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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学说”的理论和应用
“辩证法的宇宙观,不论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但是古代的辩证法带着自发的朴素的性质”(《矛盾论》)。中医学中的阴阳学说,就是阐述生理功能的矛盾运动与病理变化的基本理论之一。
人身脏腑、经络、血脉、筋骨、肌肤之间的活动和联系成为一个整体,都要通过它们所产生的阳气来实现的。形体内物质没有自身所产生的阳气活动的能力,则不可能进行生理上的整体活动,同时机体整体活动,是以各组织之间有形物质为基础的。
由此可知,阳气所表现的精神活动,必须赖阴精的化生,阴精所产生的形体结构,又必须赖阳气而变化精微,即所谓“阳化气,阴成形”。“化气”与“成形”是对立的统一,是构成机体内阴阳的矛盾运动的结果。《素问·生气通天论》指出:“阴者藏精而起亟,阳者卫外而为固”,反映着阴阳运动的相对平衡。本来阴静以“藏精”,却包含着“起亟”运动,阳动以“卫外”,又借营气之静以“为固”。从阴阳的矛盾运动的生理现象观察到,“阳动不息,阴静有常”。说明“有常”的“静”,不是静止状态,而是“亟起以内应”的运动。由此推动着营卫气血的周流,促进机体代谢的发展。
在阴阳运动之间,“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这是决定生命延续和“生、长、壮、老、已”的新陈代谢过程。在一定条件下,阴阳处于相对平衡的生理状态。然在生理活动的长过程中,阴阳的消长是不平衡的。如果这种消长的不平衡超越了生理活动的正常范围,“数量的变化达到了某一个最高点,引起了统一物的分解,发生了性质的变化。”这种变化,就会以病理状态表现出来。下面结合临床实践,例举部分病案加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