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心灵真谛:行为,态度与情绪
心灵,是一个如此深沉而神秘的词汇,不同的人对它有着不同的定义。有些人穷尽一生去研究它,却终究无法获得全面的认识;而有些人却将它视作平淡无奇的事物,既不愿正视自己的心灵,也不愿探究他人的心灵。不过,后者毕竟属于少数,作为将生命体与其他无生命物体相区分的界限,心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每个人身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命的向导。其实心灵不是无法捉摸的,它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神秘,我们的情感、意志、欲望等都包含在心灵之中,又通过我们的行为、态度、情绪等展现出来。探索心灵的奥秘,不仅能帮助我们认识自己,也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他人,从而优化我们与他人的沟通、拉近我们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1.是什么在指引我们避开眼前的飞石?
心理学的普遍性原理表明,我们的行为是由整个心物场的特性决定的。那么,有机体的行为环境究竟是如何对行为进行指引,以使得我们的行为具有适应性的呢?对这个问题答案的探索,首先需从地理环境与行为环境之间的关系中展开。
我们小时候大都玩过抛球的游戏,如果一只球在我的眼前飞过去,而我站在原地没有做出任何反应,那么它就仅仅是从我的行为环境和地理环境当中飞过;但是如果我及时做出了敏捷的反应,球就会从地理角度和行为角度被我抓在手中,换句话说,只有当地理环境中实际的球与我实际的手发生接触的时候,在我的行为环境中才会出现“抓住了球”这个动作。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在一定情况下,有机体的行为必然建立在其行为环境与地理环境相适应的基础上,这种关系也正是我们展开探讨的前提所在。
至于行为环境是如何具体对我们产生影响,进而指引我们的行为的,还要从我们的神经系统对于运动物体的知觉上说起。很多心理学家习惯于不加改动地将原始生物学或解剖学中的反射弧理论直接套用在心理学上,然而我认为,这会使得我们的研究陷入某种误区。我们曾经讨论过生物学上传统的通路假设或联结假设,按照这种思路,神经系统对于肢体的支配建立在神经兴奋的简单传递上,即从感官当中的某一点出发的神经兴奋经过传入神经被传导至神经中枢的某个特定地点,再传导至一个或一簇特殊的传出神经元,这个过程被生物学家们称为“刺激-反应”模式。但是,如果不偷偷地引入这类概念,这样的反射弧理论还能应用于心理学方面的研究吗?
依然以抛球的游戏为例,当我们对一只迎面飞来的球作出反应——无论是伸手抓住它还是侧身躲开它,反射的起始点其实并不是我们视网膜上的某个点,抑或视网膜上投射的这只球的影像,而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实际的运动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内的运动过程。
这样陈述理论也许太过苍白,接下来我将做出更为详尽的解释:首先,当球或者石头、箭矢这一类的东西向我飞来,而我下意识地决定躲开它,以免自己受到伤害,在我做出躲避行为的这一瞬间之前,无论我注视着这个飞来物体的上方还是下方,左边还是右边,都不会对我接下来的躲避这个动作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据此来说,视网膜上的每个点事实上都与我们的反应相联系着。其次,以不同轨迹飞行的物体,有可能投射在视网膜上的是同一个点,但会导致不同的反应结果。如上图所示,我们假设E代表一个人,P代表一块石头在反射弧当中建立起来的兴奋点,而线1、线2、线3则代表这块石头的三种飞行轨迹。从图中可以看出,三种轨迹都投射于同一个兴奋点,但在这三种情形中,E所代表的人既可以向左迈出一步来躲开石头,也可以向右迈出一步,甚至后退到石头砸不到的安全范围之内,或者干脆站在原地不动,他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并不是取决于这个兴奋点究竟位于哪里,而是取决于石头的飞行轨迹和飞行速度。最后,在物体向我飞来的那一瞬间,它在视网膜上投射的那一点的位置并不仅仅与它在半空中所处的位置有关,还与我眼睛的状态有关,我的眼睛可能无所事事地半阖着,可能在凝视着地面上的一棵草,也可能在仰望天空中的云彩,但这依然不会对我接下来对它进行躲避这一反应产生影响。
所以我认为,单纯地将原始生物学或解剖学中的反射弧理论应用于解决我们目前面临的问题上就不可能了。我们必须把运动本身作为一种刺激,并且,这里我所说的运动并不仅仅指的是外部物体的运动,也不等同于视网膜上所投射出的影像的运动,而是我们的大脑中发生的运动过程。正是这种运动过程构成了起始的刺激点,使得我们产生反射,而在我们心物场的行为环境当中,这一系列的过程,就表现为我们的行为。
那么我们的行为是因何而具备适应性的呢?要解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先从一个实验说起。
威特海默的经典实验证明,在一个场内发生的运动,会对其运动轨迹周围的场物体施加一种力。也就是说,如果一块石头朝我飞来,那么在场内,它就会建立起一种主要指向我的强大力量,而一旦它的方向发生改变,这种力量也就不复存在了。在他提出并证明这种理论之前,人们往往倾向于从经验中寻找这类现象的原因——如果我们没有及时做出反应,具备某种特征的物体就会对我们造成伤害,这被认为是根据经验所得。但是威特海默证明了这其实是场内的运动物体对其他场物体施加的力。
在与运动有关的方面,自我也必须被视为场物体之一,也就是说,场内的运动物体也可以直接对自我施加一种力,它的强弱程度则有赖于该物体的运动方向和运动速度。而有机体对于这种力展现出怎样的应激过程,就决定了有机体的行为是否具有适应性。
有机体的行为,必然建立在行为环境与地理环境相适应的基础上。因此,在行为场内,物体-自我关系的变化不是直接的,而是由地理场内物体-有机体的关系变化所造成的,这种变化会通过有机体的神经系统对其肢体进行支配而实现。自我与物体之间存在一种应力,当应力通过有机体的运动得以解除就是确定我们行为的过程。适应性的行为使得应力减少直至消解,而不具备适应性的行为则无助于应力的解除,因此行为环境倾向于指引我们建立适应性的行为,以消除物体-自我之间的应力,达到最终的平衡。
2.当作家与拳击手遇到了流氓
既然行为环境与地理环境之间有着某种一致性,那么为什么不同的人在同一个地理环境中会采取不同的行为呢?这就要从行为环境与自我之间的交互作用上谈起了。
不妨先来看一个具体的情境:一天夜晚,两个行人遇到了一个流氓,其中一人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作家,另一人则是久经锻炼的职业拳击手。对于作家而言,他的心物场呈现出的是一个具有威胁性的行为环境,以及令其生畏的对象,同时,在他的自我系统中,对自己的软弱性具有充分的认知,由于二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使得作家产生一种“如果进行抵抗就免不了吃亏”的想法,并产生回避的意向,最终选择逃走;对于职业拳击手而言,他的自我系统对其魁梧的身材与强大的力量有着足够的认识,所以他的心物场呈现出的是一个平淡无奇的行为环境和一个不堪一击的对象,在二者交互作用的影响下,拳击手更倾向于大步走上前去给流氓重重一击,而非掉头逃走。
在上述情境中,文弱的作家和强大的拳击手都处于同一个地理环境当中,面对的也是同一个对象,但他们最终却采取了截然相反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因为作家的行为环境与其自我的交互作用对他产生了消极的诱导力,而对于职业拳击手来说则恰恰相反。
美国的认知心理学先驱爱德华·切斯·托尔曼曾这样说道:“被我们称之为害怕的那种不安状态,并不仅仅是一种被具有危险性的刺激所引起的结果,并且还取决于原本就存在于个体当中的内部生理状态,为了区别于‘害怕’或者‘不安’这种说法,我们采取一种相近但依然存在区别的命名——胆怯,它必然存在于初始的个体内部。”
托尔曼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理论,就是因为同样的物体可能引发有机体不同的情绪,以及随之产生的不同反应。在他的著作中,还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虽然恐惧和斗争都是一种应对激发性干扰情境的脱逃,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脱逃的方式明显不同。当处于同一个环境的时候,恐惧和斗争之间的特征差异尤其突出……它引起一个个体的恐惧,而引起另一个个体的斗争……一方面,假设他们以往习得的经验是相等或者相似的,并且都拥有我们称之为胆怯的起始生理状态,那么恐惧的冲动就会被引起;另一方面,如果他们拥有的是好斗的起始状态,就会产生斗争的心理冲动。”
这就与我们在开头所创设的情境不谋而合了。但是我认为,托尔曼的研究基础略微显得有些狭隘,有机体行为的复杂性要远远超过他的这种描述。
依然以这位不幸遇到流氓的文弱作家为例。在我看来,人类的一切活动都首先倾向于保证自己不受到人身伤害,这应该是所有人的共同认知,所以作家选择逃跑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在他做出这个选择之后,他的自我与行为环境之间可能产生一种新的应力,使得一种名为“羞愧感”的情绪涌上他的心头,如果这种应力足够强大,这位作家就很可能不会继续脱逃,而是直面危险,即使他清楚自己可能只会得到一顿痛打,甚至比这还要凄惨。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托尔曼所说的“个体内部的初始生理状态”尚无法确切地解释行为的复杂性,斗争也许未必源自于起始的好斗状态,胆怯也未必终会导致脱逃。它只是一个单一的元素,而我们要考虑的是行为环境与自我之间的相互作用会导致怎样的结果。不过,这种存在于个体内部的初始生理状态可以被理解为自我系统当中的一部分,而它在不同个体上所表现出的差异性,能够对行为环境与自我之间的交互作用产生某些直接的影响,但这只是直接的影响,并非决定性的作用。
如果对此采取更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将会发现,自我-场的关系是不稳定的,同理,自我与行为环境之间的关系也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在这种不稳定的情况下,自我本身也会变得不平衡。此时,物体-自我之间产生的应力会倾向于使自我重新得到平衡,它作为一种间接的隐性影响,参与控制了有机体行为发生的变化。
当然,上述情境中的故事还可以有更多版本的演绎,假设在遇到流氓的时候,作家一开始就没有选择转头逃走,而是投入了与流氓的战斗之中,结果被重重地打了一顿,留下了惨痛的教训;而拳击手没有大步流星地走上前去把流氓打退,取而代之的是轻蔑地耸耸肩,然后不屑地翻了个白眼转身离开。个体行为的复杂性从来就不是能够用三言两语一概而论的,想要解释清楚个体为什么会做出一定的行为,就必须要在具体情境中分析其行为环境与自我的交互作用,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3.态度真的能决定一切吗
在讨论个体的态度对个体行为或行为环境的影响之前,让我们先对以下两个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与区分,即注意和态度。
当我们谈到注意和态度的时候,不难发现,它们都是一种实际存在于场和自我之间的力量,并且参与整个动力情境,这就是它们的共同点。而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态度拥有一般的意义,而注意则含有更为特殊的意义。
“注意”是一种源于自我的力量,并且指向某个特定的物体。英国机能主义心理学代表人物斯托特教授曾这样定义注意:“‘注意’,就是思维对某个优先于其他物体的特定物体的指向。”正如在课堂上老师的提醒语言“注意我下面要讲的内容”或“请把注意力集中在黑板上”一样,注意是一种自我-物体力量。
在实验心理学的研究当中,出现了一个问题:注意能否改变某种感觉的强度?为了找到答案,研究者们设计了一种简单有效的实验,实验者要求被试者持续注意特定的乐音,被试者便能够听出该乐音的陪音。这个实验有力地证明了注意对个体的影响力。
如果要将注意作更为详细的区分,我会将它分为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对于有意注意而言,力量源于自我,带有一定的目的性,而对于无意注意来说,力量主要源于物体,自身不具备任何目的性。
与注意不同,态度是个体对于某个特定对象所怀有的心理倾向。我们可以这样说,注意是一种特殊的态度,它代表着个体对于其他物体的非特定性指向,而其他态度相对而言则具有更加特定的指向,比如对某样从未见过的东西产生的好奇、对某种会明确到来却又不甚了解细节的事件的期待,抑或是对某个人的行为表示出来的怀疑,等等。无论是何种态度,它们都发源于自我,更加确切地说,是源于自我的需要或准需要。并且,在个体的意识当中,态度所呈现出的程度是可变的。
那么这种可变的态度对个体的行为环境甚至行为是否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呢?格式塔心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戈特沙尔特的经典实验对此做出了一番解释。戈特沙尔特使用一种带有节光器的实验装置,使得展示的图形能够以逐步增加的方式区别出来。一旦被试者看到了一种新的图形,实验者就立刻停止展示,并要求被试者将他们已经看到过的和正在看的图形画在纸上,以便对图形的发展顺序逐步开展研究,来观察b图形的顺序有没有受到包含在其中的a图形的影响。
图一包含了一个十字形a和一个带有一根垂线的正方形b,图形b的展示顺序是先正方形而后垂线。图二包含了一个V字形a和一个带有箭头的圆形b,图形b的展示顺序是先圆形而后箭头。
实验开始之后,两幅图中的a图首先各交替出现12次,奇数次为十字形,偶数次为v形,也就是说,它们一共会出现24次。但是,在第7次和第8次的时候,这个序列被稍微打乱,每组图中对应的b图被插入进来,并且,被试者看到的图形出现顺序是与正常顺序相矛盾的(正常顺序指先图一后图二)。在整个图形被完整看到之前,实验的这一阶段中断。
在第24次展示之后,实验进入第二阶段。此时,实验者引入了两种不同的变化:其一,第25次出现一个b图形,但是十字形被圆形所代替,十字形出现在第26次;其二,第25次所展示的仍然是十字形,接下来图一中与之对应的b图出现,作为第26次展示,接下来的第27次则以展示b图圆形而告终。
第二阶段结束之后,6名被试者当中的5名看到了这些正常展示出的图形(即正方形和圆形先出现),并不受到与之相对应的a图形的影响(在实验过程中a图形曾经决定过b图形的出现)。在第二阶段的第二种变化方案当中,b正方形作为第26次展示,紧接着第25次展示的a十字形而出现,而在所有的情形中,均是正方形而非十字形先出现,这一点值得我们注意。
这个实验证明了,如果仅仅为了重复而重复,对个体的知觉是不会产生任何有效影响的。然而在图形显示的那一刻,被试者的态度却对其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一点可以从b图形的第一次展示和第二次展示之间的区别看出来:当它第一次展示的时候,b图形出现在与它的a图形相对应的地方,这就意味着a图形被寄予了一定的期望,从而改变了b图形;而在第二次展示的时候,b图形没有出现在与a图形相对应的地方,而是出现在了另一个本来被期望的a图形应该出现的地方,这种结果不符合期望所带来的刺激,也就不会出现a图形的影响。
上一页的图为我们描绘了另外两种系列,在第一个系列中,在十字形进行第一次展示(标号11)以后,另一个十字形被期望出现,结果是正方形b开始与十字形共同发展,然而这样一个正方形在十字形第一次出现之前就已经展示过5次了。第二个系列则恰好相反,b十字-正方形图形在十字a图形之后直接得到了展示,不过是以一个被试者期望的新形式出现,结果是b图形在正方形而非十字形的带领下得到了正常发展。
戈特沙尔特的实验结果表明,如果被试者没有展现出特定的态度,那么他们所画出的图形就不会受到影响,而一旦出现了这种态度,实验结果就会发生很大程度的变化。这也就是说,态度这种源于自我的力量的确会对自我的行为环境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而这种作用产生的方式就是影响自我的组织。不过,态度对自我的行为环境的影响也有着一定的范围,这一点毋庸置疑。
除此之外,个体虽然通常以明确的态度对待周围的事物,但是由于态度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变化,所以,受态度影响的场内变化也有着无限的可能性。我们现在可以做出这样一个结论:态度虽然对个体行为存在一定的影响力,但并非是决定性的,我们的行为仍然会受到其他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4.窥探喜怒哀乐的“诞生地”
每个人对于不同事物都会表现出期待、好奇、怀疑等种种态度,这些态度也会明确透露出个体的情绪。正如注意会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一样,情绪也会影响个体,使得个体的行为发生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大于仅由注意所引发的变化。
想要研究情绪的产生以及它所带来的影响,首先要将情绪与感情的概念进行区分,拿厌恶来举例,当它处于持续的潜伏阶段时,我们通常将它称作感情,而当它在某种契机之下忽然爆发并支配自我的行为时,我们就可以将它称作情绪了。相比较而言,由于长期存在于自我内部,所以感情更加稳定,而情绪则具有在某种特定情境下瞬时爆发的可能,存在情境性和暂时性的特点。
在美国心理学家惠勒和伍德沃思的著作中,存在诸多关于情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结果。一方面,著作对情绪进行了描述和分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另一方面,对情绪在生理学上所表现出来的症状也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论述和分析。前者使得简单情绪与复杂情绪、原始情绪与派生情绪这两组概念被区分开来,后者则使得情绪对不同人体功能(如呼吸、心跳、内分泌等)的影响被清楚地展现出来,但是却没有做到在这两种发现之间建立起协调的关系。
长期以来,在情绪这个领域进行的研究都会受到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和丹麦生理学家兰格共同提出的詹姆斯-兰格理论的影响,在我看来尽管该理论有着显而易见的优点,但终究只是19世纪心理学的产物,有些观点相对落后。
举个例子,在反对组织主义这种较为抽象的观点方面,詹姆斯-兰格理论呈现出一种颇为坚定的态度,而这也正是我认为该理论最为成功的地方。组织主义将情绪解释成个体某种特殊的心理元素,或者是这种特殊心理元素的集合体,这是我所不认同的。在詹姆斯-兰格理论中,坚持地将情绪定义为一种涉及并涵盖整个有机体的过程,而不仅仅是作为某种意识的内容而出现。不过,美中不足的是,詹姆斯-兰格理论虽然避免了这一误区,却又走进了将情绪定义为有机体的感性认识的误区。虽然詹姆斯是一位在心理学领域取得高度建树的研究者,但是我对于他的这一观点实在不敢苟同,与之类似的还有解释人类的悲伤情绪的观点,他说“悲伤是有机体意识到了泪腺的活动”,这种似是而非的论点让我感到十分荒谬。
通常情况下,心理学的研究者们会将一种情绪视作一种事物,不过,情绪却无法像事物那样可以被分门别类地进行适当处理。分类的方法也许会为研究者们规划研究某个领域带来一定的帮助,或者为一个已经成形的理论提供系统的概览,但是它却无法提供给研究者相关的知识以使得研究臻于完善。我们无法把情绪从人体中整个剖出来,然后用刀子割成一块一块的——就像切生日蛋糕一样,来深入观察一下它究竟由什么东西组成。麦独孤曾经这样说:“事实上并不存在‘情绪’这种东西。”我非常理解他的意思,并且赞同他的观点。他更倾向于用“情绪”这个词的形容词形式,即“情绪的”,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情绪的”这种说法比起简单的“情绪”这个词而言,增添了一种动力特征,就像“加速的”“浮动的”“递增的”这类形容一样,不仅如此,它还能够给人一种处于过程中的感觉。
既然如此,我们对情绪的研究就要建立在动力理论的基础上。我们知道,心物过程是组织的过程,这就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对带有动力特性的组织进行研究,来寻求情绪的秘密。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挖掘潜在的动力原理,以及决定某种组织过程的特定条件,同时分析情绪所在的情境,以便找出其中起到实际作用的力量。
要完成这个任务,不妨从区分内隐组织和外显组织开始,这也是我们常用的方法。如果将二者间的区别应用于情绪,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情绪属于组织的外显特征。举例来说,当我们处于兴奋或者高度紧张的状态时,我们的心物场就会呈现出一种张力,在这样的条件下,爆发性行为随时有可能会出现在我们身上;而当我们对目前的处境比较满足、处于一种轻松愉悦的状态时,心物场同样也会呈现出一种较低的张力水平,并且此时的心物场较张力水平较高的时候更为稳定。也就是说,主观上的感觉和客观上的行为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将这种理论称为“心物同型论”。依照“心物同型论”,在个体的心物场中张力的产生、消解,以及中间的种种运作过程当中,都有可能产生情绪。
进一步研究表明,当我们感到恐惧的时候,我们并不是简单地感受到恐惧,而是恐惧这种特定的情绪充斥在我们的意识当中,我们的外显行为表明,这种情绪特性对我们的活动产生了影响。由此可见,情绪的外显特征不光能够反映出心物场的张力类型和程度,还能反映出张力的方向。
事实上,麦独孤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将它设为其情绪理论的基础。在他的著作中有着这样的表述:“情绪具有一种认知功能,它向我们表示的不是事物本身的性质,而是我们对该事物作出的反应的性质。”还有“当我们感到恐惧的时候,我们同时也能感受到一种促使我们逃离的冲动;当我们感到愤怒的时候,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促使我们发动攻击的冲动;当我们感到好奇的时候,我们也会有一种靠近那个令我们好奇的物体、并且对它进行观察的冲动。”尽管他所使用的言语与我们现在所说的术语有所不同,但是他所坚信的理论与我们坚持的观点具有一致性。
遗憾的是麦独孤理论的后续研究陷入了放弃使用动力学对情绪进行解释的误区,转而走向了本能论。我希望能用动力学来解释那些在特定时刻发生作用的力量,而非简单地将它们归为本能。在我看来,并不是任何一种活动都存在与其本能相对应的情绪。我们知道,整个场都被力所充满,这些力要么使得场保持平衡,要么促使其产生变化和活动,力与力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作用于自我。这些自我内部的力量正是产生情绪行为的动力,自我-物体之间的动力则是产生情绪的基础。
5.张力与饱和的报警器——情绪
勒温学派的代表人物卡尔斯坦和登博也曾对情绪做过相应的研究,其理论结果与我的观点不谋而合,在他们的研究实验中,能够获取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论点。
(1)登博的实验:愤怒的被试者
在登博的实验当中,她要求被试者完成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每天的实验时间持续一到两小时,第二天继续进行。在实验过程中,实验者和专门的实验报告员与被试者同处一室,并且不时打断被试者的任务。结果所有被试者都表现出了真正的愤怒情绪,这些情绪通过威胁、发誓和破坏性行为等形式一一表现出来,甚至有一名被试者冲出了实验房间,跑到另一个地方痛哭流涕。
对于实验结果,登博博士曾这样分析:“虽然这些过程是不同的,但是究其根本,从动力学的角度来讲,它们都能通过一种相对单一的方式从一些基本元素中取得。在情境场中产生了一种力的对抗,一种冲突。被试者们对于整个情境的无助感和绝望感不断增加,从而产生了强大的张力,这种张力又使得整个场开始发生松散与破坏。”
登博的论文十分详尽地探讨了这些张力的成因和它们所导致的结果,她认为,情境场中存在被试者活动的障碍,张力便由此产生。登博将这些障碍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内部障碍,它是任务道路上不可逾越的阻碍,阻隔着被试者去解决问题。这种内部障碍具备消极的需求特征,使得被试者在力的冲突中被拉来扯去:一方面,被试者被任务的要求、目标及完成任务的愿望这三者所驱使,试图完成任务,于是不断靠近这个障碍;另一方面,由于障碍具有消极的需求特征,被试者又会被它所排斥。这种反复的摇摆在实验过程中并不鲜见,并且成为“最引人注目的现象”。那么,被试者为什么不干脆离开呢?这就是第二类障碍,即外部障碍。这种外部障碍既可能是物质层面的,也可能是心理层面的,在具体的实验中,它是由被试者的习俗、职业和伦理道德等构成的。外部障碍制约着被试者的自由,使得被试者产生抵抗内部障碍的冲动,于是他们选择留在场内,与内部障碍进行对抗,并且再次被其击退,形成一个循环。在这样的循环当中,张力不断增加,其程度决定了被试者会产生怎样的行为。如此看来,摆脱这种痛苦情境的惟一方法就是打败内部障碍,但实验表明,这类行为无一不是以失败而告终。
这种张力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愤怒,事实上,这种情绪贯穿了实验始终。首先,在实验过程中,愤怒非常容易产生,它的爆发所带来的仅仅是张力的释放,而并非彻底的解除,与此同时,新的自我系统不断被卷入,张力也就随之增加。被试者为了阻止愤怒的爆发,不得不将自我与场的其他部分隔绝开来,于是,自我-场组织之间的变化就产生了,整个场开始变得乱七八糟。最后,当张力达到某个临界点时,爆发就会无可避免。不过,并非所有爆发都能带来彻底的释放,因为它无法改变张力产生的条件,更糟糕的是,爆发有可能会带来新的张力,被试者可能会对活动感到害羞,并承受这种害羞所带来的新张力的折磨。一旦实验者告诉被试者“其实你的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你做的已经够多了,你可以走了”这类话语,原先的所有张力就会被释放,并指向实验者,因为实验者是一切障碍和困难的根源。
(2)卡尔斯坦的实验:被目标“冲淡”的怒火
卡尔斯坦的早期实验结果与登博的实验结果是一致的,不过她的实验重点并非放在情绪本身,而是情绪的饱和状态。在她的实验过程中,实验者要求被试者完成大量的任务,如果被试者流露出停止的愿望,实验者就用各种方式鼓励他们继续下去。而这些任务的内容主要是在纸上画无意义的笔划(给出规定的数目,但是不作深入的说明,譬如一组画3划,一组画5划,不断重复)或者读诗。这些任务就像登博实验中的任务一样,具有消极的需求特征,能够赋予被试者离开的愿望,但是由于外部障碍的存在,被试者又不能离开场,于是,张力就由此产生,并可能导致情绪的爆发。
这项实验的特殊之处在于,被试者不断完成任务的过程没有让张力消解,反而导致了张力的增加,也就是说,任务的不断进行反而引起了阻碍其进行的力量。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呢?要得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妨将被试者出现饱和状态时的情境与未曾出现饱和状态时的情境加以对比。
一名被试者的任务是在纸上不断画横线。实验的第一天,她画了一小时二十分钟之后,工作质量呈现出明显的下滑趋势,而且表现出极大的不耐烦,并拒绝继续下去,实验者不得不对她进行鼓励,促使她继续完成任务。几天之后,这名被试者能够连续画两个小时而毫不烦躁,并且工作质量始终如一,如果不是实验者要求她结束任务,她仍然愿意继续下去。很显然,被试者第一天执行任务的时候,情绪很快就达到了饱和状态,而在后续的任务中则恰恰相反,她没有再出现情绪的饱和状态。这归因于实验者在实验的第一天并没有给被试者一个明确的任务目标,而在后续的实验中则给出了明确的目标。
在实验进行的第一天,被试者画满了一张纸、两张纸甚至二十张纸,这都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她没有目标,所以无从知道任务究竟进展到了何种程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快就会产生不耐烦的情绪,并迅速达到饱和状态。被试者的能量不断被消耗,可是她却无法改变所处的情境,于是被消耗的能量留在系统内,衍生出阻碍被试者继续完成任务的力量。就像我们往自行车的轮胎里充气一样,我们感受到的压力越大,就证明轮胎里的气体越多,当气体饱和之后,我们就不能再继续往轮胎里充气,否则轮胎就会爆炸。而几天过后,实验者给予了被试者明确的任务目标,她每画完一张纸,甚至一个新的笔划,都意味着她离任务的完成又近了一步,这种状态只会促使她产生完成任务的动力,而不是情绪的饱和状态,直到任务完成,张力也就解除了。
除了是否具有任务目标这一衡量标准之外,被试者是否喜欢任务、任务是否重要,也是决定饱和状态出现早晚的原因之一。在卡尔斯坦的实验中,共有九组不同的任务,每组包含8~16个项目,从实验结果中可以看出,被试者在进行喜欢的任务时,出现饱和状态的速度较慢,不喜欢的任务则会很快饱和;此外,被试者进行令人不快的任务时首先饱和,令人愉悦的任务其次饱和,而无关紧要的任务则最后达到饱和。由此可见,任务与自我的关系是决定饱和程度的根本原因。
以上对于饱和的分析,反映了使得自我系统内张力产生并增加的原因,而这种张力出现的结果,就是被试者在情绪上的抗拒,以及杂乱行为的增加。在我看来,卡尔斯坦的实验与登博的实验,都证实了我们关于情绪的结论,以及场力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