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重修于好
车子停在海边,蔚蓝苍穹与深蓝大海相交映,隔着车窗,仿佛能闻到咸咸的海风。
这是他们两个举行婚礼的地方。
简渝欢刚解开安全带,开车门时发现打不开,偏头疑惑看他。
“不是来带你看风景的。”
他转头,目光落在她修长的脖颈,又一寸寸上移,路过鲜红的唇瓣,停到深色眼窝。
简渝欢心里毛毛的,就像他在用目光剖析她每一处,最后找到地方,一步致命。
她拢拢外衣,斜眼:“怎么了?”
他薄唇轻启,说出刻薄又刺人的话:“公然给我戴绿帽子的感觉好么?”
“……”她说带她来这儿干嘛,合着这是让她回忆一下两人其实结婚了?
那是未来的事跟现在有什么关系?
她眼光没看他,飘在前面空旷的沙滩上:“我现在是单身。”
正琢磨这人怎么没动静了,下巴突然被他捏着抬向他,他半个身子微倾,压迫感十足:“单身?”
“结婚是未来的事,现在的我们也分手了,我怎么不是单身了?”
他从鼻间溢出嗤笑:“分手?你说的?我同意了么?”
“……”她双眼剪水,映着他邪肆的俊颜,大脑有一瞬空白。
所以,他们并没有分手?
那这几天又算什么??
简渝欢:“没分手?”
他松开钳制她的手,坐回自己的位置:“简渝欢,这几天我也想通了。”
“不喜欢就算了,我觉得我身份挺对得住你的。”他手背搭在眼上,遮住迎面袭来的暖光:“以后还想结婚的话,别找其他人,行么?”
他最后两个字说的很低很沉,像无意识的呢喃。
简渝欢看着他因为仰面而凸起的喉结,他骄傲,高慢,不羁,又肆意,似迎在风里的野狼,是狼群里站在雪山之巅孤傲的狼王,他不会为谁低下高傲的头颅。
可是这一刻,她却觉得他拔了浑身的骄傲,俯身让她选择他,哪怕只是贪求他的身份。
他遮着眼,也觉得这样太不像自己,太过不堪。
他喜欢她,连“喜欢”都没有说,却处处体现着对她情根深种。
她双眼泛起酸涩,终于明白了那天他为什么那么生气,为什么会问出那句话。
腰腹用劲,手扶着他的肩膀,抬脚转身,在他放手睁眼的瞬间,揽着他的脖子一下坐到了他的tui上。
他诧然,手下意识稳住她的腰。
两人气息相绕,烟草和玫瑰的香味缠绵在侧,黏黏糊糊密不可分。
“你……”
简渝欢勾着他的脖颈,趴在他身上,外套因为大动作掉在副驾驶,呵气如兰:“你猜我今天为什么穿成这样?”
他微仰颈,侧开她吹来的香甜气,眉心微蹙:“你先下去。”
他退她就近,几乎同他严丝密合:“我故意让棉棉告诉你我去了酒吧,我是过来勾引你的。”
他目光转瞬变得深邃幽暗。
“你忘了当初结婚时你说过什么?'动心了我可不负责',你那天那样凶我,又突然知道你也回来了,我还能怎么办。”她面容怅惘:“为了保护我最后一点儿自尊心,我…”
话未完,就被他堵上了。
她刚退开一步,又被他紧紧压回去:“不是说了勾引我?跑什么?”
“不是,你不听我说完吗?”
他拇指覆过去,在她被红色晕染的唇边捻了捻,瞳孔里倒映她如烟似雾的双眸,声线低哑如同窗外沙砾:“说什么?”
“说我喜欢你啊。”她说这种话毫不含糊,也毫不觉得难为情。
他手掌上抬,缓搁在耳后,手指轻捻耳根。她被揉得心旌摇曳,耳根瞬间蒸腾,烫到他的指腹。
她用手推他,作势起身:“好了,放手。”
平时他话那么多,怎么这时候就知道瞎动手,一句话也不往外吐。
刚离开,又被他扶着腰按下去,压上她罂粟般的红唇。
他真是中了毒,被蛊惑的整颗心都离不开她,如果她现在给他一刀,他也会露出弱点任她宰割。
时间在这漫长里变得微不足道,也没有任何概念,周遭是无法言喻的僻静,两人的心跳声如雷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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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开学,简渝欢又恢复了那个乖乖女形象,校服一丝不苟。不久林肆过来,把一盒还带着温热的牛奶放到她桌子上,正要走,被她喊住。
“你要一直坐后面吗?”
“嗯。”他视线若有似无地在她唇上徘徊,若有所指:“静心。”
她错开视线,小声嘀咕:“那是你自己的问题。”
他眼里含笑,迈步朝后去。
周鹤岐一脸“WTF??”,问她:“简学霸,你跟阿肆…”
“和好了。”
“就,和好了??”他很是奇怪:“不是,就一个周末发生什么了?”
“就是一个误会。”
他那一眼'你又不喜欢他怎么还能和好'的表情,被她看穿后解释:“我那天那样说只是以为他不喜欢我,我爱面子才说了那句话。”
恕他愚昧,竟然还真的有这种误会??
学校是传八卦最快的地方,两人和好的消息又以最快的速度传播,不过这次已经没多少人有那个心思再去八卦了。
近期气温大幅度下降,冷空气肆虐,不少扛不住冻的人已经裹上了棉服。
其中就有简渝欢。
她一冷就特别不想吃饭,每次都是吃两口就撂下了。
吃饭时林肆和她坐的近,抬眼就能看到她,看她挑挑拣拣几口菜,像吃蜡一样塞嘴里,又恹恹放筷,自己也没心思吃了。
晚上,他提着保温杯过来,坐在她后面:“简渝欢,过来吃饭。”
她放下笔,听到饭这个字就忍不住的反胃:“不吃。”
他不管她说的话,打开饭盒,里面装着虾饺、蔬菜和甜食,还有冒着酸味的咸汤,香味扑鼻,让人看了就会胃口大开。
周鹤岐直接:“靠!你哪来这么多吃的?”
林肆没理他,拆开筷子递过去:“吃了。”
再厌食也不至于不知道饥饿,顶多是不对味口。
应该都有这种情况,假如吃一份米饭吃饱了,再看到面时,还是会有胃口去尝尝。
简渝欢承认,她被诱惑到了。
尝试着把每份都尝了一遍,果然吃下去不少东西。
香味飘在四周,引得不少人侧目,胃冒酸水,眼带慕色。
这就是所谓的别人的男朋友。
林肆看她吃得差不多了,满意的收东西,边说:“明天的早饭我给你带。”
“哎,不用了。”她吃饱喝足,心情也好:“太麻烦了,我就是觉得冷,明天我再穿厚点儿。”
林肆蹙眉,捏了把她的指尖,触感冰凉:“体寒?”
她点头。
他松手,带走饭盒,只说一句:“我走了。”
“嗯。”
上课前,他往她那扔过去一个暖宝宝和一堆暖手贴,连话都没留下就压着上课铃回后面了。
简渝欢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发呆,摸着充好电暖融融的东西,突然感觉好奢侈。
现在才是初冬,她就要这样了,过分矫情了吧。
秋雨棉酸死了:“林肆对你是真的太好了,有事直接做,从不瞎逼逼。”
她将东西塞进桌肚里,抱着暖宝宝喃喃:“是太好了…”
情话不会说一句,却事事都熨在她的心窝。
可能现在说这句话不太合适,但是她真的觉得,林肆好像她爸。
对她无微不至,处处贴心。
从她爸爸走后,她几乎到了孤苦伶仃的地步,寄养,打拼,又独自攀爬。
野花是没有家的,可她有为她停留的野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