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与意义
这个世界若没有人的生命存在,即人活着,哪里来的“上帝”、“天”、“道”、“天理”、“心”、“气”、理念、“绝对精神”、“语言”、“纯粹意识”、“存有”等等观念的存在?甚且连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虫鱼、矿藏物产等等,又有何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人不仅是有意识、有理性的动物,而且是追求意义、价值的动物。人将自身智能投入对象,行理易境的对象化、物化的过程,亦是对象意义化、价值化的过程。一切有关意义性、价值性的事物、对象、状态、规范、原理等的总和,构成了人所特有的意义世界。
(一)社会与人
和合意义世界,具有通过价值规范而增生的意义结构机制,体现和合精神的完善性原理。它与和合“三极之道”中的“人道”相对应。人是规范价值的立法者,是意义状态时空增生日新的价值根源。
人一生下来,就到了父母生他养他的人群社会,也就是他所处的意义世界,即和合学建构体系中的“人”世界(“人”界),人是这个“人”界的探索意义和价值的存在者。人追求意义、价值的活动是与人的社会交往活动相联系的。因为意义是人在社会践行和社会交往活动中以语言为载体所传达的观念、情感和意愿,是关于生存世界内涵、属性、特征和原理、规律以及主体人对其价值评价、价值取向的表征。
人是社会性的存在物,那么,人与社会性的关系如何?达尔文认为:
人的远祖一旦变得有社会性之后(而此种变化大概是发生在一个很早的时期里),模仿的原则、推理和经验的活动都会有所增加,从而使各种理智能力起很大的变化,而此种变化的方式我们在低于人的动物中间只能看到一些零星的迹象而已。
人的社会性的化生与人的元智能、元意义、元价值或元尺度因素的化生,几乎是同步的。
有人认为人的社会性起源于食欲、性欲和防卫三种基本的本能,这有一定的道理。但主要是由于人的社群组织结构形式、活动方式和生存方式上的社会性质,才有人的心理、意识方面的社会性和意义、价值观念的因素。
社会性本能的发展和智能的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以活动方式或行为方式的进化为中介的,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人类学会了制造工具,便具有了相应的智能、知识,以及群体性的社会组织结构;同时,也使人类具有独特的存在方式、进化方式和社会遗传方式,以及价值评价方式。
由于原始氏族集体的智能活动,构成原始人群体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与其说是“自我”,不如说是群体的。在群体意识中,原始的集体意义、价值观念居于重要地位。这就是说,原始人的意义、价值观念首先是指向群体的某种利益或实际效果。儿童最初的智慧“主要在求得实际效果,而不在阐明实际情况”。这种状况与原始人追求群体的利益相关。他们的价值、意义观念就是把群体的生存、安危、繁殖等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甚至以这种价值观念影响意义。
在群体意识中,原始意义的、价值的观念,不仅以反映和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的方式观念地把握客体,而且开始把反映关系本身作为反思的对象。由于原始人的群体意识比较注重与集体利益相关的实际效益,不仅为人的认识的发生和发展提供了推动力量,而且也是人的意义、价值观念反映形式的根据。
从对行动的实际效益的意识到把握实际效益的原理的进程,群体意识中以情感体验为基础的价值、意义评价因素,具有重要作用。在这里,价值、意义评价是把易境与主体人本身的利害关系,作为反映对象,即把主体与客体关系作为反思的对象。这样,群体意识中的价值、意义因素,对人的认识起着能动的调节、定向、定势的作用。
由于最初的价值、意义的观念以情感体验为基础,就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荒诞的联系,而具有某种程度的神秘性。古人往往以自己的意义、价值观念把天体星象的变化与人世的命运或人事吉凶祸福联系起来。
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
梓慎和禅灶都推测宋、卫、陈、郑四国,将同日发生火灾。
甚至养鸡并不是为了食的需要,而是为了占卜的需要,在东非的瓦胡马人(Wahume)讨厌吃鸡蛋,食鸡肉,养鸡为了用其脏腑来占卜吉凶。中国佤族有鸡卜,凡事都要先看鸡卦而后行。其操作方法是用竹签把鸡戳死,取出鸡两大腿骨最后一段股骨,用线捆成V形,再用四根细如针的竹签顺股骨孔的方位插进去,以看吉凶。小凉山彝族有“瓦布海”(鸡脚甲卜),“瓦哈海”(鸡舌卜),“瓦以七海”(看杀了的鸡头卜),“瓦切以沙”(鸡蛋卜,即把鸡蛋打在水中看清黄的颜色)等等。这种养鸡的初衷与后来改善人类食物成分的实际效益并非完全等义的关系,是一种价值、意义观念在其间起着中介作用,而使其改变了初衷。
远古人的社会生活活动的发明创造,往往具有某种历史意义,亦是他们对于对象的经验和特殊价值、意义追求的产物。最初的采集活动,与人的充饥的直接经验和功利需要相联系。在墨西哥的回乔尔族印第安人,每年指定一些男人去采集一种称为希库里的神圣植物,此前需做一系列十分复杂的仪式,以及在遥远的地方和以极艰难的代价来完成这次采集的准备工作。在他们看来,这种植物的生存与其民族的生存和安宁息息相关。由此可知,他们的采集活动的实践,由于被诸如此类的准备工作的社会价值、意义观念所加强,由此而获得了最初的农业生产知识。
人类发明使用火,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创举。除了满足人的生存所需要的烧烤食物和取暖目的外,在当时还具有其他的意义和价值。譬如熟食并非必需的要求,因生的食物也能吃。它是一种象征性的行为、习惯,是一种改造食物本质,消除“他性”污秽的法术,象征生食危险和肮脏,烧烤过的食物则洁净安全。因此,“即使在人类的最初阶段,也总想办法使他自己‘异于’周围的自然界。对食物的烧烤既是这种‘他性’的想法的一种表现,也意味着对于那种由他性的念头所引起的忧虑的摆脱”。火的发明和使用,是以社会实践的经验知识为基础,而不是倒过来先有烧烤食物的实际效果的。由此可知,如火这种科学知识的发现,不能不与当时社会价值、意义观念所导致的一种非预想性的结果相联系。
(二)人与意义
意义、价值观念是人的社会交往活动观念的把握形式。没有人的社会交往活动中的信息、能量互动作用,意义、价值观念是很难发生的。人类认识的发生,是一个认知与价值、意义的浑沌和合体。在这个浑沌和合体中,人们惊奇地发现:并非关于对象的自然属性的认识居首位,而是以关于对象的价值性、意义性认识为主导。因为人类与生存世界的关系,首先是为了生命的生存和践行关系,而不是理论的关系。即首先是为了活下去,其他都是次要的。人在自身生命机体的支配下,客体自然对象被作为生存欲望对象。换言之,人对对象的选择,首先是以是否对自身生存有利害关系出发。因此,对象的功用性构成与远古人生命存在相关的重要属性。
人为了满足自身生存需要与满足这种需要的对象之间,便发生一种必然关系,这种需要与满足需要的关系意识,便是一种意义和价值意识。正因为意义意识、价值意识是从对待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物的关系中发生,这种人的需要和人借以获得满足的活动形式的强化,人就可依据这些情感经验与其他对象物及已差分的对象物,按类别给以称谓,这是人的意义、价值观念的发生阶段。
需要本身不是价值,却是价值和意义形成的前提。价值作为不同于需要的新质,是由主体活动所参与的社会关系体系的演变产生的。人在命名某些意义物、价值物的过程之前,对这种意义物、价值物的意会体察已发生了。因为人把一切纳入其活动的对象物注入一个新的社会“灵魂”之后,对象物便是经人的行理易境,具有了满足人的需要的性能。这种性能便蕴涵着意义和价值。
一般来说,对象物自然属性是蕴涵在价值、意义属性中被意识到的。就此而言,对象物自然属性的价值化、意义化的价值意识、意义意识,先于对对象物的认识。或者说,价值意识、意义意识是认识发生的端始。
人类初始对于其生存环境、条件的选择,是完全功利性的,可谓功利环境。因为一切纳入人的视阈的对象物、生存环境等等,都自然而然受人的需要尺度的衡量,而被价值化、意义化。这种价值化、意义化的意识,其实是一种实用意识和功能意识,这也符合从功能到形式的人对对象物的意识顺序。譬如说,古人虽然不知道燃烧与摩擦运动的因果关系,但并不有碍他们用火烧食、取暖以及吓退野兽自卫等功能的运用。这就是说,人对功能性的把握要比形式性的把握容易得多。
价值意识、意义意识是主体自身需要和内在尺度意识,即主体性意识,它与反映客体对象规定性和尺度的意识形式有异。比如王守仁与他的朋友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王文成公全书·传习录下》)花是否在深山中自开自落这一知识、认知,可以运用各种方法还原为对对象物花树特性的近似描述,但对花的颜色的爱好与不爱好,即“好好色”,却是主体的态度、兴趣、情感、欲望的表现,是主体人的价值解释或价值理解,并不必然包含在客体对象物自身的事实之中。
由此可知,价值意识的形式,是动机、欲望、兴趣、趣味、情感、意志、信念、信仰、理想等等的精神活动形式,而不是主体人的物质活动的形式。尽管价值意识以客体对象的存在为前提,亦反映着客体对象的属性,但仍是一种表现主体人本身的精神活动形式。意义意识也是一种精神活动形式,但它是价值意识的动机、欲望、兴趣、趣味、情感、意志、信念、信仰、理想等形式的价值评价意识。
意义是主体人以语言为中介把握对象的过程中凝结在语言中的观念内容,它既有关于对象世界的属性、特征和变化规则观念化内容,也有主体对对象所作的价值评价。
语言是人类从事交际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人进行思考的工具。虽符号本身不创造意义,人在交际和思考时,并不思考语言的音和形,而是意义,但语言可以把意义从不定的状态中抽出来,成为一定时空中可视听的形式。美国心理学家奥格登(C.K.Ogden)和李查兹(l.A.Richards)在《意义的意义》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语义三角理论:如图5—1:(1)是所指的事物或概念,即语词所指称的事物或概念;(2)用来指该事物或概念的符号或名称,即语词声音形式或称为语音词;(3)说话者或听话者在大脑中产生的关于该事物的形象或该概念的意义,即语音词所表达的内容,或语词的意义。在这里声音是意义的载体,意义是声音所表达的内容;事物是意义的基础,意义是人对事物的认知和以声音所固化的成果。这种认知便是这个声音的意义。由此可知,意义的起源与对事物认识的起源,两者几乎同步。
图5—1
人对事物的认知,总是先从形象上把握对象事物,并形成词义,这便是形象意义。然后达到对对象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并形成词义,便是理性意义。人运用语言,依其理性意义进行抽象思维,依其形象意义进行形象思维。
中国人早在公元3世纪便提出:“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问题。即“言不尽意”,如何知得圣人之意?“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创立八卦符号(变动不居的卦象)来表达各种意义,作系辞(用语言)对卦象加以详尽的解释。使人通过语言了解卦象,又通过卦象,了解其所蕴涵的意义。言、象是符号,意是符号所表现的内容。意随语境不同而变易,具有无穷的意义。这就是通过言、象来追求意义。魏晋的“言意之辩”及禅宗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主张,都认为意通过言语一说出来,意就受到语言的切割和限制,便不是原来的意义。古人已体悟到言、象与意之间的冲突。
语词意义形成的表象抑或概念的方式,以及语言思维中形象意义和理性意义哪一方面居主导地位,都与思维者的认知水平相联系。随着语言的产生,表象的意义与符号功能逐渐差分,作为语词的意义部分把语音词与客体对象相联系,成为由意会认识过渡到言传认识的中介物,亦为语词理性意义发生的基础。
这样,语言便具有了抽象性和指物性,理性意义和形象意义,抽象和显象,词典意义和直觉意义,以及传情和达意等特点和功能。
语言的意义蕴涵着观念、情感和意愿,即知、情、意三者。这三者使语言具备了认知和评价功能。对象物的本质、属性以及它与主体人之间的价值关系,都在语言中得到体现。这就是说,语言既可以反映客体对象的本质、属性和变化法则,又可以表达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以及主体的情感、意愿和对客体的价值评价。前者趋向于客体,属认知意义,后者趋向于主体,属评价意义。
意义作为人在社会实践和社会交往活动中以语言为载体所传达的观念、情感和意愿,它凝聚了人类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的内容,构成了意义世界,即和合意义世界。
(三)自我意义
人作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是追求意义和价值的。当客体对象纳入人的对象性活动范围,便成了人所知理易境的对象,就发生了与人的利害、需要能否满足等关系问题,即客体对主体、生存世界对人的意义问题,也就是价值问题。所谓价值是指物质的、精神的等现象对人的需要而言的某种功利性、效益性,对个人、社会集团以及整个社会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换言之,一种事物或现象,它所具有的属性或性能,能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这种事物或现象便具有积极的、肯定的意义,即对主体有功利、效益作用的,为有价值。否则,便是对主体具有消极的、否定的意义,无功利和效益作用,为无价值。
意义和价值本身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主客体间的一种特异关系。这就是说,客体对象物以其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和主体需要被客体对象物所满足的一种功利、效益关系,构成对主体(个人、社会集团、整个社会)生活和活动的意义关系。
意义和价值的这种主客体之间的特异关系,体现了主体性原理。这种主体性原理展现为物趋近于人,以人为尺度或中心。因为对象物的属性、性能本身,并不是意义和价值。尽管价值和意义体现在具有某种属性的对象物身上,但对象物对人是否有价值,是以主体在历时性发展中所形成对对象物需要为尺度,而不是以对象物自身的属性或特定结构为尺度。主体现实的需要是对象物是否具有意义和价值以及价值大小和肯定或否定意义的内在尺度(或称规矩)。
意义、价值的主体性原理,还表现为主体的创造性活动。人的需要是在社会实践和社会交往活动中发生和完善的。自然对象物的自然形态、结构、属性,往往不能满足人的特异的社会性需要。对象物的属性、性能对人的有用性、效益性也需要人的发现、选择和利用,甚至还需要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掌握其使用有用性、效益性的方法,才对人具有意义和价值。就此而言,不管是在主体与对象物之间的特异功利关系的互动中,发现了对象物“隐在”的价值,还是由于主体实践而发明和发现的对象物的“显在”的价值,都蕴涵着主体的创造性的活动。没有主体的创造性活动,对象物的属性、结构、性能就不能实现对于人的意义和价值。
意义、价值的主体性原理,是相对于客体对象物而言的。这里人是价值、意义的主体。如果要追寻人的价值和意义,那么,人既是价值和意义的主体,也是以其活动满足主体需要的对象、客体。人作为主客体的融合体,或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特异关系的客体,人的价值和意义,便是指人对自己需要的满足。换言之,即是个人、群体、社会、人类对个人、群体、社会、人类需要的满足。
人的价值和意义归纳起来,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人有没有价值和意义。就人的自我意义而言,就是人自我满足自己的需要,也就是自我对自己具有一种肯定的意义。如果人通过自我的活动为自己创造更多的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和综合价值,来满足自己的需要,那么,其自我意义和价值便越高。
二是指人怎样生活才有意义,是就人的社会意义而言的。人的社会意义是就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和作为客体的人满足这种需要的关系,即人的自我的行为和活动能否以及多大程度上满足社会的需要与对社会起多大的作用。个人作为他人、群体、社会的意义和价值客体,个人的价值和意义便是社会意义和价值。这同个人作为自己个人需要的满足者的个人自我价值和意义是不一样的。
个人的自我价值和意义,就是个人的生存权利、地位和意义问题。人自我生命存在的价值,并感受到这种生命存在的价值,才觉得人生是有意义的。个人自我之所以有价值和意义问题,是因为每个人都是社会实践和社会交往活动的载体。人只有在社会交往活动中确立主体(包括个人主体、群体主体或社会主体)本身的需要,才能确立客体对象物属性的价值和意义。若主体本身(个人)的人格、地位和基本生存权利得不到确立,便无人生价值、意义可言。因此,不确立人的生命生存的意义,人生从客体对象中获得满足实现的价值、意义便失去了本体的支撑。
自我人生意义和价值的根源,在于社会的交往活动,而不是西方基督教的“上帝”或中国传统文化之“天”。一个人就是一个单一的世界,他的意义不在其单一的世界之中,而在这单一世界之外的世界,即与个人单一世界相对的社会世界给予的。这就是说,人的自我生存意义,是涵摄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之中,如把人当人看,社会应尊重人、满足人、为人的生命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这样,人才有人的生存意义。
人作为人而生存的权利,是人之为人的价值和意义;若人之非人,亦就无所谓价值和意义可讲。这包括两方面的意思:
一是人作为生命体而存在的基本生存权利,不可任人宰割。如谭嗣同在《仁学》中对三纲五常的控诉与批判,主张还人应有的独立、尊严、价值和权利,“这正是一篇十九世纪末东方的人权宣言书”。孔子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便是以把人当人看为前提,而尊重人、满足人、奉献人。每个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存权利,自己的生存权利亦会得到他人的尊重。
二是人作为社会交往活动的人,而具有人格尊严。人之所以具有人格尊严,是因为人异于动物,“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尽管人兽之别很微小,但是有这一点点的差分及差分的发展,才使人具有意义和价值。《孝经》载:“天地之性,人为贵”,此“性”,宋代邢昺疏曰:“生也,言天地之所生,唯人最贵也”。与天地世界的水火、草木、禽兽相比较,人是最宝贵、最有价值的。卲雍说:“人之贵,兼乎万类,自重而得其贵,所以能用万类”。人能自重,而不遂物,所以能贵于万物,而役使万物。
个人作为价值载体的主体,是个人的现实社会价值在他自己身上的显现或表现,即个人对自己的价值和意义,便是其社会价值和意义。人生是社会的人生,是社会生命存在的形式。个人在满足自己需要时,必须通过自己的创造活动,而实现其价值和意义。这个实现价值和意义的过程,就是个人奉献社会、创造和充实社会客体对象物过程,从而客体对象物能满足主体(个人)的需要,个人的价值和意义才得以实现。这就是说,个人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中,就蕴涵着个人的自我价值和意义。
一般来说,个人愈得到社会、他人的需要,愈有能力满足这些需要,个人的社会交往活动就愈能够对社会产生效果,就愈觉到个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但也有特异的情形,个人的超前活动并不是满足现实社会主体的需要,而是满足长远的社会主体需要;在个人现实的社会交往活动中,并不产生效果,而是影响后来的社会主体需要;社会主体需要及对个人的社会交往活动的贡献,也有一个认识、识别、选择的过程,需要也有一个发展过程,而不能仅凭一时之需要或效果。此点,特别表现在人文精神、思想方面。
个人为了生存,必须与一定社会发生交往关系,这样便产生了人的社会价值。所谓人的社会价值,就是人对社会需要的满足。人无论作为社会物质生产者所需要的物质价值,社会精神生产者所需要的精神价值,还是作为种族、文化延传者所需要的文化价值,社会生活系统所需要的综合价值,人都在各种不同意义上成为社会所需要的对象,便具有了人的社会价值和意义。
个人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分量,以及正负,都是有差分的,因而,个人的社会价值也是有分殊的。《左传》载叔孙豹讲“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便是指人的以及不同奉献满足社会的不同需要所获得肯定意义和价值。宋明理学家在肯定“三立”的人生意义和价值同时,探讨了如何才能实现人的社会意义和价值。陆九渊说:
人生天地之间,禀阴阳之和,抱五行之秀,其为贵孰得而加焉。使能因其本然,全其固有,则所谓贵者,固自有之,自知之,自享之,而奚以圣人之言为?
天地间的生命,唯人最珍贵。其所以珍贵,就其构成而言,禀受天地间阴阳之“和气”,蕴合五行的优秀成分。由于和气和五行之秀的冲突融合,而成万物之灵。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具有人生意义和价值的“自知”、“自享”、“自有”的自觉意识。这种自觉意识正是人生意义和价值获得的内驱力或原动力。
作为“人为贵”的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包括“人之所贵”和“人人有贵于己者”两方面:“人之所贵”,是指他人给予的“贵”。因此,能贵人,能贱人,即可施为高贵、珍贵,亦可给予贫贱。社会主体对人的意义和价值有制约作用。“人人有贵于己者”,是指人自身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他人是不能“贵之”或“贱之”的。陆九渊认为,人生存的意义和价值是人差分于物的本然,是人作为人所“固自有之”的。对此,人固然要有自我意义和价值的“自知”,也有自我享有自我意义和价值,不排斥自我享用和索取。只有这样人才能自觉到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和价值。
人“自知”自我意义和价值,就要“自立”。“某岂不爱人人能自立,人人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自立”蕴涵着自我意义和价值的社会定位,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自我心性涵养。“既知自立,此心无事时,须要涵养”。自我意义和价值与自身的涵养(包括道德修养、知识素养、礼仪气质等)相联系。“自立”、“自重”,而“不可自暴、自弃、自屈”。要珍惜自我意义和价值的实现和保持这种意义和价值的获得。
(四)人生意义
“自立”、“自重”,就会追问自我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即人在这个“人”界(意义世界)的“正位”、意义和价值问题。人生是指人的生命世界(生命)、生存状态(生活)和生存意义的总和。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人的生命世界是生活现象之本;生活状态是生命存在的方式;生命、生活是生存意义的基础,生存意义为生命、生活之方向。
人的生活状态既是人的生命存在的方式,那么,人生意义,便可从追寻生活意义入手。人的生活有内在生活与外在生活、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差分,以至冲突。内在生活是人内在的精神活动,即“吾日三省吾身”的对人我、社会思想、行为以及事件的反思;外在生活主要是对物质生活环境、质量、信息的考量,但也与精神生活相联系,是考量、反思以后的具体行为。
人的生活意义,是指人的生活状态满足自我生活的需要,即人对自我生活情境是持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也就是有无意义。人的生活意义问题,包括生活之方向,即自我生活未来目标的憧憬。但未来生活有什么意义,是基于对现实生活的评价、生活感受和生活态度。
人追求人生意义的内在动力,是因为人自觉到人的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不但只有一次,即一次性的,而且是短暂的,即要死亡的。人的生命的一次性、短暂性,构成了死亡的逼迫性。逼迫人去思考“人为什么活着?”“活着为了什么?”不断追求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每一次这种追求,都是人的思想境界的一次提升,也是人生意义和价值的一次体验。
当一个人经历了死而复生的体验,或死亡威胁的感受,或丧失亲人的痛苦,都会使自己领悟到人生的可贵,而更加去珍惜人生,追寻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当一个人以他人的人生极限来反观自我人生过程时,也会发生很多感叹,而使自己觉醒。
佛教以否定今生、肯定来世为特征,但并不否定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佛教四圣谛说的苦谛认为,人生的生命就是苦。苦之所以苦,是因为生命的无常。由于生命的无常,所以有生、老、病、死之苦,有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取蕴苦等。前四苦是人的生理现象所不断产生的苦,后三苦是人与社会群体关系中所产生的苦。此七苦最终都归到“五取蕴苦”。人的生存就是苦,苦海无边。
佛教看到人生的痛苦,是对人生的一种反观觉醒的形式。它激励人去追寻摆脱、超越人生的痛苦,譬如从探索苦的原因、根源和灭除苦的道路、方法中,达到人生苦的灭寂和解脱,即证得涅槃的理想境界,亦即佛教所讲人生最终追求的目标,蕴涵人生意义和价值。
释迦牟尼为灭除人生之苦,提出“八正道”主张,后又发展为“七科三十七道品”,以便达到成佛,证得涅槃的途径。七科以“八正道”为主,“八正道”即“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等。它要求人有正确的见解,远离唯神、唯我、唯物;离开邪妄迷谬,端正思想;纯正言语,不妄语、漫语、恶语、谤语、绮语、暴语等;正当活动、行为、工作;正当生活,反对酗酒、毒品、奴隶等;止恶修善,反对懈怠与昏沉;正确的意念,离贪欲和愚痴;正确禅定,身心寂静。此“八正道”注重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修养过程,也就是实现其人生意义和价值的过程。它认为人性可以通过精神修炼而易,通过去恶修善以变化人生“元命”,这是对人的“元性”的深刻反思而获得的积极意义。这就是说,佛教不仅讲怎样生活才有意义和价值,而且从否定今生中肯定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人的创造性的活动,无创造性的活动,就失去了人生意义和价值的灵魂。创造性活动,不仅改造、变易了人的生活状态、生命存在的情境,而且改变了人性以及人的情感、心理等。它推进了社会生活的丰富和发展,也使人生意义和价值得到充分的展现。
人的创造性活动,使人的生与死都充满了意义,即人们口头上所说的“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生命就在于创造,由于创造,才能建立“三不朽”的事功,获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只有获得生的真正意义和价值,死亦具有意义和价值。这便从有限生命转变为无限的生命,虽死犹生。倘若如《列子·杨朱篇》所述,醉生梦死,纵欲肆欲;为害大众,为祸社会,便是虽生犹死。因此,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的有无、大小,最终取决于自我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