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烧伤的致伤因素
烧伤是一种主要由高温引起,或由辐射、放射、电、摩擦或接触化学品而导致的皮肤或其他器官组织的损伤,其致伤因素很多。
目前,烧伤按致伤原因可分热灼伤和吸入性损伤。 其中热灼伤通常涉及皮肤,表现为:①热力烧伤:包括烫伤、火焰伤和接触烧伤。 当皮肤中或其他组织中的部分或全部细胞被高温液体(烫伤)、高温固体(接触烧伤)、火焰(灼伤)、太阳光(晒伤)等破坏时会发生热力(高温)烧伤。 ②化学烧伤:由强酸(硫酸、硝酸、盐酸等)、强碱(苛性碱、氨、石灰等)、磷、氢氟酸、凝固汽油等化学物品致伤。 ③电烧伤:主要由高压电流、交流电引起。 ④放射烧伤:如紫外线、X 射线、治疗恶性肿瘤的射线等。 吸入性损伤是由于吸入过热的气体、蒸汽、热的液体或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有害生成物所导致的烧伤。 吸入性烧伤造成呼吸道和肺部的热损伤或化学损伤,并且有接近20%~35%的病例伴随皮肤灼伤,是最常见的火灾造成的烧伤致死原因。 战时燃烧武器增多,烧伤占战伤总数的比例不断增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烧伤约占战伤总数1%,第二次世界大战增至2%~3%,20世纪80 年代黎巴嫩战争达18%。 若发生核战争,则烧伤将占战伤的主要部分。 1945 年美军在日本广岛、长崎投掷原子弹,分别致死11.9 万和12 万人,烧伤占75%。
尽管烧伤的致伤因素众多,但无论战时或平时,在致伤诸因素中都以热力为主。 据1993—1998 年48 085 例患者的研究资料表明,电烧伤有明显增加,占7.2%,这可能与电力工业迅速发展而人们的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未能完全跟上有关。 16 个解放军烧伤中心的统计资料表明,热力烧伤占总烧伤数的85%~90%,其中热液和蒸气烧伤占42.4%;火焰和炽热金属烧伤占43.9%;化学、电和放射烧伤各占6.6%、3.7%和0.4%。 2005—2007 年全国烧伤外科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受伤原因中,热液烫伤占53%,火焰烧伤占31%,热固体烧伤占8%,电烧伤为5%,化学烧伤为3%。 英国哥伦比亚45%的烧伤是由热水或热蒸气导致,40%的烧伤是由火导致的,可燃液体或物质如烹饪和汽油的燃烧是主要的火烧伤的原因。 美国每年有4500 人因烧伤而死亡,其中3750 例是家庭火灾,750 例是由于其他原因如机动运输工具、飞机碰撞、接触电、化学物质或热液、其他的火药或火焰。
在美国,因食物和饮料溅出导致10 万儿童烫伤,5000 儿童因热水烫伤,60 000 儿童接触热物质而受伤;3200 个儿童因烟花爆竹而烧伤,分别有1500 个儿童因汽油和烟草而烧伤。 调查表明:大学生中日光灼伤的患病率达14.1%;而军训期间,肤色普遍加深。 提示在青少年中要加强防晒的宣传教育,采用正确的防晒措施,对防晒化妆品要尽早制定统一的功能评价标准。 另有结果表明:紫外线对皮肤老化有明显作用,高暴露人群皮肤老化危险性比低暴露人群高1 倍,老化发生时间提前10 年。
致伤原因在不同国家(地区)及同一国家(地区)不同人群中差别较大,如在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印度等国,火焰烧伤是成人烧伤的主要原因,分别为43.9%、40.3%、33.9%和69.9%等。 而在新加坡、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沸水(包括茶、咖啡等)烫伤的比例则相当高,分别为45.6%、45.1%、92.7%(香港地区儿童)以及45.5%(香港地区成人)。 电烧伤在菲律宾和泰国发生率也相当高,分别为41.6%和24.7%。 据报告,这与当地用电设施缺乏保护有关。 此外,一些国家还有特殊原因所致的烧伤,如宗教仪式中的吞火表演所致的烧伤、电饭煲或钢质筷子漏电造成的电烧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