专家、学者的积极响应和参与。2000年2月宣布设立“学校生命教育专案小组”,同年8月又正式成立“生命教育推动委员会”,发布“生命教育先导计划”,目前生命教育已成为遍及台湾地区的新的教育门类。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002年12月成立了生命教育中心,以社区和中小学为阵地开展生命教育,其发展与社会福利团体“宗教教育中心”和“神托会”有密切关系。香港十分关注生命教育的推动,不过尚未进行系统的生命教育课程的评估研究,主要原因是对于生命教育的定义及内涵尚未达成共识,相关课程尚未实施。
大陆地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开展生命教育的开端。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8号文件和16号文件,其中号召要科学有效的实施生命教育活动,并将生命教育纳入全民素质教育内容中。2004年,民间从事生命教育的公益群体“关爱生命万里行”活动小组成立,2006~2009年,连续3年,促成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生命教育的相关议案或建议。上海、辽宁、江苏、四川、山东、黑龙江、吉林等省市富有创造性地开展了生命教育科研、教学实践、教材编写、教学大纲试行等活动,如上海市制定并出台了《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江苏省教育系统把开展生命教育作为工作重点来培养青少年珍爱生命的意识,辽宁省制定了《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湖南省于2005年颁布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5年12月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北京主办了中国首届青少年生命教育论坛,2006年12月,“第二届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论坛”在北京举办,北京大学还在论坛上发布了《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年度立项报告》,表明我国生命教育已经形成了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社会各界积极配合的趋势。
曾看到一份报道,有中国学者去国外参观一所小学,正值冬季,在操场旁一个小童雕像也戴上了毛线帽,披着一件夹克。校长郑重其事地解说:“为了给予孩子爱的教育,并从小就培养他们的同情心和爱心,所以我们为雕像穿上寒衣,若儿童连一个假的石像,尚且不忍它受冻,如果看到真人,还会不伸手援助吗?”这就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目前生命教育的课程重点方向。
但是,纵观全球的生命教育课程,其重点基本上都是在心理健康,主要重视预防青少年吸毒、自杀等的干预,还没有涉及急救相关技能的培训,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
我国急救相关培训存在着空白点,笔者认为生命教育除了对生命自身的关注,应该也必须包括个人与他人的生命,它不仅包括对生命的关注和热爱,而且包括对生存能力的培养和生命价值的提升,正如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指出:“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生命力的正常发展,教育就是助长生命力发展的一切作为。”作为学生成长的守护者,学校不仅要关心学生知识的获得、精神的成长,还要防止任何可能伤害生命的行为发生,教会学生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并且有能力去保护自己乃至他人的生命。因此目前的生命教育只能说是狭义的生命教育,也是当前我国教育的一种缺失,这是我们医学教育工作者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