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体系构建的社会理论基础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系)
近年来,伴随着转型期中国社会建设的发展,社会政策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词汇,无论是在国家政策层面,还是在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都获得长足的发展。但迄今学界关于社会政策的研究和实践,往往持一种“问题取向”。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演变,社会政策基本上是以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展开的,其首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转型期与弱势群体相关的具体的社会问题。“问题取向”虽然使社会政策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迅速成为国人关注的热门话题,但无论是作为一门学科还是一种政策体系,都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缺憾。表现在:(1)“问题取向”虽然可以循着解决问题的进路,迅速地进入“问题”,但应该看到,转型期中国社会所面临的问题是变动不居的。如果社会政策长期随“问题”而动,就会使社会政策成为“问题”的附庸,难以形成相对稳定的社会政策体系。(2)因长期醉心问题而导致社会政策体系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持。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我们忽视了社会理论研究,社会理论研究未获得独立的学术地位,致使我们的社会政策体系构建的出发点,或建立在国家秩序维护的基础之上,或建立于经济计算的基础之上,而缺乏来自社会理论的强劲支持。
因此,如何动员理论资源,面对转型期中国社会的特殊问题,构建合理的社会政策体系,便成为当下最为关键的问题。本文试图在初步探讨社会政策与社会理论关系的基础上,为转型期中国社会政策体系的构建提供较为现实的发展路径。
一、社会政策与社会理论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
所谓社会政策,主要是“研究国家与其公民的福利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把国家和社会的作用纳入到个人的‘福利组合’中去的一门应用社会科学学科”。与经济、政治政策体系不同,社会政策实质上是一种针对社会问题而建构起来的公共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社会救助、救灾、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服务、就业、妇女儿童保护、性别平等、种族(民族)平等、老年人权益、房屋住宅、劳资关系、劳动者工作保护等内容。
而所谓社会理论一般“不是专门地指称社会学理论、文化理论或者是政治理论”,而是“涵括了有关现代社会范畴的性质的总体上的关注”。故当我们谈及社会理论这一概念时,主要是在广义上使用的。从一般意义上讲,社会理论跨越了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在迄今被称为社会理论的著作中,“哲学内容与社会学内容往往是紧密交织的,其关系也是相辅相成的”。因此,我们应重视“哲学与社会学是如何互动的,亦即社会哲学是怎样在理论预设上引导社会学研究的,以及后者是以什么样的研究内容不断充实和丰富社会哲学理论的”。
社会政策与社会理论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一方面,社会理论对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具有非常明显的支持作用:(1)作为“理论取向”的社会理论,可为社会政策体系提供理论支持。众所周知,任何流派的社会理论都要回答诸如“社会之起源”、“社会构成”以及“社会如何成为可能”等问题,毫无疑问,上述这些问题涉及一系列社会理解的根本问题。在这一意义上,有的学者将社会理论归诸社会科学总论的范围内,是不无道理的。故任何一个国家成熟的社会政策体系,都需要建立在较为稳定的社会理论基础之上。因为由那些社会理论基本命题而引发出的一系列关于“社会基本问题”的认识,代表了此民族对“社会”的基本理解水平,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精英阶层及一般民众对社会的基本态度。很难想象,一个对“社会”理解模糊的民族会构建出完备而成熟的社会政策体系。(2)作为“批判的社会理论”,可为社会公共政策提供理论支持。这里所说的社会批判的含义非常丰富,“既是针对各有不同路数的单个学科的局限(对于科学的批判),也是针对无意识的自我毁灭的社会,认为它正在盲目地偏向灾难(对于社会的批判)。批判思维的两个基本前提,一方面是深切探察压迫的致因,比如,决定压迫性社会结构的经济机制;另一方面是同情理解,指的是对于社会疾苦的同情体验。而批判理论的目标,就是一种有关将会导向非剥削社会的个体解放和集体解放的知识”。社会理论“批判意识”的释放,可为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提供恰当的切入点和植根于本土、面向弱势群体的价值关怀。
当然,另一方面,社会政策理论体系的建构及其具体实践,也有助于社会理论的进一步成熟和发展。那些来自实践中的棘手的社会问题,往往会对既定的社会理论体系提出挑战,使其解释力面临严重危机,并在危机和挑战中获得更新和发展。
一个国家成熟的社会政策体系构建需要来自实践领域的经验支持,更需要一个比较成熟的社会理论体系的支撑。尤其对于非西方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在其现代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其社会面临严重的分化,从而使其社会政策体系的构建迫在眉睫。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发展中国家在建构其社会政策体系过程中,所凭借的多是来自欧美发达国家的理论和经验,严重脱离其本土现实。由此,如何在引进国外社会理论体系的同时,建构出一套合乎本土国情的社会理论体系,便成为其社会政策体系构建的关键。
二、社会理论对社会政策体系构建的理论支持
如前所述,社会政策与社会理论之间存在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诚如特纳所言:“社会理论只有在紧密参与经验研究和公共论题的时候,才会发育得最好,也才会维持得最好。”反之,也只有借助社会理论的睿智和透彻,社会政策体系才会逐渐走向成熟和稳固。从总体上看,社会理论对社会政策体系构建的理论支持主要表现在:
(1)社会理论与社会政策理念。一般说来,社会政策是以公平公正作为核心理念的。历史上,“任何社会政策的制定都以一定的社会公正的理念、福利思想为背景,这种思想常表现为人们对某些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对解决这些问题具有较为一致的价值判断。这样,社会公正的理念、对困难群体的不利地位的关注在决策层和政府那里达成共识,于是,政府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如就欧洲社会政策体系而言,其社会公正理念即有较为丰富的社会理论支持体系。在欧美社会理论发展史上,系统阐释社会公正的理论流派几成三足鼎立之势,“可以大体划分为以罗尔斯、诺齐克、哈耶克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正义论;以美国学者瓦尔策为代表的社群主义正义论,以及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综合正义论。而从对公正范畴的不同理解来看,又可把现代西方公正理论大体划分为美德正义论、政治正义论与综合正义论等”。毫无疑问,上述社会公正诸理论流派虽然其观点存在一定差异,但在为社会政策体系理念提供支撑的问题上却是相同的。
(2)社会理论与社会政策体系框架。社会理论还可为社会政策体系框架建构提供最为基本的理论支持。从学科体系看,对社会政策框架给予最大支持的应首推国家与社会理论、公民理论等。在现代世界,无论是欧美世界还是东亚诸国,其社会政策体系框架建立的理论依据实际上主要来源于本国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对国家—社会关系的基本理解。在西方现代社会理论谱系中,其关于国家—社会关系的主要观点和分析框架包括“国家—社会两分法”、“国家—经济—公民社会三分法”、“社会—市场双向运动说”等观点。围绕上述分析模式,形成了有关公民社会的基本理论。
公民理论为现代社会政策体系框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在西方现代早期社会理论体系中,所谓公民权多被看做在某一国家权威之下的一种地位。认为“公民身份可以说是国家与它的公民所签署的契约。公民与国家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是对等的。而国家在政治体制中的角色亦随着公民社会的崛起而有所改变”。公民身份最重要的成分包括民权、政治权和社会权,这里所说的“社会权”是指一系列从少数经济福利及保障到充分分享社会传统与由社会呈现出的文明生活标准的权利。在此框架下,个人与国家间的责任是相互的,“个人对国家的责任是为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勤奋工作,社会的责任是为个人提供维持文明生活水准的手段,而单单让个人在市场上的讨价还价中尽力挣到工资是不算尽到责任的”。基于上述逻辑,公民享受国家的政策保障似乎具有天然的合理性。
但自20世纪晚期以来,此种观念面临着空前的挑战,一方面,以全球化为历史背景,人们在对传统意义上民族国家主权提出质疑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公民地位”提出了挑战。于是,很多学者都主张对公民权的内涵进行扩展,“对于公民权的要求,不能仅仅理解为只是对一种法律地位的要求,而是对政治和社会的承认、对经济再分配的要求。与此相应,从事女性主义研究、同性恋者研究、原住民研究、非洲研究、移民社群研究、后殖民研究、种族和民族研究、都市研究、侨民研究、环境研究等等的学者也与日俱增,纷纷探讨和表达了各种公民权的概念,包括性别公民权、生态公民权、移民公民权、分殊的公民权、多文化公民权、世界公民权以及原住民公民权等等”。同时,在欧洲福利国家陷入危机的背景下,福利三角范式(家庭—市场—国家)也应运而生,对社会政策的体系框架构建和实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与欧美社会“个人—社会”二分的结构不同,包括中、日、韩在内的东亚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其社会结构多呈现出“个人—家—社会”这种三元结构形态。在此结构形态下,个人得到的关照几乎都来自“家”,而社会上出于“志愿主义”的关怀则不甚发达。如长期以来,日本社会的“志愿主义”不甚发达,导致日本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即使在战前也是十分落后的。战前,人们认为‘养儿防老’是理所当然的,所以社会保障问题根本不会产生。在‘亲邻相助’的时代,社会福利也不可能充实起来。在农村,接受亲戚救济,即使是远房亲戚的救济,人们都会感到是一种耻辱。在城市,如果去登记救济卡片,就变成了沦为所谓‘卡片阶层’的确凿证据,通常都会被人们视为最下层的贫民。在这种情形下,有权要求救济的精神,丝毫也得不到重视”。直到20世纪晚期,伴随着老龄化、少子化以及日本式雇佣的危机,国家的作用才日趋重要。可见,基于不同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理论,其社会政策体系框架存在很大的差异。
(3)社会理论的本土性对社会政策体系建构的影响。美国学者罗杰认为,文化为一个社会如何组织其社会福利供给提供了框架并赋予其意义,故用社会学的和文化理论的理念才能帮助我们理解当代的社会福利问题之所在。欧美社会政策体系构建都特别注重寻求本土社会理论支撑,而在东亚也是如此。
在日本,由于新旧世纪交替之际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实行,社会出现严重的分化。2006年,日本东京大学教授神野直彦等提出,应改变小泉改革所尊奉的“不安和竞争的社会观”,而代之以“安心和连带的社会观”,那种一旦错过了机会便无法重新选择的“单向通行型社会”是一种典型的“非合理社会”。为此,日本政府发布了《共生社会促进政策研究会报告书》,提出了以“共生社会”为目标的社会改革方案。同时,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社会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其背后的社会理论支持不是来自欧美,而是颇具东方色彩的“社会共生”理论。所谓“共生”一般是指复数种类的生物在同一空间内或同一关系体系内共同生存的现象,亦是指建立在互惠基础之上的“相利共存”,与“片利共生”和“片害共生”相对而言。在东亚思想发展演进的历史上,存在着比较丰厚的共生思想,如儒家的“和而不同”、墨家的“兼爱”、佛教的“众生平等”等思想。而在现代社会,将社会分化的具体情形与共生思想结合起来,其实质在于分化中的社会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胜组”和“败组”如何在同一社会共同体内相处的问题。当然,广义的“共生”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共生”、“异民族的共生”、“与残疾人共生”、“与老年人共生”、“男女共生”、“与疾病共生”等,其中自然地流溢出浓郁的东方文明的中和智慧。近代以来,在社会达尔文主义风行的背景下,人类始终处于高度竞争的社会之中,为生存竞争而疲于奔命,作为一种社会运行逻辑,优胜劣汰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作为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反动,共生思想所揭示的是运用东方智慧,探索人类社会各阶层之间和谐共生之理。
三、新世纪中国推进社会理论研究的基本路径
近年来,伴随着学界、政界对改革开放30年进程的总体反思,人们逐渐意识到社会政策缺失的严重危害,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从1978年开始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可以说中国只有经济政策,没有社会政策。在此期间,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说是‘兼顾’,其实是不顾。为了追求效率或整体经济增长速度的最大化,不仅没有兼顾公平,也没有兼顾生态环境和国防建设。”即使是在社会政策一词颇为火暴的今天,也仍然存在着以“经济政策”、“行政政策”替代“社会政策”的现象。窃以为,在改革开放的推进过程中,“社会政策”之所以经常被忽略或被置诸边缘,固然有诸如GDP崇拜等来自现实社会的原因,但如果从学理研究的视角看,我国社会理论研究长时间发展迟缓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因为社会理论研究发展的迟缓直接导致社会精英在社会理论领域一系列重大问题上难以形成基本的共识。由此,在新时期,我们应大力推进社会理论研究,为社会政策体系建构提供真切的理论支持。
1.对我国社会理论研究长期迟缓滞后展开深度反思
由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取消社会学,致使在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不存在独立的学术意义上的社会理论研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我们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简单替代了社会理论研究,而未能动员人文社会科学的整体力量参与社会理论研究,遂使中国学术界的社会理论研究走向枯萎,几近绝迹。在此种情形下,历史唯物主义许多关于社会运行发展的正确论断也难以得到应有的发挥。改革开放后,伴随着思想解放和人文社会科学的重建进程,社会理论研究逐渐得到重视。但从总体上看,恢复重建中的中国社会学深受美国实证社会学研究风格的影响,在学术研究规范化的背景下,学界更强调问卷调查和定量研究。“当今中国是处于转型中的社会,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堆积如山。政府需要社会学给出解决方案,学界也不愿意持久地陷入所谓的‘理论纠缠’之中。于是,大量学者抛弃了社会理论研究,走向所谓的‘实证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描述、数据统计甚至直截了当地‘讲故事’,这成为目前中国社会学‘研究’的主流。”从而使社会理论研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2.充分发挥社会理论在公共话语和公共批判中的作用
如前所述,社会理论是关于现代社会范畴的性质的总体上的理论和学说,就其根性而言,具有极强的公共性和批判性。所以,我们应充分发挥社会理论的公共角色,使其在社会分析和公共批判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公共议论,开启民智,对“理论家所处的当代社会世界保持批判性关联,……对历史条件和文化条件做出批判性描述,对理论家的理解所依据的构成范畴和概念框架,也包括这些框架的历史建构,不断进行批判性的重新审视。以批判性的态度应对其他社会说明工作”,并将其思想渗透到公民日常生活和公共话语之中。
公共讨论是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工具。在公共讨论问题上,一个经常发生的误区是,认为“公共讨论”乃是欧美社会的“专利”,而在非西方社会则不存在这一“争鸣传统”。事实上,基于一定社会理论观点指导的“公共讨论”的理念和实践活动不仅对于发达国家重要,而且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发展也极为关键;不仅对于上流社会和中产阶层重要,对于陷入贫困的弱势群体也具有特殊意义。因为真正对贫困表示拒斥的社会,一定是个民主的社会,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表达自己的意见、实现社会参与建立起相应的制度。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公共议论”实际上赋予了社会各阶层以表达权和倾诉权,以保证社会循着“各得其所”、“均衡发展”的轨道前行。比较观之,欧美西方国家的确存在典型的“公共议论”的传统,但考诸历史,非西方国家传统社会理论体系中亦存在可资借鉴的“公议”传统。对此阐述最为充分的是印度籍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他认为“公共议事的悠久传统在全世界的许多不同文化之中都可以找到,……更确切地说,核心道理在于,民主制度是与公众议事和互动说理密切相关的。公众议事的传统存在于全世界,而不仅是西方”。因此,我们应注意开掘非西方国家社会思想理论的本土资源,建立起面向世界、立足本土的社会公共批判话语体系。
3.加强与海外社会理论研究和海外中国研究的对话,对接理论与实践,实现社会理论的本土化发展
应该承认,近年来中国的社会理论研究获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但必须看到迄今所见的较具影响力的著述多属舶来品,而在取鉴西方,植根于本土思想基础之上的社会理论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故我们应加大海外社会理论研究翻译引进的力度,同时应加强对其的理解和转化。须知,理论的移植不是简单的语言采借,必须对理论背后的文化、历史及理论建之于上的现实生活进行考察。即“于挖掘移植知识之原文化体的根外,尚应挖本地文化素质的根,其中尤指社会中普遍存有且居于优势的诸预设。如此双重的挖根的一来一反工夫的努力,才是转化创造文化的根本之道,也才是具有主动原创能力来吸纳外来知识的基本条件”。以实现社会理论的本土化发展和转化。
加强社会理论研究,还需努力对接理论与实践,充分发挥其理论功能和社会批判功能,“批判理论的一种魅力,就在于它坚持不懈地介入政治和社会方面的重大争议”。迄今为止,社会理论在通过社会批判介入公共政策的领域,在谨防社会政策经济化方面,业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应动员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界的力量,增进社会理论与社会政策之间的互动,使中国的社会政策体系构建,获得一个“可靠的知识基础”,更加成熟和稳固,更具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