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甲胄之殇(下)(1)
The Proof House
作者/[英]K.J.帕克 翻译/叶林
插画/Czech .XIE
编者按
思科纳一别之后,高戈斯·洛雷登逃回中邦,成了一方军阀;弟弟巴达斯则立下战功,被帝国接纳。眼见和草原人的冲突无法避免,帝国想起了他的另一重身份:草原人的死敌。巴达斯·洛雷登再次被派往前线,高戈斯听到消息,毫不犹豫地献出中邦,成为帝国的爪牙。战争一触即发,两兄弟的人生将再次产生交集。
十一
半夜里,有人叫醒了特姆莱,好让他及时听取战报。信差从战场一路疾驰来到佩里美狄亚城外的营地。他筋疲力尽,腹股沟处有一道斧枪刺出来的伤口,从伤口流出的血浸湿了他的靴子。他很有可能撑不到第二天早晨。
特姆莱惊醒以后,盲目地在被子上抓来抓去,扭到了有旧伤的膝盖。周围的人安慰他,没事的,没什么可担心的,随后将浑身是血、被两个人架着走的信差带了进来。特姆莱还处在睡意朦胧的状态,大腿传来的疼痛让他一时顾不上别的。他没有完全听清那垂死的人说的话,只听到了诸如“埋伏”“百分之七十的伤亡率”“被击溃”以及“在他们重整旗鼓之前再次出击”等只言片语。等到库莱开始高谈阔论,提议乘胜追击、展开大规模的反攻时,特姆莱才意识到信差来报的是一场大捷,不是灭顶之灾。
“见鬼,”他喃喃自语道,“我们居然赢了。怎么回事?”
信差这时已经陷入昏迷。人们将他带走,用毯子包裹起来。天亮后没多久,他就死了。于是特姆莱只能听库莱转述,好处是库莱的版本增加了他本人身为将军在战略战术方面的分析。
让我们从头说起。在帝国军队打赢了那场导致特姆莱受伤的战役以后,士兵们开始小心翼翼地打扫战场。他们撞上了一小股草原反叛军。自从反叛军在内乱中被打败,他们一直疲于奔命,好躲开特姆莱。但在行省政府眼里,草原人就是草原人。帝国的骑兵队开始追杀反叛军,将他们赶到了一处两面峭壁的峡谷中,同时派人回去请求大量的步兵增援。
天气很热,尘土飞扬。反叛军所在的峡谷底部有水源,驻扎在高处监视他们的帝国军队却没有。被派往帝国战地总指挥部求援的信差强调形势危急,总部当天就派出了两千人,由一名天国之子带领,急行军奔赴战场。
他们被自己过人的体力和精力给害了。如果行军的速度慢一点,或者没有走捷径,就不会撞上特姆莱的一支骑乘兵后备队。在之前那场战役中,这支队伍在战斗一开始就被打散了。之后,他们四处奔逃,被隔绝在外,无法与其余的特姆莱军汇合。直到此时,他们才勉强逃出了帝国的领土。两支队伍在一个介于森林和河流之间的谷地狭路相逢。纯粹是运气好,草原人发现自己所在的位置具有惊人的地利。环绕着帝国军队的河流正处在涨水期,帝国士兵无法渡河。草原人的一路侧翼被拐弯的河流保护了起来,森林则为另外一路提供了掩护。帝国军的指挥官别无选择,要么按兵不动,任由敌方弓箭手采取打了就跑的攻势,慢慢消耗己方的战斗力,直到全军覆没;要么顶着箭雨发动正面攻击。考虑到己方拥有精良的盔甲,他选择发动进攻。
说句公道话,就算他选择另外一个方案,结局也好不到哪里去。尽管如此,当他眼睁睁地看着向前推进的前锋像有瑕疵的金属被锤子砸扁一样溃败时,什么公道话都安慰不了他。先后派出的四支先遣队都乱了阵型,变成了一堆夹杂着废铜烂铁的尸体,怎么也无法推进到敌方七十五码之内。这以后,他下令撤退到河边,妄图引诱草原人放弃位置优势,主动发起进攻。结果没用。草原人坚守阵线,只派出小股队伍在两翼骚扰,打乱帝国军的阵脚。最终,受过大量训练且纪律严明的帝国士兵居然在攻击下开始慢慢向他们认为安全的中心地带移动,拉开了他们自己与河岸之间的距离。这个缺口足以让草原人瞬间冲出来合围。等到马上的弓箭手将他们四下团团围住,帝国士兵只能在盾牌后挤作一堆,眼睁睁地看着箭斜斜地插向他们。他们几次试探性地发起突围,却徒劳无功。每当他们向前冲时,对面的弓箭手就往后撤退,而位于他们后方的弓箭手却乘机攒射。突围的士兵往往还没冲出几码就被射杀了。
战役持续了六个小时,其中的五个小时都在围攻。要是帝国方的指挥官能再坚持半个小时,草原人就会耗尽箭矢,不得不撤退,可惜他当时完全不知道。他决定投降,幸存的士兵被押走,一千两百名伤亡者留在了原地。
(过了一天左右,一群走街串巷的流动摊贩无意间来到战场,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宝藏。其后,他们花了两天时间将盔甲从死人身上剥下来,对上面的破洞或凹痕敲敲打打一番,一股脑儿装上了马车。他们将整批货卖给了艾普-依达拉斯一个收废品的商人,换来了做梦都不敢想的一笔大钱。这名商人将货物加价百分之一百五十以后,转手就卖给了位于艾普-奥利的帝国军械厂,充分证明了即使是最惨烈的悲剧也有可能成为另外一些人千载难逢的机遇。)
“我们赢了?”库莱讲完后,特姆莱重复了一句,“太棒了。”
“别那么惊讶。”库莱回答,“还有,别以为我们的麻烦结束了,还早着呢。我不想无缘无故地加重你的焦虑,但你发现了吗?在过去一百五十年间,每一个曾在战场上重创过帝国的国家都被消灭了。打了败仗会让他们恼羞成怒。在依帕克莱人之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比被帝国打败更糟糕的事是打败帝国。”
特姆莱缓缓地点头。“谢谢提醒。”他说,“只要再赢一场,我们就没事了,对吧?”
库莱看起来有点不自在,他耸耸肩。“我只是觉得,不要被一场胜利冲昏了头脑,如此而已。还有,我们必须牢牢记住,与帝国为敌跟与其他人为敌完全不同。”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特姆莱说。
不用说,此时他已经完全清醒,再也睡不着了。以往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他会起床,走来走去,找点事情来做,把那点抑郁抛到脑后,但此时他行动不便。缇尔丹不在这里,她和其余的非战斗人员一起在海峡的另一边,在城市的废墟中安营扎寨。他越是睡不着,膝盖就疼得越厉害。最终,他索性放弃了入眠的企图,叫来了卫兵。
“去叫醒几个人,”他说,“我很无聊。”
卫兵咧嘴一笑,过了一会儿,带着两个显然是随意选择的满脸睡意的议政会成员回来了。他们是负责运输的尤杜凯以及副总工程师特斯凯。卫兵敬了个礼,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特姆莱,现在是半夜。”尤杜凯说。
特姆莱皱着眉头看着他。“我不管。”他说,“好了,那两个岛民,老巫师和那男孩——”
“岛民?”尤杜凯一脸茫然,他有这种反应相当正常:“抱歉,我没听懂你的意思。”
“我们在南边救起了两个迷路的岛民。”特姆莱解释道,“自称是船难的幸存者,只想回家。不过我怀疑他们可能是间谍,所以让人把他们送到这里来了。”
特斯凯笑了笑。“间谍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操心了?”
“我猜,大概是从某个间谍救了我的性命开始。”特姆莱回答,“我还在考虑要不要专门从间谍里招募我的贴身侍卫呢。帮个忙,把他们带到我面前来。”
“为什么让我们来干这事?”尤杜凯问道。
“因为你们起床了,”特姆莱说,“其他人还在睡觉。”
尤杜凯叹了口气。“看得出来,你恢复得不错。”他说,“你还是奄奄一息的时候比较可爱,至少那时候周围的人可以睡个踏实觉。”
过了一会儿,他们带着两个岛民卡纳迪和忒乌达斯·莫罗辛回来了。
“莫罗辛,”特姆莱重复着这个名字,“这是个佩里美狄亚名字,不是吗?”
男孩一言不发。“没错,”年长的那位回答道,“我们俩都出生在佩里美狄亚。我是他叔叔。”
特姆莱思索片刻。“卡纳迪不是佩里美狄亚名字,对吧?”
“这是我在加入佩里美狄亚研修会时使用的名字。”他回答,“根据习俗,加入研修会时要改名字,通常是从伟大先哲的名字中挑一个。我的原名是忒乌达斯·莫罗辛。”
特姆莱挑起一根眉毛。“跟他一样?”
“是的,莫罗辛是家族姓氏,忒乌达斯是家族里一直沿用的名字,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不太明白。”特姆莱用手掌托着下巴,承认道,“在我看来,这是缺乏想象力的表现。”
“就跟这里所有人的名字后面都带着‘凯’啊‘莱’啊之类的一样。”卡纳迪回答,“这也只是我们那里的风俗。仅此而已。”
特姆莱缓缓地点头。“这么说,你以前是佩里美狄亚人,”他说,“现在是岛民。原来如此。我想你在这里待着会很不自在吧。”
卡纳迪微微一笑。“他确实觉得不自在。”他说,“但我是个哲学家,不会被这种事困扰。”
特姆莱打了个呵欠——是真的呵欠,只不过时机刚好。“说真的,”他说,“一个哲学家跑到我们的领地里做什么?”
“我们的船沉了。”卡纳迪说。
“原来如此。是在来这里的路上沉的吗?”
“去沙斯特的路上。”卡纳迪忽然意识到他不记得草原人和研修会关系如何了。他一时间想不起任何会导致二者关系紧张的理由——说真的,完全没有任何理由。但这不代表他们就可以和谐相处。然而,特姆莱似乎对此完全不在乎。
“可以问问你们为什么要去沙斯特吗?”他说。
“我住在沙斯特。”卡纳迪说。
“哦,你刚才还说你是岛民。”
“我是,我是岛屿区的公民。”
“岛屿区的公民,出生于佩城,住在沙斯特,还有两个名字。你自己有时候也会搞糊涂了吧。”
“哦,是的。”卡纳迪回答,“我记得我刚才似乎提到,我是个哲学家。”
特姆莱败下阵来,不由得笑了。“他呢?”他说,“我之所以问你,是因为他好像不怎么热衷于跟我对话。”
“他胆小。”
“是这样啊。他也住在沙斯特吗?”
卡纳迪摇摇头。“他住在岛上,为一家银行工作。”
“真的吗?真有意思。那么之前呢?他在佩城被占领以后直接去了岛上吗?”
卡纳迪不动声色。“不是。”他说,“去岛上之前,他在国外待了一段时间。你什么都知道,不是吗?”
特姆莱点点头。“他是巴达斯·洛雷登的徒弟。”他说,“洛雷登上校将他从沦陷的佩里美狄亚救了出来。事实上,是从我本人手里救出来的。”他转过头,恶狠狠地瞪着忒乌达斯。瞪了良久,之后才说道,“你长大了。”
头一次,卡纳迪说话时那种软中带硬的气势弱了下来,但他没有被彻底打倒。“你打算怎么对付我们?”
“那还用问吗,当然是送你们回去啊。”特姆莱露出灿烂的微笑,回答道。“不过在目的地方面,哲学家先生,我不得不请你指定目的地。你似乎有很多可去的地方。”
“去岛上就行了。”卡纳迪迅速回答,“沙斯特也行。真的,哪里最方便,我们就去哪里。”
“其实,你是想说除了这里,任何地方都可以吧?”
“是的。”卡纳迪承认。
“我能理解。”特姆莱哆嗦了一下,膝盖一阵刺痛。“请原谅,”他说,“前两天,我的膝盖受伤了。”
卡纳迪点点头。“我听说,你徒手勒死了一名帝国骑兵。”他说,“我敢说,这绝非易事。”
“其实,是用头盔的绑带勒死的。”特姆莱回答。“好了,今天的谈话就到此为止吧。过几天会有一艘开往岛屿的船从这里出发,不过,恐怕我一时间记不起船名了。我强烈建议你搭上那艘船。自从帝国包下了岛上所有的船只以后,海上交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很显然,卡纳迪还没听说过这消息。“真的吗?”他说,“我可以问问是为什么吗?”
“他们想从海上袭击我们。”特姆莱回答,“因为帝国没有船,岛民们将船借给了他们。抱歉,是租,不是借。我可不想用免费借船这种说法来冒犯你们岛民。”
“没关系。”卡纳迪回答道,“你知道的,我在本质上还是佩里美狄亚人,因此我不在乎。”
特姆莱看着那个年轻人,忒乌达斯(在做了那么多年噩梦以后,终于把脸跟名字对上了,这种感觉真奇怪)。他的脸白得像张纸,双拳紧握。“如果你比我先见到洛雷登上校,”他说,“请代我向他问好,告诉他离我越远越好。”
忒乌达斯正要说什么,卡纳迪抢在他前面出声了。“如果我们有机会见到他的话,一定帮你把话带到。”他说,“不过说真的,我觉得机会不大。毕竟,我们出现在这里的唯一原因是受到帝国追杀。当然,你们的待客之道令人钦佩,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你们更和蔼的人了。”
特姆莱笑了。“因为他们以为你们是沙斯特人。”
“哦,我们是沙斯特人。至少我是。”卡纳迪一本正经地加了一句,“至少有时候是。”
“多重身份的感觉一定很棒。”特姆莱说,“我一直是我自己。真羡慕你。”
“真的吗?”
“当然。如果我能自由选择身份,我就不会做出之前那些决定,也不会被迫面对现在的危机。我的所作所为,我忍受的痛苦,全都源自我的身份。但你不同——唉,你可真幸运。”他对侍卫示意了一下,后者掀开了帐门。“感谢你造访此地。”他说,“和你说话非常有趣。”
“我也一样。”卡纳迪回答,“时隔多年,能见到你真是我的荣幸。”
“艾普-卡立克?”天国之子说道,“那你说不定见过我的表兄。”
晚上,队伍停下来扎营,伙夫开始准备晚餐。他们刚刚将搜粮队带回来的一只羊杀掉,取出内脏,此时正在准备烤羊的支架。身为天国之子的伊斯塔上校亲自前来过问一应事宜。
“你的表兄。”巴达斯重复了一句。
“他叫阿纳克斯。”伊斯塔回答,“负责验甲所,个头矮,秃头,有七十多快八十了。如果你见过他的话,一定会有印象。”
尽管巴达斯加入军队的时间不久(按帝国这边的算法),但还是能觉察到,作为一路纵队的指挥官,坐在灶火旁的一棵树下跟一个外邦人亲切交谈,这种事有点不寻常——即使这个外邦人是他名义上的副指挥官。要么他很无聊,要么他觉得巴达斯是个格外有趣的谈话对象,再不然就是他想利用这个机会,趁着时间宽裕,将他作为秘密武器派出去,在对阵之前好好评估一下敌军情况。根据他对天国之子微乎其微的了解,很可能几个原因都有。
“噢,是的。”他回答,“我的确见过阿纳克斯。我今天穿的这身盔甲就是他打造的。”
“真的吗?”伙夫将支架立了起来,此时正把绳子穿过羊后腿踝骨上方肌肉和骨头之间的间隙。“我已经有很多年没见过他了。说真的,下次我到附近地区的时候,真该专门抽出时间去拜访一下。他如今状态如何?”
“相当不错。”巴达斯回答,“以他这把年纪,算是很精神。”
“很好。”伊斯塔的目光停在眼前忙碌的景象上,“他是——我想想啊,他是我父亲的母亲的大姐的儿子。你没准儿会觉得挺吃惊的——怎么说呢,我们中的一员,居然靠手艺吃饭。”
巴达斯点点头。伙夫们已经将羊吊了起来,正在剥皮。其中一名伙夫跪在地上,用力拉着两条前腿,另一名则小心翼翼地沿着绳索下方的位置切割,小心绕开筋腱部位。“可能是因为他喜欢做这事吧,”巴达斯说,“我无法想象还有什么别的理由。”
伊斯塔微微一笑。“未必,”他说,“真相是,从各方面来看,阿纳克斯的人生经历都可以说是相当丰富。他曾经在帝国中心区担任专员署执行总长一职。在任上他犯了错。”
此时伙夫们正在割羊腿上的皮,用形状特殊的刀尖顺着骨头的方向一路往下,划到为了掏出内脏而在腹部切开的大口子。“犯了错,”巴达斯重复着这句话,“我还是别追问原因的好。”
“哦,为什么不呢?”伊斯塔咧嘴一笑,“我可没那么残忍,这就好比话说到一半不说了,让人干着急。在他的辖区爆发了一场叛乱。哎呀,确切地说,原本算不上叛乱,不过是某个收税员因为手段强硬落了个可悲的下场。处理得当的话,本来有可能妥善解决。但不知为什么,阿纳克斯误判了形势,先是耽搁太久,让那些人逍遥法外,接着又派出一个团的士兵将整个村庄夷为平地。之后,一场货真价实的叛乱就爆发了。”
他们开始围着羊屁股下刀。一名伙夫抓住尾巴狠狠拧着,直到尾骨裂开。“原来如此。”巴达斯说,“后来呢?”
“战事持续了很久。”伊斯塔回答,“阿纳克斯派出了更多的军队,结果叛军一把火将他们自己的村庄烧成灰烬,躲进了森林。士兵们试图袭击这个地区的其他村落,用这个办法将这帮叛乱分子逼出来,结果适得其反。因为被他们害得无家可归的人全都加入了叛军。森林里很快就聚集了几千人。如果要进入森林追击,跟他们纠缠的话,这数量我们的人肯定打不过。但阿纳克斯也不能坐视不理,最后他真的没办法了。说真的,这整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一场灾难。”
他们正在剥羊背上的皮,将拳头从皮肉分离的地方伸进去压住肌肉,免得连肌肉一起撕下来。这声音独一无二。“不过,我推测他还是赢了。”巴达斯一边看着伙夫们干活,一边说道,“我是说,最终结果。”
“啊,那当然,帝国是战无不胜的,关键就看怎么赢。在这次的事件上,我们赢得不痛快。我已经不记得在最终把叛军压制得无路可逃之前,他在森林里损失了多少人,但少说也有一两百。怎么看都是一场灾难。要知道,这原本是个安静祥和的内部行省,在这里动用治安力量……”伊斯塔摇摇头,“最后不得不全部烧死。他将叛乱分子躲藏的那片树林包围起来,沿着包围圈清出了一条防火带,布下卫兵守住要道,然后放火烧掉了包围圈中的一切。没有一个人试图逃出来。不用说,那味道相当难闻。”
为了完整地将肋骨处的皮剥下来,伙夫们正刮着皮和骨之间的膜,动作非常小心,以免在皮上留下划痕。“可想而知。”巴达斯苦笑着说,“那么,阿纳克斯后来怎么样了?”
伊斯塔拿起小小的樱桃木酒壶,饮了一口酒。巴达斯之前就注意到他的腰间别着这个酒壶。“本来要送他上法庭的。”他说,“但家里托了关系,于是他背了正式的处分,调到西部边境去了——五十年前,那里算是边境。当然,现在形势不同了,但阿纳克斯一直待在那里没动过。他的官方身份是验甲所的副所长,实际上等于关在那里,一辈子不许出来。于是,直到如今他还待在那个地方,苦中作乐。也许大家都认为他罪有应得,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质疑,这么对待一个说到底不过是判断失误的人,是不是过于严厉了。”
他们凭感觉判断出骨头的位置,刀尖顺着前腿的骨头方向一路划开。“我无权评论,”巴达斯说,“不过,一旦你要为他人的性命负责,就不得不冒这个风险。”
“哦,谁都怕摊上这种事,不是吗?”伊斯塔忧伤地说道,“在你担任指挥官期间,局势开始恶化。或许你不得不打一场没有胜算的仗、进攻一座坚不可摧的城池、拦住游牧民族无可阻挡的脚步。可以说他只是运气不好。我的意思是,假如你我在他的位置上,谁知道会不会比他做得更好呢?”
经过一番努力,他们终于将羊皮掀到肩膀处,从断掉的脖子那里剥离开来,得到了一张毫无破损、里子干干净净的完整的皮。这样的剥法既不损伤外皮,也不破坏肉质。羊肉在火光映照下熠熠生辉,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有点像大热天里人们脱去盔甲后露出来的汗津津的身体。接着他们开始按部位分解羊身,帮厨的小伙子则用一把大剪刀剪开羊头。“我要利用职务之便,把羊脑子据为己有。”伊斯塔笑着说,“新鲜的羊脑从头骨里挖出来,直接放入盐水,小火煮半个小时,再加两个鸡蛋、一点柠檬汁。这味道,什么都比不上。有些人认为煎羊脑比较好,可在我看来简直是暴殄天物。”
巴达斯耸耸肩。“小时候,我妈妈曾经做过羊脑给我们吃。”他说,“但我不记得是什么味道了。反正她煮什么都一个味道。打那时起,我对食物就没什么兴趣。”
伊斯塔大笑。“你真可怜。”他说,“错过了人生一大乐事。现在才开始学着品鉴恐怕已经太迟了。真可惜。”他关注地看着帮厨小伙的一举一动,“亏我还以为佩里美狄亚是以品种繁多、质量上乘的美味著称的呢。”
“确实如此,”巴达斯说,“至少大家都是这么说的。我很乐意相信他们的判断。”
“那么,酒呢?”伊斯塔问道,“难道你也不喝酒吗?”
“我们喝的主要是苹果酒。”巴达斯回答,“既便宜,又起到了酒该起的作用。比葡萄酒好处多,至少比我常去的那些地方卖的葡萄酒要强。但我不认为你会特别喜欢。”
他们正用锯子锯断胸骨。“哦,在我还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学生时,我也喝过不少劣酒。”伊斯塔说,“出人意料的是,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你会发现自己适应得很快。”巴达斯注意到他一直在专心致志地盯着伙夫,这种对细节的过度关注似乎不仅仅是因为对地道美食的热爱。或许伊斯塔觉察到了他的好奇,笑着说道:“在老家,这些都是培养男孩的教育内容之一。我们在学习拼写、基本代数和几何的同时,也学习如何肢解肉类、如何调味。教科书上说,等男孩长到十岁,给他留下一头死羊和一把锋利的刀,让他一个人待两个钟头。等你回来,应该会有一顿以迷迭香和月桂为调料、以恰当的方式端上桌的完美的烤羊肉宴等着你。如果这会儿我在自己家里,我会亲自下厨——能为客人准备食物,是主人的荣幸。我们很看重这类传统。上好的食物、上好的酒、美妙的音乐以及热烈的交谈,做不到就是罪过。”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观点。”巴达斯圆滑地说,“当然,首先你得有食物可吃。”
伊斯塔皱起了眉头,过了一会儿,他大笑起来。“你不懂,”他说,“奢侈的最高境界就是返璞归真。这跟富贵和权势不相干,只是二者常常一起出现,如同马蝇与粪便。假如你全身上下只有一副弹弓和一把鹅卵石,你可以上山猎一只沙鸡,也可以下山猎一只兔子。你可以一路走,一路采集几种主要的香草和调味品。回去以后,不要只想着把食物煮熟,而是多花点心思,下点功夫在烹饪上。美酒的原材料和劣酒其实是一样的。至于美妙的音乐以及热烈的交谈,不费一文钱就能得到。”他叹了口气,双手放在脑后,“你该看看我们那里几个伟大诗人的著作,巴达斯。”他说,“德辛、希拉特的作品以及《带着玫瑰余香的箭》,全是对返璞归真的描述。那是一种经过去芜存菁之后真正意义上的理想生活。这是我们文化的缘起以及立足之地,是我们的本质。‘谁也找不到一匹像玫瑰那么完美的丝绸’——”
“我明白了。”巴达斯打断了伊斯塔的话头,“那么,我们现在在这儿干什么呢?”
伊斯塔闭上了眼睛。“不得已而为之的罪恶。”他回答道,“为了过上完美的生活,你首先得有一个安全的大环境。如果有任何来自外部的危险,你怎么能专注于自己的本质呢?军队、行省,这些是我们为自己建造的一堵围墙,我们需要这堵墙作为盔甲。外壳坚硬,内里是甜蜜和纯真。令人遗憾的是,这意味着我们中的某些人必须在某些时候背弃重要的东西。不过这是值得的,因为我们知道完美的淳朴生活一直在那里,等着我们回去。”他睁开眼睛,坐了起来。“你在笑,”他说,“显然你不认同我的观点。”
巴达斯摇摇头。“事实上,”他说,“我想起了我的家乡——唉,我是指真正的老家。我是个四海为家的人,但此时我想到的是中邦,我长大的地方。中邦就是个再朴实不过的地方。”
“哦,是吗?”
“绝对是。”
伊斯塔挑起一根眉毛。“你最近回去过吗?”
“大概在四年前回去过一次。”巴达斯回答,“感觉不太好。”
“中邦,”伊斯塔重复了一句,“那不是你哥哥——”
巴达斯点点头。“说起来,你说家以及简单朴实的东西最重要,这话多半会得到高戈斯的认同。”他说,“他这个人吧,我想,他心里一直装着家庭,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我曾经心系家人很多年,直到我回到家乡、再次见到他们。”他笑了起来,“正是这次会面促使我加入了帝国军队。”他补充道。
“抱歉,我没听懂。”
“帝国幅员辽阔,”巴达斯回答,“而我只想离我的家乡和家人越远越好。”
“哦。”伊斯塔脸上的表情说明,这句话他很难理解,“啊,我想,你的不幸恰恰是我们的幸运。加入帝国军队,你开心吗?”
巴达斯皱起了眉头。“我不知道,”他说,“我的意思是,我自己也不确定。用开心不开心作为衡量标准似乎——呃,至少在我看来,有点奇怪。这就有点像问抱着一截漂流木在大海中浮沉的人,他喜不喜欢某种颜色。”
伊斯塔双眉紧锁,露出了嘲讽的表情。“哦,拜托,”他说,“这么形容有点太夸张了。你看,你是一个正值盛年的健康的男人。当然,你必须靠工作来养活自己,挑一些你喜欢干的,或至少是你不反感的工作来养活自己,这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吗?就好比我刚才虚构出来的那个带着弹弓的猎人,也许他只有一副弹弓和一块石头,但他还是可以选择上山去打猎。如果你不喜欢当兵,那就离开军队做点别的。编篮子、刨木碗、驱赶乌鸦,什么都行。要么给自己造副弹弓,再抓上一把鹅卵石。”
巴达斯微微一笑。小伙子终于设法打开了羊头骨,正在用一把锡勺把滑溜溜的白色羊脑挖到碗里。“啊,”他说,“可是,正如你刚才所说,在我可以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以前,我需要一整套盔甲。面对敌人,我首先得保障自己的安全。”
伊斯塔耸耸肩。“那就住到帝国的腹地去吧。”他说,“只要离开外部行省,你就安全了。可以远离你所有的敌人,就算他们追踪行迹找到了你,也不敢在帝国中心闹事。”
“这是个很有吸引力的邀请。”巴达斯想起了那个想抢劫邮车的人和他的孩子们。“不过,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三思而行。你看,不管我在哪里,这个危险、嗜血的挑事者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我。你应该没那么想和他打交道吧?”
伊斯塔紧皱眉头。“你说的是你哥哥?”
巴达斯看着帮厨的小伙子将最后一点“白色的果冻”倒出来。“我至亲的手足兄弟。”他回答道。
“你觉得呢?”伊苏斯说。
“看起来很可笑,”她的母亲看着棋盘,头也不抬地回答道,“幸运的是,没人会看到你穿什么,所以无所谓了。”
伊苏斯皱起了眉头。“我觉得挺适合我的。”
在房间的一角,她母亲的猫正在吃一只鸟,完全不顾这只鸟还活着的事实,闹出了很大的动静。伊苏斯认出那是隔壁邻居的宠物鸟。“这里可以往上收一点,你觉得呢?”她说着,用左手拎起裙摆抖动着。“是收到膝盖处还是再往上一寸比较好?”
尼莎·洛雷登面带不悦,瞪着摊在她面前的算筹。“谁在乎?”
“我在乎呀。”
“你什么时候在乎过?”尼莎恨恨地爆发出一阵大笑,“再说,”她补充了一句,“若是对时尚有一星半点的了解,你就该知道这款式已经彻底过时了,不流行了。跟你其他的举动一样,你这么做只是为了惹我生气。”
伊苏斯毫不在意。她坐在窗台椅上,背对着蓝色的大海,端详着残缺的手指。“反正没人可以见到我,”她甜甜地说道,“衣服过时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得整天对着你呀。”尼莎恼怒地回答,“我要操心的事已经够多的了,还得忍受你穿成这样到处蹦跶。”她抬起头来,“你这么做是因为我不让你给你的高戈斯舅舅写信,不是吗?”
你就瞎猜吧。“跟那个没关系。”伊苏斯说,“别以为我做的每件事都得跟你们扯上关系。”
尼莎两臂抱在一起。“如果你真的在意自己的外表,”她说,“如果你真的关心任何正常的事物,那就不同了。但你并不关心。看看你,你就是个怪胎。”
“谢谢你。”伊苏斯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如今,”她母亲继续说道,“你又坚持要穿得像个怪胎。太过分了。我无法容忍在这个家里有这样的行为,到此为止。”
伊苏斯扭头看着大海。“我不是怪胎,”她说,“我是洛雷登家的人。二者的区别看似细微,实则天差地别。”
尼莎摇摇头。“首先,”她说:“这身衣服穿着不难受吗?看着就很不舒服。”
当然不舒服。这正是女武士风格在不那么追求时髦的地区很快过时的原因之一。在艾普-拜弥登这儿,穿这种装束简直近乎折磨:沾了汗的皮料湿冷僵硬,锁子甲上衣的净重压在脖子和肩膀处,让她的后背一阵阵抽痛。“挺好的,”伊苏斯说,“比那些沉闷乏味的长裙舒服多了。”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在你以为我没看到的时候不停地揉脖子?”尼莎戳穿了她,“我从这里都能看到你脖子上揉出了一大块红印子。活该。”
伊苏斯用脚后跟踢了一下墙壁。“我就喜欢这样,”她说,“我觉得这才是真实的我。”
尼莎莞尔一笑。“我不跟你辩这个,”她说,“不过,人穿衣服不正是为了遮掩真实的自己吗?”她弹了一下舌头,这声音常常刺激她的女儿,让她无法忍受,“你还说你不明白为什么我不让你出门。”
遮掩真实的自己,就好比将香料和发臭的肉煮在一起。“你还没说我该怎么改这条裙子呢。”伊苏斯说,“总体考虑下来,我看我还是不改了吧。反正,我拿着针也不怎么会用。”
“没拿针,你也是废物一个。”尼莎叹了口气,“现在,闭上嘴回你的房间去。我还要工作。”
伊苏斯微微一笑,挪了一下,这样她用不着伸长脖子就能看到窗外。湛蓝的天空、蔚蓝的大海,分隔天与海的是一抹白沙。一成不变的景色,但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可看的了。
“什么声音?”尼莎猛地抬起头来,有人在砸楼下的门。“吓我一跳。”
伊苏斯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她希望那是来自艾普-慕仁的信使。艾普-慕仁有一个大蒜商,有时候会从一个岛民那里进货,而这个岛民偶尔会去中邦进些野生干蘑菇和鱼胶。但母亲已经很久没有和艾普-慕仁的商人打交道了,因此这种可能性不大。
门开了,进来的却不是守卫。守卫正从来访者的肩膀后探出头来,神色紧张。来访的是个士兵。
“尼莎·洛雷登。”他是在陈述事实,不是在问话。
“有什么事?”
“你得跟我们走。”那名士兵话音刚落,另外两个从服装到长相都一模一样的士兵撞开守卫进入房间,身上的盔甲巨大而笨重。
“胡扯。”尼莎说,然而一名士兵像揪小狗似的一把揪住了她的后领,推搡着她朝门口走去。“干什么?”尼莎大声嚷嚷起来,“你们要带我去哪里?”士兵像没听见似的。伊苏斯从窗台上滑落下来。
“我能一起去吗?”她问道。
士兵看着她。“伊苏斯·洛雷登,”他说,“你也得跟我们走。”
“荣幸之至。”伊苏斯回答,“我们有收拾行李的时间吗,还是说——?”
显然没有。士兵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拖着她出了房间,下了旋梯。因为力道太大,她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到了楼梯底下,士兵停住了,将插在她腰间的玩具剑从剑鞘里拔出来,扔在地上。“走这边。”
“什么?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幸亏你告诉我,不然我根本想不到该怎么走呢。”
士兵是没什么幽默感的。因为说了这话,她被人从肩膀处推搡了一下,差点摔了个大马趴。但她努力保持平衡,左手抓住那人的手腕,一个过肩摔,将那人摔到了地上。从那人发出的声音可以判断出,他摔得很惨。
“伊苏斯!”她的母亲尖叫起来,声音里带着愤怒、恐惧和尴尬。另一名士兵已经拔出了剑——多半是本能。但此时伊苏斯的脑子也不理性。她跃步向前,趁摔在地上的那名士兵还没起身,往他脸上踢了一脚(她听到了鼻梁断裂的声音),然后蹲下用左手拔出对方的剑,往前一步。此时站着的两个士兵都拔出了剑,但不知该怎么办——跟一个只有一只手的女孩打斗,还是总督办公室要求活捉的,对他们来说很难——她轻易打败了准下士级别的卫兵,在没有得到上级军官的指示之前,他们实在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伊苏斯,”尼莎气急败坏地叫道,“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马上把那东西放下,免得我们两个都被你害——”
如果不是她母亲的介入,伊苏斯没准儿已经把剑放下了。毕竟她已经没有后招了。但现在,她反而将剑柄握得更紧,同时默默祈祷,希望自己傻人有傻福,那些士兵猜不到她压根儿不会使左手剑。她上前一步,对方后退。她慢慢移动,带着他们绕起圈子。转到背对着那条路时,她转身以最快的速度逃跑。两名士兵追了上来,他们跟在后面,越来越近,准下士被落在了后面。情况不妙,她被关在她母亲的房子里太久,缺乏运动。等到对方快要追上来的时候,她转过身,在肩膀的高度将剑画了个圈平挥出去。士兵猛地停下脚步。其中一个绊了一跤,脸朝下、双手着地。另一个摆出防守姿势瞪着她,目光里流露出“为什么是我”的惊恐之意。伊苏斯对他展颜一笑,一剑向前刺出。这一刺不怎么样——巴达斯舅舅肯定不赞成——但那名士兵本身并不是个特别厉害的剑士,他没有格挡,反而为了躲避向后一跃,差点没踩在同僚伸出的手上。
放弃吧,她想,他们不会伤害你的。然而她没有放弃,反而再次进攻。这一招真的很烂,不仅头部动了,全身每一处都不平衡。但那士兵格挡的招式更烂,右撇子对上左手剑时往往会出现这种典型的手足无措的反应。她以勉强可以称之为像样的姿势收剑,一记佯攻指向下路,接着手腕一转,迅速变为反手剑,砍在距离剑柄护手一指远的剑身上,把剑从对方手中打飞。那士兵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瞪着她。在他身边,他的同僚正在手忙脚乱地站起来。伊苏斯转身一溜烟跑了。
这次比刚才好了一点。那名士兵停下来去捡自己的剑;他的同伴刚才摔倒的时候扭了脚踝,行动起来一瘸一拐的;而那名准下士还远远地落在后头。不管怎么说,此时拼的就是时间和距离。管他呢,就算仅仅是为了看看自己到底能跑多远也挺有趣的。“伊苏斯!”她母亲在远处凄厉地叫着。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刺激到她了。她迫使僵硬、疲惫的膝盖动起来,带着她上了陡坡,下到另一头的低谷——
——她一头撞进了一个惊恐万状的男人怀里。此人站在一匹品相完美的骏马旁,正在收紧马鞍的肚带(不是神迹,只能说傻人有傻福,她撞了大运)。伊苏斯先是吓得尖叫起来,接着尖叫声变成了怒吼,举起剑在半空中胡乱挥舞着。那人向后打了趔趄,脚底一滑,跌跌撞撞地跑了。可我讨厌马,伊苏斯想着,把脚卡进脚蹬里,翻身坐上马背。她试图用右手的残指握住缰绳,却办不到,于是将剑夹在右边大腿和马鞍中间,抓起缰绳,脚后跟一碰。
不用说,她完全不知道该往哪儿走。自从和母亲来到这个荒凉的地方,她几乎没出过门。没关系,她迟早会被抓住的,没必要去规划什么路线。可那匹马似乎有自己的主见,不管她如何用力拉缰绳,想让它掉头,它永远会回到既定的路线上。非要猜的话,她只能猜它是往正西方向跑,但她的方向感一向不强。她那愚蠢的皮裙上有一道凸起的缝边,这道缝边和剑硌得她大腿生疼。若是此时一切都结束了,她不会觉得遗憾。
(凭借一时冲动行事、反应迅速、决定仓促,之后还抢了别人的马拼命逃跑。这就是洛雷登家的行事方式。要是把这事告诉高戈斯舅舅,他一定会为我感到自豪的……)
突然,前方无路可走了。大海从脚下这块死气沉沉的大陆边缘延伸出去。她来到了海边。
马儿想要左转,沿着海岸线向北朝艾普-拜弥登的方向走去。而伊苏斯对于朝哪边走并没有特别的偏好。于是她往左转,不久就来到了一个小镇的郊区。一路上,她看到不少方形木架,渔民将捕获物挂在上面风干。骑马经过的时候,她注意到了上面的鱼。死亡和干燥使这些鱼身形扭曲,显得颇为奇怪。鱼身硬得像块木板,松脱的鱼鳞不时剥落。可以蘸着橄榄油吃,也可以抹上蒜香黄油,吃起来就像在嚼油腻腻的木柴。在当地没人吃这个,只会将它们运往视鱼干为美味的内陆地区。
一道长长的人造沙洲从突出的崖石处往外延伸,环抱着一个半月形的浅浅港湾。来到港湾边缘,她看到码头上只拴着两艘船。一艘是船面宽、船身短的大划艇,称之为“船”有点说不过去,但这已经是帝国在造船方面的最高水平了。另一艘则完全不同,两头又尖又翘,像一瓣甜瓜,船头和船尾各有一座小型堡垒,高耸于水面之上。尽管已经脱离商人女儿这身份很多年了,但她还是认得出这是一艘来自科里昂的跑长途运输的货船。她勒住马,皱起了眉头,然后粲然一笑。不用说,这对她毫无意义,他们不会同意的。再说时机也不对——这些人很可能刚刚到达此地,并不急着离开。不过不管怎么说,她没有理由不去试一试。反正,最坏不过是被拒绝。
一小群人正在用滑轮把桶装的货物装载到船上。“你们好。”她说,那些人停下手头的工作看着她。
“你们的船去哪里?”她边翻身下马边问。
沉默良久,才有一个人说话。“岛屿区。”
“真巧,”伊苏斯兴高采烈地回答道,“我正要去岛屿区。”
说话的人上下打量着她。“商人?”
伊苏斯意识到她那一身可笑的装扮正是岛屿区商人会穿的服装。“送信的。”她回答,“替沙斯特银行工作。我身上只有信件,”她笑着补充道,“没有现金。别想着一离开大陆就把我扔到海里,没好处的。我在这里中转,错过了几天前的船,耽搁得太久了。如果你们能帮上这个忙,我将不胜感激,沙斯特银行也会领情。”她补充道。
“我做不了主。”那人回答。
伊苏斯点点头。“那么劳烦告知,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做主的人——”
那人抬头朝船上点了点。“那是耶列船长,”他说,“你要带的东西多吗?等货上来,我们马上就出发,不然就会错过涨潮期。”
她笑着摇摇头,解下挂在马鞍上的包袱,挎在肩上。令人意外的是,包袱很重。脸颊贴近包袱的时候,她甚至隐隐听到了钱币的叮当声。
“耶列船长,”她重复着这个名字,“非常感谢,一会儿见。”
船长并不难找。找到船长时,他正在货仓检查固定货物的装置。在此之前,她有机会窥探了一下包袱的内容。果真是傻人有傻福,她算是发了一笔小财。
“带着这么多钱独自上路,”当她数出两枚金夸特放在船长又大又厚的手中时,船长一本正经地提醒她,“你可要当心啊。”
伊苏斯耸耸肩。“我能对付。”
亲爱的舅舅——
她之前从来没试过用左手写字。字迹虽然歪歪扭扭,但还是比用残缺的右手写出来的字强多了。
随着太阳落山,风止住了。船终于可以保持一段时间的静止,让她可以将墨盒放在身边的甲板上勉强稳住。那包袱可真是个百宝箱。除了钱以外,她还找到了一套很可爱的袖珍便携文具,有笔、有粉末状的墨、有小巧玲珑的削笔刀、墨盒及支架,全都装在一个扁平的盒子里。想休息的时候这个盒子还能当枕头用。她的运气还不止于此。耶列船长办完岛上的业务以后就会去巴兹亚。在那里,他确信能找到一个往托诺斯去的黄麻商人。这商人自然会很乐意帮她捎封信。看来,这一天终究还是幸运的。
当然,这一天还没有彻底结束。日落之前总有一点余晖,如果那些士兵打听到了这艘船的消息,想通了究竟是怎么回事的话,他们还有足够的时间划着快艇前来逮捕她。这是本该发生的事,然而在天平的另一端是洛雷登家族的运气——
(毕竟,高戈斯舅舅做到了,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在母亲怀了我的那一天,他骑马到了托诺斯,是否碰巧找到了一艘正要启航开往佩里美狄亚的船?他是不是打开了我父亲放在马上的包袱,找到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里面的钱足以支付他渡海的费用?他有没有停下来想一想,在拴着他的那根线放完之前,他能跑多远?)
她沉思片刻,试图找到一个恰当的措辞。即使在最好的状况下,措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当某个会引起误会的细微差别可能会影响人的一生境遇时,要做到稳妥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
亲爱的舅舅,我可以去你那里住一段时间吗?近来我的日子有些不好过——
(没必要说得更具体。)
——我认为换个环境对我有好处。不用说,我保证会乖乖的——
(这么说会不会反而弄巧成拙?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这封信寄到的时候自己是否已经被正式宣告为通缉犯了。而这一点又取决于耶列船长在岛屿区停留以后是直接去了巴兹亚还是沿着海岸线一路北上送货、办事;以及目前黄麻价格好不好,值不值得巴兹亚制绳街的店主们到中邦去进些原材料回来。总的来说,最好还是别写这个。反正他不会相信她的保证,多半也不怎么在乎。)
——换个环境对我有好处。我觉得我被困在这个破地方已经很久了。再说,自从上次见面以后,我也已经很久没见过你了。顺便问一下,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舅舅近来如何?你知道,我还没见过他们,盼能早日会面。如果你能设法——
(不,别祈求。)
——哦,还有件事。据我搭乘的这艘船的船长介绍,目前要离开岛屿区很难——跟行省政府把能浮在水面上的东西全都包了下来有关。我消息不灵通,有可能全搞混了——如果你碰巧知道有哪艘船要从中邦开往岛屿区再回去的,能不能请船长找到我,带我一起回中邦?目前我还不清楚自己会住在哪里。在岛上我谁也不认识,因此多半会住在某个旅馆里——
(诉苦诉得恰到好处,还是说需要描述得更惨一些?算了,做得太明显多半会起到反效果。)
写完信以后,她在封口处滴了一滴文具套装里那好看得惊人的蓝色封蜡。正打算盖上红玉髓印章的时候,她忽然想到万一高戈斯舅舅认识那个被她偷了包袱的人就麻烦了,因此她用指甲在封蜡上刻了个代表洛雷登的大写的字母L,然后将信交给耶列船长。船长利索地将信卷起来,放在一个精巧的黄铜管里,郑重地锁进他自己的文件盒里。显然船长以为她是岛上某个名门望族的女儿,第一次被派到国外办事,结果把事情搞砸了,错过了回国的船,此时出手相助有可能在将来获得丰厚的回报。她本人可什么也没说,大概是这身由锁子甲上衣以及饰有精美浮雕的皮质护腿组成的女武士装误导了他。
十二
“这恰恰证明了我对我们岛民的看法。”艾莎兹·米萨吉斯看着补给船在埠城边上货。“我们并非真正的商人,我们是浪漫主义者。我们从商是因为好玩,正如其他国家发动战争一样。我们不是为了挣钱,只是借从商的机会来享受生活,体验刺激的冒险活动罢了。”
“不能这么——”
“别理她,文。她这是故意跟我们作对呢。”艾希莉打断了文纳德·奥泽尔的回答:“是吧,亲爱的?”
“绝对不是。”艾莎兹坐在一大捆艾普-伊玛兹木材的边缘,手肘放在膝盖上,“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如果我们真的在乎钱,现在应该感到不高兴才是,因为这意味着一笔上好的买卖就做要到头了。但我发现你全身上下都洋溢着轻松,浓郁得像夏日里的饭菜味。你已经厌倦了这种什么都不用做,足不出户就能从总督那里拿钱的状态。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你一心盼望着在围观一场精彩的战争后收回你的船,这样就可以离开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岛,奔向广阔的天地。承认吧,”她笑着说,“我是对的。或许,”她补充道:“你生来就是这样。”
“好吧,艾莎兹,”艾希莉严肃地说,“随你怎么说。”不过她不得不承认,艾莎兹刚才的那番话里的确有几分事实。作为外来人,她看得很清楚。他们自己反而因为身在其中而无法察觉,这也不出奇。
岛屿区和佩里美狄亚之间常年有物流往来,埠城的兴建就是为了服务来往的船只,名称也由此而来。船埠初建的时候,人们提起“城市”时根本不必强调是哪座城市,就好比当你提起天空时,你也不需要特别指出是哪一块天空。自打沦陷以后(在岛上,沦陷一词也没有歧义),埠城失去了超过三分之一的业务。现在只有科里昂的货船在这里停靠,开往沙斯特、帝国以及西方岛屿区的船只都从“海上船坞”或德鲁兹港出发。人们说,看到埠城再次人潮汹涌,就好像看到了旧日辉煌重现。他们满怀希望地补充道:这只是个开始,等行省政府开始重建佩里美狄亚,无数的工厂和作坊重新开业以后,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现在清理‘一刀切’正是时候,”抱着这种想法的文纳德说,“自打沦陷以后,它就渐渐淤堵了。如果大家重新启用埠城码头——”
艾希莉微微一笑。“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是吗?”她说,“舰队还没出发呢,你就开始憧憬全新的商机了。”
“我可没说过这话。”文纳德烦躁地回答,“我只是说,该开始清理‘一刀切’了,荒废越久,就越难清理。”
“一刀切”是当年的一大奇观。它是一条横跨岛屿的笔直运河,始于埠城,终于德鲁兹港,流经小镇北部低矮的山丘,通过一条一里长的、在坚硬的岩石里一点点开凿出来的隧道,从白山底下穿行而过。与“一刀切”相比,位于运河另一头的小小人造港在建筑成就上只能算是普通。无论是从重要程度还是实用性上来讲,运河都是总工程师雷沃特·德鲁兹最伟大的成就。然而,人们却没有以他的名字命名运河,反而把他的名字给了那座海港。岛屿区就是这样的。
“嗯,”一直静静坐在彩绘小阳伞下的维特里丝·奥泽尔说,“我赞同艾莎兹的观点,我也是这个感觉。那该死的战争越早打完,我们就能越快拿回自己的船。然后,文就可以赶紧回去做生意,而待在家里的我耳根就能清净些了。过去几周里无所事事的他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前天,他居然给亚麻织品衣橱列了一份书面清单——”
“那是因为你从来——”
维特里丝没理他。“你们真该看看他写的内容,简直太搞笑了。‘项目:床单一件,磨损,从边缘到中间都缝补过,白色,褪色;项目——’”
艾莎兹咯咯笑了起来。艾希莉微笑着说:“文,你可真够讲究实际的。万一失火了,你就能把这份清单提交给保险公司了。”
“不,他可没这么聪明。”维特里丝反对道,“列完清单,他就把那张纸放在会计室的文件柜里了。一旦失火,这张清单会跟其他东西一起烧成灰烬。”
“以前我妈也喜欢找事做,”艾莎兹说,“我是说缝补旧床单。到她过世时,家里几乎每一块布都缝过无数次。最后,那堆破烂全都被送去了造纸厂。不是我们买不起新床单,她就是缝东西缝上瘾了——”
“你也一样。”艾希莉洞察一切,“只不过稍微换了形式。我去过你家里很多次,我敢发誓我每次看到的壁毯都跟上次不一样。”
“我这是在做生意,”艾莎兹反驳道,“在展示存货。仓库里放不下的,我都挂在墙上。这样,人们路过这里时就会问,我亲爱的,这些精美绝伦的挂毯你是从哪儿买的?买卖就做成了。”
补给船是按岛屿区的传统样式建造的,在别的地方看不到这种样式。这是一种长长的瓦叠式木壳船,龙骨翘得高高的,很不实用。这样的龙骨设计延长了建造时间,却看不出有什么实际功效。从前头看,这种船就像一只栖息在水面上的黑天鹅。此时,一捆捆粮草和装备的重量将吃水线压得很低。这货物像是变魔术一般,源源不断地从正对着船埠的货仓门口以及阁楼里运出来。这些货仓恐怕可以说是岛上最美最壮观的建筑了。它们是根据来自一百个不同地区的一百种不同的建筑风格仿建的,每一栋都独一无二。商人们心甘情愿地住在小镇破旧不堪的街区和小巷里,窝在那一扇扇不起眼的门后又小又拥挤的公寓里,对着四面漏风的阁楼,却花了大笔大笔的钱来装饰仓库的建筑立面以及柱间壁。他们辩称自己待在仓库里的时间比在家里多,而且常在这里和客户会面。辛普兰家族的大货仓有七层楼那么高,配有十二尺高、三寸厚的坚固的黄铜大门,建筑表面贴着科里昂大理石,大理石上刻有描述百年前古代海战的浅浮雕。浮雕的每个细部原先都被细致地涂上了红、蓝、金色,但这些颜色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被咸咸的海风给腐蚀掉了。谁也不知道浮雕描绘的是哪一场海战,画里的船又是哪一方的。佩城的一名客户因为一笔坏账把这些大理石浮雕赔给了米浩特·辛普兰。她又花了昂贵的运费将这些大理石运回家乡安装起来,这费用几乎等同于之前那笔交易里损失的那笔钱了。辛普兰本人的住宅却位于南镇较低档的街区,隐藏在一家骨粉店后面。
“这么多货物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文纳德问道,“按理说应该是他们从我们这儿买的,但我一样都不认得。”
“真卑鄙,不是吗?”艾莎兹表示赞同,“如果你凑近点看,你就会看到每样东西上都标记着行省政府的批号以及商店标签,都是从海外运来的货物。运到这里后免费存放在我们的仓库里,现在又要用我们的船把货运回去。整个过程根本不需要我们介入。”
艾希莉莞尔一笑。“他们免费使用了你们的仓库,”她说,“但你们居然没注意到,这就是你们自己的问题了。你们太忙了,整天尽幻想着把船收回来以后可以做些什么。”
艾莎兹先是满脸不高兴,然后放松下来。“唉,也许吧。”她说,“但我还是认为他们太嚣张了。这阵子我们无所事事,他们倒好,又是买又是卖,还把这里当自己的地方来存放货物。不知怎的,这么做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等这事过了,他们回自己老家的时候我会很高兴的,让那些钱见鬼去吧。”
“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文纳德说,“说实话,他们让我觉得毛骨悚然。能够冷血地发动一场战争的人——”
“无疑,这是最好的方式。”艾希莉面无表情地说,“至少,是最有效的方式: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在开战前手头有充足的补给和装备,预先拟定作战计划。毕竟特姆莱当年就是这么做的,看看他取得了多大的胜利。要是他就那么莽莽撞撞地冲到城门口,等着有人给他开门,今天我也不会在这里了。”
可想而知,众人陷入了一阵难堪的沉默。正当场面越来越尴尬的时候,艾莎兹露出灿烂的笑容,“艾希莉,我想起一件事,你决定从事盔甲生意了吗?我知道你之前在考虑这事。”
艾希莉叹了口气。“我不打算自己进入这行,”她说,“只会给别人投资。是的,我考察过了,这门生意值得做。天晓得,市面上的需求真是太大了。”
文纳德皱起了眉头。“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不掺和这事。”他说,“一旦战争结束,市面上将充斥着各种剩余物资和战利品。这在战后是常见的事。我记得几年前,思科纳的战事结束以后——注意,这还只是场小战——到处都是劫掠来的以及从尸体上剥下的锁子甲,送都送不出去。还有斧枪。人们把斧枪砍断做成镰刀,或者当废品论斤卖。至于说箭——”
“啊,”艾希莉的脸涨得通红,打断了他的话,“但这次不同。帝国会赢得胜利,他们从来不廉价出售装备,只是将剩余物资储存起来。而且一旦他们打赢了,取得了佩城的控制权——抱歉,是佩城旧址——海峡以西的所有人都要担心谁会是下一个。到时候市面上会出现你意想不到的对盔甲和武器的巨大需求。尽管有了盔甲和武器,他们也不见得能打赢,但这不关我的事。要论目前有哪些行业最值得投资,盔甲买卖可以说是仅次于造船业的行当。”
文纳德微微抬起头。“造船业?”
“没错。”艾希莉抬眼望向码头,“当人们意识到盔甲救不了他们而纷纷撤离时。”
间谍德萨凯(这么称呼是为了和另一个同名的修帐篷的人区别开来)坐在紧邻鸭圈的篝火边磨刀。刀锋长而薄,刀背有一段凹下去的弧度,是那种可以用来从骨头上剔肉的刀。刀已经在油磨石、水磨石上磨过了,此时正在皮带未经硝制的那一面慢慢磨着。
他可能是整个营地唯一一个稳稳坐着的人了。特姆莱决定将营地往东南迁移,正对来自艾普-埃斯卡托伊的帝国军队的方向。在一个地方待了七年以后,草原人的动作有点迟缓,就像晚上没睡好的人被迫起床似的。
天刚亮,营地里的一半人手就出发去完成一件棘手的工作:把牲畜群赶到一处。连续七年的放牧使得营地周围视线所及之处几乎看不到一块草皮。因此,他们没有把牧群留在营地边,反而像过去的游牧年代一样分成几个群落,散养在占地几千亩的东部平原上。很多放牧的小伙子从来没见识过所有牧群一起移动的景象,有点不知所措,但聪明地将整件事当成一场探险活动。他们的热情感染了其他成年人,让人们不再去深入思考特姆莱的决定背后的含义。每一个骑手肩上都搭着一个羊皮干粮袋,马鞍两边一边是弓,一边是箭囊,外套和毯子卷起来塞在牵鞍兜袋[1]下。其中几个人戴着头盔、穿着锁子甲,也有人将盔甲包在涂了蜡的布套中,或是放在柳条编的驮篮里。谁也不知道敌人会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他们就像故事里的妖怪似的在黑暗丛林里游荡,趁你没防备的时候,忽然从岩石投下的阴影里猛扑出来。
另外一半部落民忙着拆除营地。他们将支撑帐篷的柱子拔出来,将毛毡和地毯卷起来,还要努力将七年定居生活积累下来的家当塞进原本用来装基本生活用品的驮篮和马拉橇上。很多人丢掉了他们从佩城劫掠的珍宝——虽然精美,但毫无用处。在一片狼藉的营地里来回走一圈,你能看到青铜三足鼎、象牙桌、巨大的铜锅、一堆杂七杂八的铜器和大理石雕像部件(这里一个头、那里一只胳膊或一只巨大的穿着靴子的脚,连一个完整的雕塑都找不到,整个营地看起来就像两个巨人部落大战一场后留下的战场)。他们尽可能将这几年建造的机械和工具拆卸下来:锯木台、车床以及水力磨坊;抛石机和弩炮;熨烫机、绞车、踏车和水车……全都像屠宰场里的肉一样被肢解,装上平板车。尽管如此,因为缺乏运输工具,或者纯粹是因为物件太重太大,还是有太多东西被留下了。比如特姆莱亲自参与设计建造的巨大的黄油搅乳机。为了防止倾倒,这台机器被嵌在砖石基座上。他们已经将巨型织布机拆卸了,安放织布机的棚屋也被肢解,以便回收木料。露出地面的支架显得非常突兀,就像埋在浅浅的土层里的死人骨头。与此同时,女人们正将织布机织出的大块地毯切割成实用的小方块。他们还想回收鱼堰,但大部分主梁已经腐烂得太厉害,根本不值得带走。他们在高高的堤坝上建了一个用来练习箭术的永久性靶场,如今巨大的圆形草靶子面朝下躺在地上。靶子太大了,带不走,但架子被折断,临时拿来充当车子的栏杆。很快,整个营地看起来就像敌军过境一般,到处都是垃圾、废品、被弃置的财产以及损坏了的机器。他们还把多余的干草和饲料烧了。火越烧越旺,让人想起过往。营地弥漫着一丝不舍。
“这么说,你不打算走了?”德萨凯将刀子在皮带上来回刮拭时,有人问道。
“我当然要走。”德萨凯回答,“但我没多少东西可收拾,所以没必要这么快就把所有东西都打包,然后无所事事地等上一两天,直到你们都收拾好。”
“特姆莱发话的事,用不了一两天。”他说,“明天一早我们就会动身离开,任何没准备好的人和东西都得留下。”
德萨凯微微一笑。“等着瞧吧,”他说,“我看他是忘了怎么迁徙了。我们在这里待了可不止一个星期,没法把七年的积累都打包,往肩头上一甩。”
“这是他的命令。”那人回答,“你要有意见,你自己跟他说去。”
“没必要。”德萨凯说,“我只需要把帐篷折叠起来,抓上鸭子就可以走了。作为难民,我习惯了一声令下,拔腿就走。”
那人咧嘴一笑。“那倒是。”他说,“嘿,他们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是个间谍?”
德萨凯歪着脑袋。“没错,”他说,“拔鸭毛只是我的业余爱好。”
那人皱起眉头,然后耸耸肩。“啊,管他的。如果你真是间谍,不承认也是合情合理的。”
“你觉得我是个间谍吗?”德萨凯问。
“我?”那人考虑了一会儿,“哎呀,大家都说你是。”
“原来如此。那我是替哪一方做间谍呢?行省政府?巴达斯·洛雷登?邪恶的牙仙子?”
“我怎么知道?”那人恼火地回答,“甭管是谁,他们都讨不到便宜。你等着瞧吧,特姆莱总能略胜一筹。”
“但愿如此,毕竟他是领路人。”
那人走了以后,德萨凯小心翼翼地用一块浸了油的布把刀子包起来,放进行囊里。接着取出一根小小的铜管,敲了敲,抖出一张纸卷,将它摊在膝盖上。这是一张空白的纸。他先四下张望,确定周围没人在看他,然后弯下腰,从篝火边缘的灰烬中捡起一根炭化的木头。他在纸张的一角测试了一下,写起来很顺利。
他没有从收信人的名字写起。能看到这封信的,只有一个人。而这个人不需要别人告诉他自己的名字。他写的是,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诉我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他将纸张再次卷起来,塞回铜管,探身到鸭圈里,揪出一只肥硕的公鸭。他紧紧地捏住公鸭脑袋下面的部位,像甩弹弓似的,抡着鸭身迅速一拧,直到鸭脖子被拧断。等到鸭子断了气,他从腰间取出一把小折刀,打开,从肋骨下方到排泄口直直地划了一刀。手腕灵巧地转动,动作因长期的练习而显得优雅轻松。他将鸭的五脏六腑从开口处抖出来,把铜管放进去,迅速将开口用马毛以及一根别在他大衣领口的钢针缝合起来。完事以后,他离开营地,来到河口曾经的佩城码头。有一艘孤零零的船拴在码头。他正好遇到了他要找的那两个人。
“打扰一下。”他说。
卡纳迪抬起头。“有什么事?”
“很抱歉来打扰你,”德萨凯说,“但我需要送一只鸭子给人。能麻烦你帮我把鸭子带去岛上吗?”
卡纳迪看着他。“你要送一只鸭子给别人?”
“是的。”
“活的还是死的?”
“哦,死的。”
卡纳迪皱起了眉头。“可这说不通啊。你可以从任何一家卖家禽的摊子上买到鸭子。”
“但你买不到这种鸭子。这一只是样品。特殊订单,”他笑着说,“今天才得知送货要求。如果对方喜欢这个样品,他会一次性购买一千只。你算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德萨凯笑容满面地将鸭子从衣服里掏出来。“看到了吗?”他说,“承认吧,这可是一只顶呱呱的鸭子。”
“也许是吧,”卡纳迪心存疑虑地说道,“可难道它不会——嗯,变质吗?”
德萨凯摇摇头。“你相信吗,”他说,“四天时间正好能使鸭肉的风味达到极致。我的朋友会补偿些辛苦费给你们,如果你在这一点上有顾虑的话。”
“哦,不,这不是问题。”卡纳迪立即回答。尽可能地替别人带信和送信被岛民视为一种光荣传统,对于一个商业国家来说,这是基本的道德准则。要求报酬被认为是极其恶劣的行径,就好比在实施援救之前,向一个快要淹死的人伸手要钱一样。“只不过——唉,好吧。”
“谢谢。”德萨凯绽开一个笑容,“这下我可以松口气了。这些日子我一直试图把这笔买卖敲定,但去你那里的船太少了,我担心得要命,生怕买家失去了兴趣,让整笔交易就此落空。”
他将鸭子头朝上地递给卡纳迪。卡纳迪带着一丝嫌恶看着。“无意冒犯,”他说,“可这看起来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鸭子。”
德萨凯点点头。“说得不错,可这是一只便宜的鸭子,所以它是世上最稀有最难觅的品种。”
“有道理,”卡纳迪犹豫地回答,“但,给他一只活的鸭子不是更好吗?他可以亲手宰杀,也不用担心鸭肉变质。”
“啊,”德萨凯皱着眉头,咧嘴一笑,“如果有其他人将这鸭子弄到手,然后开始繁殖,那我的商机肯定就此断绝。了解鸭子的人一上手就知道这是宝贝。”
“随你怎么说吧。”卡纳迪说道,心中暗自懊恼,真希望自己一开始就没沾上这事,“好吧,送到谁手里呢?”
“我已经写下来了。”德萨凯回答,“别觉得吃惊,”他笑着加了一句,“要知道,我们当中还是有人会读会写的。”
“当然。我没这个意思——”
“那可真是太好了。”德萨凯拿出一小张羊皮纸,握住卡纳迪的手指塞进去,让他把纸包在掌心里。他的手太有力,以至于卡纳迪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我对此表示衷心的感激,”他说,“类似这样的商业往来对两国都是好事。”
好吧,国与国之间应该提倡鸭子往来,卡纳迪想。“好极了,”他说,“对了,我该上船了。我可不想误了这趟船。”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跟叔叔在甲板上汇合后,忒乌达斯问道。他已经在船尾的一卷卷锚索间找到了两人的座位。“你为什么带着一只鸭子?”
“别问了。”卡纳迪回答,“我只是送鸭子的。显然,这个举动标志了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真的吗?等我们到达目的地时,这鸭子该发臭了。”
卡纳迪将鸭子扔在一堆盘起来的绳子中间的空洞里,再将自己的行囊丢在上面。“胡说,”他说,“四天时间正是一只死鸭子的鼎盛时期。呃,鼎盛死期。管他的。别这么看着我,行吗?这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商业样品。换成是一小块地毯或是一包指甲,你就不会再三追问了。”
忒乌达斯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绳子堆上。“好吧,”他说,“我只不过觉得,在这个时间点从这里送商业样品到岛上有点蹊跷。现在不是在折腾打仗、袭营之类的嘛,我以为他们的心思全在别的事情上。”
“显然不是。”卡纳迪背靠在栏杆上。他知道自己迟早要晕船,尽可能地靠近船舷是必要的。“保持乐观没有坏处。”只要没人指望我往里面投钱,他想着,继续说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自己国家的未来抱有信心,是一件令人振奋的事。”
忒乌达斯摇摇头。“那人要么是个傻瓜,要么就是在作弄你。甭管是哪一种,我要是你的话,现在就把那玩意儿扔到栏杆外边去。要是等到它的臭味弥漫了整艘船,被扔出去的就是我们了。”
“别总发牢骚了,”卡纳迪对他说,“我们终于要走了,不是吗?只要能离开这儿,回到文明世界,我很乐意全身上下挂满发臭的鸭子。”他补充道,“眼下的处境虽不尽如人意——可最起码,我们还活着,比起被行省政府的军队追赶、在泥泞污浊的沼泽地里颠沛流离的那段日子,这样的境遇已经强得多了。事实上,他们对我们算是好极了——至少在他们的能力范围内。带着这只古怪的死水鸟上路恐怕是我们唯一能报答他们的方法。”
“好极了?”忒乌达斯厌恶地看着他,“你真的一点也不在乎了,是吗?”
卡纳迪沉默良久。“你知道吗,”他说,“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乎。大概是因为当时我不在那里——我是指,沦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你看到的景象。当然,通过别人的描述,我了解过当时发生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我也相信他们所说的。但就我个人经历而言,我从城市搬到了岛屿区,再从岛屿区搬到了沙斯特——在那里,我获得了一份好工作,得到大家的敬重。该死的,没错,我确实过得很快活。我以为再次见到这一切——”他头也不回地往城市遗址的方向挥了挥手臂,“——会让我改变想法,再次燃起我对他们的仇恨。但不知为什么,我恨不起来。看着如今的他们,我只看到一群面临敌军威胁而坐立不安的人,将生活打包放进桶里、装进袋子里,迁往别处。就像当年的我。不知为什么,我对跟我那么像的人恨不起来。”
忒乌达斯冷酷地笑了。“我可以。”
“是的。但你年轻,充满活力。”卡纳迪觉得背有点不舒服,于是挪了挪位置,再次靠回栏杆上,“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必然会发现,对所有的敌人都保持仇恨是多么困难的事。一旦你疏忽大意,忘了恨某一个,对剩下的敌人也就恨不起来了。你会开始想,普通人还好,该为他们犯下的罪行负责的是他们的领袖。之后某天你遇到了其中一个领袖,而此人还算颇有人性,这对你来说,是个重大打击,就像一个靠弹竖琴谋生的人断了手指。”他再次挪了挪背靠的位置。“看到特姆莱,我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说,“他让我想起了我年轻时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我看到一条鲨鱼。它被某种捕鲭鱼的网缠住了,渔夫们绑住它的尾巴,把它倒吊起来。鲨鱼全身僵直,一动不动,等着渔夫们给它开膛破肚。那条鲨鱼看上去比我想象的要小得多。”
忒乌达斯闭上眼睛。“听你这么说,倒是挺奇怪的。”他说,“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我的感觉和你一样。不用说,小时候看到某个人,长大成人后再次看到他会发现感觉完全不一样。这是常有的事。不过,我倒不介意看到特姆莱被吊起来。要是有人绑住他的脚,将他吊起来,说不定我还会渐渐喜欢上他。”
“这是你的权利。”卡纳迪咽下一个呵欠,“我从来没说过你不能恨他。毕竟,你有你的理由。我只是说,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像过去一样有理由仇视他。”
“你可以为了我而恨他。我们接受的教导不是说要爱你朋友的朋友,恨你朋友的敌人吗?”
“哦,好吧。”卡纳迪说,“为了你,我决定恨他,我希望他的宠物蜥蜴赶紧死掉。”
(这是一个诅咒,卡纳迪意识到,为了某个被复仇冲昏头脑的年轻人,我诅咒了一个我根本不恨的人。这和亚历克修斯当年所做的事一样,看看他的下场吧。天哪,我希望现在的头疼只是简单的头疼而已——
——在脑海里,他看到了鲨鱼的脂肪和肌肉正被人从骨架上剥离,看起来就像被卸下两侧板条的船架子。他看到一些厨子正在准备一场盛宴:鲨鱼排、熊肉排、整只完整的鹰像鸡一样被串在烤肉架上,在炙热的火焰上方慢慢转动。烤狼的肚子里填了苹果和栗子,开膛破肚的大蛇被做成了血肠的肠衣,一条熏狮肉吊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场全部以食肉动物为原材料的晚宴。他甚至可以看到人们在馅饼盘的底部铺上一条条豹子的嫩里脊肉,瓶子里装着像梅子一样饱满巨大的科里昂蜘蛛——)
“你什么意思?”忒乌达斯说,“特姆莱可没有什么宠物蜥蜴。”
“你看,”卡纳迪回答,“这不就开始见效了吗?”
巴达斯·洛雷登确定他见证了箭向他飞来的全过程,从天空中的小斑点到射中他,这个漫长的过程很难熬。尽管他尽力了,但这段时间并不足以让他挪动步子躲开。在被射中的那一瞬间,他想,人对时间的感知可真奇怪啊。光这一点就足以让人相信元理了。
箭头打在他头盔的护颊上,冲击力把他的脑袋打得一歪——就像被人扇了一巴掌。他以为自己死定了(先死后葬,历来如此),但显然他搞错了(但对你,我们可以破例)。他感觉到太阳穴剧痛无比。如果他对自然规律的理解没错的话,作为一种安慰奖,死亡应该是无痛的。等他把头转回来后,他意识到箭在钢甲上戳出了一个小洞,洞口参差不齐的边缘不知不觉间已经在他的下颚和嘴角之间划了一道伤痕。伤口流出来的温热的血在带有垫衬的头盔内积聚,那感觉让他想起小时候尿液顺着大腿流下来,暖洋洋、湿答答的。大概是延迟性休克吧,在短暂的不知所措之后,他终于感知到了自己脚的位置,再次站了起来。
他们发动了攻击,事先毫无预警。随着远处传来的像热锅上的油一般的嘶嘶声,一批阵型优美的羽箭迎着正午的日头升起,像一大群鸽子从麦茬地里飞起来。他费了点时间才弄明白箭是从哪儿来的——在帝国纵队和谷地对面的山脊之间有一块荒地。这是一种高超的箭术,从极远的射程外向他们根本看不见的目标发射箭阵。行省政府的辅助弓箭手要么缺乏这种技术,要么缺乏信心。对于纵队里的士兵而言,被根本看不见的敌人杀死是一件胆战心惊的事。但对巴达斯来说,这只不过让他隐约回想起地道里的生活而已。
他四下搜寻伊斯塔,却找不到他。没有人下达命令,于是耐心的、纪律严明的帝国步兵就像拉车的马儿一样冒着雨一动不动。该死,巴达斯想。他向前一步踏出队列,开始喊出诸如向左转以及注意前方敌情之类的军事口令。这些知识是他在麦克森的军队里学到的,他以为自己早就遗忘了。不过,帝国军队和麦克森的人不同,指挥帝国士兵是件相当愉快的事。他们聪明而严谨。并不只是服从命令,而是全身心地信奉这些命令,似乎把它们当成了某些宗教里的圣言。这种全心全意、毫不犹豫的服从,以及这种行为背后包含的责任和信任,让人感到颇为不安。莫非我又卷进去了?巴达斯愤愤地想。可是,除非有人能将这些士兵带离火线,本来可以避免的死伤就注定会出现。伊斯塔不知哪儿去了,其余的军官和士兵依然坚定不移地站在那里待命。脸上的血已经流到了锁骨处,高领短袖铠甲的翻领已经像块海绵似的被血浸透了,而尖锐的金属边缘仍在制造更多细而深的伤口,精确得就像伙夫切割羊肉时用的那种薄如叶片的刀子。不完全算是合格品;外部被刺穿一个小洞,就给内部制造了一系列血淋淋的伤口。
他让纵队变成横队,并下达了前进的命令。针对这种局势,帝国的兵法作者建议采取一种叫“锤砧”的战术:诱导敌军将火力集中在明面上看似自杀的前进的步兵,也就是说让大部队公然径直走向箭雨(此时盔甲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与此同时,骑兵队与轻装步兵则绕到敌后,将敌人向前驱赶到披甲战士的长枪下。如果你的骑兵队长值得信赖,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这可以说是个相当明智的战术。早在巴达斯变换队形的时候,他就看到骑兵队朝着远离敌人的方向飞驰而去。之后,他们将划出一个弧形,突然出现在敌军后方。为了不被敌军发现,必须绕一个大圈,到山脊远远的另一头去。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就位。这意味着披甲步兵将不得不顶着如雨的箭阵坚持到底。这是一场以上千人的性命为赌注的赌局,是对方的箭和我方的盔甲之间的抗衡。欢迎回到验甲所,巴达斯·洛雷登;就知道你离不开我们。
伊斯塔上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照常理来看,他可能在第一轮箭雨来袭时就牺牲了,但巴达斯没看到他倒下。说他逃跑了吧,这简直是个不可思议的想法。毕竟,他可是天国之子,即使是巴达斯这样的人也是有信念的。如果伊斯塔已经死了——这种事情简直不可能发生,强大军队的统帅是不会在第一场战斗的第一轮袭击中牺牲的。但要是他真的已经死了(记得吗,麦克森就死了),军队的指挥权就将落在他的助理洛雷登头上,直到另一名天国之子接到调令,从艾普-埃斯卡托伊前来接手。想到这里,洛雷登打了个哆嗦。
一个有趣的问题来了,这个问题可以作为指挥科目考试的考题。要接近敌军,他们必须走下一个陡峭的山坡。保持队形很关键,但对他们来说,盔甲本身的重量增加了让向前冲的势头,促使他们几乎要跑起来。巴达斯不得不拿脚后跟抵在干枯的、支离破碎的草皮上以保持平衡。一副清晰、荒谬的图像出现在他脑海里:一支全副武装的军队背靠山坡从高处滑落,互相碰撞、翻滚,摔在一起,变成钢铁与人体的一堆混合体——这样的场景只会发生在战争中,导致战争失利的灾难就是这么开始的。在那一瞬间,似乎这一幕早已发生,他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一切:眼前有一堆巨大的废弃品,就像那堆没通过检验的部件一样(人和盔甲都没通过检验;欢迎你又回到了老地方)。草原人站在这堆小山包隆起的顶部,对着下面的废弃品肆意放箭。他们得意地大笑,笑得太厉害,以至于连弓都拉不动了。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的清晰,他简直无法区分什么是虚幻,什么是真实。他朝身后看不见的军官大声喊着,保持队形、减缓冲势——这些话谁都会说,但把命令变成行动,让语言成为现实,却只有真正的指挥官才能做到。他只能祈盼身后的队伍里有几个这样的指挥官。箭雨让局势愈发严峻。此时,无数的箭矢从天边冒出来,以几乎是最快的下降速度向他们飞来,被有着精巧弧度的护甲表面弹开,向四面八方弹射而去,斜斜地打在第四、第五队士兵的脸和身体上。士兵们无计可施,只能选择忽视,将它们当作夏日里的马蝇。停下脚步,掉头回去是此时此刻唯一不能做的事。如果这么做了,他们马上就会滚落山坡。
除了小跑着走完最后几里地以外,他们别无选择。有几个人确实摔了下去,每个摔倒的士兵都带倒了两三个同伴,他们砰的一声,摔在一起,听声音就像铁匠铺里的事故。没时间营救摔下去的人,他们不得不想办法自救——如果还有行动能力的话。他知道,肯定会有活着的人被压在死人下面,就像工兵被塌方困住一样。但他们只能耐心等待,等待他们的将领——巴达斯·洛雷登副将打赢这场仗并活下来。否则,他们就只有待在原地等死,或者等到收废铜烂铁的人拿着锋利的刀子来捡破烂,从死人身上剥下盔甲。此时,他甚至可以听到这些人的心声:就不该把指挥权交给一个外邦人,简直是自讨苦吃。
他们下到坡底,却遇上了新的难题。爬上去的路没多长,但坡度很陡,而且山顶有敌军士兵。真倒霉,一样要过这么辛苦的日子,倒不如当初留在那该死的农场算了。这比扛着粮食袋爬阁楼、搬运沉重的木材还惨。每走一步,他都以为自己的膝盖会爆裂,肌肉会从小腿肚那里绽裂。他感觉到全身的肌肉都损伤了(这可不是聪明的做法,巴达斯,你会让自己受伤的)。而且,一想到挣扎着爬上山顶以后还要继续打仗,他就忍不住要大笑出来。想要让他打仗,他们就必须搀着他爬完最后几码路,像搀扶一个站都站不稳的老人家一样。
箭被护甲弹开的时候发出的声音相当特别,像绝望的嘶吼。并不是所有的箭都被弹开了。这些箭是从上方射下来的,角度全然错误,然而护甲上还是有一些平坦的地方,可以让一支箭正中靶心。每一个被射中的人在向后翻倒、滚落山下的时候都会带累两、三个同伴一同遭殃(要是敌军聪明的话,就该往山下扔石头或圆木),这也让帝国军的形势更为艰难。步伐已经慢了下来,仿佛时间已经停止(正如箭向他飞来那一刻)。他还是什么也做不了,除了强迫自己继续向上迈出一步又一步。此时此刻,就连呼吸都很困难。战争就是这样输的,灾难就是这样发生的——那堆废弃品,那堆没通过检验的部件。
一双靴子出现在眼前,他发现自己正直愣愣地盯着。那是一双磨损得厉害的旧靴子,一个脚趾头处缝补过。我以前有过一双这样的靴子,他想。正当他想起那双靴子是他在一场草原战役之后从死人脚上脱下来的时候,靴子的主人一脚踢向他的前额。这又是一个错误。靴子不够坚硬,不足以跟钢铁对抗。不管怎么说,当巴达斯听到一声痛苦的惨叫时,他还是忍不住咧嘴笑了——因为喘不过气来,他没法大笑,只能咧咧嘴。然后(此时他还是只能看到对方的膝盖),他举起长枪向上刺去。他已经拖着这该死的沉重的装备走了一路,倒不如现在就让它发挥作用,结束对方的惨叫。
战斗。好吧,我们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至少我知道该怎么做。借着那一下冲刺所带来的短暂势头,他迈出了最后一步,设法跨过那个腹部插着长枪、让他不得不放手的死人,登上了山顶。他蹒跚地向前走着。有人击中了他的肩膀(想击打肩甲、背甲以及护喉的连接处,真是白费力气),但巴达斯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力气去理他。他径直走过,就像无视游荡在街头的醉鬼似的。他吸了一口气,整个身体随之起伏——那口气哽在喉咙口,就像一口吞下了整个苹果一样。某个傻瓜拿着斧头对着他的头盔顶部直劈下来,下一秒就要完蛋——因为巴达斯只需要举起手臂,让它自由下落,臂铠、护肘、肩甲外加金属手套本身的重量就能带动剑刃向下,劈开血肉之躯。铠甲发挥自身的作用,里面的人不用费什么劲。当巴达斯从敌人被切断的锁骨间猛地拔出剑时,他心想,这就对了,铠甲已经像树的年轮一样将我层层包裹,封在里面,只有暴露在外的那层钢皮才是活的。
他们尝试着用剑、用枪、用斧头,甚至用大石块以及重棒等武器来测试巴达斯的盔甲,但盔甲通过了考验。在打击和摧毁金属板这方面,他们远远不及布鲁和布鲁的大锤子。反过来,他们自己的血肉之躯却完全不顶用。除了少数几个样品在最后关头决定不参与检验以外,整批产品都没通过。测试结束后,一座高高的废物堆出现在眼前,跟始终在他脑海里的图像一模一样。一堆由胳膊、腿、脑袋、身躯、手和脚组成的未能通过检验的废弃品。难怪啊,如今近距离一看,它们居然不是钢铁制成的,真是太荒谬了。
等到骑兵队终于跑过来时,这里已经没他们什么事了。显然他们对此并不高兴,或许最让人不快的是,要受一个从外邦来的步兵副将指挥。骑兵队长是个叫奥力斯利亚斯·萨拉文的佩里美狄亚人。巴达斯想把指挥权交给他,却徒劳无功。“想都别想。”萨拉文说,“上一次你跟这帮人打的时候把事情搞砸了,现在正是弥补过错的时候。”跟他争辩似乎没什么用处,于是巴达斯不再坚持,下令让他带领三个连队在前头哨探,这一次要(尽可能)留意任何有可能游荡在附近的数目可观的敌军弓箭手。萨拉文很不情愿地打马飞驰而去,同时巴达斯下令安营扎寨,准备在此过夜。
他们找到了伊斯塔的尸体,带到他面前。除了几个脚印以外,全身并无损伤。看样子,从马上摔下来后,全副武装又无人协助的他在挣扎着重新站起来时把自己给折腾死了。
“也许我们可以去‘荣耀与光荣’看看,”艾莎兹·米萨吉斯建议道:“这个点人应该不是很多,他们家的鱼汤还过得去。”
维特里丝点点头,她并不在乎去哪里,只要能坐下来就好。她犯了个错误,穿了那双未经磨合的新凉鞋(这是当下流行的游牧篷车风格,鞋子配有硬皮绑带和两寸高跟),皮绑带像弓弦似的勒着她的脚。
结果这里的鱼汤一般,厨师没有将淡菜和牡蛎去壳,这一点更是扣分不少——
“应该是为了证明食物的新鲜,回归本真。”艾莎兹将浮在汤面上的淡菜压到汤底,又看着它再次浮上来,“照我看,这表示厨师认为剥去贝壳类动物的盔甲是件麻烦事——我告诉你,我完全赞同这个观点。但真正糟心的是,最后你的盘子边缘会积起一大堆废弃的贝壳垃圾,这可不是你在进餐时想让旁人看到的形象。”
维特里丝心不在焉地笑着。她有点头疼,没心情迎合艾莎兹·米萨吉斯。“那就光喝汤,”她说,“别吃里面的贝壳。”
“什么,你要我浪费自己花钱买的东西?不大可能。”艾莎兹做了个鬼脸,剥开一个淡菜,“最难剥的是那些像甲虫一样的粉色小东西,蜷缩成一团,像死掉的土鳖。没有撬棍和大锤子,我看谁能打开这玩意儿。”
一个人走了进来,维特里丝瞥到了对方光秃秃的后脑勺和宽阔的肩膀,觉得自己可能认识这个人。“你知道吗,”她说,“我其实一点也不饿。我看我还是回家算了。”
“哦,别傻了,”艾莎兹说,“听着,如果你真的不喜欢这鱼汤,我们可以点别的东西。咖喱羊肉怎么样?”
“真的,”维特里丝无意间提高了嗓音,“我一点也不饿。”
有几个人回头看过来,包括刚才那个秃头、宽肩膀的人。他看了维特里丝一会儿,咧嘴一笑,朝着窗边的桌子走去。维特里丝坐回自己的座位上,感觉浑身不舒服。
“跟鱼汤无关,对吧?”艾莎兹说。
“是的,”维特里丝回答,“跟鱼汤无关。”
艾莎兹打量着远去的背影,注目良久。“不关我的事,对吧?”
“你说得对,”维特里丝说,“这不关你的事。”
“行吧。如果你真的不饿,你不介意我撕点你的面包吃吧?”
高戈斯·洛雷登停住脚步,四下张望,直到他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单薄、高耸的肩膀,没错,就是她了。他走近那人,将胳膊搭上了对方的肩膀。
伊苏斯·洛雷登像条鱼般躲开,接着她看清了来者,身体放松了一些,但并未完全松懈下来。“高戈斯舅舅。”她说。
“我收到了你的信。”他边说边跨过长凳坐在她身边。在这个普普通通的地方,他看起来显得太过高大了。“事实上,我收到信的时候正打算出发到这里和人会面。因此,我当然要顺路带你回去。”
伊苏斯对他笑了一下。“真是太好了,”她说,“谢谢。”
“我的荣幸。”他回答道,“说真的,我本来老早以前就该邀请你过来了,但我对你母亲和我之间的关系没把握。汤看起来不错。”
“那你把它喝了吧。”伊苏斯说,“难吃极了。”
高戈斯耸耸肩。“顺便问一下,你真的差点把那士兵给杀了?还是用左手?你在斗剑方面还真有天赋,是吧?”
“家学渊源。”她面无表情地说,“这么说,你全都知道了,对吗?”
“嗯。”高戈斯满嘴都是汤。他张开嘴巴,从里面掏出两个淡菜壳,扔在桌子上。“要我说,他们使了卑鄙的招数。你看,我手里有他们要的东西,但他们不愿意接受我开的价钱——要我说,这是在犯傻,因为他们确实需要我手里的货,而我开的价钱对他们而言毫无损失。可他们还是不干。可想而知,你和你母亲会成为他们讨价还价的筹码。真可悲,如果没有亲人被绑架,变成勒索的筹码,你甚至没法跟行省政府谈生意。要不是你母亲还在他们手里,我早就取消交易,让他们见鬼去了。”他拿起汤盘,把剩下的汤都倒进嘴里。
“我知道那桩交易。”伊苏斯说,“我只是不确定我们对你有那么重要。”
高戈斯皱起眉头,咯吱咯吱地咀嚼着嘴里的食物,然后吞了下去。“别犯傻了,你们是我的家人,没有什么比家庭更重要的了。但我最终还是打败了他们——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把中邦给了他们。”
伊苏斯睁大了眼睛。“你干了什么?”
“我把中邦让了出去,免费的,不要钱,不取任何回报。”他咧嘴一笑,“那个油腻腻的混蛋使者脸上的表情哟——哎呀,他的表情和你现在很像,似乎他以为自己吃了个甜甜圈,结果发现吞的是个刺猬。我想了想,”他补充道,“他们有可能想抓你当抵押,以防我改变主意。不管怎么说吧,无论他们最初的目的是什么,这招没用。如果他们想要那个该死的海盗,就得把尼莎交给我,外加答应我原来的要求。事实上,”他微微皱着眉头,加了一句,“你刚刚给我出了个好主意。这趟旅行有可能比我原先预想的更有成效。”
伊苏斯笑了。“很高兴我能激发你想出新点子。”她说,“听着,我不想催你,不过你在这里要办的事需要多少时间?我想尽快离开这里。当然,那些士兵有比抓逃犯更重要的事情要操心,只不过他们让我感到很紧张。”
高戈斯点点头。“你一定想不到,”他说,“最让行省政府切齿痛恨的莫过于逃犯了。没错,你确实应该担心。最好的方案就是安全地将你送到我的船上,马上离开岛屿区。我让他们再回来一趟接我。”
“你确定吗?我不想给你添麻烦。”
高戈斯看着她。“别装过头了,”他说,“拜托,你可以跟我说实话,我是你舅舅。在思科纳的监狱里,你向我吐过口水。我们之所以合得来就是因为你我之间无须任何伪装。这就是亲人的相处之道。”
伊苏斯绷着脸看着他,然后摇摇头。“对不起,”她说,“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
“啊,放心吧,没人能羞辱我。”高戈斯微笑着回答:“听着,我会对你实话实说,我希望你也能以同样的方式对我。我希望你待在安全的地方,待在总督的爪牙够不到的地方,是因为我不希望他们手里再多一个人质。就算我因此在这里待了五天而不是原计划的两天,那也不是什么大事。我还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来实现我刚刚想出来的那个小点子。你其实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两个,因为你我才想出了那个点子。作为回报,我也帮你一个忙。这是两全之美,我们俩都很高兴。好了,你也吃完晚饭了,让我送你去码头吧。你有什么行李要带吗?还是说,你已经准备好了?”
“尽我所能了。”伊苏斯说,“我猜,你不会告诉我你那绝妙的点子是什么,对吗?”
“是的,我不会说的。来吧,我们上路吧。说实话,这汤还挺不错的,我得记住这家餐馆。我们从后门出去。”
他们经过维特里丝那张桌子时,高戈斯停了下来,礼貌地点点头,继续往前走。
“那是谁?”伊苏斯问。
“你巴达斯舅舅的一个朋友。”
“哦。”伊苏斯说。
与此同时,艾莎兹·米萨吉斯身子前倾,“说吧,他是谁?”
“我刚才说过了,”维特里丝恼怒地回答,“这与你无——”
“你生气了,”艾莎兹继续说道,“因为他跟一个姑娘在一起。而且年纪小得可以当他的女儿了。要我说,甩掉他并不可惜。”
“我没生气。”维特里丝说,“快闭嘴吧。”
“一个字都不说了。不过,我还以为你心里还挂念着那个叫巴达斯·洛雷登的家伙呢。你知道的,就是那个把自己弄成了艾普-埃斯卡托伊战斗英雄的——”
“艾莎兹。”
“对不起。”艾莎兹莞尔一笑,握住她的双手,“换个话题吧。我不是故意要窥探你的隐私。只不过一涉及那方面,你就变得很没意思了。你以前从来没有对谁动过心,因此你不能怪我——好了好了,”看到维特里丝瞪着她,艾莎兹连忙改口,“换个完全不相干的话题。你跟我提过的那双鞋子,你买下来了吗?我亲自试穿了一双,简直要把我的脚后跟给勒断了。说起刑具——不用上烧红的烙铁,不用上拶指,只要穿上那双凉鞋五分钟,我什么都招了。”
等维特里丝终于摆脱了艾莎兹以后,她径直回到家里,上了门闩。这个举动毫无意义,而且等文纳德回家发现自己被锁在外面时会火冒三丈,但这个小小的举动让她感觉稍微舒服了点。她走上一楼的阳台,坐在窗帘后,凝视着街道,直到夜幕降临,外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为止。
而艾莎兹这边呢,她先是去了毛织品交易所,那里没什么大事发生;接着去拜访了鱼油大王圣思·罗兹塔,结果对方不在家;接着她在“救赎市场”买了一条海鲈鱼和一块砚石,然后拐到珠宝店看看她的蚱蜢胸针修好了没有——还没修好;之后她就回家了。
到家的时候,她发现有两个人在门廊下坐着。恼人的是,一个就是圣思·罗兹塔。而另一个人,她虽然认得面孔,却不知道名字。
这一点很快就得到了补救。在责备过她在外面待得太晚了以后,圣斯立马介绍了那个人:他叫高戈斯·洛雷登,他带来了一个商业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