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释“致知在格物”
朱熹《大学章句》将《大学》分为经、传两部分,并认为传是解释经的。在传对经之纲领条目的阐释中,今本《大学》少了两条内容,即“为什么致知在格物?”“为什么欲诚其意,必先致其知?”。朱熹《大学章句》对前一问题作了补释: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朱熹的这个补释,是根据自己的思想来诠释《大学》,天下之物皆有理,皆可知,而人心有灵,而能知,《大学》始教,要以能知之心,穷尽万物之理。但训“格”为“即”,格物为即物,不合古训。并且,这样解释,无法解释《大学》所谓“诚其意必先致其知”的论说,因此不能视其为《大学》的原义。
明人魏校提出另一种补格物致知传的意见,即用《礼记·乐记》“人生而静”一章补之。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见,四库馆臣以其书怪异,将其列入存目。《礼记·乐记》: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
魏氏显然是看到了《大学》“格物致知而意诚”,与这里的“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的一致,才提出用此章来补《大学》的。现代学者钱穆解释格物,依据的也是这一章。这样,格物就是来物。这个解释,据裘锡圭先生的研究,符合古训。
这样讲格物固然没有问题,但为什么物来就可以致知?魏校在引《乐记》此章补释《大学》时,只是说“物至知知,人与圣人亦同耳”,没有加以解释。
知,在古人看来是于外界流动而独立于人的存在。《庄子》有《知北游》,所述虽为寓言,实反映古人对知的认识。“致知”,即所谓“知来”或“来知”,“致”也当训“来”,今本《大学》还保留着“此谓知之至也”,便是明证。关于《乐记》“知知”,《史记·乐书》述《乐记》“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集解》引王肃曰:“事至能以智知之,然后情之好恶见。”《正义》讲:“上知音智。”朱熹的解释大致相同,“人莫不有知知者,所当有也,物至则知足以知之,而有好恶,这是自然如此”,又说“上知字是体,下知字是用,上知字是知觉者”。朱熹曾欲将知知与致知联系起来,他曾说“上知字是致知之知”。
笔者以为,从《大学》与《乐记》有相似的上下文来看,致知与知知意思应当是有联系的。《乐记》讲物至知知后,便出现好恶。《大学》讲“知至则意诚”,而所谓意诚,是指“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知至后同样出现好恶。显然《大学》的知至,与《乐记》的知知,内涵应是一致的,只是表述不同。如果训“致知”为“来知”不误,而《大学》与《乐记》所述内涵一致,那么,前人对知知的解释便不恰当。物至为物格,知知便当为致知,即知之至。知作为独立于人体的存在,则知知便当解释为知为人心所知,前者为名词,后者为动词,犹如物至之结构。人心所知的对象实为独立于人体之知,而非如前人所论是关乎所来物事之知识。
后人以为,人的知识与智慧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的,所以将人心之知的对象,解释为所来之物,这不仅误解了《乐记》的物至知知,也误解了《大学》的格物致知,以为所来之知,是对所来之事物的认识。这显然是由于不了解上古时期人们关于知是如何产生的认识所致。
上古时期,人们认为,对物有知识的人皆具神性,他们的知识不是通过学习获得的,而是由获得某种神秘的力量所致。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在其《巫术的一般理论》中曾提到,在印度,“鬼怪的名字它们是被限制在怎样的一个范围内去获得它们的个性:在马来穆斯林区的巫术中,一直存在着siddhas(那些有力量的鬼怪)、vidyadharas(知识的承载者)以及‘悉迪王,沙克蒂王’(Prince Siddhi、Prince Shakti)等名字”。这里提到的作为知识的承载者的鬼怪,应该类似于前文提到的在外界流动的知,其本质也是一种力量。
这种同质而异名的现象,中国古代也有。中国古文献中称这种神秘力量为精气,《内业》:“凡物之精,此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内业》中还有德、道、神诸概念,裘锡圭先生指出,这些概念都是指精气。所有的生物,皆因之而生,人也不例外,“凡人之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精一直处于流动状态,只有保持住精,使之不外泄,才能称为圣人。保持住了精,就意味着留住了神,从而就产生了知。所谓“彼道不离,人因以知”。这里的知,指的是知性能力。人之所以有这种能力,在于人得到了精气。因此知的本来面貌就是精气,《礼记·礼运》有所谓“知气”,《大戴礼记·文王官人》作“智气”,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心是知气在人体停留的处所,《管子·心术上》所谓“心也者,智之舍也”是也。知为人心所知,即所谓“知知”,人就成为有智慧且具备超强知性能力的人。
《内业》提出的臻于神秘智慧境界的办法是保持住精,而据人类学的调查成果,上古时期,人们增强自己的智慧与能力的办法并不是保持住精,而是不断地增加自己的精。精可以从一物转移到另一物身上,古人用玉的习俗可以视为增强智慧与力量的手段,而猎杀力量强大的人,也可以将被杀之人的力量转移到自己身上。春秋时期的子产说:“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这里的“用物精多”,反映的仍是上古从外界获取精的观念。而“用物精多”则可“至于神明”,也反映了神秘的智慧是因物精的积累而生的。
现在可以较好地解释为什么致知在格物了。所谓致知,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格物的同义语。来物的目的是得到更多的物精,而物精的积累,又可以使精获得另外一种个性,即所谓知。得精之人也由此得到高超的智慧,这就是所谓的“使知来”。这本是对一个古老的观念的描述,《大学》的作者没有加以阐释,具体原因不详,但后人不了解这种观念,致使发生很多误解,这恐怕是《大学》作者所没有想到的。
儒家谈物精的记载,还见于《礼记·祭义》:
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
这里孔子也是以鬼神为物精,与《内业》“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的观念一致。准此,运用物精多则可至于神明的观念来解释格物致知,并不为过。如果《大学》表达的是从外界摄取物精以致知的思路,那么《内业》所表达的则是通过内在修养以保精的思路。
在《内业》中,尽管其由从外界摄精转向了内在的保精,但其认为知是因精而生的认识,与《大学》的观念背景相同。其云:
抟气如神,万物备存。能专乎,能一乎,能无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而不通,鬼神将通之,非鬼神之力也,精气之极也。
人之所以能够由思而生知,是精气导致的。精气产生知,而前文,精气只有留驻体内,才能生知,因此人心生知又可视为精气已留驻体内的标志。“气导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这里的“止”指的是“气止”。从这个意义上说,气止与知生是同时发生的。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大学》与《乐记》的表述。致知在格物,物至知知,所暗示的都是物来与知生的同时性。明白了这一层,就不会再将物至知知理解为物来而知之,也不会将格物致知理解为来物而知之或者获得关于它的知识。
《淮南子·原道》讲“物至而神应,知之动也;知与物接,而好憎生焉”。下面还有与《乐记》类似的论述。这里“物至”“知之动”“好憎生”,与《大学》《乐记》的表达方式基本相同,内涵基本一致。这里提到“知与物接”,知,显然不能理解为关于物的知识,而只能理解为知性能力。不过这里的知,与《内业》一样,是产生于人体之内,与《大学》《乐记》的由外而至的知是不同的。这样理解起来,就有了物、知二元的色彩,但这里知仍然不是关于物的知识,而是指人的知性能力。追根溯源,无论是由外而至,还是由内而生,知都是因得精或精气而生。不过,知由内生观念的出现,表明人已认识到自身的能力,是人的主体性发生的前提。
前辈学者解释致知之知,也有解释为知性能力的,如高明先生认为,《大学》作者所说的“致知”,其实是很平实的:“《大学》里所谓‘致知’,便是去获得这种‘知止’‘知本’‘知所先后’的‘知’而已”。由于对“致知”如是理解,对于“格物”,高先生便取“格,量度之也”之说,“‘格物’就是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些事物加以量度,量度了以后,才能获致那些‘知止’‘知本’‘知所先后’的‘知’”。这里对所致之知的理解是正确的,但高先生囿于后世的认识论,以为必须量度这些事物,才能知其本末先后,这样一来,对格物的解释又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