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随着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进一步走向市场经济,在农业科技进步的支持和农业基础设施的加强下,浙江省的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过渡和转变。
(一)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1.农产品经营逐步放开
1979—1984年,农产品流通体制由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初步松动。这一时期的最大特点就是政府逐步减少了统购统销农产品的数量和品种,到1984年底政府对主要农产品下达的各种指令性计划指标已基本取消。1985年,浙江决定对农副产品购销政策作重大改革,取消国家统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的办法,农村集贸市场和传统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得到了初步恢复和发展。从同年4月1日起,浙江对粮食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从1990年秋粮收购开始,浙江将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作为农民应尽的义务,必须保证完成。1992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开始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1993年报经国务院批准,在全省范围内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结束了粮食统购统销的传统体制。由于以市场化为目标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并未顺利付诸实施,导致1994年的粮食价格大幅度上升及紧跟的通货膨胀,政府再度强化了对农产品流通的介入,从收购到批发恢复了国有粮食部门的统一经营。1998年国家对粮食流通体制实行政企分开、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等政策。2001年以来,新一轮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把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又推向了全面市场化。从1998年开始浙江省实施柑橘运输“绿色通道”。2002年初,省里对国家级、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运销常年开通“绿色通道”,免费通行省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收费公路。2005年初,浙江又专门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号),对装运本省生产的鲜活农产品的挂本省牌照的车辆,免费通行包含高速公路在内的收费公路。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不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农产品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农产品市场供求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绝大多数农产品供给大于需求,已经告别商品短缺时代,逐渐进入农产品的买方市场,农产品流通体制取得了显著成就:基本打破农产品流通行业垄断和区域条块分割体制,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已经深入开展,多元化农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基本形成,多样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形式和新型业态不断出现,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各类农产品贸易市场为主体、贩销户为经营骨干的流通网络,多渠道、多经济成分、多经营方式、多经营环节的农产品流通格局。2003年,全省有各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千余家,年交易额达300多亿元,并以年均8%以上的速度增长。
2.新一轮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
粮食的计划经济是国家在农产品购销领域的最后一个堡垒。浙江省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注重推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先后进行过从统购统销到“双轨制”、再到新一轮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曲折道路。
(1)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过程
1993年,浙江就曾全面放开粮食购销体制和价格,取消了实行了长达40多年的粮食统销制度,成为继广东省后的第2个全面放开粮食购销的省份。1993年12月,在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浙委〔1993〕22号)中,明确提出“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改革,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1995—1997年,由于省里对粮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管理责任制,粮改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98—2000年,根据中央要求,浙江省进行了以“四分开、一完善”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核心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行了粮食购销的“两线运行”。2001年3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加快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1〕17号)的精神,在周密论证的基础上,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01〕21号),在全国率先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试点。
(2)新一轮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行粮食生产、收购、销售市场化,目标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保护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供求安全。浙江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内容:一是取消粮食定购任务,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大力发展市场适销对路的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努力提高农业效益。二是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实行经营主体多元化。努力建立规范有序、运转灵活、连接省内外的多形式、多层次的粮食市场体系,将粮食收购企业的审批权下放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登记的各类所有制企业,都可以申请从事粮食收购和粮食批发经营。进一步向全国各省开放浙江省的粮食市场,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到浙江省从事粮食批发、零售、加工等业务。鼓励浙江省粮食加工、流通企业面向全国采购、运销粮食,在省内外粮食主产区建设原料基地,建立稳定的粮食产销关系。三是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实行随行就市。在市场粮价过低或过高时,通过政府吸储或抛售储备粮调节市场供求,保持粮食市场稳定。对原承担定购粮任务、一时难以调整种植结构的大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主动与其签订购销合同,按合同价收购。四是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粮食储备数量要按照“产区3个月、销区6个月”的标准确定的要求增加地方粮食储备。
(3)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成效
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使得浙江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得到极大的解放,2001年全省调减粮食播种面积504万亩,蔬菜、瓜果、花卉、中药材等经济作物面积不断扩大,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面积比由1998年的71∶29调整为59∶41,全省形成了300多个万亩以上的效益农业产业带,出现了49个国家级的茶叶、珍珠、香菇、麻鸭、杭白菊等“特色之乡”,占全国的1/5。
(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1.农业结构调整大趋势
从浙江实际来看,农业经营体制变革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同步推进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也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粮食棉播种面积逐年减少,高价值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快速发展。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生产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浙江省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向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但同时“增产不增收”、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也开始困扰着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特别是1997年以后,农业发展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农产品销售困难、价格下跌、农民增收缓慢,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大幅度下降。1998年底,中央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作出了一个重要判断,就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阶段主要有两个标志:第一个标志是,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过去有多少、卖多少,现在是生产出来卖不掉;第二个标志,就是市场对农业的制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产品供求不再是主要受自然灾害影响,而主要是受市场的影响。1998年,浙江省委、省政府针对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江泽民同志在江浙沪农村考察时提出的“沿海发达地区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制定了《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中心任务,大力发展效益农业。进入新世纪,浙江又根据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要求,提出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建设主攻方向。
2.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做法
浙江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跳出以粮为主的单一种植业圈子、传统种养业的小农业圈子、产加销脱节的狭隘生产圈子和小而全的自求平衡圈子,树立大粮食、大农业、大产业、大市场的观念,出台政策措施,放手让农民进行适应性生产结构的调整。
(1)大力推进农业区域结构的调整,着力形成区域特色农业新格局
积极主动地参与农业的国内国际分工,找准市场定位,调整优化农业区域结构,着力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在确保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和50亿斤可调控库存的前提下,按照市场需求确定年度粮食生产总量。压缩劣质滞销的粮食品种生产,积极发展优质口粮、行业专用粮和种子粮。着力推广高效的粮经结合、种养结合的耕地经营模式,发展市场适销对路的名特优新高附加值农产品,涌现了一批“千斤粮万元钱”的典型,形成了粮、经、饲、肥的复合弹性结构和种养混合结构。加快畜牧业从家庭副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转变,努力提高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充分发挥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山区特色农业和海洋特色农业。加快规模化的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区域化的生产基地,增加名特优产品的产量。浙江省委、省政府还提出了培育特色农业强县、强镇、强村的战略目标,努力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特色块状农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提高区域特色农业的发展水平。
(2)大力推进农业品种品质结构的调整优化,着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大农产品优质名牌战略的实施力度,把实施种子工程作为调整优化农业品种品质结构的首要环节来抓,把节地型、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种养业作为效益农业的新兴产业来发展。省里确定了水稻、畜禽、瓜果菜、花卉园艺、名特优水产等五大省级种子种苗龙头工程,建立了一批繁育基地,省财政专门安排1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把农产品创品牌和农业标准化生产作为优化农业品种品质结构的重要措施来抓。1998年省里首次评出了20个名牌和951个优质农产品,带动各地纷纷注册名优农产品商标,制定地方标准,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3)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着力发展农业产后加工流通业
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产后加工流通业,作为带动农民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拉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产业层次的重要举措,特别是把食品加工业作为浙江工业的一大支柱产业加以重点扶持。力争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省里重点扶持100家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种养业基地152万亩,联接基地农户40万户,带动面上农户283万户。采取了建设农产品专业市场、培育购销大户、举办展销活动、开通“绿色通道”等方面措施,积极探索超市、连锁、配送等农产品现代营销方式,搞活农产品流通。同时,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城镇工商企业、外资企业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全省规范化的农业龙头企业已达到3100多家,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按照龙头企业的订单来组织生产,有效地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3.浙江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成效
通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浙江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了显著进展,农业竞争力显著提高。2003年,全省农业总产值增加到1165亿元,增长3.6%,农民来自农业收入下降的趋势得到扭转,粮经比已经从1998年的71∶29调整到2003年的50.4∶49.6,五年共调减粮食面积2058万亩,减幅达96.7%,一些地方效益农业已经成为工商资本追逐的热门行业。全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主要取得了以下五个方面的进展。
(1)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全省农林牧渔业产值比从1998年的52.1∶5.9∶16.5∶25.5调整到2003年的45.4∶5.6∶20.0∶29.0。农林牧渔业内部结构也不断优化,蔬菜产值超过粮食成为种植业第一大产业,效益林业迅速崛起,畜牧业向规模化、优质化和多样化方向发展,水产养殖面积500万亩,养殖水产品产值超过捕捞。
(2)农业区域结构快速调整
各地比较优势得到较好的发挥,农业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水平显著提高,效益农业区域块状经济格局开始形成,全省共涌现了350多个万亩以上、850万亩的效益农业产业带;万亩以上的水产养殖基地50个,总面积150万亩;万头以上生猪饲养基地86个,45%的生猪和85%的家禽实行了规模饲养。
(3)农产品品质结构得到改善
各地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和国内市场消费的新需求,把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放在突出的位置,优质特色农产品迅速崛起,全省涌现了1000多个优质名牌农产品;拥有全国专业之乡52个,占全国的1/5;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等基地5300多个、面积411多万亩,无公害生猪270多万头,有90个农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4)农产品加工率、出口率迅速提高
全省农产品开始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农产品加工率达到30%以上,水产、茶叶、罐头、乳制品、啤酒、软饮料等11个行业的产量名列全国前茅;全省农产品出口达到39.6亿美元,居全国第三位。
(5)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得到优化
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2003年全省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61%,比1998年提高14个百分点。
(三)农业“走出去”发展
浙江农业“走出去”起步较早。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一批农民发挥种养优势利用外地的市场和资源,积极“走出去”经营农业。进入90年代中后期后,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专业大户为了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顺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律,走出县域、市域、省域,甚至到国外发展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流通业,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11月4日,浙江召开农业“走出去”工作会议,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探索新形势下浙江省外向型农业发展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开放型农业的发展水平。引导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带种子种苗、信息、资金、技术、管理等到省外发展优质农产品基地,促进浙江省的农业要素与省外的土地资源、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此后,浙江农业“走出去”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地域分布越来越广,投资领域越来越丰富,经营形式越来越多样,经营效益越来越明显。绍兴市“走出去”的农民已遍及20多个省份,异地租用土地在2004年就已经达到262万亩,提前实现了“再造一个绍兴”的目标。全省农民和农业龙头企业在省外建立的各类农产品基地已经超过1500万亩。
近年来,按照“两头在外”的思路,抓住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的机遇,积极参与农业的国际国内分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农业要素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了开放型农业的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出口主体、出口产品、出口方式和出口市场“四个多元化”的优势,破壁垒、跨门槛、拓市场,农产品出口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走出去”发展战略全面启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在更大区域内流动。从省域外部看,新世纪,国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地区丰富的资源状况对浙江省农村劳动力产生极大的吸引力,一部分农民带着优良的种子种苗、先进的种养技术、充裕的资金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积极“走出去”,拓展新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