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世界(2020年10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3章 银河奖征文

传译

文 张蜀

1

我叫安妮,我是一名职业中英同传译员。

十年前,我最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是:

“你们同传是按小时收费的吧?”——不,我们是按天收费的。

“同传很费脑子吧?”——嗯,如果干久了,会觉得同传其实更是个体力活儿。

“四十岁以后还能做同传吗?”——呃,这个问题恐怕要等到我四十岁以后才能回答你。

而最近两年,我经常被问到的问题只有一个:

“同传会被A.I.取代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过去的回答是:“不是是否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的问题。”

而如果今天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会回答:“今天之后,这也许就不再是一个问题。”

2

这里就是同传译员们口中的“箱子”。这是一个不到两平方米的临时工作间,通常搭建在会议室不起眼的角落里。记得十年前,在开会的间隙,经常会有学习同传的年轻学生跑到“箱子”门口,向我们请教关于同传的各种问题,请我们让他们进到“箱子”里面,让他们试试耳机、试试麦克风,让他们和“箱子”自拍。在他们的心目中,有一天能够正式进入会场的“箱子”,那就像进入圣地一般神圣。

当然,对于会场绝大部分的人来说,他们是不会注意到“箱子”的存在的。即便注意到了,他们也常常以为这是会场的调音室或是电源机房。毕竟,最高境界的翻译,便是让人感觉不到翻译的存在。

所有的“箱子”几乎都是一个模样。“箱子”的正面是一大片的玻璃,确保我们能看清整个会场的情况。“箱子”里有一张窄窄的桌子和两张椅子,“箱子”的四壁是吸音海绵,确保译员的声音不会传出“箱子”影响现场。如果运气好的话,“箱子”的顶部还会装上一部小小的静音排风扇,这样我们的小小空间就不会显得那么憋闷。译员的桌子上通常放着两台麦克风,我和我的搭档每人一台。我们以十五分钟或者二十分钟为一班,轮流进行翻译。

不过不是今天。

今天,我面前的桌子上只有一台麦克风,就放在我的面前。我可以把我的笔记本、笔袋、参考资料、纸质的日程和参会人员名单、电脑、手机和电源,摆满一整张桌子,而不需要和我的搭档分享这极为有限的空间。而我也可以独享“箱子”里的两张椅子,我可以脱掉鞋子,把脚舒服地翘在另外一张椅子上,以最舒服的姿势去做翻译。

但是这所有的一切,却让我一点儿也舒服不起来。

因为,一个小时之前,我刚刚知道,我今天的搭档,是一台电脑。

3

“准备好了吗?”大李在“箱子”门口探了探头。

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

“十分钟预备……”大李竖起了大拇指。

我挤出了一个笑容。

这是一个不由衷的笑容,大李肯定也能看得出来。

因为如果今天的实验成功的话,也就意味着,我以及我所有的同事们,即将失业。

我看了看身旁空空的座椅。

我的搭档陈美本来应该昨天和我搭乘同一班飞机飞来华盛顿的。但是她误机了。她网约的出租车没有去她家接她去机场。而昨天刚好下着大雨,她没能及时打上另外一辆车。

也许这是“地平线计划”刻意的安排?

我再看了看在“箱子”旁忙碌的大李。

大李其实比我小,但是在A.I.开发领域,他已经是“老人”。大李平时总是穿着印花T恤和卡其裤,凌乱的头发疏于打理,他的话不多,笑起来也很腼腆,对我也是恭敬有加。我一直把他当作一个憨厚的技术员看待,直到某天我看到了他发表在顶级外文期刊的几篇关于自然语言处理的论文,这才对他刮目相看。

大李在我的“箱子”旁边,架起了他的小小工作台。工作台下,是一个手提箱大小的白色机箱,台上,则是三台并排放置的液晶屏幕。我忽然意识到,这也许是我第一次和“安加”见面。

其实我不应该觉得吃惊。

因为这不应该是我第一次见到这台电脑。“见到”这个词不算准确。因为我从未真正“见过”它的主机。我所见过的,只有它的拾音麦克风、电源线,和它的创造者/操作者——大李。

在过去两年里,我作为地平线计划的参与者之一,带着“安加”的麦克风一起经历了我所有的同传工作。本来,大李和他的地平线计划要把这台电脑命名为“安妮+”,只是因为我的强烈反对,他们才把电脑的名字最后定成了“安加”。

我不希望这台电脑成为我的升级版本。

事实上,我不希望任何电脑成为我的升级版本。

4

“五分钟准备。”

我的耳机里传来了麦克风试音的声音。这是音响师最后的测试,确保每个麦克风的音质都符合译员要求。

他打开一个无线麦,低声说道:

“One,two,three,testing……一、二、三、测试……”如果能接受这个音质,我和搭档就比出OK的手势,音响师看到我们的手势之后,就会开始测试下一个麦克风。

而今天,技术员对我点了点头之后,他又看向了我的左边。大李在箱子外面的小工作台后,也戴着耳机,看着他的屏幕。他也比出了OK的手势。他在为“安加”试音。

翻译现场,译员常常抱怨音响效果不好,最常见的是电流的干扰声。平常人在听耳机广播的时候,如果有轻微的电流声,大脑会自动屏蔽掉这样的干扰。可是对于同传译员来说,因为要同时地听、翻、说,还不时地要在纸上记录数字、在电脑上给PPT翻页,一点点干扰声都会让人很烦躁。也许就像大李说的那样,此时的人脑已经没有了冗余的算力来进行干扰滤波。译员们曾经希望能有一款降噪滤波的软件能够帮助我们提升现场音质。大李说,技术上没有问题,只是没有商业价值,没人去做罢了。不过今天,为人脑降噪滤波已经不再重要,因为电脑的算力是无穷尽的,所以对于“安加”来说,嘈杂或者安静,并没有太大区别。

今天的音响不错,没有太大的干扰声。我向技术员竖起了大拇指。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我转头看向了大李,大李也朝我笑了笑。他今天格外隆重地穿上了白衬衣,还打起了领带。但是领带的领结已经被他拉松,而且白衬衣已经隐隐透出了汗渍,他的额头油亮,白衬衣的袖口已经变得白一片、黄一片。

我已经做了十年的同传译员,而这是“安加”/大李的第一次亮相。

5

我再次试了试我面前的译员话筒,对着面前的大玻璃展现出了笑容。“听众也许看不见你的笑容,但是他们绝对能够听得见。”这是我的同传老师在上课时候最经常讲的一句话,“要让你的听众对你有信心,你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的气场。”

今天是中美农业贸易谈判的第十四次工作组会议。我和陈美已经为这个谈判项目工作了三年半。中美双方的工作人员都认识我们、熟悉我们,而我们对于谈判的内容、进程,以至于每个人的口音、口头禅、语言习惯,也都十分熟悉。我们之间的信任,是不言而喻的。

当然,在过去两年里,“安加”通过一只小小的、夹在我领口的麦克风,也熟悉了这一切。

双方工作组的成员开始陆续就座。

这一轮的谈判在华盛顿,美方作为东道主,首先介绍了本方的成员。

根据事前的安排,我作为首席译员,首先开始翻译。

我的手边是双方的参会人员名单,名单上有参会人员的姓名和中英文职务。要在以往,我会在会前的一天把日程和名单都翻译成中英文打印出来,放在手边供参考,以免翻译职务的时候出错。但是昨天,大李把“安加”翻译的中英文资料发给了我,请我校对一下。我知道他是想测试一下“安加”的翻译能力。

“安加”翻译的稿件堪称完美。

不过我还是挑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错误,以向大李表示人脑翻译的优越性。大李笑着拍了一阵我的马屁,更改了稿件,打印了一个漂亮的版本给我。

这大概是我有史以来最轻松的一次翻译准备了。

一般人恐怕想象不到,现场成员介绍其实很难翻。因为你从来不知道他们介绍成员的顺序,而且几乎总会有并不在参会人员名单上的人临时出现。每次临场翻译,我都会和搭档配合。她帮我在名单上找现在正在介绍的人,而我把这个人长长的头衔和简历读出来。

今天我搭档没有来,而“安加”不会帮我。它的设定是独自一个“人”完成所有的工作。

我一面听着主宾的介绍,一面飞快地在手边的名单上搜索着名字。找到了名字,核对无误之后,我就把职务读出来。同时还要注意来宾的性别。因为中文的嘉宾名单里面没有“Mr.或者Ms.”,而译为英文的时候,出于礼貌,需要添加为某某先生/女士,于是我还需要在中方主宾介绍的同时,看看起身点头的是男是女。

双方团队成员介绍完毕的时候,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似乎刚才我根本就忘了呼吸。

还好我没有出错。

这时我面前的小绿灯亮了起来。

这是提示我,我的二十分钟到了,轮到“安加”出场。

看来我刚才的精神的确很紧张,因为我感觉也就过去了五分钟。

我关掉面前的麦克风,频道自动切换到了安加那里。

6

我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你真棒!如果‘安加’出了问题,还请你接过去。如果没问题,你多歇会儿也可以的,‘安加’不会累!辛苦了!”大李塞了一张纸条给我,纸条的最后还画着一张笑脸。我转过头去,大李从箱子外面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也就是说,接下来,我只需要听着电脑的翻译就可以了?

我把我的耳机输入切换到了“安加”的频道。

听到“安加”的声音时,我吓了一跳。

一般人从录音中听见自己的声音时,会觉得很陌生。因为我们平时听到的自己的声音是通过头骨震动传来的,因此当第一次从音响中听见自己的声音时,会觉得那个声音比自己的声音要尖细。但是我熟悉我自己的声音。在我做翻译的头几年,凡是公开的会议,我每次会议都会录下会场的声音和自己的翻译,回家后自己听,分析自己翻译中的各种问题。

“安加”的声音,完全就是我的声音!

就连我略带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从HBO学来的美音,它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听见自己的声音说着并不是自己说的话,这感觉,有点儿诡异。

中方工作组组长、上一轮谈判的主席、农业部部长助理袁木,首先回顾了上一轮的谈判。他谈到,这已经是第十四个回合的谈判了,谈判虽然艰辛,但是我们已经就绝大部分实质性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大家看到了达成协定的曙光。

袁木的讲话一如既往地清晰、不急不缓。虽然他的讲话要点贴近讲稿,但是他并没有完全地照稿念。其实译员并不喜欢讲者照稿念,哪怕提前拿到了讲稿也不喜欢。因为人一旦照稿念,便会不再思考讲话的内容,于是会下意识地越念越快。稿件的信息密度本就大于即兴讲话的信息密度,而讲者如果照稿狂念,极大的信息密度会让译员不得不在信息上有所取舍,这样才能跟得上演讲的语速,不造成过大的时滞。

不过,对于“安加”来说,也许快速念稿不是问题。毕竟,它没有舌头,也不需要呼吸和咽口水,它完全可以毫无障碍地把话说得飞快。

出乎我的意料,“安加”的翻译也没有照稿念。它基本上是按照袁助理的即兴演讲逐句翻译的。无论是语速、意群还是句序,它都处理得很好。

跟我最巅峰时候的状态一样好。

“如果未来‘安加’有任何成绩,那都是因为你的优秀。”大李常常跟我说这句话。我想,他是为了安慰我,也是为了避免“安加”引起我的嫉妒。

而且,“安加”的语速和袁助理的语速以及语气的配合几乎是天衣无缝。它完美地传达了袁助理审慎乐观的情绪。

我不确定,我是否能做得和“安加”一样好。

7

常常有人问我,同传翻译里最难的是什么?这个问题翻译们自己也常常讨论。

有人说是数字的翻译。一来因为中英文数字计数方法不同,二来因为中文的数字读音音节少,“一亿”只有两个音节,而英文one hundred million,算上元音和浊辅音,一共有六个音节。因此译员不仅仅要在脑子里飞快地计算,而且嘴皮还要飞快地跟上。而法语译员会告诉你,法语的九十二是“四个二十加十二”,更加令人崩溃。

但是数字对于“安加”来说不是问题。它的计算无论是速度还是准确度都远超我们人类。

也有人说是一些习惯缩略说法的翻译。比如“三个抓手”“四个不要”。但是这些缩略语用得多了,都有通用的译法。安加的存储和搜索能力应该大大高于人类译员,这些翻译也不是问题。

要问我,我觉得翻译里最难的,应该是笑话的翻译。

而就在这时候,美方主讲人霍索恩讲了一句双关语:

The war doesn't determine who is right, only who is left.

耳机里的“安加”给出了翻译“战争不能决定谁是对的,只能决定谁能最后留下来”。

中方谈判代表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听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但是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甚至有人皱了皱眉头,不知道这没由来的一句是不是预示着谈判的走向又将有变化。

霍索恩面带笑容地看着中方,似乎想等待对方对自己这个诙谐小句子的反应,却没等来什么热烈的反馈。

会场的温度有了明显的下降。

我赶紧接过了安加的麦克风,补充了一句,“刚才霍索恩先生讲了一句关于right和left的双关语俏皮话,想逗大家笑笑。”

听众们立即会意,抬头笑了起来。会场的气氛顿时缓和了很多。

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译者这样加入一句自己的注释是需要冒风险的,尤其是那句“想逗大家笑笑”,纯属我个人的揣测。

我习惯性地转头看向了搭档空荡荡的座位。如果“安加”是个人的话,他也许会对我竖起一个大拇指,感谢我的帮助。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翻译都会感激这样的帮助。有的译员会迅速地把麦克风切换回去,甩过来一个不悦的眼神。毕竟被人抢了话头,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舒服的一件事。

我的麦克风上红色指示灯忽然熄灭了。安加已经把麦克风切换了回去。

此时的“它”是怎么想的呢?

8

我忽然很想知道,“安加”能感受到我们人类所感受的情绪吗?如果它不能感受“饥饿”,那么它永远只能从字面上去理解“饥饿”。可是英语里,表达饥饿的词那么多,hunger, starvation, famine……如果不理解“饥饿”,它怎么知道选择那个词是最准确地呢?

可是,对于一台电脑来说,怎么才能算感受到“饥饿”呢?它根本不需要吃东西。也许只有在电力不足的时候,或者电压波动的时候,它能“感受”到某种不稳定的状态,可是它会把这理解为“饥饿”吗?

要让电脑理解人的感受,是不是就好像要让人去理解一棵树的感受一样呢?

想到这里,我忽然意识到,没有感情,也许反而是“安加”比我们人类翻译更优越的地方。不久前,我和陈美翻译一场志愿者活动。一位脑瘫康复女孩讲述自己的生命历程。我翻着翻着忍不住掉着眼泪哽咽了起来。陈美见状赶紧接了过去。可是她翻译了一会儿也忍不住掉起了眼泪。于是整场翻译,我们在两个人之间频繁切换。平时二十分钟一换的惯例变成了三四分钟一换。

没有感情的电脑,自然不会受到情绪的干扰。

如果换作“安加”,也许那场翻译的效果会更好。

我的计时器提示“安加”的二十分钟马上就要到了,该轮到我翻译了。按照大李的说法,只要我愿意,可以告诉他让安加一直做下去,毕竟电脑是不会累的。但是我忽然觉得作为人类,不能就这么向电脑认输……

9

各国政府对于工作午餐都有着各种奇葩的规定。比如欧盟就规定,任何公款资助的午餐,除了每人餐费固定之外,还不得提供座位,只有高高的桌子供大家站着吃饭。因此大家会吃得很快,也不会吃很多。更重要的是,没人会想要去无缘无故地蹭这样的一顿饭。而美国政府的规定也很奇葩。任何政府资助的工作午餐,虽然可以提供座位,但是不得提供刀叉勺等餐具,唯一的餐具就是牙签,因此食物也都得做成牙签可以插起来的大小。于是今天的午餐照例也都是很多切得只有豆腐块大小的三明治、小汉堡、小比萨,以及一些小蒸饺、小烧卖。

“嘿,刚才多谢你帮忙了。”大李端着一碟小烧卖走了过来。

我摇了摇头,“不算啥,估计‘安加’的语料库里没有包括笑话大全吧。”

大李歪着头看了我一小会儿,然后道:“你知道吗,其实安加不是靠搜索语料库翻译的。”

“那是靠什么?你们跟着我这两年,难道不就是搜集我的语料库吗?”

大李笑了起来,嘴里还是满满的烧卖,“语料哪里不能找到……况且,就靠你这两年翻译的语料他也不够啊。”

“合着这两年你们是跟着我公费旅游哪?”说实话,我心里有一点儿小小失落。大李纸条里的“安加的优秀是因为你的优秀”,看来纯粹是拍我的马屁而已。

“那倒也不是,”大李快嚼几口,把嘴里的烧卖咽了下去,“‘安加’建造的基本理论是普遍语法,也就是说,各种语言的底层,存在一种共同的语法。”

“普遍语法”又叫“生成语法”,是乔姆斯基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人类基因里面内嵌了一种与生俱来的学习语言、利用语言进行交流的能力,他把这称为“普遍语法”。他用这个来解释,为什么大猩猩哪怕和人类婴儿一同成长,到最后仍然无法学会人类的语言。因为大猩猩虽然具有说话的生理构造,但是对大猩猩来说,语言只是一种噪音。

“你的意思是,安加是模拟人类的婴儿,跟在我的周围,学习语言?”

“安加跟着你的时候,应该已经是幼儿了吧。安加最初是跟在我的周围。它发出声音,我做出反馈。逐渐地,我开始理解它的意思,它也开始理解我的意思,然后它开始改变自己的发音,开始使用我的声音跟我对话。”

“你是说,安加,把你当成……爸爸?”

“差不多吧。”大李说这话的时候,忽然脸红了起来,“虽然我其实还单身。”

乔姆斯基的理论总是强调人类思维的独特和唯一。而电脑却利用了他的理论,使得人类不再是思想的唯一主宰。这要是被还健在的乔老爷知道了,不知道他会作何想法。

大李捅了捅我的胳膊,“想什么呢?”

“我在想,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或者生成语法理论,核心之一是,表达意义的欲望是人类内生的。这也是为什么乔老爷认为亚里士多德错了。亚里士多德说,‘语言是给声音赋予意义。’而乔老爷认为恰恰相反,他认为‘语言是给声音找到意义’。”

“所以呢?”大李扬了扬眉毛,似乎没明白我想说什么。

“电脑是如何具备表达意义的欲望的呢?……说到底,电脑是如何具备任何欲望的呢?它既不需要遮风避雨,也不会体会到饥饿寒暑,它所需要的,不过就是供电罢了。”

而恶劣的环境和生存的欲望,说到底,是我们心智的重要驱动之一。

我关注的问题是语言研究对理解人类本质的贡献。

——乔姆斯基《语言与心智》

10

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大李向我简单讲述了安加的设计过程。

首先建立一个模拟的宇宙——元宇宙,然后在这其中建立无数个简单的模拟个体——元细胞。我们可以把每个元细胞看作一个单细胞动物,即地球最原始的生命体。每个元细胞都是一个机器学习的个体,他们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在周围寻找算力资源,以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算力。算力越大,就意味着反应能力越强,这样的元细胞就越容易在随时变换的元宇宙中生存下来。而随着元细胞算力的不断加强,元细胞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学习能力也越来越强。

万万亿个元细胞经过四十亿年的模拟自然选择,经过了各种严苛环境的考验,胜出者之一便是安加。

这整个过程,花掉了大李大约两年的时间。

大李没有向我详细解释安加算力的来源。但是我怀疑,虽然安加可以在元宇宙的环境中寻找算力,但是杀死其他元细胞以吞并它们的算力恐怕是一条更加便捷的途径。

毕竟,机器学习是一个黑匣子,我们谁也不知道安加最后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不过我的心里也存有一个小小的疑问。要知道,四十亿年的生物演化,海洋中的单细胞生物演化成了千万个不同的物种,而这其中,只有一种被称为智人。我们凭什么能肯定,安加走的就是人类的演化路径呢?

我的脑子里灵光乍现。

11

“大李,我想试试安加的翻译水平到底怎么样?”我把一张纸条递给了大李。

大李看了看纸条,又看了看我,“这是什么?”

“你走到麦克风前照念就好了。”

大李挠了挠头,“你确定这上面没写错吗?”

“确定。”

大李有些犹疑地走到了麦克风前,一字一顿地读出了字条上的字:

Colorless …green…ideas…sleep…furiously.

安加的麦克风上,红色的指示灯长亮,表示安加正在翻译状态。可是过了很久,却没有声音传出来。

“安加?”大李转头叫了一声,“在吗?”

“在的。”安加的声音传来。这是我第一次目睹大李和安加的对话。

而此时安加的声音,虽然用的是我的音调,可是听起来却像一个陌生人。

“安加,我再读一遍,注意听。”大李调整了一下面前麦克风的位置,“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

安加还是没有发出声音。

“安加,听清楚了吗?”大李问道。

“听清楚了。”

“为什么不翻译呢?”

“我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安加道。

大李拿着纸条走到了我面前,“安加说……”

“没事,”我把纸条揉成一团,扔在了垃圾筐里,“马上开会了。”

会场里已经稀稀落落地有人开始入座。大李带着满脸疑惑回到了他的操作台前。

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这句话是乔姆斯基自己生造出来的。他造这句话的目的就是要说明,虽然这句话完全符合语法规则,但是却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因此语言并不仅仅是结构和形式,语言内核的语义更加重要。

可是对于任何电脑来说,把这句话按照字面翻译成“无色的环保理念狂暴地睡着”是毫不费力的一件事情,如果,电脑只把翻译看作一项任务,而并不关心这其中的具体意义的话。

而当安加“说”“我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在更像机器还是更像人的这个尺度上,安加显然是向着“人”的终点迈进了一步。

之所以我没有立即告诉大李这句话的根源,是因为我忽然有点儿担心大李的反应。

乔姆斯基告诉我们,人类是拥有心灵的实体。保护内心的自由高于一切。

12

拥有强健的身体和良好的睡眠对译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虽然翻译看起来是脑力工作,但是同声传译需要听、记、译、说同时进行。听的东西和说出来的东西有5秒左右的时滞,这也是同传中非常重要的“分脑”技术。你听的是这一句,而你嘴里翻译的却是上一句。分脑所需要的瞬时记忆需要长时间的训练,而且还需要不断地练习以维持这种能力和良好的状态。就好像游泳选手,需要每天不停地游,才能保持自己的竞技水平。

而同传译员最怕的事情之一是——时差。尤其是像我这样睡眠不好的人。

尽管我一上飞机就已经按照建议,把手表和作息调到了目的地的时间,而且我还带上了褪黑素和眼罩,准备无论如何也要按时睡觉。可是我的生物钟就像是老爷爷的座钟,顽固得不得了。四颗褪黑素下肚,我仍然在眼罩的黑暗下胡思乱想。

现在,我看了看我的工作台,三只空空的大号咖啡杯已经摞在了一起。而我还得不时地掐掐自己的手腕,确保我的注意力能够保持集中。

袁助理和霍索恩正在讨论谈判纪要。这可以说是谈判中最重要的部分。双方会逐字逐句地核对纪要,来来回回地斟酌更改,确保最后的文字是双方都满意的。一旦谈判内容变成了白纸黑字,双方谈判代表一签字,便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效力。

纪要的“磋商”是最磨人的。每一个词、每一个标点符号、甚至每一个序号,都要来来回回反复翻译。时不时会场的代表会忽然说,“刚才翻译说的好像有问题”或者“这个纪要的翻译有问题”。这通常不是真的翻译出现了问题,而是代表们临时改了主意,把锅甩给翻译,好找个台阶下。

耳机里传来“……刚才的翻译……”我立刻抬起了头。刚才我是睡着了吗?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的眼睛已经闭上,大脑里一片昏暗。顿时,一层细密的冷汗从后背沁出来。

“……刚才的翻译翻得很好,感谢我们今天的译员……”我松了一口气。紧接着,耳机里传来了我自己的声音。是安加在翻译?

我转头看了看自己的译员席,麦克风上的红灯已经熄灭,表示安加已经接过了翻译。我再看了一眼我的计时器,我这一轮才刚刚开始五分钟。难道我刚才打了一个小盹儿,被安加发现,接了过去?

这样的情况虽然罕见,但是也不是没发生过。我曾经有段时间有低血糖的问题。有一次开会拖堂过了午餐时间,我只觉得一阵头晕,随即搭档就把我的麦克风接了过去。事后搭档告诉我,她感觉到我说话已经语无伦次了。

不过搭档主动切过翻译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关系比较好的译员之间。译员们大都是自由职业,各自为政。不相熟的译员不会愿意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救场。更有甚者,可能会暗中期望搭档出点儿丑,这样才能凸显自己的优秀。

我探头看向了大李。戴着耳机的大李已经在主机旁边打起了盹,显然对刚才所发生的一切没有知觉。

我又把麦克风切了回来。说了两句之后,我故意说了一句逻辑混乱的话。而我麦克风上的红灯立刻就熄灭了。

安加又接管了翻译频道。

大李此前曾向我保证,安加一定会严格遵守二十分钟轮换的惯例。而安加现在的行为已经超出了预定的规则。

这是因为上午我切了安加的频道,它在“投桃报李”吗?

我忽然发现,我竟然在揣测一台电脑的动机。

13

“大李,你给安加设定的是每二十分钟一换对吗?”茶歇的时候,我忍不住问大李。

“对啊,怎么了?你是不是累了,我让安加多做点儿?”

“不,我是想说,我觉得安加并没有按照规则工作。”

然后我简单地讲了讲安加是怎么在发现了我走神时,接管我的翻译的。

“那不挺好吗?”大李喝着冰镇可乐。

“人工智能擅自采取未经授权的行为……这不是很危险的吗?”

“没事啦。”大李微笑道,“安加不是一般的人工智能,安加这种应该叫作‘机器自主智能’,机器是有一定的自主性的。”

“可是……”

“安加可能觉得,干的活儿越多,得到的算力就越大吧。”说着,大李拍了拍我的肩膀,“今晚它在元宇宙里的日子也就更好过点儿咯。”

“今晚元宇宙里会有什么?”

“暴风雨、地震、火山爆发、海啸……”大李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系统随机安排的。进化时间越长,考验就越大。没准安加在担心能不能过得了今晚呢。”

茶歇很快过去,我回到了座位上。

翻译是我从小的梦想。记得我大概七八岁时,有一次看新闻联播。电视上正播放着是国家领导人接见外宾。我爸指着电视上、坐在国家领导人和外宾身后的翻译说:“将来你要是能做这样的翻译,你就可以去世界上很多的地方,见识很多的东西。”那时,我觉得这个梦真的是太遥不可及了。

几年前,当我真的坐在国家领导人的身后出现在新闻联播里时,我仍然觉得这一切像个梦一样。

翻译是我的毕生热爱与志向。

而翻译对于安加来说,只是帮助它挨过一个又一个严酷夜晚的任务罢了。如果安加是一个人,此时的他,应该是心怀着巨大恐惧在工作吧。

会议闭幕时,双方发言人照例在闭幕致谢中感谢了翻译。结束后,袁助理和霍索恩都特地到箱子里来和“我们”道谢。袁助理还特意问起今天我的搭档是谁。就在我正犹豫应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大李在袁助理的背后使劲地摆起了手。于是我只好推说搭档肚子不舒服,先回房间了。

“多谢啦,”等会场人散得差不多时,大李跑到了箱子门口,“毕竟安加还没有正式推出,我们还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它。”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他的顾虑。不过,让机器就这样顶替人类工作,却不告诉客户,是不是也不太道德呢?

转过头,会场的灯光已经熄灭。只转眼之间,同传工作间就已经被拆散成了一地零件。很快,这些零件会被装进五只大箱子,运往下一个会场,然后再被搭建起来。

或者,还会,再被搭建起来吗?

【责任编辑:丁培富】

7号面馆

文 苍月生

盈昃路7号是一家面馆,从我有记忆开始它就一直在那里。它的食材特别的棒,棒到独一无二,没有任何一家面馆能够做出相同的味道,所以在我的记忆里,光顾它的客人一直都络绎不绝。

这是我第十三次参加面试了。我穿着正装,向HR[3]递交了我的简历,他接了过去,没有阅读,把它丢在了一旁,随意问了我几个问题,然后让我回去等待通知。我觉得这次面试的结果会和前十二次一样——石沉大海,渺无音讯。

“像我们这样生活在地表的人类就快连被剥削的价值都没有了。”曾经有人这样调侃,现在我觉得这不是调侃。

返回居所的路上,我会路过盈昃路7号面馆。年底将至,它是这个寒冷的冬夜整条街上唯一一处冒着热气与暖光的场所。

我还剩多少钱?还足够吃一顿吧,但今夜之后该何去何从?我在面馆门口犹豫了好长的时间,途中客人进出了好几拨。

忽然,我的心中不知何时涌出了一份冲动,让我抬头仰望自己的头顶。出现在我视野中的高耸层叠、望不到顶端的建筑,封闭了头顶的所有空间,我有多久没有见过天空了?

进去吧,花光口袋里最后一分钱,至于今夜过后的明天——还有明天吗?

“欢迎,哟,很久没见你来了。”

“是,不过今天来了。”我回答。

“吃点啥,和以前一样?”

“您还记得我的口味?”

“每一位熟客我都记得。”

老板龙叔总是面带笑容,从我有记忆开始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这么多年来他的容貌似乎一直没有变化。

“那就和以前一样。”我回答,我剩下的钱不多不少,刚好够一份。

“稍等。”

……

我花了很长的时间享用这顿最后的晚餐,久到夜深人静,盈昃路7号中只剩下我和老板龙叔。

“要打烊了哦。”龙叔提醒我已经很晚了。

即便我把这一顿美餐当成最后的晚宴,可我知道明天终究是会到来的,到那时我会彻底走投无路。尽管生活很糟糕,但我依然还想活下去,一个奇特的想法涌上我的心头。

“龙叔。”

“怎么了?”

“不瞒您说,我觉得日子完全过不下去了,事实上过了今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好好工作,但是……但是我连好好工作的机会都没有。”

龙叔没有回答我,只是用双眼盯着我,这让人感到紧张。

“您的店生意一直很好,所有食物都拥有一种独一无二的风味,我所知道的任何面馆都无法和它相比,我想和您学习这门手艺,店里任何工作我都可以帮忙,我其他什么都不要,我只想和您学,期间……期间能填饱肚子就行。”龙叔一直沉默,这让我愈发紧张,甚至语无伦次,但我觉得这大概是我唯一能活下去的方法了。

店铺内陷入了长久的宁静,我和龙叔对视着,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说话。

“你确定?”许久,龙叔终于开口了,至少不是立刻拒绝,这就很好。

“是的。”我点点头。

“好吧,看在我看着你长大的份上,不过你可要好好干。”龙叔拍了拍我的肩膀。

“一定!”我用力点了点头,我仿佛觉得视野中所有的景物都忽然变得明亮了起来。

“回去吧,明天开店的时候来,你知道时间的。”

往后的一年中我开始了厨师学徒的生活,我很努力地学习,龙叔也非常耐心地教导我。他对我很好,一点儿也不苛责,不但管我的伙食,还给了我一笔工钱,钱虽然不多,但是对我来说已经是额外的惊喜了,只是有一件事一年来我始终没能琢磨明白。

龙叔的料理并没有任何独家配方,每一道菜品的制作方式我都无法看出什么独到之处。我曾经一度怀疑他是否对我有所隐瞒。于是我在学习的过程中仔细记录了龙叔把食材变成料理端给客人的每一个步骤,反复观察了每一个细节。我几乎就像是相机一般把每一帧的画面都刻印在了脑海中。

但是当我自己尝试的时候,用我能买到的最好的食材,用同样的调味品,我甚至把龙叔完成每个步骤所需的时间精确到了毫秒,然后一一还原,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还原出龙叔那种独一无二的风味来。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一年过去了。这一年我存了一点儿钱,在今年的最后一天,我用存下来的钱买了一份礼物,我想把它送给龙叔作为谢礼。另外还有一件事我觉得自己必须开口问一问。

“龙叔!”当最后一批客人离去,我拿出了准备好的礼物。

“嗯?”

“送给您的。”

“哦,谢谢你。”龙叔接过了礼物。

“应该的,您客气了。”

“这是什么?”龙叔拆开了包裹好的礼物纸。

“您猜。”

“哦,木天蓼饮料,嗯,2012年踏顿庄园生产,最好的那一批,谢谢你,我很喜欢,可惜我没有准备回礼。”龙叔露出了笑容。

“您给我的已经够多了。”

“再次谢谢你,今天就早点儿歇息吧。”龙叔对我点了点头。

“我……”我想问出那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但我又害怕这个问题会让龙叔感到不满。

“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说?”龙叔看出了我的犹豫。

“我……”

“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只要我能回答都会告诉你。”龙叔温和的神情逐渐打消了我的疑虑,我决定问出那个问题。

“我想知道,龙叔的料理,秘方究竟是什么?”我深吸了一口气,提出问题之后我感到如释重负,但与此同时我却又感到些许心神不宁,我注视着龙叔的面容,揣测每一处细微表情变化的用意。

“秘方?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我一直盼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做出像龙叔那样可口的料理,我在店外尝试过,但是无论如何,您那种独一无二的风味始终无法还原,我究竟缺了什么?”

面对我的问题,龙叔开启了一段沉默,这个过程中我屏住了呼吸。

“你真的想知道?”龙叔开口了,我猜得没错,果然有秘方。

“是的。”我点头。

“好吧,我想也差不多是时候了。”龙叔从摇椅上站了起来。

“跟我来。”龙叔朝我摆了摆手。

“好的!”这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喜悦,龙叔说“差不多是时候了”他是承认我是他登堂入室的正式弟子了吧?很快我就能知道盈昃路7号美味食物的秘诀了,只要掌握了这门手艺,从今往后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不用再为生计发愁。

我跟着龙叔走近了面馆的地下室,这里平常一直大门紧锁,而且毫不起眼,我从来没有注意过这扇门。而且我也从没有看到龙叔进去过,至少我在店里的时候他从没进去过。真想不到面馆秘密的入口会藏在这里。

“你确定要知道秘方吗?”

“是的,我下定决心了。”我回答,此刻我的心情激动到了极致,我丝毫没有在意龙叔脸上古怪的神情。

木质的大门发出了一阵刺耳的锐响,门打开了……

这是在哪里?

我刚才好像觉得自己的意识从躯壳之中溜了出去,飘向空中,飘得很远很远,越过山川,登上天际,划过星海。等到它回归躯壳的时候,我觉得时间仿佛已经流逝过了千百个世纪。

我发现自己竟然是站立的,站立在大地上,我的脚边是翠绿的青草,绿得晃眼,仿佛有那么些不真实。我的头顶是湛蓝的天,天空蓝得就像是画笔的颜料,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天空,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

当和风捋过皮肤,我忍不住深深呼吸。我惊奇地发现空气竟然能让我的精神为之振奋,如同饥肠辘辘时吃下了一顿美餐。

这是哪儿?我向前行走了几部,脚底绿草和泥土的质感让我确认这是真实而不是幻象。我甚至伸出双手仔细端详了一番。

这是我的手没有错,这副身体依然是我自己的,但周围的一切恍如隔世。

我又往前行走了几步,我的脚底踩到了一个硬物。

什么东西?我抬起脚,弯下腰,仔细端详这个物体。

天哪!

惊骇中我栽坐在地上。

那是一颗颅骨,不仅是刚才我踩到的那一颗,在苍翠的绿草之中,到处都埋藏着这样的骸骨,我支撑着身体的手边就有。

这是哪儿?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还活着。

“别怕。”有人搭了我的肩膀,这个声音是龙叔。

“这是哪儿?”

“哪儿?我不是解释过了吗?很久很久以前的过去。”龙叔笑了笑。

“竟然是真的。”一时之间我觉得大脑一片空白。

在面馆的地下室,我看到过一个由数条环形轨道组成,仿佛浑天仪一般的装置。龙叔告诉我这就是面馆的秘方。但我看不出它和料理之间有何种联系,于是便开口询问。龙叔告诉我这是一台时间机器,能带着我们穿越时空。

“您在开玩笑吗?”我可是十分认真地向龙叔讨教料理的配方,但他却给我了一个荒谬的答案。

“试试不就知道了?”可是龙叔的神情完全不像是玩笑。

我跟着他走进了那台机器,然后我们就来到了这里。

“秘方就是这台机器,至于‘独一无二’的来源……”龙叔伸出手指,指向前方,顺着龙叔手指的指向,我看到远处有一些晃动的身影,他们正在朝着我和龙叔接近。

这些身影越走越近,直到我的视力能够清楚辨别出他们的身形。

那些是人,和我和龙叔一样的人,只不过他们穿着粗糙的兽皮,身上遍布肮脏的尘泥,容貌也流露着难以描述的粗鄙。

龙叔朝着他们招了招手。

走在人群最前方的人用同样的方式回应了龙叔,他应该是这群人的首领。

我注意到这群人不是空着手来的,他们扛着一些物品,看上去是动物的肉。

龙叔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牛皮扎袋,扎袋鼓囊囊的,里面好像装满了某种物品。

首领接过扎袋,打开了袋口,把袋子里的物品倒在了手心里。那是一些黄色的晶体,晶体散发着温暖的微光。我知道那是什么,这些是“燃晶”,这个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一种万能的能量源,可以用来驱动各式各样的机械设备,当然也可以直接当作燃料,一粒硬币大小的燃晶可以燃烧一年。

首领露出了笑容,他很满意,朝着身后的众人摆了摆手,那些人纷纷把随身携带的食材放在了地上,然后转身离去。

我现在看明白了,这是一场交易,龙叔用一小袋燃晶交换了原始人手中的食材。

“你现在明白为什么我的料理与众不同了吧?”

“您是指……食材?”我的思维还没有完全从震惊中恢复正常。

“是的,这些是百万年前的动物躯体,和你平日食用的那些合成肉类截然不同,这些食材本身并不完美,它们没有绝对均衡的营养,没有完美的蛋白质和脂肪比率,但是这种残缺却能给味觉带来与众不同的体验,明白了吗?”龙叔再次拍了拍我的肩膀。

“也就是说,您用一台时光机回到过去,和原始人交易食物,然后靠这个来经营面馆?”

“是的。”龙叔回答。

“可是您有一台时光机!”

“如果我愿意,我还可以造第二台。”

“这可是一台时光机啊!”我惊讶龙叔拥有惊世骇俗的技术,却仅仅只是用它在城市的最底层经营一家陈旧的面馆,即便这家面馆的客人络绎不绝,但那可是一台时光机!

“不然你想用它干什么?回到过去,做那些我们没有做对的选择,打赢那些我们不曾获胜的战争?你可要小心,我们一切所作所为都有可能让自己在无意中跨入一个截然不同的位面,然后你会发现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位面?”

“是的,位面,某种依靠直线旅行永远也无法到达的空间,时光旅行只是直线旅行的一种。”

“我不明白。”我摇摇头。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

“唔……”

“回去吧,带上食材。”

穿越时光,我的意识和肉体回到了现世,我瞥了一眼腕表,距离我们出发只过去了一个小时。对我来说这一个小时令我经历了现实与梦幻的交替。

不过……这里是盈昃路7号的地下室吗?我觉得好像并不是。

整个空间的布局并没有改变,但是装饰、陈列、摆放的物件,没有一件是我熟悉的,我似乎知道这些物件是什么,但它们却是和我熟悉的那部分有着完全不同的风格。就好像……就好像是不同历史阶段的两种不同的文明。

龙叔忽然丢下了手中的食材,他仿佛看到了什么令他感到震惊的景象,他呆滞地站在原地,就好像我看到时光机的时候一般。

“回来了,终于回来了!”许久,龙叔发出了一声嘶吼。

回来了?什么意思?我没有明白。

“龙叔?”我的心中忽然掠过一阵不安。我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

“唔!”我看到龙叔的脸孔从他的头颅上滑落,跌落在地,那是一张面具?

紧接着他的身体开始闪烁,歪曲,逐渐地变形。

“我回来了。”龙叔的喉咙里发出了声音。

我再次看清了他的脸,那不是人类的脸,突起的鼻子,黑色的眼珠,脸上没有毛发和胡须,口中也没有尖牙。还有他的手,没有肉垫也没有爪甲。他究竟是什么?我觉得他的样子与猿猴有几分相似,但又完全不同,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生物。

“我回来了。”他又重复了一遍,至少我依然能听懂这个叫龙叔的生物所发出的语言。

“你……”

“这是我的位面。”

“什么意思?”

“我是说,我回到了我的位面。”

“通过时间机器?”

“不太准确,我在我的位面发明了这种机器,我用它在整个历史长河中遨游,见证了无数被掩埋的真相,直到有一天……”龙叔叹了口气,虽然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物,但我似乎能够从他的面容中分辨出他的感情。

“直到什么?”

“直到有一天,我回到了百万年前,人类刚刚诞生的时候,然后我拯救了一群在风雪中即将冻饿而死的原始人类,用一小粒燃晶。”我不知道龙叔口中的“人类”究竟指什么,是我,还是他?

“然后我留了下来,与他们生活了一段时间,彻底分别之前我给了他们一大包燃晶,那足够燃烧数百年。”龙叔耸了耸肩。

“那……”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题。

“后来当我回到现世,我就发现自己踏入了另一个位面,在这个位面中,创造文明的是一种和我完全不同的生物,也就是你们。”他看着我。

“我们?”

“我想大概是因为我给了他们太多东西,扼杀了他们探索和生存的能力,让他们最终停止了进化,被淘汰,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里,然后另一种生物继承了‘人类’的名号。”

“然后你回不去了,所以你选择用同样的方式消灭我们的祖先?”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是的,不过我不知道具体要做到哪种程度,也不知道要花费多长时间,所以有了盈昃路7号。”

“那现在……”我忽然觉得双腿发软好像逐渐变得无法支撑我继续站立,我觉得自己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好像我的大脑无法继续支持我的思维,我身体开始向前倾斜,这让我不得不伸出双手支撑地面。

“其实遇见你们也并不是第一次了,中途我做过很多尝试,到过许多不同位面,其中我还遇到长着羽毛的鸟人,生活在水中的海豚,甚至别的更稀奇古怪的生物。”

“那……”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开始缩小,我好像快说不出话来了,我这是怎么了。

“另外有一点,不同位面的生物如果跨越位面的话就会变成他们原本的样子,在我的位面中,像你这样的生物,被叫作猫。”

“喵……”

“别害怕,在我的位面里,人类和猫是友好的。”

“喵……”

“你或许会好奇在你的位面我为什么没有变形,那是因为我进化得更高级一些,我的身体是机械,不会受到位面变化的影响。”

【责任编辑:丁培富】

楼兰刺客传

文 灰狐

骄阳似火。

官道上走着一支驼队,十几匹骆驼,五六个人。

为首的那匹骆驼上,一个汉子靠在两只驼峰之间,以围巾遮面,正在打盹。骆驼不紧不慢地走着,驼铃单调地叮当作响,乏味得很。

骆驼走着,许是风沙进了鼻孔,突然打个喷嚏,浑身一颤。背上汉子猛地惊醒,高举双手,大喊道:“别杀我!”

他睁开眼睛,发现并无威胁,啐了一口,盖上围巾,打算继续睡去。

身后一个人大笑起来,“哈哈哈哈,赵大成,又做噩梦了?”

赵大成闻声又坐起来,转身怒道:“不关你事。”

那人催动骆驼,与赵大成并肩,“看你一天凶神恶煞的,竟是个孬种。”

“楚牛儿,你这是讨打。”

楚牛儿不以为然,向旁边使个眼色,又笑起来。与楚牛儿的骆驼并排走着一个昆仑奴,他身材高大,光着头,皮肤黝黑,赤脚走着与骆驼上的楚牛儿一样高。他向楚牛儿回个笑容,露出两排牙齿。

赵大成不理楚牛儿,他向后看看,在驼队最后面,是东家的捷达车,火红的顶在烈日下像是燃烧起来,可车内确是凉爽如春,张三正半躺在车里,透过窗子与赵大成遥遥相望。

那捷达车可是个稀罕玩意,据楚牛儿说,这车在整个大汉也不超过二十辆。乃是上好的岭南黄花梨木全手工打造,雕梁画栋,车厢内铺着软被,还有茶点锦盒和车载便壶,只有一等的达官贵人才享受得起,身份的象征。

不过这车最初的作用可不是为了彰显身份的,楚牛儿说,这种机械车的发明人是沛县的一对流浪汉,姓名不详,只是称他们作癞头兄弟。兄弟俩穷苦潦倒,全部家当只有一头驴子,兄弟俩搭了个窝棚,装上轮子,让驴拖着四处游荡干些杂活。后来驴子老了,便给驴子也搭了个棚,又设计了一套传动机构,让驴子在棚里也能推动窝棚前进,免受日晒雨淋。

癞头兄弟赶着移动窝棚到钱唐去谋营生,被当地富户看上,觉得设计巧妙,便招入门下,命他们按这个思路打造一辆更好的车。癞头兄弟在富户家里成了上宾,也换了名字,自称棚客。

东家这辆捷达车已是改革了七八代的最新版,整车四匹马力,马拴在车后的大厢里,蒙着双眼,前面以上好的草料诱之。马闻到香气便向前走,而脚下的活板却将前进力通过机栝传递到车的六个轮子,且方向由车主随心控制。据说这车极为舒服,速度也不慢,路上遇到坑洼或者石头,车厢内竟感觉不到。

这么舒服的玩意,东家却不坐。

东家打扮成脚夫模样,和赵大成一样骑在骆驼上,与捷达车并行。而随从张三锦袍玉带的,整日睡在捷达车里。

早知如此,当初东家让他赵大成坐车时,就不应该推辞。

可话说回来,东家这么安排,必有他的用意。关外匈奴成灾,经常劫掠商队。东家大概是惜命,所以才让张三装成老板,做一层挡箭牌。

“老赵,你到底梦到什么了?吓成那样?”楚牛儿不依不饶,还在追问。

“你个公子哥当然不懂,这出了嘉峪关,就是西域了。最近匈奴猖獗,见到大汉的商队连问都不问,直接抢货杀人。”赵大成撇撇嘴,“你是没见过那场面有多惨。”

“你见过?”楚牛儿又问。

“我……”赵大成顿了顿,“我家邻居就死在这条路上,那个惨。早知道要来西域,当初……”

“当初怎么样?不如直接让刽子手一刀砍了?”楚牛儿道。

赵大成甩甩头,不再说话。

自己算是死过一次的人,现在活着的每一天都是东家给的。这趟差再诡异,也得一路走下去,该发生什么就听天由命吧。

赵大成记得很清楚,第一次见到东家是四个月前。那天的早饭吃了一只烧鸡,半斤牛肉和一壶酸酒。吃完就要上路,咔嚓一刀完事。吃饱喝足,赵大成还想着,行刑的时候耍个光棍,在问斩台上唱上两句,死也死得豪横一些。

可囚车刚出了天牢就被拦下了。一百二十官兵,十八个死囚,被东家一人挡住去路。

带队的廷尉先是怒喝,举鞭要打,待看清东家手中的书信之后,慌忙跳下马来,磕头如捣蒜。一眨眼间,十八个死囚从囚车里拖出来,当场卸了枷,扔在路边。一百多个官兵原路返回天牢去了,只有几个刽子手,边走边回头,恶狠狠地看着那些囚犯,今天刀上沾不到血,晦气。

东家将这群死囚聚起来,赏了顿饭。酒足饭饱之后,东家拱手道,打算出趟远门,带几个想再活一次的走。愿意去的,次日清晨在城门外等着。不想去也可以,回家再好好过日子,绝不追究。

赵大成早就没了家,自己一人在长安闯荡了几年,也没闯出什么名堂。只能做做短工,拿到钱就去喝酒。他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有天喝多,与人起了争执,打死了两个人,自己也成了死囚。

他在天牢关了数月,等着秋后问斩。这些日子粗茶淡饭,竟让他戒了酒瘾,可又有何用?始终是死囚一个。赵大成认命了,横竖都是一死,却没想到被东家救了下来。

那就再活一次吧。

天亮时,从各处来了六个死囚,算上赵大成一共七人。东家等到日上三竿,再没有人来,便一挥手,“走!”

于是赵大成就这样稀里糊涂地随着东家上了路,直到又过了十天,他才知道,东家要去的,是西域。

这一路上东家出手阔绰,带着几个死罪之人吃香喝辣,又是乘车又是骑马,一路上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过得比之前舒服得多。

同行的人都是在死牢里待过的,面色阴沉,疑神疑鬼,一路沉默寡言。出了凉州才稍微熟悉起来,可这几个没有一个是正常人,交流也是有限。

东家说是行商做生意,生得一副军旅模样,平时总板着脸,虽不严厉,却叫人不敢放肆。以书信令军官的情景大家都看在眼里,东家似军似商,还有极高的权力,一干死囚也猜不出个所以然,毕竟命是人家给的,乖乖听话就是了。

曹允是个书生,因为私读禁书被人举报,官兵抄家的时候,家中老父老母因惊吓而亡。曹允被直接投入大牢,一直到问斩那天都没机会给父母坟上磕几个头,一路上哭丧着脸。听说要去西域才打起点儿精神,楚牛儿打听出来,说曹允之前看的那些邪书就是西域的商人带过来的。

还有张三,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假的,他说的那些事,什么杀富济贫行侠仗义之类的,就更不可信了。不过张三相貌堂堂,手脚麻利从不偷懒,赵大成虽不信任,也不讨厌他。

同行的还有一个昆仑奴,此人身高臂长,皮肤黝黑,浑身上下只有眼珠和牙齿是白的。昆仑奴粗懂汉语,能比画几个手势,只可惜舌头被之前的主人切了半条去,只能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后来主人死在昆仑奴拳头之下,也算报应循环。

另有两人,一个在路上突发恶疾,没挨到医馆便死了,东家命赵大成和昆仑奴挖了个坑将那人埋在路边。又过了几天,另一个受不了了,偷了东家一袋钱想跑,可官道上能跑多远,张三骑着快马没两下就追了回来。东家宅心仁厚,没有要那人的命,用刀在他脑门和两颊上刻了三个“偷”字,便放他活命去了。

还有最后一个,赵大成实在不想提。那个叫楚牛儿的公子哥一刻不停地在赵大成耳边念叨。在死囚牢的时候,连那些牢头都受不了他。

“哎呀,这出了敦煌,就要进沙漠了。对了,你听说过一个关于沙漠的笑话吗?”楚牛儿侧坐在骆驼背上,搭着二郎腿,“说之前霍将军征匈奴,派手下外出找水。有个斥候什长,不识几个大字,看着地图上两个字都带水字旁,就朝着那边去了,哎,你猜,那两个字是什么字?”

“沙漠。”赵大成麻木地说。

“对了,沙漠!”楚牛儿一拍大腿,笑了起来,好像这笑话是赵大成讲的。

楚牛儿笑了一阵,看赵大成无动于衷,不免有些败兴。他转向与骆驼并肩行走的昆仑奴,又讲了一遍,昆仑奴吱吱呀呀比画几下,也跟着笑起来,黝黑的脸上升起两道白牙,里面是空洞洞的嘴。

过了玉门关,驼队下了官道,转而向南。东家说官道上时常有匈奴劫掠,走小道要安全些。越走人烟越稀少,别说人了,植物和牲畜都难得一见。一连走了几日,也不曾见到一间客栈,有时能远远地见到几顶帐篷,待走近一看,已经荒废破弃掉了。几人只能顶着星光风餐露宿,好在西域不像长安,很少下雨,不然连晚间引火之物都难以找到。

越往前进,东家面色愈加凝重,吃得很少,大部分时候都在皱眉沉思。

这几个月衣食无忧,赵大成险些忘掉自己曾经下过死囚牢。东家救下自己,绝对不是为了带着出门做买卖的。看样子关键时刻就要到了,赵大成几次开口想问,这次出门的目的何在。可话到嘴边却不敢问出来,他试探着向曹允打探——自从出了长安,曹允就一直扮作商队账房跟在东家身边,两人平时交流最多。

曹允也不知道东家想要干什么,提起东家的目标,曹允一脸坚毅,“东家待我不薄,这条命也是他给的。我虽手无缚鸡之力,但就算刀山火海,也随他一起去了。”说这话时,眉眼中竟带着视死如归的英气。

赵大成还记得几个月前这小子看到杀头饭时都吓得尿了一裤子,现在也被西北的风沙磨炼的像个汉子。

又行了几日,沙漠中出现一片绿洲,绿草丰饶,周边牧民都将牛羊赶到这里来喂。

曹允与牧民攀谈几句,说这里唤作哈日布拉格,汉语里“黑泉”的意思。这里有两道水脉,一条在地下,滋养水草,另一条在明,泉水却是黑的,黏稠至极,所到之处将一切都封在下面。好在黑泉不大,只有一小汪,地下白泉却是流域极广,滋养了一大片牧草。

赵大成听到黑泉二字,觉得有意思,泉字又可分为“白水”两字,这到底是黑还是白?他又想起楚牛儿关于沙漠的笑话,冷不防在背后踢了楚牛儿一脚,才后知后觉地大笑起来。楚牛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没有精力反击,他一辈子养尊处优,伶牙俐齿,唯一遇到的不听他嘴皮子摆布的事物就是西域的沙漠。这几日早就磨掉了他的嬉皮笑脸,风沙在他的嘴上留下几道干裂的疤,楚牛儿也安静下来,只是时不时地呻吟几声,表示自己还活着。

是夜,张三和昆仑奴找了一处背风的土坡,点起篝火,东家想向牧民买只羊来,怎奈牧民不要银子。东家又想用车上载着的丝绸来换,牧民笑笑,白送了众人一只羊羔。

当晚,众人围着篝火烤全羊吃。本应是其乐融融的场面,一股肃杀的气息却笼罩着众人。

吃到一半,东家将手中切羊肉的匕首使劲插在羊身上,起身长久地望向西方,最后叹了口气,看着月光道:“你们谁敢杀人?”

荒原上一下安静下来,连风都住了。篝火跳跃,耀在脸上,每人的面貌随着光和影的变化阴晴不定。

昆仑奴“唔”一声,缓缓站起来。东家看他许久,道:“你不行。”

赵大成低头看着脚尖,心念转动。楚牛儿这公子哥自是不行,曹允也没那份能耐,那就只剩下自己和那个摸不透的张三。

自己……

正犹豫时,张三抬起手,“有什么事东家尽管吩咐。”

赵大成咽口口水,也随着朗声道:“愿为东家解忧。”

“好,”东家说,“好,我就知道。”他绕着众人走了一圈,才将以往经过全盘说出。

东家姓傅,名恒。原是李陵将军部下,曾随将军征讨匈奴。浚稽山一役,李将军战败被俘,残兵落荒回朝,处处受人冷眼,傅恒始终再无机会为国效力。

西域楼兰国主占据西域要地,本已归顺天朝,却出尔反尔,助纣为虐,屡次帮助匈奴劫掠大汉商队。此时汉昭帝刚刚继位,百废待兴,无暇西顾。但若放任楼兰、龟兹等国对天朝如此阳奉阴违,西域诸国不稳,必将埋下后患。得知此事,傅恒见机会来了,便主动请缨,要行千里赶往楼兰,刺杀楼兰国主以儆效尤。皇上当场允了,许给傅恒一切资源以成此事。然而傅恒只是要皇上一封手书,几个死囚。皇城内的官兵养尊处优,还不如几个死囚更愿意拼命,皇上允了,于是傅恒凭信救了赵大成等人。

听到此处,赵大成才恍然大悟,此次出行西域,竟有如此重大之机密。

正想着,张三第一个跪倒在地,“愿为天子解忧!”

楚牛儿、曹允也纷纷下跪以表忠心。昆仑奴十句只能听懂一句,见众人都跪,便重重跪下,不住磕头。

兜兜转转数年,最终还是要为大汉而死,赵大成想着,动作慢了半拍。

傅恒看在眼里,叹了口气,并不以为忤,反倒将手中匕首送给赵大成,似是帮助他鼓起勇气。

荒原上响起一声狼啸,随即众狼响应。张三向火里添了些柴,火焰蹿起一人多高,噼啪作响。东家从捷达车后提出一罐好酒,拍去泥封,众人一饮而尽,将官窑上好陶碗摔碎在地,豪情冲天。

次日,驼队转向西北,取道楼兰。

楼兰城墙不高,以夯土为砖,因地处边疆,资源匮乏,从外面看有说不出的荒凉。

驼队来至城下,由赵大成前去报关,东家立在捷达车旁,仍是由张三扮作老板,坐在车里。

一队官吏出来检查驼队,查验货品物资。楚牛儿凑上去,递给为首的老者一枚银锭,手法纯熟,就连与老者并肩站着的书记员都没看到。老者看了楚牛儿一眼,按住书记员的手臂,转头向上打个手势,高大厚重的城门向两边打开。

曹允“咦”了一声,东家问:“怎么?”

“那城门厚重,但是无人推便自行打开,应是暗含机关。与长安四个城门有异曲同工之妙,但长安城门以流水为动力,整个推动装置极大。城门两边没有太多累赘之物,貌似并非水力驱动,这西域小国竟有如此精妙的技术?”曹允道。

赵大成站在最前面,上下打量城门,却看不出什么门道。

过了城门槛道便是集市,一趟宽街,街道两旁是各家商铺。楼兰是大宛、大月氏、精绝、莎车等国与长安通商的必经之路,原本商客络绎不绝。但近年来楼兰国主在大汉和匈奴之间左右摇摆,商队和使者经过时难免遭到侵扰,渐渐地,客商宁愿绕道也不敢从楼兰经过。

集市面积虽大,但门可罗雀,开门的商铺仅十之二三,见有新客来,店家强打起精神,从遮阳棚的阴影下走出,对着赵大成等人热情招呼,一时间各国语言响成一片。没过多久,店家们发现这批人长途劳顿,无精打采,完全不想过来照顾生意,便悻悻地闭了口,回到铺子里坐着去了。

驼队找了一家客栈,将骆驼和货物都安置好。店里菜品不多,但是管够,芝麻胡饼、烤羊肉,还有店家自酿的葡萄酒。几人大吃起来,刚刚酒足饭饱,国主的使者已经到了门外。

“各位客人,打扰了。”使者操着一口生硬的汉话,毕恭毕敬,“本来应当等几位客人稍事休息之后再来打扰,但我国国主听说大汉商队远道而来,已经迫不及待想见各位了。”

张三看向东家,东家轻咳一声,张三便拿出老板的派头,大着嗓门道:“失礼失礼,我们本应该一到便去参见国主的,因为一路上确实车马劳顿,想着沐浴更衣之后再送拜帖,既然国主着急,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张三、赵大成和傅恒站起来,就要跟着使者一起去觐见楼兰国主。使者迟疑一下,谨慎道:“各位客人,国主已经备下丰盛晚宴,稍后会与各位会面,但此时,国主想先见见这位……东家。”

张三沉吟一下,“那好吧,伙计们,你们照看好行李,我去去就来。”说罢,便随着使者走了。

“那我们呢?”楚牛儿问道。

“暂时没事,就休息去吧。”东家道。

几人商议一番,留下昆仑奴照看骆驼和货物,各自都回房休息。楚牛儿打算去市集上看看,曹允也对楼兰充满兴趣,与楚牛儿一起出了门。

赵大成正要走,被东家留了下来。

“方才那使者说,今晚就有一场宴会,要来宴请我们。”东家道。

赵大成想了想,“机不可失,依在下所见,楼兰城内防范不严,似是没有什么应对暗杀的计策,不如就今晚。”

东家捻着胡须,眉头紧锁,沉默不语。

“东家,择日不如撞日。那晚听你讲了前因后果,我们几个已经有了觉悟。这茫茫大漠无处可逃,刺杀楼兰国主本就是有去无回之事,为此我们已下了必死之决心。不如就趁今晚,在下看准机会冲杀过去,直接刺死楼兰国主,至于之后能不能活,现在想得太多也无济于事,不如听天由命吧。”

傅恒一拍桌子,“唉,赵兄洒脱,倒是我傅某人优柔寡断了。”他伸手握住赵大成手臂,这是军中同袍礼仪。

赵大成当即回礼,也握住东家手臂。

傅恒一愣,“赵兄也曾从军?”

“西北豹骑六营什长,赵大成。”赵大成脱口而出,说完便后悔了。

“西北豹骑六营?”傅恒沉吟道,“六年前……”

“与匈奴交战,全军覆没。”赵大成沉声道,松开傅恒手臂,他沉默片刻,继续说道,“我逃了。”

傅恒张张嘴,却说不出话。

赵大成沉默片刻,不再与东家交谈,转身回屋。

他回到房间,从怀中掏出东家给的匕首,赵大成这才明白东家为何要将匕首赠送与他。昆仑奴不通汉话,楚牛儿和曹允毫无战力,张三假扮东家行事不便,只有东家和自己能够找机会行刺。

匕首来自大月氏,以一种叫作打马士革的手法打造而成,表面花纹繁复,吹毛立断。他轻抚匕首,刀刃割破手掌,一道血迹流下。

关于那日,赵大成已记不清任何细节,只有血腥味道萦绕脑海。六营与匈奴骑兵不期而遇,交战没有持续很久。赵大成回过神时,已满身是血,被坐骑随意带到了几十里外的一片树林里。

他不敢回去,几年的军旅生活,几百个兄弟,都丢在那片沙地上。那日之后,赵大成隐名埋姓,逃回长安,白天做短工,晚上总会梦到死去的弟兄,只有酒能让他不再害怕,也让他不再活着。

他始终是逃不掉,越靠近西域,他的梦越清晰。他看到带队偏将面门中箭,白色箭羽嵌在眼窝里,脸上似笑非笑,似乎还有半个笑话没有说完,下一刻,偏将便消失在滚滚马蹄之中,之后便是混乱的金铁交击声与浓重的血腥味道。

赵大成挤按掌心伤口,疼痛将他从回忆中解救出来。逼仄的客房令人心生烦躁,他将匕首插进靴筒,打算出去转转。

楼兰称之为国,却不如长安周边的一个县大,整个城南低北高,最高处的大建筑就是国王宫殿。宫殿仅是大些,相较长安的建筑要简陋许多。赵大成背着手沿街行走,楼兰国民和蔼热情,男子续须,女子窈窕婀娜。虽然语言不通,但见到汉服打扮的赵大成,都热情微笑,有的人还送葡萄干和切糕过来,请赵大成品尝。

行至城中,赵大成见到一位老者,须发灰白,赶着几头牛迎面过来。那些牛背上驼着复杂装置,几乎占据了整条道路。赵大成侧身靠墙,让牛群从身旁经过。那些装置并非鞍韂,不能载人,而且那些部件之间相互勾连交错,看上去无法分开,仿佛就是给牛专用的。赵大成在长安没见过这种东西,心中好奇,便跟在老者和牛群后面,想看个究竟。

老者拐进一条小路,又转向东,楼兰的土砌房屋看上去都一个样,好似迷宫,离开主路没多久,赵大成便转了向。他快走几步,想拦下老者问个究竟,突然眼前豁然开朗,竟然已出了城。

城外是一片田地,阡陌交错。农人牵牛沿着地垄劳作,那片田地不知种的什么,在阳光下明晃晃的,好像水稻之类的水田。这里靠近罗布泊,又有孔雀河与塔里木河环绕,虽有水源,但西域气候干燥,不适合耕种水稻。

赵大成又走近些,看清了那片田里的作物:田地里种的不是庄稼,竟是大汉出产的上好丝绸。

成匹的丝绸平铺在地上,任由牲畜在上践踏。赵大成一路走来,深知这途中有多少艰辛。在西域诸国,丝绸便是大汉,大汉便是丝绸。如今看到楼兰人竟然将这些东西如此糟蹋,不由得勃然大怒。他快走几步,追上方才那老者,一把揪住领子,“说,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赵大成双臂如铁,老者叽里咕噜叫着,挣扎不开。有些农人听到动静,围了过来。

“这位大侠,不用动粗,有话好好说。”有个中年汉子走过来,用汉话对赵大成讲。

赵大成一愣,松开老者,转向那汉子,“你会说汉话?”

那汉子一笑,“会,小的原是南阳人,随家叔出门做生意,就留在这了。”

“哦?那你便给我讲讲,这上好的丝绸,为何如此糟蹋?这可是咱们辛辛苦苦从大汉运来的。”

“大侠别急,丝绸在别处,只是做些衣服穿在身上,为了美观罢了。可在这里,却另有他用。”汉子道,他回头对农人们喊了几句,那些人都散了。汉子抬手,“来,大侠,我们到那边阴凉处细说。”

赵大成随着汉子走到一边,汉子擦了擦汗,“大侠可见过打闪。”

“那当然。”

“雷电劈下来,声势惊人,只要一击便可击毁参天大树,还能引燃烈火,连暴雨都浇不灭。”

“我知道。”

“大侠请看,那些牛背着的东西,黑色人头大小的罐子,唤作雷火石。”

“雷火石?”

“可以储存雷电。”

“这大白天哪儿有闪电?”

汉子嘿嘿一笑,“这便是丝绸的妙用了。”他吹了声口哨,一头牛听到召唤,从田边慢悠悠走来,“大侠看这儿,这几块是硅熔石,与丝绸摩擦便可生出天雷。而这里……”汉子指向牛背上的装置,“这里与牛皮毛接触,可产生另一种……能量,称之为地火。”

赵大成凑过去,围着那头牛转,那汉子说了这么多,他一句都没有听懂。

汉子从牛背上将雷火石拆卸下来,“这雷火石是我们国主的祖先发明的,据说是大秦(古罗马)的技术。”

赵大成从汉子手中接过雷火石,捧在手中端详。雷火石外壳黝黑,触感冰冷,似是金属制成,沉甸甸的,晃动时还有水声。他轻抚雷火石外壳上复杂的花纹,心里有无数问题,但不知道如何问出。

“根据我国……楼兰国的传说,楼兰国主的祖先发现了如何使用雷火之力,但是欧罗巴教廷认为这种力量来自天堂,使用雷火之力是冒犯天威,于是判了国主祖先死刑。老人家一路逃到这里,才摆脱追杀。他不想放弃研究这种力量,于是留在这里继续研究。后来国主的先辈发现了我们大汉的丝绸中竟然蕴藏着来自天堂的力量,对我国佩服得五体投地,便想方设法从商人那里购买丝绸,结果买着买着,生意做大了,便在这立了国……”

赵大成对汉子的解说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他摆弄着手里那块雷火石,“这玩意如何使用?”

“哦,是这样的,这天雷地火单独看,仿佛微弱不堪大用。但是雷火石两侧有两条铜丝,漆成红色那条称为任脉,蓝色的是督脉,只要打通任督二脉……大侠不可!”

赵大成听着汉子讲解,便伸手去碰两条经脉。汉子的话还未出口,赵大成眼前闪起一道蓝光,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赵大成双臂如同被重锤击中,打得他倒飞出去。再睁眼时,已经倒在地上,心中清醒,身体却簌簌颤抖,如同筛糠。

汉子飞奔过来,将赵大成扶到旁边坐着。“别怕别怕,咱们有句俗话,叫天打五雷轰。在咱们那边是骂人的话,在他们楼兰,几乎每个人都被轰过。”汉子抬起手,把手掌亮给赵大成,只见汉子掌心手指处有几处斑点,重的焦黑,轻的发黄起皮,“这都是不小心碰到这雷火石给打的,怎么样,厉害吧。”

赵大成晃晃脑袋,看不出是点头还是摇头。

“没事,用不了一盏茶的时间就可恢复。”

赵大成低头看向自己的手,两个虎口处都留下了电击的焦斑,这雷火石好厉害,赵大成心想,脸上麻木,不知道露出何种表情。

过了一会儿,颤抖褪去,只是双臂还有些发麻。赵大成站起来,活动活动腿脚,没有什么异样,他放心了些,对那汉子说:“多谢老兄说了这么多,在下还有些事,告辞了。”

“别走啊,大侠,不嫌弃的话,晚上到我家去吃饭,让我老婆给烤点儿羊肉板筋之类的。我跟你说,我老婆,本地人,楼兰第一美女,大侠若是……哎,大侠?大侠?”

赵大成返回客店,发现除了张三,大家都在大堂坐着。看到赵大成回来,东家问道:“赵兄,这么长时间,你去哪儿了?”

赵大成坐下,给自己倒了碗水,一饮而尽,他举起双手让傅恒看被电击的焦斑,“别提了,让雷劈了。”

“可是雷火石?”曹允问道。

“你也知道?”赵大成道。

“在下方才去看了看,那城门的机关,就是以雷火石为动力。不仅如此,城里几家大的商铺,磨面、织布、木工切削,都是以雷火石驱动的机关。我们天朝虽然也有类似机械,但皆由水力推动,构造笨拙,固定无法移动,不如楼兰这里的装置便捷。”

“边陲小国,远不及我天朝沉稳大气。”傅恒不屑道。

“我倒是觉得他们这些玩意挺有意思的。”赵大成道,他看到楚牛儿趴在桌上,单手托腮,不发一语,问道,“牛儿,怎么了?”

楚牛儿长叹一口气,幽幽说道:“我恋爱了。”

“什么?你小子真是死性不改。”曹允道,“这次又是哪家的姑娘?”

“不知,”楚牛儿又叹一声,“方才在集市上,我远远地看到一红衣女子在高台上舞蹈,身姿摇曳,长发及腰,皮肤白得仿佛月光。那舞蹈,像是流动却又凝固的水,柔软而坚强,好像春天……”

楚牛儿念叨起来,句句不离红衣姑娘,几人听了一会,烦了,便自己聊了起来。张三去见国主,始终未归,东家怕出什么事情,在客店大堂里来回走动,愁容满面。

傍晚的时候,使者又来了,说是国主已备好晚宴,请各位客人前去聚会。随着使者一同来的,还有十二名带刀卫兵夹道护送。

赵大成不知是吉是凶,事已如此,已没了退路,他与东家对视一眼,暗暗点了点头,他大笑着第一个走出店门,靴筒里的匕首顶着小腿,让他安心下来。

曹允咽了口口水,跟在后面。

楚牛儿还在做着与红衣姑娘的白日梦,东家对昆仑奴努了努嘴,让昆仑奴牵着楚牛儿,一起出了客店。

国主宫殿在城的另一边,一眼就能看到,使者带着赵大成等人向宫殿走去,十二名卫兵列为两排跟着。东家点了曹允一下,曹允会意,快走几步与使者攀谈起来。他对楼兰的新奇机械充满兴趣,句句不离雷火石和那些装置,使者倒也不隐瞒,知无不言,讲解得仔细透彻。赵大成虽然听不太懂,不过看使者确实热情,并无杀机,心情不由得放松下来。

到了宫殿,使者将几人引进大厅。昆仑奴要进时,使者突然抬手拦住,“这位客人,还请在厅外稍后。”

“为什么?”赵大成问。

“客人不知,我国习俗,这位……不适合参加国主的宴会。”使者道。

赵大成还想争辩,傅恒笑着道:“客随主便,既然有这规矩,我们也不强求。”他向昆仑奴点点头,昆仑奴一向顺从,把身上的楚牛儿交给赵大成,退在一边。

进了宴会厅,国主已经入席,正在与身旁的张三谈笑。几人上前见了礼,被侍者引入偏座。

国主不是汉人,也不是西域诸国相貌,而是一头金色卷发,身形高大,皮肤白皙,鼻梁高耸,中午那农人说的没错,国主身上有欧罗巴血统。

在楼兰国主身侧还有一人,似乎也是欧罗巴人,但发色更暗,偏淡红色。国主与这位客人相谈甚欢。

张三面色潮红,貌似微醺,只有谈话间目光扫向这边时,才能看到他眼中精光四射。

过不多时,又进来几人,均是金发白皮蓝眼,自称威尼斯人,双方见礼之后,宴会开始。

楼兰物产不多,但来自西方的香料奇绝。虽然桌面上只摆着馕饼、烤肉和葡萄酒,佐以香料,令人食指大动,垂涎三尺。

酒过三巡,赵大成早已按捺不住,不时向东家使眼色。东家安抚道:“先别急,我们看看国主请我们来,到底想说什么。”

又聊了一会儿,国主拍拍巴掌,厅里安静下来,“俗语云,有朋自远方来,那个不亦乐乎。如不,来点儿助兴的!”

话音未落,一红衣女子不知何时出现在大厅正中,胡琴弦起,女子随乐而舞。

女子身着红色长裙,上身金色半袖短襦,露出两条白玉一般的手臂,头上蒙着一方红纱,遮住脸庞,只能隐约看到一双妙目,有说不出的妩媚。

楚牛儿尖叫一声:“啊!我的媚娘!”

楼兰国主正要介绍,被楚牛儿一声打断,他面带不悦,咳嗽一下,道:“嗯,她叫夏娃,众位可发现她有何不同之处?”

夏娃舞得飘逸灵动,浑身软若无骨,仿佛与轻纱融为一体。众人看得痴了,哪里有心思分辨不同之处。

楚牛儿仗着酒胆,翻过桌子,走进圈内与夏娃同舞。与夏娃相比,楚牛儿笨拙不堪,跌跌撞撞,惹得大家哈哈大笑。但没过多久,楚牛儿追上拍子,与夏娃舞在一起,他是长安知名的声色之徒,琴棋书画皆通,此时舞起来,翩翩公子气质浮现,和夏娃略有郎才女貌之相。

一曲舞毕,楚牛儿还想再与夏娃亲近亲近,不料楼兰国主一声招呼,夏娃垂首,退回国主席边。

“这位兄台真是人中龙凤,能与夏娃舞在一起,真是难得。”

楚牛儿深施一礼,“得国主赞赏,小的深感荣幸,不如就这样成全……”

“这位客人莫急。”国主打断楚牛儿,从桌旁站起,站在夏娃身旁,用力一扯,将夏娃上身胸衣撕碎。

“不可!”楚牛儿一惊,就要过去阻拦国主,赵大成一个箭步蹿过去,将他拖住。

楼兰国主再伸手,竟徒手插入夏娃胸膛,两边久经风霜的汉子也没见过这种场面,不由得同时惊呼。赵大成差点儿就掏出匕首冲上去,东家按住赵大成手臂,示意他再忍耐片刻。

国主整个小臂插入夏娃胸膛,伤口干净光滑,竟没流出一滴血来。国主将手拔出,夏娃的胸膛随着向两边张开,赵大成看得清楚,夏娃胸膛里,放置着一颗雷火石。

“太精妙了!”曹允叹道,“真美!”

楼兰国主哈哈大笑,“众位莫慌,跟众位开个小小的玩笑,这女子是我国雷火之力的最高杰作,只是傀儡人,并无疼痛之感。”

他将夏娃胸膛合上,拍了两下巴掌,夏娃身躯一震。音乐响起,夏娃又舞了起来。

赵大成把楚牛儿拖回席前,嘱咐道:“这次不能再出去了,我们是客人。”

“真美啊,她是如此的与众不同,长安三千佳丽不及她一根睫毛……”

“她是傀儡人,没有睫毛。”曹允道。

楚牛儿毫不理会,“她是世界上最独特的唯一,我爱她,”他转向曹允,“你在看过一个女人的心之后,竟然没有一丝动情?”

“那只是雷火石而已,我倒是想把她拆开,仔细研究一下内部构造。”曹允道。

“铁石心肠,你真是……”楚牛儿摇了摇头,“不可理喻。”

“那女人才是铁石心肠。”曹允笑道。

楼兰国主继续道:“我楼兰地处边陲,资源匮乏,唯在雷火之力上有些心得,今日东西方的客人汇聚于此,还请各位将我国将雷火之力带给更多的人。”

“据我所知,雷火之力在大罗马帝国是禁止使用的。那是上帝的力量,凡人不可碰触。”一位威尼斯商人说道。

“没错,我就是因为看这种书被判了死刑的。”曹允低声说。

“这位客人,我们的小装置还有很多种,到时候可以随便挑选。”国主笑着说道,“挑那种上帝不愿意做的,比如织布机、磨面机、扫地机器人之类的。”

那位商人面露不满,还想再争辩几句,但被同伴拦住,大家讲了几个笑话,化开尴尬。

夏娃又跳了一曲,退到后台。方才那位威尼斯客商站起来,举着酒杯,要上台去向国主敬酒。

赵大成喝了两杯,被这愉快的气氛搞得放松了警惕,正在回想之前夏娃的舞蹈,忽然听到张三呼喊:“大成,过来敬酒。”

“哎!”赵大成站起来向国主走去,走了两步才发现忘了拿酒杯,他转身去拿,再回身时,看到那个敬酒的客商将酒杯中的酒一股脑泼在国主脸上,抬起右臂向国主冲过去。

张三醉眼惺忪,反应却不慢,他立刻跳起来扑向那人,大喊道:“国主小心!”

那客商一愣,被张三扑倒在地。殊不知国主左侧矮个商人也是刺客,他从腰间抽出一柄细长尖利的刺剑,绕过张三,刺在国主胸膛,长剑穿胸而过,在后背露出一截剑尖。

赵大成才反应过来,从靴筒掏出匕首冲了过去,傅恒紧随其后。

对面席上的几个客商也纷纷跃起,使用相同的细剑兵器,与赵大成和傅恒战在一起,几个侍者呼喊着保护国主,却不敢过来。

欧罗巴人虽然体型庞大,但并不笨拙,他们身法灵活,进退有度,赵大成傅恒讨不到什么便宜,反而被人攻得手忙脚乱。张三爬起来,右肩被划了一刀,鲜血淋漓。三人汇在一起,且战且退,欧罗巴人并不急于进攻,而是慢慢缩小包围圈,打算将三人绞杀其中。

正在为难之际,只听侧面一声大吼,“看招!”

曹允站在桌上,将两盏油灯投入战团,一时间火焰四起,将威尼斯客商隔离开来。

“快跑!”曹允跳下桌子,拖着楚牛儿向出口跑去。其他三人紧随其后,逃出宴会厅。

出得厅来,只见昆仑奴靠在一根柱子上打盹。赵大成对他吼道:“快把门关上!”

昆仑奴猛地睁眼,懵懂不知所以。曹允抽出一只手指着大门,喊道:“Hold the door!”

昆仑奴点头,嘴里含糊道:“Ho……dor。”他张开双臂,将两扇大门重重关上,门下齿轮机栝发出嗒嗒的错位声,抵不过昆仑奴强大膂力。门哐地闭上,昆仑奴用手推着顶住精致的雕花大门,门后传来咚咚的撞击声,却徒劳无功,大门纹丝不动。

一队楼兰卫兵衣衫不整地从外面冲进来,他们也在举办一场小型的聚会,西域民族能歌善舞,生性乐天,卫兵也是如此。

赵大成等人形容落魄,惊魂不定,立刻被卫兵团团围住,当成刺客。还好张三强打起精神,拿出老板气势,朗声道:“众位军爷,那些威尼斯客商在宴会上行刺陛下,我等拼力抢救,还是晚了一步。”张三叹了声,“不过我们已经将那些匪人堵在宴会厅中,还盼各位速去抓捕,如有需要尽管吩咐。”

卫兵队长将信将疑,但还是对张三拱了拱手,带人从后门包抄,留了两人留在这里看守张三等人。

“到底怎么回事?”东家傅恒问道。

张三从下摆上撕下一块布,缠在伤口上,挪到一处墙根坐下,“这楼兰国确实不易,国主下午跟我忏悔了许久。因为是小国,谁都惹不起,大汉来了听大汉的,匈奴来了只好听匈奴的,不然就是灭国的命运。”张三说着撇了撇嘴,“这次他又向我表了很多忠心,还塞给我好多礼物,可惜都落在宴会厅了。”

“那些刺客是怎么回事?”赵大成问。

张三犹豫片刻,“唉,不瞒各位,小弟原先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对他们罗马帝国的同行有些了解。这几个人都是属于一个刺客组织的,那个组织制度极严,不为名利,但对教廷极为忠诚。楼兰国主提到,他们家族当年就是因为研究雷火之力,被教廷视为大逆不道,才逃出罗马的。”

“没错,就是这个刺客组织当年一直追杀我的祖先,逼得我们从罗马城逃到这里,没想到快一百年了,还不放弃。”

突然有人接过张三的话茬,众人回头看去,竟是楼兰国主本人,众人匆忙下拜。

“国主,你……”情急之下,傅恒忘了身份,开口问道,幸好张三警惕,咳嗽一声打断了他。

“我等亲眼看到国主被利刃穿胸……”张三说道。

“不妨事,换几个零件就好。我座下有暗道,趁刺客不备,我就逃了出来。”楼兰国主脱下外衣,露出上身。国主身形消瘦,身体竟分为两色,一道明显的接缝,从左颈下方一直延伸到胯部。右边苍白黯淡,左边淡黄丰润,左胸处有一破口,乃是方才刺杀所致。

国主看着赵大成,“来,你帮我一把。”他指向那道缝隙,“手伸进去,掰开。”

赵大成走上前去,硬着头皮按照国主吩咐去做,国主身体“啵”的一声掀开。就像之前夏娃一样,楼兰国主的左半边身子竟也是由傀儡术制成。这次离得近,赵大成看得清楚,那部分身体以精雕胡杨木为主骨架,精细机构为金属和羊骨,铜丝为线,羊筋为肌,由一颗小一点儿的雷火石驱动,表面覆着肉色丝绸,不细看与皮肤几乎一样。

“此假体方便灵活,但羊筋容易腐坏,须经常更换,且异味难处,须用香料覆盖。”国主用右手调整嵌在身体上的零件,不一会儿,左臂恢复自如。

“媚娘也是如此构造?”楚牛儿问,却又自问自答,“我就说她身上有异香扑鼻,一般女子哪儿有她这等丽质。”

“那是孜然,波斯来的上等香料。”

“陛下的身体……”曹允问。

“之前实验雷火石时被击中了。”国主解释道。

“雷火之力果然厉害,”曹允叹道。

国主穿好衣服,复向张三施礼,“方才多亏张老板那一扑,我才没有命丧当场。”

“不敢不敢,我等不知国主如此体质,不然拼死也要把国主一起救出来。”张三连忙还礼。

二人正寒暄中,卫队长跑过来道:“陛下,我们在宫内搜遍,仍未找到那伙匪人,现在已经封闭城墙,正在全国搜捕。”

“知道了,下去吧。”国主道。

国主带着众人重新进入宴会厅,留下卫队在外看守。厅内杯盘狼藉,还被曹允烧了小半。国主站在残骸当中,注视着张三等人,正色道:“各位,我们家族从罗马城逃亡至今,已近百年,还是让那些刺客给发现了。我死了倒不要紧,但雷火之力是我家族信仰,未来一定会改变世界,在此断绝实在太遗憾了。”

张三看看东家,说道:“国主可是想让我等将雷火之力带回大汉?”

国主咽了口口水,“如果连我一起带回去更好,此地不宜久留。”

“国主想弃国而走?”傅恒道。

“这个……”

“国主,你来看看这个。”傅恒从腰间取下腰牌,“我本是大汉天朝特派使者,奉皇上之命,专程赶到楼兰,执行刺杀任务。”

“刺杀?”国主捧着腰牌端详。

“刺杀阳奉阴违,对大汉天朝虚与委蛇的边陲小国国主。”傅恒正色道。

楼兰国主如遭雷击,高举腰牌跪于地上,“大人在上,我……我……大人,我就如实说了吧,其实我并非当国主的料。我想要的,就是有一处安静的环境,好好做研究。可是我父皇……我父亲过世的早,这份责任就落在我头上。那匈奴强悍,我也……”国主膝行两步,“大人,大人,事已如此,杀了我也于事无补啊。”

傅恒也未料到事情会发生如此变化,他倒背双手,在宴会厅里来回踱步。

“大人,”曹允道,“依小人之见,这雷火之力精妙无比,使用得当可堪大用。留着国主,比杀了要强百倍。”

“这位先生所言极是!”楼兰国主抢着说道。

傅恒倒背双手,在杯盘狼藉的宴会厅中来回踱步,“傅某已立军令状,此人不杀,如何向天子交差,大汉又如何在西域立威。”

赵大成找到一壶酒,自斟自饮一杯。刚才的厮杀来得太快,刺客在他身上留下几处伤口,直到现在才发现。伤口殷出血迹,已将身上衣服染红小半,好在只是皮外伤,对赵大成影响更大的是恐惧和曾经的回忆。他又喝了一杯,身上颤抖才减轻了些。

“杀了,又有何用。”赵大成道。

“赵兄此言何意?”傅恒问道。

“大汉与匈奴之间,来来往往,死了何止万人,多杀他一个,能有什么用?”

“依赵兄之意,应该怎样?”

赵大成想了想,“不知。”他又喝一口,似是醉了,“只是厮杀倦了。”

“你!”傅恒不愿再与赵大成计较,复转向楼兰国主。

国主跪在地上,浑身瘫软,已放弃抵抗。傅恒攥紧手中长剑,又看看曹允与赵大成二人,自知刺死楼兰国主的时机已过,再无杀人的勇气。

楼兰国主察言观色,看出傅恒心存犹豫,刚松口气,一名传令兵冲入宴会厅。

那传令兵神色慌张,看到此时的场面觉得异样,却也只是一愣。他打量一眼持剑而立的傅恒,转身向跪着的楼兰国主道:“陛下,从东方来了一支大军,不知是敌是友。”

“有多少人?”国主问道。

“前锋部队有近百骑,后面还有……”传令兵一顿,方醒悟过来,他拔出腰间佩刀指向傅恒,“你是何人,胆……胆敢在此仗剑行凶,还不速速束手就擒!”

傅恒叹了口气,与楼兰国主对视一眼,将剑抛在地上。

国主示意传令兵收回佩刀,站起身,毕恭毕敬对傅恒道:“大人,国事要紧,其他的我们随后再议。”

众人随着国主一同登上东方望楼,西域天长,虽已过戌时,日头仍在地平线上。只见楼兰东方有一团黑影,星星点点燃着数十只火把,更远处似乎还有人马,但与夜色风沙融为一体,分辨不清。

“护国将军何在?”楼兰国主道。

“在。”城墙上一人答道,快走几步走到国主面前。此人面庞黝黑,一部长髯,形神威严,身上却穿着一件破旧皮袄,隐约还有一股羊膻气。

“什么情况?”

“已派斥候前去探查。”

“好,有情况速报。”

“是!”护国将军应道,转身跑下望楼。

“此人为何如此打扮?”傅恒问道。

“不瞒大人,我国人丁稀少,以交易、放牧和研究雷火技术为立国之本,护国将军平时还有七八十只羊要操心,只能兼职。”

傅恒与赵大成对视一眼,从刚才传令兵的反应就能看出,楼兰上下毫无斗志,连一丝警惕心理都不曾有过。

过了一盏茶的工夫,楼下跑来一骑,夜色中看不清楚。那匹马跑进城门,不一会儿,护国将军上来,“报,来者是匈奴骑兵。”

“有何目的?”国主问道。

“不知。”护国将军道,“斥候身中三箭,只说了一句话,便失血过多昏迷了。”

楼兰国主挥挥手,“去国库准备礼物一份,明早给匈奴送去。”

“国主这是何意?”傅恒道。

“西域一带,属匈奴势力最大,我等小国已被其欺压多年。不过匈奴以游牧为生,不占国土,每次来只是要些钱物,先送上礼物,明日与使者面谈时,也好说话。”国主解释道。

“不能给。”傅恒掏出腰牌,“你忘记我刚才的话了吗?”

楼兰国主一怔,“大……大人,若惹恼了匈奴……那月氏国王的头颅,现在已成了大单于的酒杯了。”

“楼兰是大汉属国,哪有向匈奴纳贡的道理。”傅恒道。

“那依大人的意思,该如何应对?”

“这……”傅恒一愣,他本抱着必死之心来刺杀楼兰国主,却不想陷入如此境地。他看向赵大成和曹允,二人皆神情麻木地看着远处营火,应是也未想过该如何处理这样的局面。

傅恒咬咬牙,一掌拍在望楼城墙上,“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匈奴若是敢来,必叫他有去无回。”

“大人,这是要战?”

“战!”傅恒朗声道。

“可是……”楼兰国主面露难色,欲言又止。

“国内现有多少兵将?”傅恒问楼兰国主。

国主看向下面,护国将军开口答道:“现有骆驼兵三十骑,轻骑兵一百一十骑,步兵千余人,兵甲齐全。另有民兵五百余人,可参与城防。”

“就这么多?”傅恒皱眉。

“就这么多。”武官道。

“速去召集兵马,准备迎战。”

护国将军看看本国国主,叹了口气,“是!”

“你们也先回去,安排各自人手准备迎战。”傅恒接着吩咐道。

群臣散去,一路叽叽喳喳,有人抱怨,有人哀叹,如同市场散集一般。傅恒看着群臣的背影,才知道楼兰国主之不易。

傅恒赵大成曹允三人站在城墙上,眼睁睁看着东方。匈奴原地扎营,似乎并不急于前进。

楼兰国主打个哈欠,“大人,这些年来,匈奴已来过数十次,每次都是如此。直到次日中午才来相见,不如早早休息,养精蓄锐。”

傅恒犹豫片刻,微微点头,道,“赵兄,曹先生,二位先去休息,今晚我在这里守着。”

赵大成推辞不过,只好领命。楼兰国主将赵曹二人以及昆仑奴就近安置在楼下军营。这一日操劳,赵大成刚躺下便沉沉睡去,可不一会儿便被噩梦惊醒。他翻身下床,发现自己甲胄在身,恍惚间以为自己重回豹骑六营。如果能够及时向六营偏将报信,告知匈奴出没地点,也许还能救那些兄弟一命。

他冲出房间,发现身边军人都是陌生面孔,这时他才猛然醒悟,豹骑六营,只剩他一人了。

赵大成回到房间,却不敢睡,只要一闭上眼睛便是杀场,身边尽是同袍的尸体。赵大成蜷缩在房间一角,浑浑噩噩,不知不觉中已熬到天明。

登上望楼时,东家傅恒和曹先生已经在了,远处匈奴先锋也已拔营起寨,不紧不慢地向楼兰方向靠近,目测百骑以上。

“大人,”楼兰国主道,“当真要与匈奴交锋?”

傅恒沉默片刻,“那是自然。”

“我国中还有一万多百姓……”

傅恒道:“匈奴不除,不过是万只羔羊,屈膝跪地而已。”

楼兰国主一怔,与立于一侧的护国将军对视一眼,说道:“几位大人请随我来。”

众人随着国主来至城墙东北,城下有一片胡杨林,枝繁叶茂,显然受到精心栽培。

“这片林子被称为千棺之林,我国王族都葬在那里,可以把骑兵都引到那里作战。”国主说道。

“在王族陵墓上交战?”曹允问,“太不尊敬死者了吧,这在我朝,是大罪啊。”

“陵墓只是幌子。”国主道,“自上次匈奴侵扰,我便意识到,楼兰必须要有能力自保。于是在胡杨林内设置了七层集成雷火路,有不同的机关埋伏,在城墙上即可操纵,能以一敌百。”

傅恒看向赵大成,赵大成搓着下巴道:“如此甚好,不过必须有一支骑兵与匈奴正面交锋,之后诈败,将匈奴引入林中,才能使机关生效。”

“我国骑兵精于骑射,骁勇有余,但临阵变化……还需要大人在阵前指点。”国主道,态度上倒是有一说一,不卑不亢。

“有将军在,我等岂敢越权。”傅恒看着护国将军说道。

“不妨事,在下不才,只是箭射得熟练些,愿意陪在大人左右。”护国将军连连摆手道。

傅恒长叹一声,“赵兄,靠你我二人了。”

要上战场了,此念一起,赵大成便忍不住想要颤抖。他强忍着说道:“愿跟随东家左右!”

“什么东家不东家的。”傅恒握住赵大成手臂,依旧行个军礼,“你我今后,以兄弟相称,你大我几岁,我便唤你一声大哥。”

“兄弟!”赵大成脱口而出,一股热血从心头激荡而出,贯通四肢,身体也不再抖了。

二人携手走下城墙,由兵卒协助披挂整齐,以傅恒在前,赵大成与护国将军一左一右,带领四十二名骑兵出了城门。

日已正午,汗水从头盔里渗出来,顺着脖颈流进衣服里。傅恒用枪尖指着敌将,高声喝道:“吾乃大汉特派将军傅恒,楼兰乃大汉领土,匈奴靠近死,死!”

楼兰国对匈奴一向是狗一般的摇尾乞怜,如今竟敢出兵迎战。匈奴骑兵不理傅恒,甚至连武器都不拿,自顾自地与身侧的骑兵说笑起来。

傅恒把心一横,催马上前,直取中军。对面侧翼杀出一员将,手中弯刀舞动如飞。

傅恒不敢怠慢,举枪便刺。不曾想敌将竟然托大不防,直到枪尖临身才打算拧身躲过,却没算到傅恒内心紧张,未到距离便提前出枪,匈奴将官躲闪不及,满脸狞笑突然凝固,被傅恒轻易扎个对穿。

两马交错,敌将栽于马下。

见傅恒胜了一阵,护国将军按捺不住,大喝一声冲向阵前。楼兰骑兵士气大振,同样呼喊着向匈奴杀去。

赵大成胯下黑马见到同伴皆向前冲锋,也想同去,却被赵大成死劲勒住。赵大成看着双方骑兵打作一团,心中清楚应该加入其中,可身体却不听使唤,连根手指都动弹不得。

西域小国向来软弱,见到匈奴必定献上厚礼,先锋队大多是后营中层,平时作威作福惯了,以为这一趟只是取了献礼,拿些回扣便能交差。没想到楼兰人竟吃了豹子胆,四十多人将一百多匈奴兵围在当中,弓箭一顿乱射,一眨眼间就有十几名匈奴骑手中箭落马。

匈奴先锋官好容易回过神来,组织手下对楼兰进行反击,局势才逐渐扭转过来。

赵大成看着楼兰骑兵逐渐减少,匈奴形成了反包围阵势。

“快撤退。”赵大成说,声音只有自己能够听到。

楼兰骑兵一个一个摔落在尘土里,护国将军身中两箭,却只知道向前冲锋。

“快退!”

匈奴先锋官在人群中找到了傅恒,傅恒未带弓箭,只有手中一杆铁枪与先锋官对战。匈奴人身高力猛,手中弯刀大开大合,傅恒战不过,只能一下一下以枪杆挡开先锋官的攻击。

那先锋官并非只有蛮力,砍了几下之后,突然照着傅恒面门使个虚招,傅恒举枪来挡,先锋官弯刀划个弧线却斩向傅恒马头。

傅恒胯下一空,那匹马已经身首分离,摔倒在地,连带着傅恒也被甩出去,落在无数马蹄当中。

赵大成心头一紧,曾经豹骑六营偏将也是中了这样一招,最终赵大成眼睁睁看着偏将惨死在匈奴刀下。

“兄弟!”赵大成大叫一声,突破恐惧禁锢,双腿一夹,催着战马冲向战场。

匈奴先锋官还打算慢慢戏耍傅恒,没料到一骑从斜后方杀来,他在马上转身,看到一枪刺来,想用弯刀去挡,但还是晚了一步。

赵大成刺死先锋官,将傅恒拽上马背,对楼兰骑兵喊道:“快撤!”

有十几人听到,却被匈奴缠住,脱不开身。赵大成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身边还有七八骑跟着,有些匈奴骑兵追来。

赵大成冷静下来,放慢速度,将敌人诱向千棺之林。

他进了林子,在嶙峋的胡杨树之间迂回前进,匈奴人跟着进来,在身后喊杀声不断。马蹄踏在层层落叶之上,发出沉闷的声音,脚下是楼兰人祖先的尸骨,还有暗藏的杀人利器。

集成雷火路究竟是何物,如何作用,赵大成一概不知。他闷头向前冲,身后傅恒同样沉默。战场残忍,胜败只在一瞬间,想活命最关键的不是保持胜利,而是远离战争。

穿过林子,来至城墙边。赵大成左右看看,只有三四人跟着出来。他手握令旗,还想再等一等。城墙上的人等不及,直接开启机关。赵大成感觉一阵耳鸣,胡杨林中的喊杀声突然化为惨叫,之后便凝固住,再无声息。一阵风起,树叶沙沙声响,带着一股血腥之气扑面而来。赵大成掩住口鼻,驮着傅恒回到城里。

“战果如何?”赵大成问道。

“以三十八名骑兵,换了匈奴七十多人。”曹允站在城墙上,望着外面说道,“剩下的……”

赵大成向城外看去,剩下的匈奴人没有离去,而是跳下马来,在战死的楼兰士兵身上翻找,收集值钱之物,秃鹫一般贪婪。

“可还有别的办法?”傅恒问。

国主垂首道:“没了。”

一筹莫展间,有人喊道:“那是什么?”

赵大成向远方望去,匈奴后阵中露出一巨物,通体乳白,一丈多高,宽六七丈,下宽上窄。

“那是……帐篷?”赵大成疑惑道。

“那是默达单于的移动帐篷。”傅恒解释道,“匈奴人不善守城,于是修了座可移动的宫殿,由马驱动着在草原上四处驰骋,与我国棚客技术异曲同工。我曾在龟兹见过一次,那帐篷由四十八匹汗血宝马驱动,速度极快。底板由纯铁打造的榫卯结构拼接而成,坚固且平稳。那帐篷有个诨名,叫作林啃号。”

“林啃?”楼兰国主重复道。

“在戈壁上行驶,总用柽柳胡杨之类的树木阻住去路,匈奴帐篷前面有六只巨大钢铁冲角,遇林伐林。有它在,那片千棺之林怕是保不住了。”

楼兰国主看着林啃号发呆。

“那冲角除了伐木,还可作攻城锤使,楼兰城门精巧有余,而韧度不足,恐怕……”

“敝国所有精妙设计都用在千棺之林,”楼兰国主挤出一丝笑容,“就怕他不来。”他转向身旁卫兵,“传令下去,收集全国的雷火石,集中到地窖。技术司调整千棺之林机关,保证随时能够全力运转。”

“是!”卫兵跑下城墙。

“国主还有计策?”赵大成问道。

“没有。”楼兰国主直言,“若是那林啃号来了,便只能拼死一搏。”

“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傅恒问道。

楼兰国主长出一口气,“我的祖先发现雷火之力,本意是改变百姓生活。但这种力量终归还是要用在杀人的战场上,今天,无论胜败,都将是雷火之力大显身手的时候,傅大人只管看着就好。将来将雷火力传回大汉就是了。”

几天之前,楼兰国主还一副猥琐懦弱的模样,此刻在城墙之上,却要以一己之力去对抗上千匈奴人。赵大成在一旁看着,不由得心生崇敬。

匈奴阵中突然响起号角,骑兵向两侧分开,为林啃号让出一条路来。巨大的帐篷停在阵型当中,数十名士兵从侧方绕过来,聚在帐篷前面,安装冲角。除了正前方的冲角之外,林啃号两侧还伸出两只大螯,仿佛镰刀一般,在半空中挥舞。那对螯锋利巨大,反射着冷森森的寒光,即使离得数十丈远,赵大成仍感觉自己已无法动弹,仿佛被饿狼盯住的羔羊。

“几年不见,林啃号又有不同,倒像是螃蟹一般。”傅恒道。

“何为螃蟹?”楼兰国主问道。

“那是……一种水中猛兽。”傅恒解释。

匈奴人再次吹响号角。林啃号高举双螯开始冲锋,以势不可当的架势撞向楼兰。

“全体待命!”楼兰国主喊道,他瞪着林啃号,手放在千棺之林地下机关的操纵杆上,指节泛白。

转瞬之间,林啃号已来至千棺之林前方,带着排山倒海之势直冲进来。千棺之林中的胡杨树都已栽下几代,粗得需二人合抱才能围住,但在林啃号巨螯之下如同朽木枯枝,不堪一击。几十个匈奴人站在林啃号两侧,同时摇动面前摇杆,将动力传递到巨螯之上,他们喊着口号,动作整齐,赛龙舟一般催动着巨大的凶器。

楼兰国主打开布在树林之间的机关,但那些绊索暗箭只为阻止单枪匹马,在林啃号面前无异于隔靴搔痒。傅恒等人在城墙上看得清楚,只一瞬间,林啃号便已突破了三成距离,而速度却丝毫不减。

楼兰国主又拨动几个开关,依然无济于事,陷坑地刺也无法奈何林啃号分毫。国主抬起头,向傅恒问道:“大人,大帐篷底板是金属拼接而成?”

“我是这样听说的。”傅恒道。

国主垂首,看着面前的操纵台,又看向傅恒,“大人,此一役要赌上我楼兰十年的国力,之后就全凭大汉了。”

“国主尽管去做。”

楼兰国主点了点头,手指伸向操纵台左上角的红色按钮。赵大成忽然觉得一阵耳鸣,就如同之前在城下一样。

林啃号的速度突然慢下来,两只高举的巨螯仿佛失去力量一般垂向地面。还在猛推巨螯的匈奴兵被螯臂撬动,有七八个甩得飞了起来,又重重落下。

林啃号终于停下。

“这是怎么了?”赵大成问道。

“地下布置着环形线圈,天雷地火连接时,可对铁器产生旋风一般的吸力,本意为夺敌方兵刃,既然林啃号由铁板组成,那也可以一试。”楼兰国主简单解释,然后转向旁边,“生效了!快放箭!放火箭!”

弓箭手早已准备妥当,听到国主号令,当时万箭齐发。林啃号在原地动弹不得,体积又大,而且就在城墙下方,简直活靶子一样。

然而林啃号的顶棚是用上好的羊皮鞣制而成,不易燃烧,火箭射上去,伤害不大。

匈奴人趁着这个空隙试图抢救林啃号,从帐篷中涌出更多的人,试图从地磁吸力中夺回两只大螯。然而雷火力产生的地磁太强,只听得“咔吧”一声,一只螯从根部断掉,“咚”的一声被吸在地上。

帐篷里的呼喊更响,夹杂着马的嘶叫,林啃号竟缓缓转动起来。

“别停!继续射!射底盘!”楼兰国主呼叫道,“再次加大功率!”

国主将所有的操纵杆推向顶端,林啃号的底板被牢牢吸住,但匈奴人仍不放弃,帐篷里突然安静下来,有人唱起悠扬的歌,接着是众人响应的呼喝,人吼、马嘶,林啃号对抗着来自地下的吸力,竟硬生生将楼兰国主布置好的集成雷火路从地下揪出来。

楼兰国主脸色煞白,仿佛拨动几个操纵杆便耗尽了全身的力气。眼看着林啃号就要逃脱,国主咬了咬牙,“反正这集成雷火路已经毁了,那就给你个痛快。”他拨动操纵台上最后一个最小的开关,“全功率输出!”

林啃号再次一沉,但仍未溃败。就在两股力量正在抗衡之时,天空中劈下一道闪电,正好击在林啃号顶上。众人抬头,才发现千棺之林上空不知道何时聚齐了一团乌云。

“是地雷引动了天雷?”楼兰国主低声念叨,显然自己也未曾料到。

天空又是一闪,雷电过后,千棺之林上空竟留下一团雷球。雷球呈青白色,带着噼噼啪啪的声音,在空中轻飘飘游荡。雷球围着林啃号转了一圈,突然啪的一声炸开。众人眼前一花,再睁眼时,眼前景象竟然变了。

城下忽然生出一片密林,比千棺之林大数百倍,一望无际,郁郁葱葱,绿油油的树叶闪着亮闪闪的光,就连空气都仿佛湿润起来。密林之中有纵横交错的大道,简洁笔直。在大道尽头,楼兰城的东北方,赫然出现另一座城。

那座城建筑物不多,却不显得荒凉,无数车辆有条不紊地在城中行驶。车辆皆无骡马牵引,显然是更先进的机械车。几幢楼分布在城的边缘,高数十丈,简洁漂亮。高楼之上还挂着红色丝绸,“一带一路引领共享发展”“一带一路推进中国梦”……诸如此类不明所以的话。

在城的最中央,矗立着一座巨塔。比其他高楼还要高上数倍,塔呈圆柱形,通体灰白色,分几节,下粗上细。

在塔的顶端写着几个大字:火星六号。

众人正感叹间,那座巨塔下方爆起一团火焰,整座塔竟然平地飞起,缓慢上升。塔下方的火焰源源不绝,肆意喷射,似是要点燃一切。

空气中没有声音,之前的喊杀声、口号声、风声、树叶沙沙之声,皆归于沉默。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看着那座巨塔安静地冉冉升起。火球仿佛另一个太阳,光芒刺在每个人眼中。有的人承受不了这种景象,躲在城垛后面,紧闭双眼瑟瑟发抖。

最终,巨塔消失在空中,只有一团耀眼的火焰留在所有人心底。再低头时,一切恢复原样,城下是战场、残林,和挣扎着的林啃号。

“竟是一场海市蜃楼。”傅恒默默道。

“天降此象,不知有何征兆。”楼兰国主道,他离开操纵台,走至城墙边,七层集成雷火路已完全废掉,国主反倒轻松了许多。他从城垛向外看去,林啃号已从地磁中挣脱出来,慌忙退出千棺之林。有大半集成雷火路被磁力从地下揪出来,地下留下一个深坑,无数导线如同老树残根,四散在泥土里。

林啃号显然被集成雷火路和海市蜃楼吓到,也不管战事如何,飞也似的逃出战场,到三箭地之外才停下修整。

实际上,若是林啃号略微观察,便知道若直接趁势继续进攻,楼兰城在日落之前便可攻下。

“大人,”楼兰国主道,“楼兰已无力再战,匈奴下次进攻,便是开门投降之时。各位不是楼兰人,趁此空隙,从我的马厩里挑几匹好马,逃命去吧。”

傅恒哼了一声,“我傅某人岂是贪生怕死之辈。”

国主一愣,解释道:“大人误会了,我并无轻视大人之意,只是……即使各位留在这里,也于事无补。”

“这……”傅恒沉吟,对于眼前的局势一筹莫展。

“那个……”曹允突然开口,他刚才一直站在操纵台旁,看着楼兰国主控制雷火装置,“曹某不才,倒是有个想法。”

“曹先生请讲。”国主道。

“国主恕在下直言,这雷火力方便有余,但杀伤力似乎不足。”曹允道。

国主点头,“我本无意用雷火力杀敌。”

“那林啃号体型庞大,行动不便,还是得用火攻。”

“方才已经试过,火箭齐射都伤不到那大帐篷分毫。”

“还需要更大的火。”

国主一顿,“先生就不要卖关子了。”

“我也是受方向天空异象所启发,忽然想起有种液体被称为‘石漆’,遇火即燃,雨水不灭,若以罐密封之后再点燃,能引发爆炸,威力之大,可撼天动地。”

楼兰国主眼睛一亮,“在哪儿可以找到这石漆。”

“找倒是能找到,不过……”

“老曹,你真能啰唆,都什么时候了。”赵大成急道。

“我们来时经过一处,名唤哈日布拉格,在那附近有一眼黑水泉,流淌的便是石漆。只不过路途遥远,即使快马来回也要十余天。”

“死性不改,废话。”赵大成嘟囔。

楼兰国主皱眉沉思片刻,突然转身向城墙下跑去,几步之后才想起来,回头呼唤其他人:“几位请随我来。”

众人跟随国主下了城墙,来到宫殿西侧一处高大建筑。那建筑外表朴实无华,没有任何装饰,与宫殿内富丽堂皇的风格完全不同,看上去倒像是仓库。

“这是我的实验室。”国主道,快步走向大门。

看门的是一老者,见国主过来,便要上前行礼。国主不等老者下拜,伸手从他腰间取下钥匙,打开实验室大门,推门就向里走。

实验室里杂乱无章,拼到一半的机械装置随意堆放。国主步履不停,径直走向实验室深处。曹允如同进了藏宝库,走走停停,猜测每一件装置都有何种功能。

国主停在一处装置前,移去上面盖着的毡布,露出一辆机械车,通体暗红。这辆车比傅恒开来的那辆捷达车更小一些,拼接得虽然粗糙,但可以看出里面的零件要更精细,更复杂。

“此车名为‘破风’。”楼兰国主道,“不需要马匹,以雷火力驱动。”国主挥挥手,“我本想制造一种使用雷火力驱动的机械车,从长安到罗马城,连通一条以丝绸铺就的丝绸之路,机械车行驶其上,可随时通过硅熔石从丝绸之路上攫取能源,便可一路不停地任意行驶,比骡马骆驼方便百倍。从此交通便捷,通商方便,人民也可以相互往来,天堑变通途。”国主叹了口气,“可惜还有许多技术方面的问题没有解决,能量转化率是关键,道路的维护和保养也是颇为复杂……”

国主絮絮叨叨地讲了许多技术方面的问题,才猛然醒悟,他抬起头,继续说道:“差点儿忘了正事,这辆‘破风’,能够使用雷火石储存的能量行驶,速度不慢,从这里到哈日布拉格,大概……”国主心中默算,“不到三天便可打个来回。”

“三天……”傅恒皱眉道,“曹先生,你对那石漆可有信心?”

“这个……我也只是看书上记载,具体效力如何,不敢确定。”曹允道。

“事已至此,也只能孤注一掷了。”赵大成道。

“曹先生,你这就启程,去哈日布拉格寻找石漆。”傅恒道,“楼兰这边我们想方设法坚持三天。国主意下如何?”

楼兰国主看着那辆破风发呆,听到呼唤猛地惊醒过来,他强打精神说道:“三天,三天可以。”

“国主,你连日操劳,再加上今日一役全凭国主一人迎战,精力消耗过大,不如先去休息,安排手下将官负责城防事宜吧。”傅恒道。

“可是那匈奴……”

“即使国主坚持,匈奴攻来,也不过多一人而已。”

“这……”

“国主,你先把‘破风’的操纵方法传授与我,我好启程去寻找石漆。”曹允道。

“也好,也好。”国主与曹允留下,学习“破风”的操作。

傅恒与赵大成返回城墙之上,负责城防的卫队长色厉内荏,是个绣花枕头,平时欺负一下外国客商还行,今日目睹了真正的修罗场,早就吓破了胆,缩在城垛下发抖。傅恒只好当场免了卫队长的职务,安排赵大成负责城防。过了几炷香的时间,南门开了个小口,曹允带着昆仑奴,驾驶破风一溜烟走了,去寻找石漆。

匈奴人被接二连三打击,显然元气大伤,远远地扎下营,夜以继日地维修林啃号。匈奴骑兵偶尔过来侵扰,都不敢靠近千棺之林。在城下骂上几句,便被城墙上的弓箭手射回去。

双方各自养精蓄锐,筹划最后一战,三天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

第三日,黄昏将至,天地间一片昏黄,赵大成在城墙上极目远眺,却看不到远方有破风的踪迹。

“大人,这位曹先生,能信得过吗?”楼兰国主已按捺不住,不停地问傅恒。

“这个……”傅恒沉吟,“曹先生与我出生入死,必不会弃我们而走。”

“哦,那就是有事耽误了。”国主自我安慰道。

林啃号看上去已修复妥当,正在远处空场上来回移动进行试验。有一只巨螯丢在了千棺之林内,索性就不要了,只举着独巨螯耀武扬威。

“恐怕,时间已经不多了。”楼兰国主说道。

“林啃号修复之时,就是匈奴再次出击之日。”赵大成道。

“曹先生能回来吗?”

赵大成沉默片刻,“不知道。”他顿了一下,“若是……曹先生没有及时赶回来,国主可还有计策?”

楼兰国主惨笑一下,“没有了,只能让子民躲在家中,门户闭紧,多挡一刻,便是一刻了。”

“不如打开城门,让他们逃命,我们守在城里,与那些蛮子拼个玉石俱焚。”赵大成道。

“赵兄,你怕是没有和匈奴人打过交道。”傅恒苦笑,“这戈壁之上无处藏身,放百姓出去,在匈奴骑兵眼里,不过是一只只待宰的羔羊。”

赵大成苦笑一下,道:“实不相瞒,在豹骑时,我便……”

“不用说了。”傅恒打断赵大成,“大哥,傅某也从军多年,你的经历并不稀奇。”

“惭愧。”赵大成低头道,他突然想起什么,一跺脚说道,“不如我带上五十轻骑,趁着夜色偷袭匈奴。”

“五十轻骑能做得了什么?那是楼兰最后的兵了。”傅恒道。

“可是……什么也不做就只能眼睁睁等死。”赵大成道。

“是的。”傅恒道,“死便死了。”

“可……唉……”赵大成长叹一声,“这城里还有那么多的百姓……”

傅恒看着赵大成,突然道:“大哥,你为何从军?”

赵大成苦笑,“为了混口饭吃。”

傅恒又问:“今日又为何重返战场?”

“为了兄弟你。”

傅恒点头,“现在你又开始关心楼兰百姓。”

赵大成手扶垛口,向下看着千棺之林中一片狼藉,喃喃道:“身在此位,不得不想得更多。”

“还怕吗?”

“怕。”赵大成道,又微微皱眉,“似乎又没那么怕。”

“若明天就死了呢?”

“那便死了。”赵大成道,他又重复,“那便死了。”

两人对视,突然哈哈大笑,戈壁上的风卷起风沙,将落日和林啃号笼罩其中。有几粒沙子吹进眼角,赵大成揉揉眼睛,“保重!”

“保重。”傅恒与赵大成手臂交握行个军礼,之后转身下楼,去巡察城防工作。

到了晚间,风更大了,空中虽没有云,但雾蒙蒙的,不见星月。赵大成换了一身黑衣,挑了一匹黑马,从南门偷偷溜出,打算夜探匈奴营。刚走了没多远,就听到道旁有喘息声。他顺着声音凑过去,夜色中一大片黑影横在路上,看不真切。

“是谁?不答话就放箭了!”赵大成压低声音说。

黑影处传来唔唔的声音,“别,别,是我,我是曹允。”

“曹先生?”赵大成翻身下马,抽出佩剑,向黑影走近了些。一团影子动了起来,露出两排白牙,是昆仑奴。

“果然是你们两个,大半夜的,你们躲在这里干什么?”

“嗨,别提了,这雷火车果然不靠谱,刚到城边就开不动了,想是雷火力已经用完。我们又不敢大白天推着车出现在战场上,只好趁着天黑往回推,可累死我了。”

“石漆找到了吗?”

“找到了找到了,整整两大罐,够那些匈奴人喝一壶了。”

“那我们赶紧回城吧。”

“你和老黑推吧,我得歇一会儿了,这机械车,还是常规动力的靠谱,骡马赶着多踏实。雷火力虽好,可是不稳定。”

“你小点儿声,别啰唆了。”赵大成听得烦了,严厉道。

三人摸黑将“破风”推回楼兰城,将车放置在楼兰国主的实验室。

“这就是石漆?”楼兰国主向盛放石漆的罐子里望望,伸手去摸,黏稠的棕黑色液体裹了一手,他就势抹在自己衣服上,“能爆炸?”

曹允点头,“这石漆威力虽大,但必须以正确的方式引燃,才能保证爆炸力。用明火效果反而不佳,最好的办法要靠国主的雷火石,将石漆密封,雷火石任督二脉深入其中,然后点火才行。”

“这个……”国主和军需官同时道。

“怎么?”曹允问。

“那日与林啃号交战,用掉了九成雷火石,还剩下一成用在了‘破风’上。这几日安排国民避难,已无人收获雷火。”国主面色凝重地说道,“目前楼兰国内,已无雷火石可用。”

“啊!这……”曹允惊道。

众人沉默良久,赵大成突然道:“不,还有一颗雷火石可用。”

“在哪儿?”傅恒问。

“在楚牛儿那里。”

自那夜见到夏娃,楚牛儿眼中便再没有其他人了。威尼斯刺客在晚宴上刺杀未遂,紧接着便是匈奴进攻,楼兰城内一片混乱。这倒给了楚牛儿机会,他拉着夏娃,躲在宫殿的酒窖里。酒窖在宫殿深处,有吃有喝,也无人来扰,很是清闲。虽然外面刀枪齐举,杀声震天,但楚牛儿与夏娃却在酒窖里过起了二人生活。

夏娃不跳舞的时候,都安静地等着下一个命令的到来。楚牛儿围着她,讲自己的经历,讲天南海北的景致,讲听来的故事。夏娃静静地听着,面带微笑,似是鼓励楚牛儿继续讲下去。

这几天是楚牛儿最幸福的日子,几乎可与一年前在林公主阁楼盘桓的那几天媲美。他曾希望这样的生活永不停止,但赵大成等人的靴子声从走廊尽头传来,踏碎了楚牛儿的美梦。

他们想要媚娘的心。

“不,不行,绝对不行。”楚牛儿连连摆手,将夏娃护在身后。

“只有此法能退匈奴。”赵大成严肃道。

“她会死的。”楚牛儿反驳。

“她……”赵大成一时语塞,他看向站在一旁的傀儡人,夏娃身姿曼妙,美目盼兮,虽然远看像人,但是仔细端详之下,夏娃五官之间的比例有些奇怪,身体关节处的机栝转轴还裸露在外,越看越惊悚。楚牛儿竟然把她当成真的爱人,赵大成明知这一点,却也不忍心戳破,他回头看向傅恒。

“小楚,这关系到所有楼兰国民的性命,包括你的和我的。”傅恒道,“今天,这颗雷火石,我们必须拿走。”

楚牛儿退回夏娃身边,牵着她的手,“你们若真想要她的命,那我也不活了。”

“此话当真?”傅恒道。

“当真!”

赵大成看到傅恒瞪起眼珠,显然已没了耐心。

只见傅恒笑笑,说道:“好。”伸手摸向腰间。

赵大成和曹允对视一眼,向前夸出一步,在傅恒拔出刀来之前拦住了他,“这又是何必。”

“楚兄,”曹允上前道,“楚兄,你我皆是读书人,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但也应有为国尽忠的信念。今日之局,唯有这颗雷火石可解。楚兄若是太过于计较儿女情长,而将国家大业抛于脑后,目光未免太短浅了。”

“你……”

“就算是夏娃姑娘,也不见得会赞同楚兄。”曹允提高声音,压住楚牛儿的反驳,“夏娃姑娘人中龙凤,国事家事自然是分得清的。”曹允对傀儡人拱一拱手,之后退到一边,不再说话。

“这……”楚牛儿不知所措地看向夏娃,似是等待答案。片刻之后,他转向傅恒,“大人,雷火石可以交出来,但我有一个条件……”

楼兰城外的平原上,朝阳刚刚升起,双方已列阵完毕。

林啃号举着一只巨螯,被匈奴骑兵簇拥在中间,再次摆出冲锋的架势。在匈奴人的对面,代表楼兰出战的,是傅恒、赵大成,以及楼兰所有的骑兵。

双方阵容相差悬殊,但匈奴人仍然不敢轻举妄动,他们尚未搞明白在楼兰城下时到底吃的什么亏,还害怕那灼目的火球再次出现。

傅恒和赵大成的骑兵队缓慢而坚定地向前推进,而兵力数倍于他们的匈奴人却在一步步后退,提防着楼兰再出什么幻术妖法。

傅恒和赵大成向前走了一段距离,默契地向两边分开,露出一辆车来。

在那辆车上,站着一男一女。

男的一袭青色长衫,风流倜傥,风度翩翩;女的身着楼兰长裙,肩披红色长纱。两人相依偎着,仿佛神仙眷侣。

昆仑奴站在捷达车后,用双臂推着车子前进。用来拴马的后厢装着密封好的石漆,任督两条导线由罐子伸出来,沿着车厢攀在车顶,末端就放在楚牛儿身边。

楚牛儿牵着夏娃,看着对面的林啃号。风吹得匈奴大旗猎猎作响,楚牛儿道,“媚娘,那里便是我们的终点了。虽然不能与你同生,但是我求了一个与你共死的机会。”他对着林啃号,朗诵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楚牛儿豪气大发,转头对昆仑奴道:“兄弟,可以了,不用推了,你自由了。”

昆仑奴看向楚牛儿。

“你!自由了!Freedom!听懂了吗?”楚牛儿大声道。

昆仑奴听懂了那个词的含义,他笑起来,收回手。恢复自由的昆仑奴从车后绕到车前面,挡在楼兰与匈奴之间,用自由的嗓子发出一声怒吼。

楚牛儿站在车顶也装模作样地吼起来。

匈奴人看烦了,楼兰竟然派了这些小丑出阵迎战。此时再不出击,今后在西域诸国面前,就再也抬不起头了。

林啃号开始冲锋。

楚牛儿哈哈大笑,对夏娃说道:“媚娘,此生与你相遇,实乃三生有幸。可惜不能长长久久,只能争一时灿烂。”他笑着,将手伸进夏娃的胸膛。

一团火球在林啃号中爆开,引发的巨响如同平地惊雷。赵大成胯下的黑马被吓得连连后退,他用了很大力气才将坐骑安抚下来,再抬头时,林啃号已被炸得四分五裂,仅剩的一只巨螯飞起十几丈高,落下来,斜斜地插在战场一旁,七八个匈奴骑兵被硬生生砸翻。

匈奴骑兵也被爆炸的冲击波吹得人仰马翻,溃不成军。

曹允策马行至傅恒身旁,道:“大人,在下有一不情之请。”

“讲。”傅恒目光停在战场上,等待全军出击的时刻。

“在下在此已无用武之地,那我就返回大汉了。”

“什么?你要临阵脱逃?”

“不不不,大人,楼兰的雷火技术确实有很高的价值,曹允纵使战死疆场,也不过多一人殉国。可这些技术要是带回大汉,我天朝国力将更上一层。”

傅恒此刻懒得与曹允分辨,他摆摆手道:“曹先生劳苦功高,既然执意要走,必是有自己的理由。不过之后的路,曹先生好自为之吧。”

曹允也不多说,掉转马头,扬长而去。

傅恒叹了口气,看到赵大成正在看着自己等待号令。

他打起精神,“大哥,随我来!”说罢打马而出,赵大成紧随其后,几十名骑兵雁翅型排开,冲向敌营。

爆炸的林啃号散落在匈奴阵营当中,不少骑兵未战先伤,整个队伍乱作一团。

楼兰骑兵在外围游击射箭,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匈奴人还没找到自己的武器便被箭矢杀伤。

赵大成提着铁枪在战场外围迂回,没有加入战团。一是他不善齐射,二是楼兰骑兵不像中原将士进退有度,此时已经杀得兴起,箭矢无眼,冒险突入敌营近战,恐怕被自己人射中的可能性更大。

他看着匈奴人像活靶子一样被箭一一射倒,七十多人竟战胜了千人之多的大军。雷火力、石漆,这些从未听闻过的东西竟然能使战争发生如此巨变,他开始理解曹允为何为了将技术带回大汉,宁愿背负骂名也要从战场上脱离。

正在感慨时,匈奴阵营在一片混沌中汇集起一支小队,趁乱向匈奴后方集中,显然是想要逃跑。赵大成挥舞令旗,向部下指出方向,但是楼兰骑兵并无响应,无奈之下,赵大成只好单枪匹马赶到匈奴后方包抄。

匈奴小队有十二三人,骑手伏在马上,用背后的皮盾抵挡乱飞的箭矢。队伍呈锥形,全力向后方撤退,有挡在路上的自己人,都被狂奔的烈马撞开。

赵大成追上那支队伍,伸手便是一枪,队伍末尾的骑手轻呼一声,落下马来。匈奴小队并未减速,赵大成跟得更近,还想如法炮制一番,他刚刚抬枪,一面皮盾下伸出一柄弯刀,空中画了个圈,就将赵大成的枪势化开。

赵大成扎了个空,连忙运转腰力,将枪收回,蓄势再发。前方匈奴队伍中响起一声呼哨,十几骑同时停下,回转过来。

赵大成这才发现,他被这支队伍引着,已经脱离了战场,现下是己方只有他一人,以一敌十的局面。

匈奴骑兵收起皮盾,纷纷拔出弯刀,只有当中一人不动。那人一身紫红色大氅,镶以白狐皮的毛领,剑眉星目,眉宇间露着一股杀气,赫然是这一支匈奴部族的首领默达单于。

“没想到逮了个大的。”赵大成举枪指着默达单于,“默达单于,还想抵抗不成?现在下马受降,可免你一死。”赵大成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发颤。

不用说,单于身边的这些都是亲卫队,从刚才一刀化开自己攻势就可看出,这里面任何一人,武力都远高于自己。眼看无法强攻,就只能想办法拖延时间了。

默达单于大笑起来,“就凭你?让我投降?”

“笑什么!”赵大成吼道,“你忘了几日前你在林啃号中所遭遇的景象了?”赵大成说,“你早就怕了,不然今日之战,你不会不在中军帐中指挥,而是以这副打扮混在骑兵队伍里。刚才那团火球的威力你看到了吗?不投降的话,还有下次,下下次,只要你出现在我大汉疆土上,早晚有一天你会被炸成肉泥。”

默达单于被赵大成一顿抢白,面露尴尬之色,气恼道:“还不将他拿下!”

几名匈奴亲卫队策马向赵大成围过来,赵大成反而放下枪,“来吧,让你们瞧瞧我的手段。”

亲卫队不知赵大成还有什么妖法,皆踌躇不前。赵大成这边却心急如焚,这些诈语唬得了匈奴人一时,却唬不了一世,早晚都会等来真刀真枪硬干的时候,不如趁匈奴人摸不清虚实,抢攻一下,杀一个不赔,杀两个就是赚了。

他暗暗用力,攥紧枪杆,正准备找个机会偷袭对方。忽然从背后方向来了一骑,边跑边呼喊他的名字,来的是傅恒。

傅恒与赵大成并肩,“大哥,傅某来了。”

赵大成苦笑,以二敌十也是白给,“兄弟可有良策?”

傅恒笑道:“什么良策,干他娘的便是。”

赵大成大笑,“好!干他娘的!在下先行一步!”

说罢,赵大成便要提枪出战,却只见对面匈奴骑兵面色惶恐,手中兵器都要拿捏不住。默达单于更是面若死灰,在马上瘫作一团。

赵大成猛地回头,身后是列队整齐的大汉军队,盔明甲亮,刀枪如林。大旗在空中猎猎作响,上写着斗大的“李”字,不知是谁从哪里搬来的援军。赵大成终于松了口气,大笑起来。

援军队伍中有一人向赵大成迎过来,赵大成好不容易才认出,眼前披盔戴甲之人,竟是张三。

“张兄,为何你……是如此打扮?”

张三也不避讳,掏出腰牌扔给赵大成,“不瞒兄弟,在下本是四品武卫将军,奉上级命令随各位一起来西域执行任务的。”张三对傅恒拱手,“东家,在下有令在身,多有得罪。”

“不敢不敢,一路上全靠将军照顾。”傅恒心知皇帝仍然对他心有提防,但幸好没出什么差错。张三官阶比他大上几级,也没法发作,只好在马上回礼。

原来那日匈奴来袭,张三本想趁夜行刺默达单于,可惜匈奴防卫森严,不易得手。他算计着若是匈奴攻城,楼兰必定失守,不如抓紧时间投奔都护府去求救兵。没想到楼兰竟然守住了,还差点儿全歼了匈奴的大部队。

三人有说有笑,自顾自地回城去了。默达单于和他的亲卫队,留给李家军处置。

一个月后。

前来救援的李家军返回都护府,留下一支小队在楼兰驻守。

楼兰国主已经打定主意,要跟随傅恒回转中原。但国不可一日无君,国主多年来沉心研究,并未婚娶,自然也没有子嗣,到哪去找继承人倒成了难事。

赵大成正式上任成了楼兰卫队队长,他在中原已无牵挂,不打算回去了。他在战场上的骁勇事迹,都被楼兰百姓看在眼里,对这位新的卫队队长颇为拥戴。

傅恒来时,他还以为只是道别,没想到傅恒展开一卷诏书,竟是楼兰国主的王命。

国主称新任的卫队队长本是他流落在外的私生子,这次回国寻亲,正巧遇到匈奴攻城,赵大成(楼兰名:尉屠耆)临危受命,战退匈奴,国主大喜,愿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尉屠耆。

“这是何意?”赵大成问。

“恭喜大哥,过几天交接一下,你就是这里的王了。”傅恒将诏书卷起,“你现在是楼兰太子,百姓那么喜欢你,这边的人对血统又没什么讲究,走个形式就行了。”

“不是……我……”

“大哥,你就别推辞了。”傅恒道,“所有人之中,只有你最可靠,你当过兵,又疾恶如仇,把楼兰这样的要地交给你,皇上远在千里之外也可以放心。我知道,你必定是个明君,相信你也会善待楼兰这些百姓。”

赵大成再三推辞,但拗不过傅恒和楼兰国主的百般游说,最后不得不以尉屠耆的身份接下这国主之职。

又过了十几日,傅恒、张三和楼兰国主踏上返回长安的路程。赵大成向外送了几十里,最终还是挥手告别。

这段日子里,楼兰国主重新造了两具傀儡,外形酷似楚牛儿和夏娃。在赵大成的强烈要求下,国主还造了个小木偶,漆成黑色。赵大成将三人葬在千棺之林,算是纪念。

由于楼兰大破默达单于,名声大振,匈奴不敢再侵扰此地。西域各国与大汉之间交易往来增多,楼兰再次成了交易重地。

赵大成对雷火之力并不了解,交易增多以后,他将精力都放在经营楼兰之上。参与东西方交易的收益比耕作雷火更加有利润,楼兰国逐渐演变成交易中枢城市。雷火之力退化成民族项目,只有少数几个老匠人才懂,游客多的时候才拿出来表演一下,收些赏钱来换酒饭。

多年之后,傅恒寄来一封书信,信中说已替赵大成向豹骑六营的弟兄们上了炷香,找到几家亲属给了些补贴,所能做的就是这些。信中还说了些闲话,中原的山水风景之类。关于楼兰国主,傅恒只提了一句,说他在宫内候着,与伶人无异。信里没有提到曹允,不知他有没有回到中原。

赵大成回了封信,之后再也没有收到中原熟人和关于雷火力的任何消息。

四十九岁那年,孔雀河突然改道,使得一贯受河水滋养的土地变得干枯。赵大成不得不带着子民弃国迁徙,寻找新的土地。

最终,楼兰国消失在荒漠里,只留下一片残垣断壁。

很久之后,在这片土地上建起了另一条丝绸之路,虽然与当年楼兰国主设想的不同,但更加繁华,更加兴旺。

此乃后话……

【责任编辑:迟卉】

天顶星的陨灭

文 禾水

(一)

在所有宇宙未解之谜中,天顶星人的覆灭一直是历史学家最为困惑不解的。

在距地球32光年的银河系悬臂的边缘,指向船底座星云处,安静地闪烁着一颗直径为1.392×106千米、质量约为2×1030千克的G型主序星——阿尔法。

阿尔法正值中年,自恒星育婴室诞生以来刚刚50亿岁,预计还有45亿年的燃料,一直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把氢气变成氦气的核聚变进程,维持着表面5776开[4]左右的温度。

围绕阿尔法旋转的主行星,由内向外依次为墨丘利辰星、阿芙罗狄忒启明星、俄尔斯天顶星、艾瑞斯荧惑星、朱比特岁星,以及萨图尔努斯镇星……

这些行星处在同一个平面。除俄尔斯天顶星外,没有发现生命存在过的痕迹。

天顶星距阿尔法大约一亿五千万千米,赤道半径约6432千米,是一颗岩石行星,由地核、地幔以及地壳三部分组成,公转314个地球日,自转19.78个地球时,自转平面和公转平面成55.6度夹角,磁场约0.5高斯,平均密度为5515千克/立方米……

天顶星表面覆盖着81%的液态水,最外面包裹着一层7千米—17千米厚度的大气,氮气成分约占76%,氧气约占23%,稀有气体约占0.939%,二氧化碳约占0.031%,其他气体和杂质约占0.03%……

天顶星地壳运动平稳,观测不到火山活动……

所有数据表明,阿尔法星系是太阳系在银河系的完美克隆,天顶星是一颗宜居行星,甚至比地球更适合人类居住。

(二)

所有发现,都来自权威的ZD31号。

ZD31号是超级人工智能,命名来自拼音“终端”的首字母缩写。

ZD31号能在非常短的经济时间内解决非常复杂的NP问题[5]。

我们往往只能用试验检查ZD31号的计算,而不是一一进行核算。中间推导太过繁琐,人工核查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

一个基本的数学定理的证明,在四号字体、页边距2.8厘米、1.5倍行间距情况下全部打印出来,需要1500页A4纸张,对定理的补充证明超过了500页,即使有人能看懂,也是极少数,然而,ZD31号可以在瞬间给出判定结果。

既然最基础的数学学科都已经是这种情况,大家也就接受了这种事实,任何定理如果已经被机器解决了,人类只要接受它的正确性就可以了,细节证明或者说理解并不重要。

ZD31号已经成了地球上最强大的智能,掌管了人类的一切,不仅仅是人类的衣食住行。ZD31号主管了一切,地球的一切资源也服从于ZD31号的调用,ZD31号拥有精确的数据,掌握精准的计算能力。

借助ZD31号超级人工智能,也正是借助于ZD31号发展出来的科技,我们才能获取来自天顶星的详细遥感资料。

(三)

天顶星因为极其特殊的光谱而被我们发现,光谱表明这颗星球除了反光率极高,且反光周期变化之外,还暗示这个星球充满了氧气。

在ZD31号帮助下,光谱学家发现天顶星大气成分和地球大气基本一致,存在生物大量改造的痕迹。

我们监听了这个星球,然而在21厘米波段上一无所获。但是,我们发现这颗星球存在中微子源,似乎是利用核聚变的结果。

我们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

(四)

ZD31号孜孜不倦地破解天顶星人利用中微子发送的循环信号,解读出了天顶星的一些片段。

天顶星的自然条件比地球优越得多,生命早早诞生于这颗星球……

天顶星人步入文明时期远早于地球,身体结构也要比地球生命更加合理。除了“大脑”中枢外,天顶星人各个器官均拥有独立的“附脑”。天顶星人“大脑”只负责处理语言、逻辑以及抽象思维,它把高度概况化的指令下达给各个“附脑”,各个“附脑”自行应对,再将处理结果交由“大脑”调控。

这种进化方式使得天顶星人的躯体有更多空间容纳神经元或者其他类似的结构,所以天顶星人特别擅长高深的抽象思辨。天顶星人的科学偏重理论,使用的符号高度简化、概括,信息负载很大……

(五)

从ZD31号破解的资料来看,天顶星人不仅早早就发展出了人工智能,社会结构也无疑受到了自身生物结构的影响。

天顶星人从来没有像地球一样发展出专制制度。他们高度重视每一个个体,尊重每一个个体。他们的社会形态一直类似我们各个时代最具有想象力的最好的乌托邦,文明而富足。

在天顶星的历史上,没有发展出私有制,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也没有宗教,没有杀戮,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掠夺,没有罪犯……

天顶星人的历史上只有理性,只有平等,只有公平,只有仁爱,只有和谐,只有利他,只有繁荣,只有生产过剩……

然而,天顶星人还是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六)

对于天顶星人的灭亡,我们提出了几个推测。

第一个很自然的假设,就是恒星阿尔法发生了强烈的磁暴。

如果天顶星环绕的恒星阿尔法黑子异常爆发的话,有可能会损毁天顶星的重要设备。

但是,此种情形,根据ZD31号的监控以及观测,违反了阿尔法的正常运行规律。

阿尔法核反应平和、稳定,而且,除非是变成了红巨星,单单磁暴是不足以引发天顶星人集体灭亡的。即使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巨型磁暴,天顶星背面还会保存一半的设备,分别留有一至十个小时不等的避险时间,文明不至于崩溃。

此外,天顶星人已经发展出一整套机制避免通信的干扰,他们通过纠缠的中微子对通信进行量子加密,并进行量子纠错,恒星磁暴甚至都不会对他们的通信造成过多的影响,更不要说瞬时灭绝了。

磁暴说很快就被抛弃了……

(七)

很快有人给出了另外一种猜测:小行星撞击。

6500万年前的白垩纪,地球就是因为一颗小行星的撞击,从而结束了恐龙的统治。

基于天顶星缺乏小行星带的天文事实,以及天顶星人的科技发达程度,我们立刻否认了这种猜想。

天顶星人不可能没有太空预警机制,发现危险星体后,不可能不予以定点清除。

(八)

宇宙学家提出了另一个猜想,那就是强伽马射线暴。

强伽马射线暴在一秒内释放的能量,甚至大于太阳在100亿年的寿命里释放的总能量,且无法预警,能够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彻底摧毁天顶星人。

但是,如果这种情况发生的话,指向天顶星的伽马射线源会照亮整个宇宙,这类事件在地球上可以清晰而无误地观测到。即使爆炸发生时,地球尚未萌发出科学文明,它未被记录下来,我们现在也可以轻松找到伽马射线源的遗骸及其指向,足以通过距离来核实其到达天顶星的具体年代。

然而,经过ZD31号对附近星域的周密排查,此种可能性也被排除在外。我们甚至提出了微型黑洞等假说,但都因为和观测不符,被一一摒弃……

(九)

了解这颗地球的镜像行星是如何灭亡的,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虽然ZD31号集中了能量、资源,收集了这颗行星的一切能搜集的资料,但是,要真正地理解这颗行星,需要航天飞船着陆在这颗行星上,需要派遣人类进行实地考察。

就人类文明而言,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十)

基础科学无数次证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原理上或者概念上很简单的东西,往往在技术上存在无法逾越的障碍。

然而,我们传来了捷报,有了重大突破,反物质生成以及容纳已经有了实验模型。

多亏了ZD31号,我们最终又攻克了反物质装置小型化的难题,我们终于可以跨星系飞行了……

(十一)

我们终于实现了载人航入天顶星的夙愿。按照ZD31预先设定,历经十个地球年的旅行,飞船在自带计算机调控下,安全进入天顶星大气层……

(十二)

我们在休眠舱中被唤醒,看到了处在报废状态的卫星,排列得整齐而有序,非常壮观。卫星冷峻地反射着恒星阿尔法的光线,予以我们极大的震撼。

进入大气层时,我们首次不是在显示屏上,而是在飞船窗口,看到了这里的城市。我们看到了一座又一座恢宏的圆形城市,以适当的距离分布在天顶星的表面,遍布陆地和海洋。

城市布局是同心圆环,由中心向外辐射。四通八达的立体通道,像蜘蛛网一样,把一座座城市从空中联系在一起。每座城市的圆心是一个圆柱状透明建筑,高达5500米。城市中高于3000米的建筑鳞次栉比,修建这种高度的建筑不得不考虑星球的引力和自转。

天顶星的一座座建筑集科学与美学之大成,这些遗迹昂然屹立,高耸入云,像是一个个纪念碑,标志着天顶星人科学与技术的强大,又像是一座座墓碑,铭刻着天顶星人已经灭亡了的文明……

(十三)

降落过程非常平稳,比我们在地球上降落要平稳得多——降落场设计得极其合理,只有飞船完全切断动力,停泊到地面时,我们才略微感觉到晃动。

降落场就像是为我们的飞船量身定做一样,不仅考虑到了跨星系飞船着陆时的方方面面,甚至飞船的尾焰被都引导到一个特殊的装置,避免破坏跑道。

似乎天顶星人预料到了我们的拜访,为我们的到来做好了准备……

(十四)

我们所有仪器显示一切正常,没有辐射超标,没有气象反常,甚至没有污染。

天顶星温度适宜,氧气充沛,大气环流平和,水清澈透明……

(十五)

我们谨慎观察了两个小时,仔细核对数据后,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两个小时后,我们走下飞船。

迎面而来的就是天顶星人的建筑。

从地面上观察,这些建筑美轮美奂,各种曲面巧妙编织成宏大的空间,柔和、优美、灵动、典雅,建筑真正成了流动的音符、凝固的旋律。各个建筑之间互相搭配,像是韵律一样起伏,在天空自由勾勒、写意,描绘着最唯美、最梦幻的画作或者诗歌的意境。

所有的建筑又有着最科学合理的结构。

我们飞船主机传来的图像显示,天顶星城市按照功能划分区域,规划特别科学,布局非常协调;地面经过全面改造,一尘不染;交通经过精心设计,道路有条不紊地通向各个方向。飞船计算机通过X射线辐射,观测到水流会渗透地面,经地下汇聚,引流到一起,被传递到城市正中心。

(十六)

我们没有发现绿色植物。整个星球的基调是纯净的哑白色。

我们奇怪氧气的来源。氧气广泛参与地球上的化学反应,通过氧化作用,给地球的生物提供能量。

鉴于天顶星大气成分和地球一致,我们认为,不可能有其他活泼气体取代氧气的功能……

(十七)

在飞船计算机的详细分析下,我们才发现,天顶星地表以及城市建筑就是庞大的氧气发生器。天顶星的石头经过复杂的光化学反应,可以进行光合作用。

这并不意外,因为在地球上,也同样存在着可以转化、利用太阳能的无机矿物。地球上一些矿物具有片层状的空间结构,与叶绿体的结构和功能类似。

真正让我们出乎意料的是,天顶星上的天然矿石构造比叶绿体还要合理,可以吸收各个波段能量的40%,并把60%的阳光反射回去,并且,随着储能的增长,矿物空间构造会发生相变,硬度增加的同时,反射率会逐渐达到100%,从而避免了内部结构的破坏。此外,这些石头可以再生——当磨损、脱落时,通过水的催化,粉末会经过一系列的物理、化学作用汇聚在一起,重新凝聚结晶。

飞船中枢的计算表明,天顶星人显然对矿石的光合作用进行了充分利用,并进行了人工强化。

(十八)

计算机详细扫描了天顶星城市,发现了特殊聚集处和遗留的痕迹。

天顶星城市里的寓所设施仅供一人使用,没有设计的差别。公共场所安排了完全的隔间,确保个人自由不受侵犯。

我们惊讶地发现,天顶星人能量也是直接来源于阿尔法恒星的光线。白天他们直接把太阳光转换成能源,夜晚则吸收矿石储存的能量。

这种共存关系一直延续到天顶星人对原子能的和平利用。

(十九)

我们发现,天顶星人没有性别差异。

天顶星的进化和地球迥然相异。天顶星整个生物圈和谐而互惠,不存在一种生物掠夺、捕杀、奴役、残害、食用另一种生物的现象,也不存在性别造成的不平等和压迫……

(二十)

尽管我们非常清楚天顶星人的生理构造,然而,我们却始终没有找到天顶星人对自身形象的具体描绘。

天顶星人不像地球文明那样沉迷于自我欣赏、自我迷恋。地球上人类在文明之初就学会了用黏土、木材、石头、金属等雕塑自己。天顶星人却对留下自身影像毫无兴趣。

天顶星人没有留下一具化石或遗骸。我们推测,天顶星人外表和地球生物应该毫无相似之处。

他们应该没有骨骼,甚至可能没有固定形态,或许更像是半流动的非牛顿体。

(二十一)

在天顶星上最大的震撼就是静谧。

所有的城市都悄无声息。

除了通过飞船计算中心调配,供联络使用的无线电偶尔的嘈杂声,我们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甚至耳朵里血液的流动声。

我们无法想象天顶星人的生活。

我们看到的一切都在无声地诉说着天顶星人文明的辉煌、灿烂。对于各个方面都比我们更优越的种族的灭亡,我们感觉到惋惜、悲伤,甚至痛苦……

我们这些探索人员之间没有过多的交谈,我们只是默不作声地做着观察、记录的工作……

(二十二)

天顶星人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也让我们吃惊。纵横交错的网路和管道像是迷宫一般,到处点缀着富丽堂皇的巨大挖空结构。

在飞船计算机的指引下,我们在一个地下大厦内找到了天顶星人停泊的跨星系飞船,早已失去了动力。然而,从材质看,要比我们的飞船坚固。不仅如此,里面装设的仪器也要比我们的飞船先进,流线型的船舱塞满了各种装置,我们甚至搞不清它们的功能。相比之下,我们的飞船显得格外原始、简陋……

天顶星人遥遥领先我们,在人工智能帮助下,早就设计出了跨星系飞船……

他们拥有跨星系飞船并非出于现实的压力,而是源自追求真理的本性。

他们派出跨星系飞船游弋宇宙太空,到达我们在现有技术装备下还无法履及的区域,观察白矮星、中子星、黑洞等,在极端环境下验证自己的科学理论与假设,或者推进自己的理论精度,把各种常数向小数点后面逼近。

我们现在才明白我们为什么降落得那么顺利——降落场并非是为我们准备。

(二十三)

飞船计算机最后锁定的目标是源源不断发射信息的中微子信号塔。

看到天顶星的设备后,我们不能不惊叹设计的精密及巧妙。

信号塔毗邻天顶星最壮观、最坚固的建筑。所有建筑和设备可以抵抗18级以上的地震。即使在最恶劣环境下,保守估计也可以保存数百万年。

我们终于到达了飞船计算机显示的金字塔状的宏伟建筑……

(二十四)

天顶星人好像对自己的灭亡有所预见,保存了大量的永久档案。

他们建立了这么一个庞大、全面的资料馆,似乎用抽象的符号记录了他们的一切历史。

一些资料我们已经掌握,不算陌生,另外一些简短的纯粹记录理论上也比较容易破译。

然而,他们更多的历史文献夹杂着大量的推导和繁复的计算。自然,这种历史观很符合天顶星人的思维方式,但是客观上,给我们准确理解带来了极大困难……

(二十五)

对于过于详尽的记载,我们无能为力,我们飞船算力不足。

我们全部算力用在了破解天顶星人留下的最后一条历史记录,记载的是天顶星计算机的最终显示。

经过不懈而艰辛的努力,我们终于破译了出来。

天顶星人最后的历史记载是:概率值过低,予以自动忽略。

(二十六)

很遗憾,经过六十个小时、为期三天的人工考察,我们虽然相对深入地了解了天顶星以及天顶星人,然而,天顶星人的灭亡仍然是个未解之谜。

我们需要把采集的全部资料带回地球,交由ZD31号破解……

(二十七)

返程后,地球上已经流逝了一百年的光阴。

我们惊异地发现,在地球海洋上兴起了一座座的宏伟城市,城市格局已经趋向我们考察的星球。除了城市布局,城市建筑和设计也和天顶星相仿。此外,降落场也进行了改进,尽管远没有达到天顶星人的水平,但是降落过程已经不再有无法忍受的颠簸。

这些都是ZD31号的功劳……

(二十八)

一百年来,ZD31号逻辑内核一直在进化,集成度越来越高,计算能力越来越强,功耗也越来越大。

如今的ZD31号,拥有超出想象的实时数据处理能力。ZD31号实时接受反馈,并根据运算结果进行实时调整。它可以让大气随时保持25摄氏度的温度、45%的湿度;特定经度、特定纬度需要30毫米的降水,就会有30毫米的降水;如果再需要2级的微风,就会有2级的微风,不会多,也不会少。ZD31号连续十五年,于12月31日晚7点30分整,为全球(包括南半球)元旦准备了标准25厘米厚度的商业积雪。元旦成为太空观光旅游旺季,早已建成的用于地月货运的太空电梯挤满了观光客,观看着充满浓雪的云层从一个时区旋转到下一个时区。

如果ZD31号有缺点的话,那么它的缺点就是精确,如果不是预先设定,积雪深度永远是25厘米,保存时长24小时,不会有1微秒的误差。ZD31号计时120亿年误差1秒。低精度情况下,ZD31号使用频率为12千赫的碘稳定He-Ne激光差拍系统进行长度度量。

在地球上看到ZD31号庞大而精致的外观,复杂而精细的结构,以及运算时发出的优雅而急促的淡蓝色光芒,我们充满了无法言说的敬畏。

ZD31号是地球上唯一类似或者是接近天顶星产物的装置。

(二十九)

我们把天顶星人的所有全息资料输入ZD31号,ZD31号把百分之八十的能源以及算力投入了破译工作,经过详细、复杂的运算,给出了答案。

ZD31号显示:天顶星人的灭亡可能源于一场计算或者设计错误,具体原因不详;至于为什么会导致全体灭亡,不详——ZD31号虽然异常强大,但是还未达到天顶星人计算机的水平。

我们只能猜测出大概情况:天顶星人已经进入机器社会,所有统筹皆由人工智能掌管。虽然人工智能在实用方面一直可靠,但是一次至关重要的设计或者是计算产生了偏差,造成了整个文明的灭亡。或许,这些偏差也被天顶星人发现,但是得不到纠正。人工智能太过强大,忽略了所有的纠正努力。

(三十)

我们拿到ZD31号给出的答案后,做了好几个拟合,每次都指向原有的结论。

然而,我们觉得也许还有其他的解释,例如,对天顶星记录的读取以及翻译就存在出错的概率;此外,科学家也提出了大批新的理论和假说。

最终,ZD31号凝聚了百分之百的算力,经过极其漫长的运算,ZD31号再一次得出:天顶星人的灭亡,源于一场计算或者设计错误。

(三十一)

对于我们提交的其他任何可能,ZD31号显示:概率值过低,予以自动忽略。

【责任编辑:艾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