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接单实务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知识准备

任务一 认识国际(地区间)贸易方式

国际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分类

国际(地区间)贸易(international / regional trade)是指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地区间)贸易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商品移动的方向,国际(地区间)贸易可划分为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和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TIPS

由于过境贸易对国际(地区间)贸易的阻碍作用,WTO成员之间互不从事过境贸易。

根据其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协定贸易方式、有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和无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

1.协定贸易方式

协定贸易是根据缔约成员之间签订的贸易协定而进行的贸易,可分为双边贸易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政府间的贸易协定和民间团体签署的贸易协定。

2.有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

有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是按照一定的规章和交易条件,在特定地点进行交易的贸易方式,主要有商品交易所、国际(地区间)拍卖、招标与投标、国际(地区间)博览会等,在国际(地区间)贸易中,对某些商品特别是大宗商品的买卖,通常采用有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

3.无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

无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是指不按照固定的规章和交易条件,在非特定的地点进行交易的较为灵活的贸易方式,大体可分以下两类。

(1)单纯的商品购销方式,如单边出口和单边进口。

(2)与其他因素结合的复合的购销方式,主要包括代理、包销、定销、寄售、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这种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国际(地区间)贸易中各种不同的需要。

一、国际(地区间)贸易方式

贸易方式是指贸易中采用的各种方法。除采用逐笔售定的方式外,传统的贸易方式还有包销、代理、寄售、拍卖、招标与投标、期货交易、对销贸易等。

随着国际(地区间)贸易的发展,贸易方式亦日趋多样化,出现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新型贸易方式。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二、国际(地区间)贸易方式分类

国际(地区间)贸易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般贸易、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寄售代销贸易、边境小额贸易、租赁贸易、出料加工贸易、易货贸易、境外加工贸易等。

国际(地区间)贸易方式

(一)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是指我方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货物。货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外商投资企业用境内产的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自行收购产品出口,宾馆饭店进口的餐饮食品,供应境外船舶或飞机的境内产的燃料、物料及零配件,境外劳务合作项目中以对方实物产品抵偿我方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部分带出的设备、物资等,均按一般贸易统计。

(二)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指由境外厂商提供或者利用境外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由我方进行生产,以返销其产品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货款本息的交易形式。如经批准,也可以使用该企业(包括企业联合体)生产的其他产品返销对方,进行间接补偿。

(三)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对方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由我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交易形式。

(四)进料加工贸易

进料加工贸易是指我方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进料加工贸易也可采取对口合同的交易形式,即买卖双方分别签订进口和出口对口合同。料件进口时我方先付料件款,加工成品出口时再向对方收取成品款。

(五)寄售代销贸易

寄售代销贸易是指寄售人把货物运交事先约定的代销人,由代销人按照事先约定或根据寄售代销的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所得货款扣除代销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后,按照协议规定方式将余款付给寄售人的交易形式。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关系,代销人对货物没有所有权。

(六)边境小额贸易

边境小额贸易是指我国沿陆地边境线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边境县(旗)、边境城市辖区(以下简称边境地区),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进行的贸易活动,包括易货贸易、易现汇贸易等各类贸易形式。

(七)租赁贸易

租赁贸易是指承办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订国际(地区间)租赁贸易合同,租赁期为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进出口交易。

(八)出料加工贸易

出料加工贸易是指将我方境内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交由境外厂商按我方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成品复运进口,我方支付工缴费的交易形式不包括“带料加工出口”。“带料加工出口”是指我方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将我方境内的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运至境外加工或装配,成品在境外销售的带料加工出口项下运出境的货物,应按实际贸易方式统计。如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出口按“一般贸易”统计;来料、进料加工成品出口按“来、进料加工贸易”统计;租赁出口按“租赁贸易”统计。

(九)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是指不通过货币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贸易。

(十)境外加工贸易

境外加工贸易是指境内企业以现有的技术、设备投资为主,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产品设计技术,在境外设厂、加工装配,成品就地销售的国际(地区间)经贸合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