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日记解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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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共提出四项保证,蒋介石提出“彼此要检讨过去”,要求中共“与他永远合作”

中共对国民党的五届三中全会寄以希望。2月9日,政治局常委会在延安开会,决定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要求国民党实现“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等五项要求。中共则提出四项保证:1.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2.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3.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行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4.停止没收地主土地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纲领。中共的这四项保证,大体是对西安事变时期蒋介石所提四项要求的回应。和苏维埃时期的政策相比,做了巨大的改变与让步。

1937年3月,中共代表周恩来(右)、叶剑英(左)与国民党代表张冲(中)在谈判期间的合影。

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于2月15日至22日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宣言》确定对外方针为“领土主权之维护”,对内方针为“和平统一之进行”。《宣言》批评1927年以来中共所采取的“暴动手段”和“阶级斗争”观念,声称对中共“实不能以片言之表示,即予置信”,因此会议又特别通过《关于根绝赤祸之决议》,强调军队“必须统一编制,统一号令”,“政权必须统一”,向中共提出取消红军,取消苏维埃政府,停止“赤化宣传”,停止“阶级斗争”等四项要求。以上种种,措辞虽然严厉,但是,所提四项要求与中共的四项保证已无太大距离。上述《宣言》与《决议》都经蒋介石修改和审定,反映蒋的思想。2月18日,蒋介石曾在日记中指责中共所谓“非人伦、不道德的生活与无国家反民族的主义”,《决议》中就相应地写了类似的一段话语。

通过三中全会,国共两党在内外政策上走近了,合作就有了基础。但是,按照蒋介石的“编共”方针,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如何处理中共手中的武装;其次是如何对待中共的组织;第三是如何对待中共所建立的政权;第四是如何安排中共领导人。

关于军队。蒋介石认为,“只可编其部队,而决不许其成立军部,或总指挥部”。《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3月6日。“不能留编地方警甲为武力暴动之张本”。《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3月10日。

关于组织。蒋介石提出:“政党组织必须在国民大会之后。”“甲、改组;乙、领导;丙、政策;丁、形式;戊、不与计较小事。”《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3月10日、24日。

关于政权。蒋介石认为,“不能成立特区”。

关于人员。蒋介石认为,“对其高级干部保护其自由权,如愿出洋,则可由政府资送”。

不过,这一时期,蒋介石仍然怀疑中共的诚意。3月15日日记云:“今年之中国必须在日本伪亲善及共匪假投降之下稳定本国阵线,加强国力之充实也。”蒋介石生性多疑,又经过十年内战,要他消除猜忌,完全相信中共,几乎是不可能的。

3月26日,周恩来由潘汉年陪同,到达杭州,和蒋介石会谈。周以书面形式向蒋提出共产党方面承认的六项条件,如:“拥护三民主义及国民党在中国的领导地位”,“取消暴动政策及没收地主土地政策,停止赤化运动”等,同时要求国民党方面给以五项保证,如:“实现和平统一团结御侮的方针,全国停止剿共”“实现民权,释放政治犯”等。周同时提出口头声明六点,如:陕甘宁边区成为整个行政区,不能分割;红军改编后须达四万余人;三个师以上必须设总部;国民党不能派遣副佐及政训人员等。《周恩来年谱》,第367页。他声明:中共拥蒋,系站在民族解放、民主自由、民生改善的共同奋斗的纲领之上,决不能忍受投降、收编之诬蔑。蒋介石对这些具体问题兴趣不大。他承认中共有民族意识、革命精神,是新生力量,认为国共两党“彼此要检讨过去”,承认自己“过去也有错误”。他要中共“与他永远合作”,并且要求“商量一个永久合作的办法”。《中央关于同蒋介石谈判经过和我党对各方面策略方针向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共中央文件选辑》(11),第180-182页。当日日记记载说:“与周恩来讨论共党问题之根本办法。余独注重其内部组织之改正,与根本政策之决定,以及认定领袖之地位各点,彼乃出于意外,以为余与彼相见,只谈对共受降条件之枝节问题也。”《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3月26日。

他告诉周恩来,小节容易解决。陕甘宁边区可以是整个的;军队人数不同共产党争,总的司令部可以设;决不派人破坏中共的部队,即使永久合作的办法尚未商定,他也决不再打(内战)等。蒋的这些意见较他此前的想法“宽大”。因此,他在日记中特别写道:“示共党以宽大之意,使之知感。”根据蒋1937年3月31日日记,蒋周当天曾在杭州第二次见面,但《周恩来年谱》无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