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聪甫医案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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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脾胃功能与机体整体的关系
为了要了解脾胃对机体整体的作用,首先有必要简略叙述机体整体功能问题。
《杂病广要》中指出:“人禀天地阴阳之气以生,借血肉以成其形,一气周流于其中以成其神,形神俱备,乃谓全体。”基本上说明形与神的辩证关系。《素问玄机原病式》说:“精中生气,气中生神,神能御其形,由是精为神气之本。”主张“神”的物质基础是“精”。《玉机微义》说:“血者神气也,持之则存,失之则亡。是知血盛则形盛,血衰则神衰。”主张“神”的物质基础是“血”。
“精”、“血”皆资生于脾胃,属于形体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类经》认为:“无神则形不可活,无形则神无以生。故形之肥瘦,营、卫、气、血之盛衰,皆人‘神’之所赖。”说明形神相依,以进行人体整体的正常生理活动。
东垣阐述“元气之充足,皆由脾胃之气无所伤,而后能滋养元气。若胃中之本弱,饮食自倍,则脾胃之气既伤,而元气亦不能充,而诸病所由生。”东垣十分强调脾胃功能强弱对机体的盛衰作用,而维护脾胃功能的健运,必须注重于饮食的调节。“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至于五味,口嗜而欲食之,必自节制,勿使过焉,过则伤其正也。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则骨气以精(骨髓充实)。”
这就说明饮食要有节制,不可过于饱食以伤脾胃。“阴”指营养物质而言。营养来源于“五味”,五味指“谷、畜、菜、果”之类,“五宫”指“五脏”,五脏赖五味物质以供给其生理需要,过食反受害。如果能够饮食按时,不过饥、不过饱,适应内脏的营养需要,那么气血流畅,肌肉健壮,筋骨充实,能抵抗外邪的侵袭,就可以少生疾病。
脾胃为后天之本,然二者功能有所不同,“脾宜升则健,胃宜降则和”。脾为太阳之脏,恶湿喜燥,燥则脾之清阳之气上升以煦心肺;心肺和煦,则下济肝肾。胃属阳明之腑,恶燥喜润,润则胃之浊阴之气下降以濡肝肾,肝肾濡润,则上滋心肺。在某种意义上说来,肾阳是代替心阳的功用的。心阳旺则肾阳职守其位,不致上乘,其功能“温养脾胃,腐熟水谷”。胃中元气充盛,营气上升,心肺得以滋生,“阴精所奉其人寿”,即是此义。
“苟饮食失节,寒温不适,则脾胃乃伤。喜、怒、忧、恐,劳役过度,而损耗元气。既脾胃虚衰,元气不足,而心火独盛。心火者,阴火也,起于下焦,其系系于心,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元气之贼也。火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脾胃气虚,则下流于肝肾,阴火得以乘其脾胃。”说明阴火贼害脾胃中元气,元气减弱了,脾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不能输精于肺,淫精于脉,谷气下流,阳精所降,则下焦肝肾间的阴火乘于脾胃,上犯包络,扰乱心阳。包络是代心部分功能的,也是护心以拒邪的。邪火干犯心包,出现“气高而喘,身热而烦,脉洪大而头痛,或渴不止,皮肤不任风寒而生寒热”等症状。可见阴火上冲,影响心肺,则无阳以护其营卫。这种失常的阴火,变之为“食(蚀)气”的“壮火”,是元气之贼。东垣提出“火与元气不两立”的论点,与《内经》所指的“壮火食气”同一意义。
我常运用补中益气汤解决“火与元气”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是“元气不足”,但也不能忽视次要的矛盾方面“阴火炽盛”;同时要注意矛盾的病理转化。每当治疗“形气衰少,谷气不盛”的脾胃病人,症状表现为四肢困倦,头昏少气,腹胀便频,而用补中益气汤加麦门冬、五味子,以滋肺之化源,如增手足心热,面如火燎,口渴心烦,则去五味子,加知母以泄阴火。东垣常用黄柏泄阴火,但苦寒伤胃,既非实火,不如知母之润,既清肝肾之阴火,又滋肺胃之津液。在甘温益元气的基础上,佐以甘苦微寒,升脾阳,泻阴火,除大热。《内经》所谓“火位之主,其泻以甘”,意即在此。
由此可知,脾胃是机体整体生理活动的源泉,东垣一方面引述了“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的基本观点;另一方面,又阐发了心主神明(意识思维活动)的理论依据。认为,忿怒悲思恐惧皆损元气,经营之气,不能颐养于神。必须使“心无凝滞,慧然无病”,因胃中元气得以舒伸之故。说明脾胃旺盛则神全,反过来,神全又作用于胃中元气的舒伸,阴火不得上乘而为病。可见,脾胃功能对机体整体的衰旺起着重要的作用。 (1974年《湖南医药杂志》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