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操作要求
1.科目设置要求
应付账款科目下设暂估应付账款、一般应付账款和债务重组三个二级科目,其中一般应付账款设置为受控于应付款系统、暂估应付账款和债务重组科目设置为不受控于应付款系统。
预收账款科目下设预收货款(定金)和一般预收款两个二级科目,其中预收货款(定金)科目设置为不受控于应收款系统、一般预收款设置为受控于应收款系统。
2.辅助核算要求
日记账: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交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银行账:银行存款/交行存款。
客户往来: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预收账款/预收货款、预收账款/一般预收款、发出商品/其他销售发出商品、其他应付款/单位往来。
供应商往来:在途物资、商品采购、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一般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债务重组、预付账款、受托代销商品款、其他应收款/单位往来。
个人往来:其他应收款/个人往来、其他应付款/个人往来。
项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项目(数量)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数量核算:在途物资、商品采购、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其他销售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
3.会计凭证的基本规定
录入或生成“记账凭证”均由指定的会计人员操作,含有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记账凭证均需出纳签字。采用复式记账凭证,采用单一凭证格式。对已记账凭证的修改,只采用红字冲销法。为保证财务与业务数据的一致性,能在业务系统生成的记账凭证不得在总账系统直接录入。根据原始单据生成记账凭证时,除特殊规定外不采用合并制单。出库单与入库单原始凭证以软件系统生成的为准;除指定业务外,在业务发生当日,收到发票并支付款项的业务使用现付功能处理,开出发票同时收到款项的业务使用现结功能处理。
4.货币资金业务的处理
公司采用的结算方式包括现金、支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等。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根据有关凭证进行处理。
5.薪酬业务的处理
由公司承担并缴纳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按10%、1%、8%、12%的比例计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分别按20%、1%的比例计算;职工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按8%、2%、0.2%、12%的比例计算。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费当月计提,次月缴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附加费用1300元;工资分摊制单合并科目相同、辅助项相同的分录。
6.固定资产业务的处理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和运输工具,均为在用状态;采用平均年限法(二)按月计提折旧;采购结算使用发票结算;同期多次增加固定资产时,不采用合并制单。
7.销售业务的处理
对客户销售商品时产生的费用由销售管理子系统处理。
8.存货业务的处理
公司存货主要为购进商品,按存货分类进行存放及项目核算。各类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发出存货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按仓库进行核算,普通采购业务入库存货对方科目全部使用“在途物资”科目,直运销售使用“商品采购”科目核算,委托代销成本核算方式按发出商品核算,受托代销入库存货对方科目使用“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委托代销成本核算方式按发出商品核算。同一批出库或入库业务生成一张凭证;采购、销售必有订单,订单号为合同号,到货必有到货单,发货必有发货单,存货按业务发生日期逐笔记账并制单,暂估业务除外。仓库存货对照表如下表所示。
存货核算制单时普通业务不允许勾选“已结算采购入库单自动选择全部结算单上单据(包括入库单、发票、付款单),非本月采购入库按蓝字报销单制单”选项。
9.税费的处理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按季缴纳,按当期应交增值税7%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3%计算教育费附加和2%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5%,按月预计,按季预缴,全年汇算清缴。交纳税费按银行开具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10.财产清查的处理
公司每年年末对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盘点表”,并与账面数据进行比较,由相关管理员审核后进行处理(月末视同年末)。
11.坏账损失的处理
除应收账款外,其他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0.5%(月末视同年末)。
12.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及规定分配:(1)弥补亏损;(2)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按3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月末视同年末)
13.损益类账户的结转
每月末将各损益类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时按收入和支出分别生成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