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译序——我永远是自己的陌路人(加缪语)
L'Etranger《陌路人》又译《局外人》、《异乡人》,1942年发表后很快名满天下,二十多年间翻译成六十多种语言。然而,加缪也很快发现西方舆论中有不少人把他视为卡夫卡的门徒,把他这部成名作的主人公默尔索看成跟《城堡》主人公K一样的局外人或异乡人,因此很多外国语言译文,包括中国迄今为止所有版本皆译为《局外人》或《异乡人》,尽管早在《西西弗神话》再版本第一补编《弗兰茨·卡夫卡作品中的希望与荒诞》中,加缪高度赞赏卡夫卡之余,已经明显与其拉开了距离。
因此,我们必须正本清源,作为学者译家,责无旁贷。首先从书名标题着手吧。我们知道,《城堡》中主人公土地测量员K这个异乡人来到一个村镇,其最高行政首脑是个神秘而富有传奇色彩的伯爵,住在山丘上的城堡里。K,竭尽全力企图融入山下村镇小社会,但处处碰壁,复杂的排外行政官僚机构千方百计阻挠,但K不死心,求职不成,便想屈就当个正式村民,也不行,甚至他把屈从平民变成一种伦理,也不行,始终摆脱不了“村镇局外人的奇怪诅咒”,越来越穷途末路,直到卡夫卡写不下去,罢笔了事。顺便提一句,有头无尾的故事,是卡夫卡荒诞哲理作品的特征之一。
然而,默尔索与异乡人K这个局外人完全不同,他是法属领地土生土长的法国人,至少是第三、四代法国人后裔。比如,老板给了他一个机会,随时可以去巴黎立业成家,但被他谢绝了。他虽然职务低微,收入微薄,却享受殖民者特权,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又如协助雷蒙欺辱阿拉伯人而不受惩治。当然,他必须信仰上帝(天主教是国教)、遵守法律和承担家庭义务,一旦犯法,情节严重者同样受到严惩。总之,他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事事与他有关,是百分之百的局内人,问题在于他与社会格格不入(Il est étranger à sa société.),与母亲形同陌路(Il est étranger à sa mère.),他甚至是自己的陌路人(Il est étranger à lui-même.)。我们不妨列举几个典型的例子如下。
加缪早期创作及散论每一集都要谈及主人公与母亲形同陌路的感觉,却不妨碍他内心深爱着母亲。读者看得出沉默寡言的母亲也深爱着儿子。作者反复以稍微不同的文字或长或短作几乎相同的表述,举个例子:
“儿子走进昏暗的屋子,辨别出骨瘦如柴的身影之后,停下脚步,不禁毛骨悚然。他朦胧瞥见自己的身世,面对这种动物般的平静欲哭无泪。他怜悯自己的母亲,这是爱她吗?母亲从来没有抚摸过他,因为她不会,于是他久久盯住母亲,备感自己是陌路人,从而意识到自己的痛苦……但要是老外婆打他,女儿就对她说:‘别打头。’因为是她的儿子,她爱他呗。孩子心头一阵冲动,感受到自己对母亲的爱,毕竟是他的母亲哪。”
加缪多次描述“我是自己的陌路人”,举两例如下:
“我自己照镜子,突然发现有陌生人朝我走来,抑或在自己的相册里重新见到亲切而令人不安的兄弟,油然产生我是自己的陌路人那种荒诞感。”
“在旅途中,我们可以模仿自己在故国随意活动的样子,否则远离家乡的那个人会把自己视同陌路。”
再举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典型范例:
“路易十六是我们中间的陌路人,与我们格格不入,是我们的革命对象。”大革命时期激进派大人物圣茹斯特如是说,意思是路易十六与我们形同陌路,非把他干掉不可。
综合上述四则例子,我们可以准确把握加缪在《西西弗神话》对“陌路人”的论断了,他写道:
“我对自己存在的确信和对这种确信试图赋予的内容,两者之间的鸿沟,永远也填不满。我永远是自己的陌路人。”
但谨请注意,产生“我是自己的陌路人”这种荒诞感只属于像默尔索这样的荒诞人:一切凭着感觉走,一切由着性子来,不会也不懂考虑后果。为此,我们不得不列举多个范例才能讲得清楚。
母故噩耗,默尔索一时愕然,昏眩慌乱,失去了时间概念。向老板请假时,老实的默尔索很不好意思,不由自主进行荒诞推理。到了目的地,步行去老人收容所[1],“很想马上见到娘”,并非人们推测他心中无老娘。不料,所长以长官和长辈的口气提醒默尔索是赡养者,言下之意他不该送老娘来收容所,默尔索听出对他有所责备,正准备解释却被阻止。所长接着说他娘在收容所多有朋友相伴,很是幸福,言下之意,责怪他一年未来探望亲生母亲,接着阴阳怪气地说:“想必您迫切要见一见您母亲吧。”默尔索听了心里不是滋味儿,等到看门人准备叫人揭开棺材请默尔索查验他娘遗体,他不由自主地阻挡了:“不必啦!”弄得看门人惊讶不已。后来,这将成为最后判他死刑的第一条罪名,也是最主要的罪状:娘死儿无泪,拒绝验尸。荒诞人默尔索自尊心很强,对自己不得不低三下四聆听所长训诫而产生抵触情绪又转为抵制反抗,即荒诞反抗:急于见娘最后一面的他,突然不想见了。这正是荒诞人典型的表现之一。接着守夜时,他抽烟,其实他犹豫过,生怕不守规矩,对母亲还是有点敬畏感的,但抵挡不住烟瘾,还是抽了。陪伴他守夜的看门人也默认了,并接受他递上的烟跟他一起抽,并且还喝了牛奶咖啡。这在后来起诉时成了第二条罪名:违反守夜规矩,对仙逝母亲大不敬。当人们多次问他母亲的年龄,他一概老实回答:“我不知道她确切的年龄。”他的回答在法庭上引起公愤,简直令人发指,自然成了第三条罪名:把母亲视同陌路,忤逆不孝。葬礼后回到阿尔及尔的第二天就跟一个轻浮的女子一起游泳,之后一起看滑稽电影,晚上带回家睡觉,这是肆无忌惮地寻欢作乐,是对老娘最大的蔑视。这理所当然成了第四条罪名,也是在起诉时检察官认为最恶劣的罪状,其严重性甚至超过下列关键的第五条罪状:
荒诞人默尔索不懂既定道德准则,居然为雷蒙起草践踏女性的信件,被雷蒙称为真正的伙伴却又感到惊讶不已:根本不懂哥们儿义气的人却做了有哥们儿义气的事。比如雷蒙毒打女姘头,玛丽要他去报警,他坚决拒绝:典型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是雷蒙毒打情妇的弟弟,这个阿拉伯小伙子纠集一帮伙伴想打群架,报复雷蒙,默尔索居然答应去警察局为他做伪证,使雷蒙得以解脱,也算不上哥们儿义气,只是出于种族歧视,在他看来,是很“自然”的事:法国人帮法国人呗。这个荒诞人与众不同之处在于最后为了或因为雷蒙而失手开枪打死雷蒙的仇人,确实无意的。但法庭根本不信他的说辞,他声称阿拉伯人拔出匕首,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刺激他因炎热满头大汗,眼睛受不了,无意间失手开了枪。是的,他宁死不撒谎。正如加缪在给哈德里希的信(1954年)中指出:
“……至于默尔索,在他身上有某种积极的东西,就是他至死拒绝说谎。所谓说谎,不仅仅说些子虚乌有的东西,也同意说些超出自己知道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随俗浮沉,与时俯仰。默尔索没有选边站,不理会法官,不遵从世俗法则,不顺应习俗约定。他存在,像块石头,或如风或似海,在太阳底下,石、风、海,它们从不说谎……”
不妨另举个典型的例子证明他老实不说谎:默尔索一见玛丽开口笑便对她产生性欲,非常高兴跟她一起游泳看电影,尤其乐意跟她做爱。但好事刚毕,玛丽问他是否爱她,他回答:“这个问题本身毫无意义。”接着还是正面回答:“我觉得不爱。”因为不知道爱为何物,爱是个抽象的概念。他喜欢玛丽,跟她做爱,肉体享受,这跟爱不爱没有关系。大凡男子在这样的时刻必定说谎。玛丽向默尔索提出结婚,他一口答应,说什么时候都可以。她进而问他,爱不爱她。他马上回答不爱。玛丽再问他,如果另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也得到他的依恋,他会不会也同意结婚,他回答明确,当然会。总之,女人长得漂亮就行,什么爱不爱无关紧要。事实上他跟玛丽也是光散步不讲话,从来没有思想交流,就像加缪所说,“他存在,像块石头”。他只是需要这样漂亮的女人在身边就行。于是,玛丽找到了答案:默尔索与众不同之处恰恰在于不说违心话,怎么想怎么说,从不强迫人,别人也甭想强迫他。因此,玛丽爱上这个怪人,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吧。但,这不证明玛丽完全理解他体贴他,故而打动不了这块石头。这不,默尔索在临死前几乎把她忘掉了。
唯一使他心动、使他动情的却是邻居萨拉马诺老头儿,退休老职工,他丢失如同伴侣的爱犬,一条又老又丑的癞皮狗,一时间失魂落魄,叹道:“我如何活得下去啊?”不禁老泪纵横。默尔索见此情景突然真实地想起自己的母亲:“我不知道为什么想起我娘了。”他极少这样动了真情,哪怕是一秒钟就过去了。因为,唯有活得像条狗的老头儿理解他,唯有“他知道我很爱母亲”。这不,“他也觉得送我娘去老人收容所是很自然的事儿”,既然我没有足够的钱雇人伺候她;还说:“况且她已经很久无话对我说了,她独自一人闷得慌哪。”老萨说:“是呀,在老人收容所,至少找得到伙伴哪。”全书只有活得不像人的老萨理解他。不过,话得说回来,默尔索既然像块石头,要别人理解他也难。
默尔索被捕,一点也不紧张,自认为案子非常简单:阿拉伯人先亮出闪闪发光的匕首,正当防卫嘛,认为“这是鸡毛蒜皮的事儿”,坚持认为事情很简单,是别人把事情搞复杂化了,他根本不需要律师辩护,只需别人理解他,而且他生性不爱说话,又不露声色,就像石头那样不说话。预审法官向他指出:“凭着上帝的帮助,他能帮帮我的。”但默尔索根本不吃这一套,上帝也帮不了他,因为他认为上帝根本不存在。
于是预审法官责问他为什么还朝被他击毙倒地的人一连补开四枪,上帝绝对不允许的。默尔索哑口无言,但心想当时他是不由自主的,根本不认为只等了几秒钟再开枪就是犯罪行为。这等于说倘若他连开五枪就没罪了?然而,法官是虔诚的基督徒,很难相信别人不信上帝,而默尔索压根儿就不认为上帝跟他有半毛钱的关系。法官和律师见他那么顽固不化,就不再规诫他了,除了日常行政手续,就让他独处算了。他正求之不得:“假如人家要我住在一棵枯树空心树干里,无事可做,只可抬头仰望天上浮云,我也会慢慢习惯的。”正如加缪在别处写道:“这令人想起释迦牟尼,在沙漠待了许多年,静坐不动,眼望苍穹,连诸神都妒羡这种明哲通达和石头的命运。”[2]
我们借此机会简要指出,加缪借助石化手法,用来医治对存在的悲剧性太过敏感的意识,不啻是一剂良药,可视为加缪早期作品中对被感知反抗没有出路的一种抉择。为此,加缪在作品中用了许多二律背反的说辞,比如:“要么得到一切,要么失去一切”,处于二者必取其一的困境之中,这叫因“囚徒意识”而形成的“囚徒困境”。往往在追求石化世界时,默尔索便想起老娘:“有人比我更不幸呢!”更何况这是老娘的一个想法,他常说:“人到头来,对一切都习惯了。”这是坐牢后第二次想起老娘。
开庭时,默尔索注意到大家相遇、招呼、交谈,就像在俱乐部,大家高高兴兴作为同一圈子的再次相聚,默尔索说:“我想明白了自己产生的奇怪印象:我是多余的,有点像不速之客。”每当默尔索处于一种境况,他都会情不自禁地感到对自己承受的人生状况产生一种脱节或破裂,外表总是有悖人生的,或惹人耻笑的。加缪通过外部的逻辑因果关系精心确保表达荒诞作为人与外界直接的体验:“我是多余的。”法庭上,当事人反倒成为多余的人,正是十足的荒诞。这使默尔索这个多余者面临自己命运决定性时刻产生了厌恶感。
综上所述,默尔索言谈行事只凭感觉走,事实上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更确切说,并非有目的,更无预谋要做什么。检察官一而再再而三对他进行道德谴责。比如,默尔索为雷蒙凌辱女性起草信件和作伪证,检察官斥责他是杈杆儿的同谋,造成最下流的荒淫无耻的惨剧。进而把他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性格缺陷无限上纲上线,刻意妖魔化,鼓动大家对他刻骨仇恨,宣告:“我控告此人怀着杀人犯的心埋葬了自己的母亲”,“我向你们请求拿下此人的脑袋”。
荒诞人默尔索反抗了:“我不能接受这种蛮横无理的决断。”震撼人心的反抗使他脱口而出:“这不可能。”然而其中却包括着绝望的确信:“这是可能的。”他回到单身牢房心里很不服气,认为他“尽管以诚相待,却不能接受这种蛮横无理的立决:砍头之罪。此刻再次想起母亲曾给他讲过其父的一段往事:上刑场观看砍头,回家忍不住呕吐了好一阵子。他万万没想到这成了他的命运!但在这方面,希腊悲剧教益良多:命运在逻辑性和自然性的面目下越来越明显可感。俄狄浦斯的命运是被预告天下的,上天决定他将犯下谋杀罪和乱伦罪”。
默尔索被处决前再一次想起母亲:“我娘常说,一个人从来不会时时处处都倒霉的。”这话引发他的彻悟,他叹道:“我觉得我娘言之有理。”因为人们总是对自己不熟悉的东西产生夸张失实的想法。他进一步思考和推理:我的上诉被驳回,那么我必死无疑,比别人死得早而已。“世人皆知生命不值得度过。”因此他应该接受他的上诉被驳回。默尔索彻悟人生,早也死晚也死,不如勇敢面对,视死如归,自个儿想通了自己的命运,从而彻底拒绝神甫的精神指导,直截了当回答:“我不信上帝。”
教导神甫的任务是什么?他教导什么?他以上帝的名义解救世人的灵魂,并不在乎判处死刑是否正义。他教导说:“世人的正义无关紧要,上帝的正义就是一切。只有上帝才能为世人洗刷罪孽。”默尔索反驳道:“我是犯罪者,我付出代价,除此之外,谁也不能要求我任何东西了。”他无需神甫来教导,讨厌他来纠缠。
默尔索强力反抗神甫的“谎言”,对抗到底,所以自信十足冷对死亡,是因为他自信自己的人生价值:“我,看上去两手空空,但我确信自己,确信一切,确信度胜于他(神甫),确信自己活着和即将到来的死亡。”他临死前又想起母亲,终于明白老娘为什么晚年要弄个“未婚夫”,“我娘必定感受到了解脱”,从而“再活上一回”,“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为她而悲伤”。以此证明,他在安葬母亲期间没有哭,何罪之有?结论是:默尔索一生是按自己的意愿度过的,从不做违心事,所以“我深感我曾经是幸福的,我依然是幸福的”。一切善始善终,这样一想,自我感到升华为耶稣·基督之死。加缪写道:“人世一切皆为物质,死亡仅仅意味着返回元素,返回实有,成为石头。伊壁鸠鲁所谓奇特的快感之要素在于没有痛苦,即是石头的幸福。”
如此说来,加缪写默尔索赴刑场前夕和清晨的场景与《西西弗神话》的结尾有异曲同工之妙,两者都是忧心痛切太过沉重,不堪重荷,等于是客西马尼[3]之夜。另外,默尔索又令人想起俄狄浦斯,后者起初不知不觉顺应了命运,但一旦觉醒,脱口吼出一句过分的话:“尽管磨难多多,凭我的高龄和高尚的灵魂,可以判定一切皆善。”索福克勒斯笔下由俄狄浦斯道出的著名格言,正是有关荒诞胜利的格言。我们大胆推断,加缪是想说,古代的智者明哲与现代的英雄主义无缝接轨了。
总之,加缪之所以把默尔索树立成一个标准的荒诞人,是因为他塑造这个人物是为《西西弗神话》所阐述的理论提供一幅综合性插图。加缪说:“世人是自身的目的,唯一的目的。”反过来说:“上帝是‘我’的一种异化(施蒂纳语),这就是荒诞人。”默尔索就是典型生活于上帝之外的荒诞人。然而,他与其生活的社会格格不入,貌合神离,哪怕与亲娘也形同陌路,因为他不善蝇营狗苟:“我拒绝说谎,接受为真理而死亡。”一言以蔽之,“我尽力在我的人物身上塑造一个基督形象”,加缪如是说。
沈志明
2017年春末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