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科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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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说明

《喉科心法》二卷,清·沈善谦撰。沈善谦,字达三,号吉斋,浙江桐乡人。出身于医学世家,好施药,并将其平生经验所得汇集成书,流传后世。沈氏所著,除 《喉科心法》外,目前所知存世者尚有 《经验方》二卷。

经版本调研,确认是书初印于光绪三十年 (1904),其后以该本为底本,有民国八年 (1919)武林许氏刻本、民国十五年(1926)李定魁石印本,各版本之间无明显差异,均为二卷。

《喉科心法》所论侧重于临床实践,无论是上卷论说,还是下卷临床应用汤丸吹散并制药药表,均为作者平时临床经验所得,基本无泛泛而谈的空言。该书是沈善谦鉴于先前喉科的有关论著编写不详或不当精心整理而成。

本次整理以民国八年武林许氏刻本为底本,以光绪三十年石印本、民国十五年李定魁石印本 (以下简称“李定魁石印本”)为校本。具体校注方法说明如下:

1.采用简体字横排,用新式标点符号对原书进行标点,繁体字、异体字、俗字、古字,一并径改,不出校注。

2.凡底本中因写刻致误的明显错别字,予以径改,不出校。

3.书中同一个字多次校改者,在首见处出校记。

4.书中“右”“左”表示前后文者,径改为“上”“下”。

5.底本与校本有异,文义均通者,不予改动,不出校;校本义胜者,出校说明。

6.原书卷首有“浙西桐乡沈善谦吉斋氏撰”“白喉发明正误”,文首有“桐乡沈善谦吉斋氏述”字样,今一并删去。

7.底本目录与正文不尽一致,据正文实际内容调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