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事故的预防
1.2.1 火灾的预防
实训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大多数是易燃的,着火是实验中常见的事故之一。预防着火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 在操作易燃溶剂时应远离火源;勿将易燃溶剂放在敞口容器内(如烧杯内)直火加热,必须在水浴中进行。
② 蒸馏或回流易燃有机物时,严禁直火加热,装置不能漏气,如发现漏气,应立即停止加热,检查原因,待冷却后方可拆换装置。
③ 不得将易燃易挥发物倒入废液缸内,量大的要专门回收,少量的可倒入水槽内用水冲走(与水发生强烈反应的除外)。
④ 使用酒精灯时应用火柴引火,不可用另外的酒精灯的火焰直接引火。
⑤ 用油浴加热蒸馏或回流时,切勿使冷凝水溅入热油浴中,以免油外溅到热源而起火。
⑥ 防止煤气管、阀门等漏气。
1.2.2 爆炸事故的预防
实训时,仪器堵塞或装配不当;减压蒸馏使用不耐压的仪器;违章使用易爆物;反应过于猛烈难以控制等都有可能引起爆炸。为了防止爆炸事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 常压蒸馏时,切勿在封闭系统内加热或反应,应使装置与大气相连通。在反应进行时,必须经常检查仪器装置的各部分有无堵塞现象。
② 减压蒸馏时,要用圆底烧瓶或吸滤瓶作接收器,不得使用机械强度不大的仪器(如锥形瓶、平底烧瓶、薄壁试管等)。
③ 切勿使易燃易爆的气体接近火源,有机溶剂(如乙醚、汽油等)一类的蒸气与空气相混时极为危险,可能会由一个热的表面或者一个火花、电花而引起爆炸。
④ 对于易爆的固体,如重金属乙炔化物、苦味酸金属盐等不能重压或撞击,对于这些危险的残渣,必须小心销毁。
⑤ 反应过于猛烈时,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冷却和控制加料速度等措施。
1.2.3 中毒事故的预防
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产生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皮肤或呼吸道接触有毒药品。在实训中,为防止中毒,应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① 毒药品应妥善保管,不许乱放。实验中所用的剧毒物质应有专人负责收发使用,毒物使用者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后的有毒残渣必须做妥善且有效的处理。
② 一些有毒物质会渗入皮肤,因此使用时必须戴橡胶手套,勿让有毒物沾染五官或伤口。
③ 使用有毒试剂或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气体或液体的实验,也可用气体吸收装置除去反应中产生的有毒气体。
④ 对沾染过有毒物质的仪器和用具,用完后应立即清洗处理。
1.2.4 触电事故的预防
① 电器装置与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地线连接,使用前应先检查其外壳是否漏电。
② 使用电器时应防止人体与电器导电部分直接接触,不能用湿的手或手握湿的物体接触电源插头。
③ 电器设备用完后应立即拔去电源,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