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专业的碰撞——“民法学1:总论”情境教学“翻转课堂”
庞欢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一、课程基本情况
“民法学1:总论”为3学分,51学时,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大一下学期开设。学生已经学习过法学导论课程,有初步基础,刚刚开始涉猎民法领域。学生情况属于一般本科,本身理解能力、学习方法、学习兴趣等在本科层次中属于较弱。目前本学院法学专业每年级有两个班,每班40人左右。该课程已经开展“翻转课堂”教学实践3轮,“翻转课堂”约占课时70%,依托超星学习通在线教育平台开展相关教学工作。
二、教学改革背景与思路
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涉及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传统民法学教学模式下,民法学教学遭遇教学过程不可控、教学体验不快乐、教学效果不理想、教学评价不准确等困惑与困境,传统民法学教学模式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民事生活。
民法学教学改革应该打破教师和学生将注意力集中在对知识的传授、理解和记忆上的传统观念,开展情境教学。情境教学融合了当代和传统的很多教学策略以及学习原理,这些教学策略和学习原理也许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学徒制和苏格拉底的教学法,但其最主要的资源是进步主义教育哲学和实践、皮亚杰学派的认知发展理论、学习的构建主义原理、多元智能理论以及有效教学的有关研究。诸如服务性学习、研究性学习、真实评价和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以及自我导向学习等,都可以追溯到情境教学的研究。
本人在“民法学1:总论”课堂授课中采用开放式情境教学,在实施情境教学改革中碰到诸如学生学习程度差异很大、课堂专业讨论难以深入、课程教学学时严重不足、教学过程组织管理困难等问题。“翻转课堂”所具有的优势,有助于解决在现有民法学情境教学改革中碰到的困难,实现民法学情境教学。
综上所述,在民法学教学中采用情境教学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有意义的教学。“翻转课堂”是实现民法学情境教学的有效途径。
三、“翻转课堂”教学设计
(一)课程总体设计
1.设计思路
改革传统“课堂学习知识,课外内化知识”的教学结构,形成“课外学习知识,课堂内化知识”的新型教学结构。在民法学课堂教学改革中改变学生课前预习、教师课堂讲授、学生课后练习的传统教学,改为学生课前观看教师的教学视频,课堂师生互动交流,课后拓展深化专业学习。经过改革,民法学教学安排分为以下三步:教师录制视频课程;学生课前观看视频协作学习;师生“翻转课堂”专业探究。
首先根据每节课的内容预先为学生录制视频课程和制作相应的学习材料。其次将该视频课程放到网络上和学生共享。在上课前,学生可以利用在线网络、U盘、DVD等观看视频和PPT等学习资料。在观看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学习情况暂停、回放,也可反复观看,观看的同时还可以做笔记、阅读并记录相应问题。再次学生互相回答问题,解决基础知识的记忆与理解。最后学生带着问题和所学专业知识回到课堂,教师设计真实情境任务,课堂教学采用开放式情境探究教学法,组织学生课堂讨论,检测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并且深入专业问题的讨论和提供个性化辅导。
课堂教学过程包括设置背景、扩充情境、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四个主要步骤,主要思路为:教师设置大背景,背景的选择一定要贴近学生生活,引起学生兴趣;学生根据生活经验设定具体情境,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创造完成开放式情境案例;在这一过程教师引导学生联系生活针对各种具体情境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设置悬念,引起学生探究的欲望;最后对情境案例进行专业分析,帮助学生掌握专业基础问题,对问题从法律角度给予理论分析和解答,将学生探究的热情引导到专业领域,激发学生的专业思考,促使教学目标的达成。
2.课程总体安排
“民法学1:总论”课程共分为22个专题,每个专题2学时,导论2学时,复习2学时,机动3学时,共51学时。在这门课程中总共设计了15个开放式情境探究场景,开展“翻转课堂”,约占70%。“翻转课堂”开放式情境设计结合日常生活例如“天下遗赠第一案”“生前与死后”“由谁来监护”“自然人失踪”“苹果公司历史”“飞车党抢劫”“请把手机给我”“代收快递”“人身伤害缔结娃娃亲”等展开。
(二)具体设计——民事权利行使与救济
1.课堂教学目标
理解权利行使的含义,掌握民事权利行使的基本原则和限制;理解现代社会权利救济的主要方式为公力救济,以及私力救济存在的必要性;掌握私力救济的方式、适用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等。
2.教学内容选择与难度把握
作为“民法学1:总论”的教学内容,对民事权利行使的基本原则做基本介绍,具体权利的行使由后续课程教授,重点教授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结合我国《民法总则》的最新规定,讲授私力救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
3.“翻转课堂”实施步骤
在上课前学生观看相关视频(约15分钟),预习教材中关于民事权利行使与救济相关内容,具体见网络课程。进行“翻转课堂”教学,主要对民事权利私力救济进行专业探讨,查漏补缺,巩固专业学习。留下拓展作业,让学生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习。
4.课堂教学(2学时)
(1)基本知识检测:测试权利行使、权利主张、权利实现的不同含义;现代社会权利受到损害的主要救济方式。
(2)开放式情境导入——权利受侵害时如何救济。
案例编制要求:典型、有趣、有讨论空间、涵盖重要知识点。
基本情境:甲和乙走在马路的花坛旁边,忽然丙驾驶摩托车向甲冲过来,准备抢走甲的背包,千钧一发之际……
(3)基本情境扩充(逐渐深入)。
第一轮:私力救济存在的必要性。
扩充情境,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根据同学们现场讨论罗列,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或者思维的火花!)
教师引导理论探讨如下:
如果你是甲,你会采取何种救济方式?为何不采用打电话报警方式?从讨论中得出打电话报警根本不可能,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虽然现代社会公力救济是权利救济的主要方式,但在情况紧急时私力救济有存在的必要性。
第二轮: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请对上述救济方式进行归类,并说明依据,见表1。
表1 救济方式及责任承担
紧急避险按照正当防卫形式进行,对于概念、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探讨,由于篇幅字数限制,表格省略。
第三轮:自助行为的适用与责任承担(拓展作业)。
如果包被抢走,两日后发现抢包人拎着包在街上走,是否能抢回来?如果抢的过程中导致抢包人受伤,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详细阐述省略。
从自助行为转向公力救济。
四、“翻转课堂”具体实施
“民法学1:总论”课程“翻转课堂”研究与实践始于2013年,具体包括:试点、改进、再实践、拓展。首先在2013级法学专业学生“民法学1:总论”课程中尝试采用“翻转课堂”进行情境教学。其次制作部分教学视频和搜集部分网络授课视频,对2014级法学专业学生开展第一轮“翻转课堂”教学。通过分班教学、问卷调查、访谈、沙龙等形式对教学效果进行跟踪调查。接下来,根据课程教学和调查情况对翻转课堂实施情况进行改进,制作“民法学1:总论”整体课程的教学视频。在2015级法学专业该课程教学中开展第二轮“翻转课堂”情境教学,对教学效果继续跟踪调查。2016级法学专业学生第三轮“翻转课堂”教学过程中由于正好碰到《民法总则》颁布,大量规则进行修改,又全面重新制作视频等课程资料,目前仍然在更新中。另外“民法学2:债法与合同法”更进一步,由学生设置情境、拍摄视频,进行讲解,互相评价,“翻转课堂”进一步翻转。
五、取得成效分析与体会
开展多轮“翻转课堂”教学体会很多,最重要的是“翻转课堂”促进了教师和学生共同成长。
从学生角度看,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大为增加,学科竞赛成绩喜人。浙江省法律职业能力竞赛,2014年共有2人获三等奖;2015年共有5人获奖;2016年共有8人获奖,其中2人获二等奖;另外2015级法学大一就有7个团队参加学生SRIP项目并获得立项,2015级目前有10名学生,2016级法学6名学生报名2017年浙江省法律职业能力大赛。法学班级中基本形成了用专业知识解读现实生活的良性学习氛围。
从教师角度看,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都得到了提升。从事“翻转课堂”教学以来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
(1)201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民法情境教学改革翻转课堂模式探索与实践。
(2)2013浙江省教育规划项目:服务学习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的探索与实践。
(3)宁波大学探究式示范课程——民法学1:总论。
(4)宁波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民法学1:总论。
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1)《法学人才培养服务学习模式探索与实践》,发表于《中国发展》,2014年第4期。
(2)《互联网环境下翻转课堂存在的价值与建设重点研究》,发表于《中国发展》,2016年第12期。
获得的教学表彰与奖励:
(1)2013年获浙江省微课大赛省二等奖。
(2)2017年获宁波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
作者简介
庞欢,浙江衢州人,副教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主要讲授民法总论、亲属法、物权法、合同法等。曾主持省厅校多项教学研究项目,发布教学研究论文多篇。热爱教学,根据法学专业特点,采用“翻转课堂”开展开放式情境教学,从专业和生活的碰撞中发现教学和研究的乐趣,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深受学生喜爱。
“翻转课堂”示范性教学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