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论之争与黑洞不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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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为什么引力规律不满足相对性原理?

为什么引力规律不满足相对性原理?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引力的物理属性谈起。

亚里士多德是最早研究引力(重力)问题的人,他提出一个观点,物体下落时,重的物体会比轻的物体下落得更快。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曾统治世界长达1800多年,直到这一观点被伽利略推翻。虽然伽利略的比萨斜塔实验流传很广,但后来的考证表明伽利略并没有做过这个实验。伽利略是通过一个思想实验,以及光滑斜板实验证明了落体的下落速度与其质量无关。

伽利略的思想实验其推理过程非常简明:设想将两个物体捆绑在一起,分别考察每一个物体的下落速度和捆绑在一起的物体的下落速度。两个物体加在一起的重量肯定大于任一物体的重量,如果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正确,捆在一起的物体的下落速度应该比它们各自单独下落时的速度要快。但从另一角度看,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下落得快,两个物体捆在一起时,重的物体会被轻的物体拖累速度变慢,轻的物体受重的物体牵引而使速度变快,因此,当两个物体捆在一起时,物体的下落速度应该比单独下落的轻的物体的速度快,而比单独下落的重的物体的速度慢。这样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得出了两个相互矛盾的结果。于是,利用反证法便可得出,若想消除上述矛盾,唯一的答案只能是:任何物体在下落时都应具有相同的下落速度。

在伽利略的这一工作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引力质量和惯性质量相等的思想,但伽利略并没有明确地提出来,第一个明确提出这一观点的是牛顿。

1687年,牛顿在其名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把引力定义为“按其所包含的物质数量,向各个方向传播到无穷远,并总是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减小。”用数学形式表达为

式中:G是引力常数;M是天体的质量;r是质量为m的物体到天体中心的矢径,其模记为r。通常用g来表示,于是有

牛顿十分清楚,引力定律中出现的质量m与牛顿第二定律

中出现的m可能并不相等,其中a是在力F的作用下物体所获得的加速度。因此,就有了“引力质量”和“惯性质量”之分。

将引力定律中出现的质量规定为mg,将牛顿第二定律中出现的质量规定为惯性质量mi,上述两式可表述为

假定有一个质点处于引力场中,它受到的力F由式(4-2)给出,在这个力的作用下,它的运动规律由牛顿第二定律式(4-3)给出,于是有

如果比值不是恒定的,那么对于不同材料构成的物体,其加速度将有所不同。牛顿对此做了实验,其结果表明在10-3精度范围内没有差别。于是牛顿提出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相等。

对于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是否相等这一问题,后来人们进行了大量实验,目前的实验结果表明在10-11~10-12的精度水平上看不出的变化。因此,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相等。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相等这一事实提示我们,引力与惯性力应该具有相同的物理属性。

牛顿曾用水桶实验揭示了惯性力的一个重要属性,即物体只有相对于绝对空间转动时才会产生惯性离心力。牛顿的水桶实验实际上表明:宇宙中存在一个特殊的坐标系,牛顿把它称为绝对坐标系,物体相对于这个坐标系做加速运动时才会产生惯性力。

马赫对牛顿绝对空间概念进行了批判,不过我们需要注意,虽然马赫批判绝对空间的概念,但他并不反对宇宙中存在一个特殊的坐标系。马赫认为惯性是由宇宙中所有物质决定,因此,在马赫思想中也有一个特殊的坐标系,马赫认为“我们说一个物体在空间保持不变的方向和速度时,我们的意思只不过是省略了参照于整个宇宙”。马赫还进一步论证,对整个宇宙的参照,可把恒星理想化为一个刚性坐标系,即宇宙中所有恒星构成的坐标系,马赫说他不反对把在这个参考系下的运动称为真正的运动。由此可见,马赫与牛顿的区别只是外表上的区别,我们只要把牛顿的绝对坐标系改成马赫的恒星坐标系,两者的结果就完全一致了。

通过以上讨论,现在我们可以回答“为什么引力规律不满足相对性原理”这一问题了。

根据马赫原理,孤立的物体是没有惯性的,惯性起源于宇宙所有其他物体的影响,惯性是由宇宙中全部物质的分布决定的,既然引力与惯性具有相同的物理属性,那么,引力规律也是由宇宙中全部物质的分布决定的。因此,研究引力问题我们需要在一个特殊的坐标系中进行,这个特殊的坐标系就是宇宙坐标系。由于引力和惯性力具有相同的物理属性,它们都与宇宙中全部物质的分布有关,因此,惯性问题和引力问题都应该在宇宙坐标系中考察。

换句话说,引力和惯性力不是在任意坐标系中都可以讨论的,如果将引力或惯性力转化到其他坐标系,其数学形式必然发生改变,这就是引力规律不满足相对性原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