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理法与实践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48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烦躁,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二阳并病”者,此太阳病不解,与阳明病并之为一,故名之为二阳并病,与太阳与阳明同时发病,名之为合病者不同也。
“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此太阳病初得之时,发其在表之汗,汗出得不够彻底,因而转属于阳明。症见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与二阳并病之证兼恶寒,有所不同也。
“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此太阳病之恶寒,尚未得去者,仍须病从汗而解。如用药以下之,则表邪内陷。是为下之则治逆,而不可以用下也。
“如此可小发汗”者,此太阳之表邪未罢,仍当令其从汗而解。虽汗出则伤津,于阳明之燥气不宜,可斟酌与桂枝麻黄各半汤,或桂枝二麻黄一汤,以小发其汗,自可用之得愈也。
“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者,此设如面色鲜明而色红者,是为二阳之热气怫郁,其病在于肌表,不在于里,仍须发汗以解之,或用熏法以散之,亦非下法所宜也。
“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烦躁,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此若为发汗不彻之病,则其热内扰,与阳气怫郁不得越,其热外郁者不同。是为当汗不汗,热气内扰,而其人烦躁;热气散漫,而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热气阻肺,而其人短气,但坐。凡此诸证,皆因汗出不彻,邪气未尽所致也。
“更发汗则愈”者,此仍须更发其汗,邪气出尽则愈,非他法可治也。因忆余曾治一滦南县病人,得病两月余,其人自觉短气,恶寒,困倦,乏力,舌苔微白,不思饮食,并且周身不适,而难言其定处。数次去医院检查,不得确诊。诊其脉,不迟不数,而涩滞难行。详询其病,是为病由感冒而得,因每次输液,皆病不少减,故不欲再治。乃与葛根汤方,以发其表汗,服后汗出,其病立愈。
“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者,此汗出不彻之病,又何以得知?是为其脉涩滞而难行,故得以知之也。顾尚之说:“是汗出不彻,邪气阻滞,营卫不能流通之脉涩,非过汗伤液,液少不滋脉道之脉涩也,须细辨之。”
:本条论二阳并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