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烧伤的性别比例
就发生烧伤的男女性别比例而言,各地区有一定差异,目前尚无统一的研究结果。 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称:“妇女遭受烧伤的频率高于男性。 世界卫生组织东南亚区域的妇女烧伤率最高,占全球烧伤死亡总人数的27%,占该区域烧伤死亡的近70%。由于户外烹饪或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引燃宽松衣物)的烹调炉灶,女性面临较高风险。 用明火加热和照明也会构成风险。 此外,自残或人际暴力也是危险因素,但目前缺乏对这些因素的研究。”
目前,我国的烧伤性别比例也没有官方公认的统一数据。 据估计,2002 年我国农村0~14 岁组男性烧伤发生率为6‰,女性为5‰;15~34 岁组男性约为4.2‰,女性约为1.2‰;35~59 岁组男性约为3.33‰,女 性 约 为 5.67‰; 70 岁 以 上 组 男 性2.67‰,女性8.13‰。 我国部分学者的研究显示:2002 年农村男性烧伤发生率约4.10‰,女性约为4.63‰,女性高于男性。 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男性的发生率高于女性,二者之比为2.59 ∶1。 小儿烧伤男孩高于女孩,二者之比为1.38 ∶1,可能与男孩好动的生活习性有关。 电烧伤患者男女发生率之比为7 ∶1。”之所以出现研究结果的明显差异,主要是因为不同学者的研究地域、人群范围的不同。 我国的烧伤患者大部分居住于农村,包括部分城市居住患者,因烧伤程度、治疗条件、经济窘况等原因,95%的报告病例在门诊治疗。 有些病例自行于家中治疗,甚至因未予治疗而没有报告。 所以大量的病例没有纳入统计,造成了统计资料的缺失和研究工作的不足。
亚洲的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印度、韩国、印度尼西亚7 个国家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流行病学调查称“不同国家和地区男女烧伤患者比例差别较大,总体为2.00 ∶1.00,其中泰国差别最大,为2.57 ∶1.00;印度差别最小,为1.52 ∶1.00。 7 个国家及中国港台地区男女烧伤患者平均比例为2.30 ∶1.00。”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报告目前认为:不同国家之间烧伤的性别分布不同可能与文化习俗(尤其是饮食文化)有关。 在工业生产环境和饮食服务业中,男性比女性更易发生烧伤。 在一些亚非国家——包括中国、孟加拉国、安哥拉、肯尼亚、尼日利亚、科特迪瓦,男性烧伤报告病例更高。 但其他一些国家如埃及和印度,女性的烧伤比例更高,尤其是十几岁的女童。 随着年龄的增大,女性的比例逐渐增高,这可能是由于两性的活动差异所造成的。 不同于其他工作场所设施的情况,在家庭厨房发生的工作相关烧伤主要涉及女性。 从事保姆工作的女性主要负责做饭和其他家务。 随着年龄增长,女性进入厨房,从而增加了暴露于火、热的液体或其他热的物体的机会。 当地使用明火做饭和取暖的习惯,尤其是在东南亚和东地中海地区,青春期女性多穿戴宽松服饰等是当地年轻女性烧伤发生率增加的相关因素。 在发展中国家中,年幼女性经常穿着易燃的、宽松的衣物,进一步增加了烧伤发生的危险。 甚至在某些国家还盛行“焚烧新娘”,青年女性烧伤发生率高可能与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