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金筷子大酒店
晚上,他认真将白天记录的资料整理一遍,第二天上午,邦德等五人早早赶到菜地里,继续昨天的任务。直到临近中午才把所有菜品准备齐全。
五十斤大蒜,五百斤土豆,五百斤洋葱,四百斤大白菜,四百斤包菜,两百斤西红柿,都用秤过了一遍,重量差不了多少。
叶云凡让五个黑人劳务将蔬菜装袋抬上货车,此时已经临近中午。黑人依然烧火做西玛,叶云凡则是开车回别墅煮了一锅粥。
下午安排其他人继续挖洋葱,叶云凡和温达以及卡迪尔三人则开着货车去卢萨卡。
今天的天气极高,阳光明媚,天空万里无云,整个大地清亮,看着心情都舒畅。事实上,赞比亚这个时候每天都这样,不像在华夏,这里没有大风、大雨、雾霾,每天都是晴空万里,天朗气清的。
沿途异乡风景很美,坐在驾驶室的叶云凡感觉很惬意,唯一的问题就是,黑人出汗后,身上的味道有些一言难尽。
因为人种的问题,黑人身上分泌的汗臭味对华夏人来说,简直比华夏人中最严重狐臭患者还臭。叶云凡一直没想明白,为啥还有那么多华夏女人喜欢嫁给黑人,闻的惯他们身上的汗臭味?
虽然温达和卡迪尔两人身上的汗臭味有点重,但是叶云凡打开窗户后基本上可以忍受。
一路闲来没事,叶云凡便与二人聊起天来。得知温达其实只有二十六岁,而且娶了三个老婆生了八个小孩之后,叶云凡彻底震惊了。
他还以为温达起码三十五岁了。
“If you have food,then you have wife.No food no wife ,they will leave.”(如果你有食物,你就有老婆,没食物没老婆,她们会离开)
温达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得意做出一个吃东西的手势。
“我勒个去,有东西吃就能娶三个老婆了?”叶云凡心里极度不平衡了。
他和温达相差不过一岁,他好歹也是个大学毕业生,可现在连老婆都娶不到,而温达不过就是赞比亚的一个普通司机,却老婆孩子一大把,真是老天不公啊。
温达顿了顿,又得意补充道:“I also have 3 lovers.”(我还有三个情人)
这一记补刀让叶云凡有些崩溃。他表面在笑,但是心里却是酸溜溜地说道:“私生活这么乱,活该你们得艾滋。”
“Bioss.How about you?”(老板,你呢?)
卡迪尔嘿嘿笑着问道,看他笑得非常不怀好意,就知道他想听八卦。
叶云凡苦笑道:“I am twenty-five years old,No wife no girlfriend.”(我二十五岁了,没老婆没女朋友)
“Impossible.You are so handsome and rich.(不可能吧,你这么英俊和有钱。)”
卡迪尔瞪大眼睛惊讶说道。
叶云凡苦笑摇头:“poor.very very poor.”
温达摇摇头,笑道:“you must be kidding us.”
叶云凡只能把话题引到卡迪尔身上:“卡迪尔,How about you?”
卡迪尔羞涩笑了笑,摇摇头说道:“I'm too yong .No girlfriend.”(我太小,没有女朋友)。
卢萨卡距离小万嘎镇也就一个小时多一点的车程。之前史蒂芬不太熟悉路,所以要了一个半小时,但是温达是个专职开车的司机,开车又稳又快。三人一边聊着天,感觉没用多久便到了。
卢萨卡是赞比亚的首都,也是赞比亚最大的城市,人口超过三百万。除了房子矮了一点,其他都挺国际都市化的。
温达一边问路一边往金筷子酒店赶。快四点钟的时候,终于找到了地方。
金筷子酒店是华夏人开的,已经有七八年历史了,酒店有八层,是附近最高的房子,酒店四周建有围墙,围墙入口的上方用华夏语写着“金筷子大酒店”几个大字,明显是给华夏人看的。
金筷子酒店主要接待华夏人,无论是来旅游或者是来做生意的,几乎都会选择在这里住下。因为金筷子酒店的房间价格虽然很贵,但酒店设施完善,客人的安全有保障,而且可以供应华夏食物,这是其他酒店不可能做到的。
因此,金筷子酒店每天的入住率都很高,而且配套的中餐厅食客络绎不绝,每天消耗的蔬菜数量也惊人。
不仅卢萨卡有金筷子,赞比亚利文斯顿也有一个分店,所以它在赞比亚非常出名。
温达刚刚开车进了院子,立即有一个身材魁梧,大概三十多岁的华夏人保安领着车往酒店后门。
等温达把车停在后门之后,酒店后门的几个华夏工作人员早已看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华夏小伙子已经将消息用对讲机告诉了负责人。
叶云凡打开副驾驶门跳下车,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瘦厨师走过来,笑着说道:“今天的菜怎么送的那么早,我们仓库的菜还剩了很多,明天送都来得及。”
叶云凡笑道:“前段时间农场出了点事,现在才梳理清楚,所以趁着送菜的机会多了解一下情况。”
“出什么事了?”瘦厨师顺口问道。
叶云凡道:“两个月前,原来的农场主意外去世了,我最近才接的手。”
瘦厨师恍然说道:“难怪,我说好几个月没看到你们叶氏农场送货了。”
“你们负责人呢?怎么不出来接货?”叶云凡见他们迟迟不动身卸货,便耐不住问道。
瘦厨师笑道:“别急,刚刚小陈已经告诉了经理,她说这会有点事,忙完了就过来。”
此时酒店的负责人林心茹翘着二郎腿正坐在办公室悠闲地喝着茶,正是那日跟着史蒂芬律师去找叶云凡的女人。
茶几对面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国字脸,很儒雅的感觉。他便是金筷子的最大股东,姓林名动,祖籍是华夏闽省,也是林心茹的亲叔叔。
林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跟着大货轮来到非洲,在赞比亚奋斗了几年,让他发现了一个大商机,赞比亚的商场极少,而且价格超级贵,于是他利用朋友的货轮从华夏进口商品,在卢萨卡开了第一个华夏人大超市,短短数年便积累了数百万身价。
随着华夏来赞比亚淘金的人越来越多,他很快又发现了一个新商机,当地的酒店价格贵,卫生条件又差,吃的也不符合华夏人口味,所以很多华夏人都住不习惯,因此,他便与人合伙开了这家酒店,起名“金筷子”,集住宿和吃饭于一体,结果生意出奇地好,很快就在利文斯顿开了一家分店,并且在华夏闽省省会以及其他几个大城市都了连锁店,资产上百亿。
“心茹,叶氏农场有新接手人了?”林动抿了口茶,淡淡问穿着西装裙的林心茹。
林心茹重新给他倒了一杯茶,顺手清理了一下留在茶几中的茶渣,道:“没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应该是华夏来的。”
林动又问道:“上次你不是去看了下吗?人怎样?”
林心茹回想起昨日叶云凡拿刀威胁她的情景,皱眉摇头说道:“感觉人有点浑。”
随即她一脸疑惑地问道:“既然叶氏农场的主人林雄飞已经死了,我们为什么还要从林氏农场进菜?”
事实上,赞比亚蔬菜需求最大的是在赞比工作的华夏人,当地黑人吃不起也不会买,所以,在赞比亚开农场的人,必须要有很好的华人人脉资源,否则种出来的菜是很难卖出去的。
林动正色道:“唐人街林叶氏的名号在华人中如雷贯耳,之前我们买他们农场的菜,是给林氏面子。”
“可是叶雄飞已经死了,这个新农场主可能与唐人街叶氏没多大关系。”
“你能确定吗?”林动微笑问道。
林心茹摇摇头。
林动放下茶杯站起来,意味深长地看了林心茹一眼,淡淡笑着说道:“不确定就别去惹他,叶氏在美国的实力很强,不是我们能惹得起的。他现在卢萨卡来了?”
林心茹点点头,笑道:“刚刚送了一车菜来,现在还在后门候着呢。”
上次她被叶云凡拿砍柴刀吓了一下,心里总有些不舒服。这次叶云凡过来送菜,她就想乘机晾他个一阵子,报报昨日之仇。
走到门口,林动突然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道:“行了,差不多就下去吧,我一向是和气生财,不是万不得已不会撕破脸。”
“行吧,我下去会会他。”
林心茹将茶盘中的茶叶倒掉,小心地将用过的小茶杯夹进一旁的煮杯不锈钢锅中,然后才起身款款走出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