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邓小平关于制度问题论述的基本内容
邓小平把制度区分为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各种体制,以及各部门所依据的基本规则、章程、条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前提下,不断改革创新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教育体制、财政体制等。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
所有制问题,始终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命运的根本性问题。从新中国成立开始,我们党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我国逐步消除了不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对生产力的羁绊,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并在理论上把它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创造性发展,是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统一的光辉结晶。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基础,在社会制度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马克思曾经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的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正是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马克思主义历来强调所有制在制度变迁中的决定性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郑重声明,“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他们认为,经过无产阶级革命而实现的公有制,是整个社会对一切生产资料——土地、铁路、矿山、机器等——的直接占有,供全体为了全体利益而共同利用。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为后来的社会主义运动提供了行动的指南。但是,马克思主义是科学而不是教条,它深深扎根于实践的沃土之中。他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认识同样也遵循着这一基本法则。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建立在生产高度发达基础上的,是针对无产阶级革命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后而言的。对于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对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做出主动回应,进行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
列宁对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进行了初步探索。在十月革命前,列宁关于未来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设想与马克思恩格斯是完全一样的,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就是要以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主张消灭个体经济和小私有制经济。然而,“战时共产主义”体制的实践表明,在俄国这样一个生产力落后、社会经济成分相对复杂的国度里,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所有制模式面临着诸多不适应的问题。在经受了一系列的痛苦和教训之后,列宁结合俄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了建立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的设想,指出应在不同程度上允许资本主义和私营商业的存在,不必害怕资本主义的某些滋长。不可否认,列宁对所有制结构的探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模式的一种创新。然而,在列宁去世后不久,斯大林放弃了列宁的所有制结构模式,提出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就是公有制,要消灭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等经济成分,建立单一的所有制结构模式。由于这种追求纯而又纯的所有制形式的做法,忽略了所有制形式的多层次性以及与生产力的适应性,最终导致了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僵化,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追求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尽快完成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经济的任务,国家从当时生产力极其落后且极不平衡的国情出发,采取适当措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出现了国家所有制、劳动者个体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并存的局面。从1953年开始,我国实行国民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在努力发展工农业生产的同时,国家对生产关系进行了调整,这集中表现为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绝对的支配地位。历史的发展证明,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向社会主义转变理论在中国的成功运用。虽然社会主义改造发生了某些偏差甚至出现了某些严重的问题,但其所取得的伟大的历史性胜利仍是主要的方面。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确立了新的历史起点。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对建设现代农业、工业、国防,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未能摆脱苏联僵化模式的影响,忽视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后,我们党对公有制的认识发生了偏差,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否认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必要性。在农村,大刮“共产风”,搞“一平二调”,认为人民公社是加快农业发展和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最好形式。在城市,加速小集体向大集体过渡、大集体向小全民过渡。由于脱离了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在单一公有制条件下形成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等弊端的出现,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所有制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思想,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如何看待非公有制经济,是邓小平关注的焦点问题。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就率先突破“一大二公”的禁锢,提出了一个“大政策”,就是“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积极倡导大胆引进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搞建设,他认为,吸引外国资金、外国技术,甚至包括外国在中国建工厂,都可以作为我们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补充,这样做不会导致资本主义,不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对于农村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邓小平多次态度鲜明地大力支持。1980年5月,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谈话时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为了广泛地开辟劳动就业渠道,邓小平还提出了必须允许和鼓励个体经济发展的思想。
在邓小平的推动下,对非公有制问题的认识逐步深入发展。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党的十二大报告也正式提出,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认为只有多种经济形式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才能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伴随着理论的逐步深入发展,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出现了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等新的经济形式。虽然它们还处于起步阶段,所占的比重很小,但是它们冲破了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所有制教条”,在所有制改革上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党的十三大对非公有制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以往形式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僵化的经济体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要求。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党的十三大报告还较系统地阐述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和政策,这是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针对那些对非公有制经济持怀疑、批评的观点,邓小平多次强调,无论是吸收外资,还是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在南方谈话中,他批评了那种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的错误思想,并一针见血地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些论断的提出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把非公有制经济逐步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之中奠定了理论基础。
邓小平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问题,是针对过去单一公有制结构的弊端进行改革,但这绝不意味着弱化公有制,更不是要否定公有制。针对所有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鼓吹私有化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邓小平反复强调:“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总之,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邓小平的这些论述表明,他始终把公有制经济视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点,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怎么发展,都不能影响和改变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为了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邓小平还就如何发展公有制经济提出了自己的构想。针对改革开放前我国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较为单一的状况,邓小平提出要按照生产力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公有制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发展途径。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问题上,邓小平冲破重重阻力,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农业生产责任制,支持和鼓励乡镇企业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邓小平又提出了“两个飞跃”的思想。“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两个飞跃”意味着对农村生产关系的两次重大调整,它为我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发展问题上,邓小平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思想。改革开放之初,在总结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放权让利的思想。他认为,过去企业没有活力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对企业管得过多、统得过死,为此,必须扩大企业的自主权,着力搞活企业。此后,他又进一步提出,要用多种形式划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1993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根据邓小平的思想又提出了着力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思想。针对在社会主义社会能否实行股份制的疑问,邓小平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既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注重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这就是邓小平在所有制问题上的基本观点。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在科学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近20年所有制改革实践和理论探索的基础上,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下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的所有制思想,实现了我国所有制结构问题上的重大突破。在这里,非公有制经济由公有制经济“必要而有益的补充”,升华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为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和广阔的空间。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与初级阶段的现实要求的统一。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就不能确保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就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离开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就背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就会重蹈超越阶段的覆辙。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正是由于始终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公有制经济持续增长,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社会财富大幅增加,经济活力日益增强,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为此,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思想,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在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化引人注目的形势下,重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风险挑战和战略机遇,我们党继续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这就为进一步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调整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基础。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什么样的目标,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布局的一个重大问题。伴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发展,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制度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开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道路。
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将不复存在的思想经常见诸他们的论述,并成为他们关于未来社会设想的一个重要内容。恩格斯曾经明确地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否定论者立论的主要根据。
社会主义经济的真正实践是从列宁开始的。列宁在从事革命活动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对市场经济的看法。十月革命胜利后,他曾试图立即消灭商品货币关系,但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1921年,苏俄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其核心是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社会主义。然而随着列宁的逝世,新经济政策很快被终结。在斯大林时期,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最终确立起来。这一模式的建立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货币的计划经济思想。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不同的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商品货币和市场机制没有被完全取消,但是它们的作用很小。在总的指导思想上,计划与市场依然是对立的,以指令性计划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被看作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市场机制被看作社会主义的异己物而加以限制。
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逐步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这种体制在许多方面借鉴了苏联的经验,不过更主要的是由于它有利于解决新中国成立初期所面临的严峻的政治经济问题。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工业化初期促进经济的大规模发展和集中资源进行重点建设方面,曾经表现出巨大的优越性,从而说明了计划经济绝不仅仅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而且具有现实上的可行性。但是,事实证明,这种体制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下,才具有其历史的合理性。随着社会主义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联系日益复杂,这种经济体制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为了推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从20世纪中叶开始,各社会主义国家先后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毛泽东从我国商品生产落后的实际出发,明确指出我国很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提出要利用价值法则和价值规律等思想。但是,由于当时没有能够突破传统观念,依然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同社会制度紧密联系的制度属性,因而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改革措施上至多只是加强一些市场调节的力度和作用,并没有突破计划经济体制总的框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历程,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关系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成为能否彻底打破旧的体制,把改革引向深入的关键。面对这一历史难题,邓小平以马克思主义者的非凡胆略和科学态度,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论断的提出,彻底扫除了改革进程中的各种思想障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相剥离,是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新的重要前提。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并将其看作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专利,是经济学的一种传统观念。要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就必须从资本主义经济中剥离出市场经济这一具有体制性规定的抽象范畴。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问题。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等人时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在这里,他着重从方法的角度阐释了自己对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看法。他认为,在经营管理的方法上,存在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中的市场经济基本上是相似的,但在所有制关系上,存在于这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中的市场经济又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全民所有制同集体所有制、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等,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此后,在改革开放的实践进程中,他又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进入20世纪90年代,针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姓“社”姓“资”的传统观念同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的矛盾,邓小平围绕市场经济又发表了一系列的讲话。1992年春,邓小平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更明确地阐释了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关系,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这一精辟论断,从根本上挣脱了把市场经济看作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彻底冲破了以往人们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根本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把市场经济从资本主义制度中剥离出来,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结合奠定了基础。
在重新认识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邓小平还提出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论断,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计划和市场,表示的是资源配置的两种不同方式和经济运行的两种不同的调节机制,它们并不直接反映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多次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都是方法。“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他告诫人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际为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论断做了最好的注脚。在当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政府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要维护市场制度和规则,而且通过实施财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工资政策等手段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有计划的组织和调节。而原来实行传统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引入市场机制的经济改革。特别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调节作用。
在明确计划和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两种手段的基础上,邓小平还就如何在改革中实现二者有机结合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经济发展的事实已经证明,计划和市场作为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它们可以相互兼容和互补,在不同的层次上发挥各自的作用和优势。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他认为,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结合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和不同地区可以有所不同。在调整时期可以多采用一些计划手段,而在平常时期可以更多地采用市场手段,把经济搞得更灵活一些。
根据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论述,1992年,党的十四大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做出了科学的规范,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了一个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不久,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勾画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蓝图和框架。通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越来越大的发挥;但仍存在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特别是政府和市场关系还没有理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的有效发挥受到诸多制约等问题。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重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提到了新的高度,为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的中国改革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3.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最基本的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行了广泛深入思考并做出了一系列精辟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邓小平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思想既是对传统的政治制度禁区的突破,又是对“文化大革命”教训及制度弊端的深刻反思,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前行方向。
政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关于国家政权组织和运行方式及国家政治活动规范等方面的体系。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十月革命胜利后,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诞生了。布尔什维克党庄严宣布,政权属于劳动群众及其代表苏维埃。国家选拔了大批优秀的工人和士兵进入国家机关担任重要职务,并成立了自己的军队保护新成立的社会主义政权。国内战争开始后,苏俄实施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经济领导体制中,主要是建立以一长制为特征的总局管理制,用垂直的行政领导方法管理下属企业。在政治体制建设方面,主要表现为由建立高度民主政治的初步尝试朝权力集中制方向转变。伴随着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布尔什维克党采取了实行普选制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从整体来看,这些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民主和法制建设,但战争时期建立起来的以权力高度集中为特征的政治体制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列宁提出了改革国家机关、加强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等主张。然而由于他的逝世,这些改革设想并没有得到实现。在斯大林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苏联最终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模式。在政治体制方面,这种模式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党对国家实行统一领导,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过分集中于少数人手里,个人专断现象日趋严重;建立了必要的监督制度,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手段;等等。苏联模式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过巨大作用,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战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把苏联模式当作社会主义的唯一模式,照抄照搬,几乎毫不例外地建立了高度集权的体制,而且几乎形成一种思维定式,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就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就必然坚持这种政治体制。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政治制度问题成为难以触动的禁区。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与中国的基本国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整套符合我国实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理论,建立起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保证。然而,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并非一开始就是完善的。它的一些具体制度和一些制度的具体环节还存在若干缺陷和弊端。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曾经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但是,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他认为,由于这种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在这里,毛泽东为如何进行政治上层建筑方面的改革指明了方向。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的弊端没能得到很好解决,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等现象的存在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
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解决矛盾的思想,明确提出了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思想。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拨乱反正的新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决策。然而,实践每前进一步都遇到了来自传统体制和思想观念的强大阻力。正是在冲破这些阻力的斗争中,在如何防止“文化大革命”这类历史悲剧重演的历史反思中,邓小平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深刻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尖锐地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根源,系统阐述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如果一个党、一个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很健康。那样,只要这个人一有变动,就会出现不稳定。”因此,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他认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
在强调从制度入手解决问题的同时,邓小平把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区分为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突破了过去将二者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一个社会形态阶级本质的内在反映,而具体的政治制度即政治体制,是基本政治制度的外在表现和日常实施,它包括机构和人事设置、决策程序和机制、各个权力机构之间职权的划分和相互关系以及权力运行的形式和机制。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具有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必须始终坚持这些基本政治制度,不存在改革的问题。但同时他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端,需要加以革除。邓小平在这里所讲的“具体制度”就是指政治体制。邓小平对政治制度的分析,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冲破了以往我国政治制度问题上形成的禁区,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前提。
在改革开放的实践进程中,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的需要,从1986年到1987年,邓小平又深刻系统地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如果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那么就必然要求上层建筑发生相应的变化,否则,上层建筑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正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原理出发,邓小平多次指出,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因此,必须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日程上来。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他还进一步从关系社会主义建设大局的高度,深刻阐明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朝民主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善并逐步向更高形态发展的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措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一天天完善起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
在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上,邓小平反复强调,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不能照搬西方模式,不能搞自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人们还缺乏经验,只能在摸索中进行。因此,一定要审慎从事,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到社会的经济、文化条件和实际的承受能力,分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邓小平提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共产党的领导丢不得,一丢就会出现动乱局面,或者是不稳定状态。对于某些人盲目崇拜西方国家实行的“三权分立”和多党制等做法,邓小平指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走自己的路。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也不能照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更不能丢掉我们制度的优越性”。“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
在论述通过政治体制层面的改革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同时,邓小平从基本政治制度层面阐释了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社会主义制度从总体上说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是好的,但是依然有不完善之处,需要在坚持的前提下进一步加以完善。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题上,邓小平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总体框架出发,深刻地回答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系列问题,极大地推进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邓小平曾经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为了保障人民民主,他还强调,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的这些观点,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多次讲到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并强调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82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的爱国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他还根据新时期民主党派的实际情况指出:“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他还将毛泽东提出的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和扩展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4.各项具体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邓小平的制度思想是建立在深入洞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基础之上的。他所倡导的制度改革与创新是对具体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从而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邓小平那里,具体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是全面的,不仅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还包括科技体制、教育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干部体制等的改革与创新。这里仅阐述邓小平关于党的制度建设思想和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思想。
(1)邓小平关于党的制度建设思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顺利前进的根本保证。如何把党建设好,既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党的发展能否壮大,又关系到中国能否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在坚持和继承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理论的基础上,强调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制度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大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的思想。
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时就已经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建立和完善了一些相应的制度。列宁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概念,并把它载入党章。从此,民主集中制成为党的建设中的一个根本性原则。然而,对于党在执政以后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以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个人崇拜、个人专断和形形色色的腐败等,却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长期以来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先进政党。早在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就制定了党的章程,并把民主集中制确立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但这时党的建设主要强调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没有被摆在突出的位置。新中国成立后,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虽然也制定了一系列党内制度、规定、条例等,但主要还属于基本制度建设,各项具体制度的建设依然薄弱。这种状况导致了党内个人崇拜、个人专断问题的出现,最终引发了“文化大革命”,致使民主集中制原则也难以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刻阐述了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指出,我们党之所以出现像“文化大革命”这样的严重失误,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但制度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比领导人的素质更重要。他认为,应该把制度治党摆到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使党组织的运行建立在党内法规、制度和秩序的基础上。邓小平的论述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制度与领袖作用相互关系的认识,标志着邓小平关于党的制度建设思想的确立和形成。
在科学阐释党的制度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邓小平对党的制度建设做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形成了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是邓小平制度建设思想的核心内容。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内各项制度的建立,实质上都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具体体现和应用。邓小平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民主集中制遭到削弱和破坏的教训时着重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是我们党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和丢掉的法宝。针对党和国家民主生活极不正常的现象,他说:“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为了创造民主的条件,他重申了“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强调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同时,他又特别强调了在民主的基础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问题,提出了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的命题。他在1980年的一次讲话中提出:“在党内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要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一言堂、个人说了算,集体做了决定少数人不执行等等毛病,都要坚决纠正。在目前情况下,尤其需要重申和强调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
加强党的干部制度建设,是邓小平制度建设思想的关键所在。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党的事业关键在干部。干部制度是否科学健全、结构是否优化合理等,都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并会深刻影响党群关系。针对干部制度中存在的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邓小平告诫全党,这些弊端必须革除,否则就必然阻碍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对于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邓小平指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做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在选拔干部标准方面,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赋予了干部标准新的时代内容。对于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些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邓小平提出了加强干部廉政建设的对策,他特别强调反对腐败要依靠搞法制,要通过法律和制度来规范、监督和约束权力的行使,逐步建立和健全有关反腐败的一整套防范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和惩处机制。
建立与健全党的监督制度,是邓小平制度建设思想的重要方面。建立党的监督制度是党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是党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邓小平十分重视执政党的监督问题,早在1956年9月,他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就曾提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监督,也需要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鉴于历史教训和现实状况,邓小平再次强调:“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为重建党的纪检机构做了许多工作,并对纪检机关的工作任务做了明确的规定,指出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纪,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在邓小平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纪律思想的指导下,党中央加大了监督制度建设的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有力推动了党的监督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邓小平关于依靠改革和健全制度来加强党的建设思想的提出和实践,标志着我们党在政治上更加成熟,它所确立的基本思想也为新形势下党的制度建设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奠定了理论基础。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党以邓小平党建理论为指导,从新形势下执政党建设新的实践出发,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进一步推进了党的制度创新,把邓小平关于党的制度建设的思想发展到新的更高阶段。
(2)邓小平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思想。在当代,科学技术不仅是生产力的一般要素,而且是生产力诸要素中第一位的要素。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才能促进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巩固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改革30余年来,在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指导下,国家通过改革旧的科技体制,为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拓宽道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在科学技术领域实行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计划式科技体制。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国防科研机构相互独立,以计划来推动科技项目和任务,带动技术的转移。这种体制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短短十几年间,我国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在整体上以较快的速度显著缩小了我国科学技术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和基础设施。然而,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计划式科技体制中存在的固有弊端日益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国家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过多、科研部门条块分割、科研与生产严重脱节等。这些弊端的存在使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非常缓慢,改革旧的科技体制的任务也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
在认真总结我国科技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基本观点出发,阐释了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思想。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而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发展中又起着巨大作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科学技术在知识形态上是一般社会生产力,或者说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一旦科学技术进入生产过程,这种知识形态的生产力就会转化为现实的、直接的生产力。“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邓小平坚持和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思想,并结合二战以来科技领域的深刻变革和一系列新兴技术产业发展的事实,进一步深化了对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关系的认识,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揭示了科学技术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第一位的作用,把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理论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而发展生产力首先要注重发展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在如何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上,邓小平提出了“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的论断,认为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针对现实科技体制中存在的科技与生产相脱节等弊端,邓小平指出:“现在要进一步解决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问题。所谓进一步,就是说,在方针问题、认识问题解决之后,还要解决体制问题。……经济体制,科技体制,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新的经济体制,应该是有利于技术进步的体制。新的科技体制,应该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体制。双管齐下,长期存在的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有可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发展经济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而发展科学技术离不开科技人才。培养大批科技人才,建立宏大的科技队伍,成为邓小平科技体制改革思想的重要内容。在科技迅猛发展的当代,经济增长不再取决于资源的数量和规模,而是取决于知识型的劳动者。谁拥有了人才优势,谁就拥有了竞争优势。正是由于敏锐地观察到了知识和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先导作用,所以邓小平特别强调人才问题。他曾经指出:“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靠空讲不能实现现代化,必须有知识,有人才。没有知识,没有人才,怎么上得去?”为此,邓小平提出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口号,指出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使用人才。针对行将展开的科技体制改革,他又明确提出:“改革经济体制,最重要的、我最关心的,是人才。改革科技体制,我最关心的,还是人才。”他教育广大干部,人才是有的。不要因为他们不是全才,不是党员,没有学历,没有资历,就把人家埋没了。善于发现人才、团结人才、使用人才,是领导者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为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邓小平还要求进行分配制度、评价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以切实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针对旧的科技体制中存在的科研部门条块分割、科技资源效率低下等问题,邓小平提出了要打破诸种封锁,整合、利用内部资源的思想。他在1977年8月的一次讲话中指出,相互封锁,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主要表现之一。借口保密,搞技术封锁,结果是封锁了自己。“搞封锁是害人又害己。我们要把对待封锁的态度,作为检验一个人世界观改造得如何的重要内容之一。凡是搞封锁的,就说明他的世界观没有得到很好的改造。有的产品制造技术,国外早就有了,在国内还自己封锁自己,这种现象要坚决克服。”他提议先建立几个重点学会,组织学术讨论,开展学术交流,集中大家的智慧。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共享国内有限的科技资源,推动彼此的发展,而且会产生一些新兴的交叉科学,大大地推动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在强调打破国内封锁、加强交流的同时,邓小平又十分重视学习世界上的先进科学技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邓小平指出,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因此,我们应该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加速现代化建设进程。他在会见丁肇中教授等人时提出,承认落后,就有希望。真正的“爬行主义”是不吸收国外先进成果。对于科技工作,要想得远一些,看得宽一些,一是要派人出去学习,二是要请人来讲学。“现在世界上的先进技术、先进成果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利用呢?我们要把世界一切先进技术、先进成果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不仅因为今天科学技术落后,需要努力向外国学习,即使我们的科学技术赶上了世界先进水平,也还要学习人家的长处。”他还指出,在发达国家,企业科研比重很大,而我们对企业科研还不重视,因此,企业应该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随着工业的发展,企业的科技人员数量应当越来越多。
在邓小平有关科技体制改革思想的指导下,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有了根本的改观,企业正在逐渐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科技界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大大增强,科研环境也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原有体制的许多深层次问题仍未彻底改革,一些新的结构性问题也开始显露出来。为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国家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使科学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