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从1981年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了第一篇研究侵权法的论文,我就一直致力于侵权责任法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至今已经37年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积累了很多研究成果,需要进行整理。经过半年的时间,我从以往的论文中整理出比较好的文稿,筛除不够成熟的内容,经过整理,形成了这部《中国侵权责任法研究》(四卷本)。
在刚刚开始研究侵权法的时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1986年有了《民法通则》关于侵权法的规定,到2009年立法机关出台了《侵权责任法》,它成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侵权法。可以说,在对侵权责任法的研究过程中,我见证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侵权责任法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我对侵权法的理论研究,是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成熟起来的。
从世界侵权法理论研究的全局来看,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理论研究并不落后,在很多方面是处于比较先进的地位的。这是全国民法理论工作者特别是对侵权责任法理论研究情有独钟的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果。试想三十多年以前,我国侵权法理论研究的状况,再对照今天的侵权法理论研究成果,真的是天壤之别。随着民法典编纂进程的推进,我国侵权法理论研究将会有更大的进步。
三十多年来,我对侵权责任法理论中的每一个领域几乎都进行了研究,也都有自己的见解。很多研究成果,被《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侵权法的司法解释所吸收;因此,我对自己的侵权责任法理论研究成果,真的是比较满意的。同时,我也期待在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中,在修订《侵权责任法》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过程中,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作出更多的贡献。
本书的内容,由于是对三十多年研究成果的整理,因而在对具体问题的研究与看法上,存在不断发展的问题。在编写中,我尽力对书稿进行整理,力图减少对同一问题表达意见中的差别,但是并没有达到书稿内容的完全一致。对此,给读者带来的不便,请读者谅解。
编写本书,得到了天津大学法学院领导和同事的支持,也得到了天津大学提供的科研经费资助。在本书出版之际,感谢天津大学以及天大法学院对我的研究工作的支持;同时,也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领导和编辑的支持。
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
杨立新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