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习苏联教育经验
院系调整基本完成后,高等教育部即指示全国高等学校进行教学大改革。这次教学改革是以苏联高等教育为样板,从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研究、教学组织、考试制度、体育锻炼等各个方面,全面、系统地学习苏联教育经验。
一、制订新的教学计划
1952年,中央教育部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在苏联专家直接指导下制订了《师范学院教育计划草案》。随后,新成立的浙江师范学院也提出“依靠群众,学习苏联经验,开展教研活动,逐步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师资”的教学改革思路。各系科则根据这一思路,相继制订教学计划,拟订各科目教学大纲,并组建不同的教研组和教学小组,逐步建立并健全教师集体备课、课堂观摩、课堂讨论、课后评议、教学周历和学生考勤、辅导、考试考查、教育实习等制度。
1953年9月,中央教育部组织召开第一次高等师范教育会议,提出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学改革既要积极向苏联学习,又要结合中国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此后,各系科均对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做了修订。为总结交流各系科编写教学大纲的经验,时任副教务长的王承绪教授于1954年9月主持召开了首次教学大纲报告会,并且从是年开始建立教学日历制度,使教师教学活动的计划性进一步加强。
1954年12月,中央教育部柳湜副部长和苏联专家费拉托夫教授等一行对浙江师范学院做了为期6天的视察,与各系系主任进行座谈指导,对全面学习苏联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中央教育部在对包括浙江师范学院在内四所师范学院进行视察后所形成的报告中称:各校均贯彻了中央人民政务院颁布的《关于改进和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的指示》,执行中央教育部颁布的暂行教学计划和学习苏联的方针,在教学组织,在利用苏联教材及编写教学大纲、讲授提纲和讲稿等方面,做了极大的努力。同时,报告也指出师范学院教学工作存在的缺点,主要表现在教师的讲授存在严重的教条主义,教学中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极为不力,对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种教学形式和方法注意不足,有严重脱离学生实际和中学实际的现象。
1956年9月,教育部颁布《关于执行高等师范学校暂行教学计划的若干临时措施的通知》。该通知认为,加强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研究能力是当前提高高等师范教育质量的关键性问题,鉴于以往教学中上课时间多自修时间少、学生专业训练不够等弊端,对公共政治理论课、公共教育课、外语课、专业课、教育实习、学年作业、课堂讨论、实验课、答疑辅导、考试考查等均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该通知还要求各校立即组织教师进行讨论,对原有教学计划做出必要调整,并于11月底前上报教育部。
当时,为配合教学计划的重新修订,全校各系科的教研组针对“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因材施教”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和讨论。教育学系的教师在讨论时普遍认为:“全面发展”不等于“全能发展”,也不等于“各方面齐头并进”,如果在实际教学中不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不尊重学生的特长和爱好,实际是降低了人才培养的标准。针对能否将“因材施教”作为教育方针内涵之一的问题,教育学系的教师在发言中提出:“全面发展”已经包括了“因材施教”的意思,“全面发展”并不是“平均发展”,这在以往教育学的讲课中已有阐明;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学强调从实际出发,而“因材施教”的做法就是从实际出发,所以应该将其视作一种方法,而不能作为方针。大家的讨论还涉及“因材施教”与完成教学计划的关系问题,从而更清楚地认识到修订教学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经过讨论统一认识后,教育学系即遵照教育部《关于执行高等师范学校暂行教学计划的若干临时措施的通知》的精神对教学计划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教学计划(见表2-2)明确规定教育学系以“培养师范学校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教师”作为任务,学制4年,课程设置分政治理论科目、专业和与专业相邻的科目、一般文化科目及教学实习等几大类。政治理论科目包括马列主义基础、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专业和与专业相邻的科目包括教育学、教育史、心理学、小学教材及教法、心理学教学法、专题课堂讨论、逻辑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和学校卫生,一般文化科目有中国文学、世界通史、中国通史、现代文选与习作、俄语等。在教育学系的教学安排中,前3个学年以传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同时通过系统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结合教育实习、课堂讨论、学年作业、实验等教学形式,培养学生的政治素养和独立研究能力。在新的教学计划中,教学实习(包括见习和实习)构成了教学中的重要环节,其中教育见习主要配合教育教学过程进行,持续两年之久。教育学系的学生除了在小学和师范学校实习外,还有两周在文教机关实习。
表2-2 教育学系暂行教学计划(19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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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翻译、编写新的教材
在学习苏联教育经验的过程中,各系均组织力量翻译苏联教材或自编讲义。据1953年统计,全校共开设课程165门,其中全部或部分采用苏联教材的84门,占一半以上;自编讲义26门;自编教学提纲10门;其余课程也均有详细的讲稿。此后,采用苏联教材的课程不断增加。1954年6月,上海《文汇报》曾对浙江师范学院的情况做了如下报道:“在教学改革中,他们学习了苏联先进的教学经验,并逐步地加以吸收。现在,全校有百分之六十九以上的教材采用了苏联教材,有的系科甚至百分之九十以上采用了苏联教材;有一些课程已采用了课堂讨论和口试等先进的教学方法。为了更好地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许多教师参加了俄文夜班的学习,目前已有一部分教师在翻译苏联教材。”至1954年下学期,全校共开课153门,其中采用苏联教材的有41门,参考苏联教材的有79门,共计120门。
体育科学习苏联体育经验后,全盘推出苏联的“劳卫制”(全称是“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理论课以原版照译照印的苏联凯里舍夫编著的《苏联体育教育理论》为主要教材。教育学系的主干课程教育学和全校公共教育学的教材则采用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这是教育理论界一次重大的根本性改革。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以西方教育理论为借鉴的源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转而将苏联视作学习的榜样。凯洛夫是苏联著名教育家,曾任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院院长、俄罗斯联邦共和国教育部部长,代表性成果是1948年出版的由其主编的第二版《教育学》。该著作详细分析了社会主义教育学的性质、对象、任务、党性原则及其框架结构,讨论了教育的性质、起源、作用与特征,研究了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及其组成部分,提出了关于教学过程的本质、阶段、教学的方法、教学的组织形式等教学论问题的基本观点,探讨了社会主义教育实践中的德育、劳动教育、教师等基本问题。当时国内教育界普遍认为:苏联教育学是教育学理论发展的最高历史阶段,是马克思主义的真正科学的教育学,而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是体现苏联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最好范本。
1956年8月,浙江师范学院制订的《1956—1957学年教学工作计划》提出各系各教研组应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加强对教材的钻研,尚无教材的可组织力量进行编写,对已编的提纲或讲义应加修改,以提高自编教材的质量。遵照这一指导思想,教育学系于1957年发动教师自编讲义,计划在两三年内基本做到每门课程都有讲义。当时制订的具体计划如下:(1)教育学讲义(公共科目)——1958年4月底完成;(2)教育学学习指导书(函授生用)——1958年完成;(3)教育学参考资料(教育学系及教育函授科用)——1958年年底完成;(4)中国教育史讲义——1959年完成;(5)小学算术教学法讲义——1958年完成;(6)小学语文教学法讲义——1958年完成。
三、重视教学过程与教学实践
重视教学过程和教学实践,也是苏联教学经验的一个重要特点。1956年8月,浙江师范学院在制订《1956—1957年学年教学工作计划》时强调:要克服教学中的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在教学过程中的一切环节都应注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能力;对各种教学形式的运用,各系和教研组可以单独或联合组织经验交流;教育实习工作应与和中学的联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取得实习学校人力和物力的帮助,本年度可考虑个别系赴外埠学校实习。
1957年上半年,教育学系的各教研组均根据这一精神制订工作规划,具体规定了1957—1958年度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教学要求及注意事项等。为了与当时的“大跃进”形势相契合,该规划被称为“大跃进规划”。以下是教育学系教育学教研组“大跃进规划”的主要内容,从中可反映出教育学系、体育科乃至全校各系科的教学改革动向。
教育学教研组的教师除为教育学系学生开设专业课外,还承担全校的公共教育学课程。“大跃进规划”提出公共教育学的教学工作要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克服教条主义,注意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批判,联系学生思想实际,教学方法上注意平时考查,加强课外辅导。1957—1958年度下学期的公共教育学平时考查不得少于3次,见习要有2次,具体教学安排如表2-3所示。
表2-3 1957—1958年度下学期公共教育学的教学安排
强调本系教育学科的教学应联系中学、小学或师范学校的实际,加强课外经常性的见习、实习,是教育学系制订新教学计划的特点,也是“大跃进规划”中所突出的重点。该规划要求讲师以上的教师每年写出联系中学(或师范、小学)的论文至少一篇,3年内做到能成功地分析中等学校课堂教学至少在3门学科以上,其中一门应达到专精;注意研究中学(或师范、小学)教育问题,特别是道德教育、勤工助学、班主任工作等,3年内做到能在较高水平上处理班主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了达到这一要求,教育学教研组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全组教师轮流到中学(或师范、小学)担任工作半年至1年,5年内基本完成;(2)轮流脱产参加省教育厅的视导工作;(3)脱产参加实习指导工作,并结合联系中学实际;(4)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联系中学,每周抽出半天至1天到中学(或师范、小学)去;(5)参加附中的工作。
教育学教研组除了强调联系中学(或师范、小学)教育实际,还在规划中做出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教育厅局及学校各科教学法教研组的规定。他们认为联系教育厅局主要是为了取得教育行政领导的指示与帮助,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联系各科教学法教研组主要是了解情况,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使面向中学(或师范、小学)的工作能进一步提高。教育学教研组安排教师分头联系教育厅局及各科教学法教研组的具体分工如下:教育厅由翁惠敏负责联系;教育局由张文昌负责联系;地理教学法教研组由张文昌负责联系;历史教学法教研组由赵端瑛负责联系;数学教学法教研组由董远骞负责联系;生物教学法教研组由李崇林负责联系;中文教学法教研组由魏春孚负责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