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作为现代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关键一环,自1971年全美证券商交易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 NASDAQ)问世以来,以之为原型创设的创业板已成为全球金融模式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在过去的40年间,创业板的发展虽几经起伏,经历了数次颇为显著的投机性浪潮(其中,影响最大的可能就是1998—2001年网络股泡沫的形成与破灭),但就目前而言,该类市场的独特功能定位及运行模式在全球范围内都获得了广泛认可,北美、欧洲、亚洲、澳洲乃至南美洲等众多国家或地区,基于完善自身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要等动机,在发展主板的同时,纷纷推出了冠以“创业板”、“成长板”、“中小企业板”、“小盘股市场”、“高增长市场”等名称各异的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企业的权益市场(统称“创业板”)。
现实地看,尽管创业板的独特经济功能得到世界很多国家的认可,并且在其存续、发展的近40年时间里,曾有40余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超过80个类似定位的创业板,但鉴于其中有近一半数量的创业板在创设后不到10年的时间里被迫关闭(有些市场的存续期甚至仅有短短的3年时间,如比利时在1997年4月推出的Euro.NM Brussels到2000年10月就被关闭,而美国1992年3月由AMEX创设的ECM的存续期也只有3年),因此,如何实现本国或地区创业板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就成为一个困扰许多国家或地区监管乃至市场人士的现实难题和巨大挑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一种金融制度创新,1971年初以电子屏幕交易这种场外市场形态出现的美国NASDAQ,尽管在现时和过往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创业板”,但由于其迥异于纽约交易所的独特上市标准(1975年才制定),一直被视为全球创业板发展进程中最成功的典范——这不仅是因为这个市场充当了以微软、因特尔、戴尔、思科等为代表的众多高科技企业的重要孵化场所,在造就了无数企业神话、市场自身快速发展、上市公司数目远超NYSE的同时,其交易规模也一度超越NYSE,成为当前全球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一极,而且其存在和发展为美国科技和金融的融合,尤其是信息产业、计算机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崛起以及美国产业结构升级(“新经济时代”的来临),均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制度支撑作用。与NASDAQ不同,同为市场主导型金融模式的英国,另类投资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 AIM,或高增长市场)自1995年6月创设以来,从无到有,沿着一条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也取得了较大成功,成为当前全球创业板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截至2010年10月,15年间共有超过3000家公司在AIM上市(其中包括532家海外公司),共筹集资金690多亿英镑。显然,这两个创业板不同的发展或成功经验,对于我们了解创业板的内在运行规律有极重要的启示。本分论试图在对创业板功能定位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简要回顾美国NASDAQ和英国AIM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尝试剖析以NASDAQ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金融模式中创业板获得成功的因素及内在逻辑。最后,在对创业板功能定位、制度设计及发展空间差异性进行分析的前提下,进一步思考AIM成功的特殊原因,以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市场主导型金融模式下创业板的成功经验及其对中国创业板后续健康发展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