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先秦子学
著名学者易中天说:“先秦诸子百家是民族的根、民族的魂。”在中国学术史上,先秦是诸子百家争鸣、学术发展繁荣的黄金时代。春秋时代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各家代表人物,以及诸多学人士子周游列国,或著书立说,或聚徒讲学,或质疑辩难,为诸侯出谋划策,到战国时代呈现出一种诸子蜂起、学派林立的文化现象,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中国术语上把这一时期称为诸子百家或百家争鸣时期。由于社会地位、思考方式和学统承继上的差异,诸子在学派风格上各具鲜明的个性特征。东汉班固在《汉书》中把先秦以来的学派流传最为广泛的儒家、道家、法家、墨家、名家、阴阳家、农家、纵横家、杂家和小说家归纳为十家。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的各种思想学术流派的成就,与同期古希腊文明竞相辉映,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以孔子、老子、韩非子、墨子为代表的儒家、道家、法家和墨家四大哲学体系。
一、儒家
儒家原先是先秦诸子百家之一,其创始人是孔子(见图3-1)。儒家在先秦时期和诸子百家地位平等,秦始皇“焚书坑儒”(1)后,使儒家受到重创。而后汉武帝听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对思想实施钳制使儒家重新兴起。其后儒家学说经历代统治者的推崇,以及孔子后学的发展和传承,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和民族传统的标记。自汉以来,儒家思想在绝大多数的历史时期都作为中国的官方思想,在每一个中国人的深层观念中无不深深打下儒家思想的烙印。正如近代学者胡卫红所说:“两千余年来,儒家思想早已融入中国人的灵魂中,融入中国人的血液中,融入中国人的一言一行中。它已经成了中国人先天文化基因的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儒家思想,对中华文明产生了深刻影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思想同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思想文化一道,记载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在建设家园的奋斗中开展的精神活动、进行的理性思维、创造的文化成果,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重要滋养。”(2)儒家思想既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极大地推动了亚洲乃至世界文化的发展,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在韩国、日本和越南等国家,伦理和礼仪都深受到儒家思想仁、义、礼等观点的影响。
图3-1 唐吴道子绘孔子像
(一)重血亲人伦
“仁”是儒家整个道德政治体系的核心。《论语》中提到“仁”的共有百余处,都是从不同角度宣扬仁、阐述仁,使人领悟到仁的真谛。尽管孔子在不同场合对“仁”有不同的解释,但归纳起来,“仁”的核心就是“仁爱”。孔子的学生樊迟问仁,子曰:“爱人。”(3)孔子所说的“仁”,既有亲疏远近,也有等级差别。首先,在亲疏程度上要爱亲人,即血缘亲情之爱,这是“仁”的根本。“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4)孔子在强调孝悌为仁爱之根本的同时,又将亲情之爱推广开来。“泛爱众,而亲仁”(5),进而泛爱众,即爱一切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6)子贡问孔子:“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回答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7)在孔子看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是仁的最高境界。孟子说人应有“恻隐之心,此仁之端也”(8),君王要施行“仁政”,“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9)。“大同”是“仁”的最终归途。儒家文化倡导的最高理念,就是建设大同社会。“大道之行,天下为公”(10),这是儒家社会政治理想的最高境界,也是中华文化的精神家园和中华民族的安身立命之地,几千年来一直激励着仁人志士为之奋斗。其次,在等级差别上,儒家要求不同的人伦关系要体现不同的仁爱。人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人伦一词,最早见于《孟子·滕文公上》。书中载,上古时候,人们“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在《尚书·尧典》中,已有“慎徽五典”的说法,即要以五种美德教导自己的臣民。据《左传》解释,“五典”就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后来,孔子在齐景公问政于他时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11),增加了君臣关系。孔子当时尤其崇尚周礼,极力主张按照周礼的要求恢复君臣父子的秩序,反对各种僭越行为。最后由孟子在整理和总结中国以往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全面地概括了封建社会里基本的五种人伦关系,这就是儒家讲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对应每种人伦关系,孟子还规定了相应的人伦义务,要做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12)。孟子认为,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这是处理人伦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儒家认为这些关系是不可更改,不容置疑,甚至有些是与生俱来的、无可选择的,即“天伦”。人在社会生活中,不但要尽职、尽责,而且要尽伦。这与西方哲学不同,西方哲学是个人主义的,中国哲学是整体主义的,西方哲学张扬的是个性自由,中国哲学着眼的是人伦和谐。正是因为儒家把人纳入到伦理关系中,倡导人伦义务,并按照规定的义务进行伦理教化,所以中国传统哲学变成了伦理学,充满了人气,充满了中国特色的人文气息。
(二)重现世事功
重现世事功就是重视创造现世的事业功业。儒家有着希望凭借自己一己之力而“治国平天下”的强烈愿望,为天下苍生造福,为社稷着想,建立不朽功业的同时,也让自己的功绩流芳百世。孔子言必称尧舜,是因为尧舜的功绩在先。儒家从忧患意识出发,探讨的是个人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强调的是个人对整体的义务和责任、入世与担当。和西方人比较,中国人讲担当,讲奉献,讲追求,讲责任感和使命感,讲忧患意识,讲究人生在世是要做出一番事业来,追求名留青史,建功立业,这些思想一代一代地往下传承。重现世事功的内涵应该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责任意识。儒家怀有强烈的对国家、民族命运的责任意识,这是现世事功的核心内涵。春秋时子产鲜明地提出“苟利社稷,死生以之”(13)。孔子看到周王室衰微、诸侯混战,为挽救危局,他周游列国,虽饱受磨难亦不肯放弃。当自己的政治理想不能实现时,便致力于平民教育,培养了大批人才,而其思想更是影响了后世两千多年。孟子救世心切,声称:“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14)东晋时祖逖为北伐中原“闻鸡起舞”。唐代韩愈“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到宋代,理学家们为重建社会秩序,积极承担培养治理天下人才的重任。周敦颐志向远大,“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张载评价程颢“救世之志甚诚切”;陆九渊坦陈“使天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苟不用于今,则成就人才,传之学者”;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使岳阳楼著称于世。朱熹就任漳州知府时写下“地位清高,日月每从肩上过;门庭开豁,江山常在掌中握”。正是因为有这种强烈的责任意识,以致顾炎武在回顾宋代历史时称“靖康之变,志士投袂,起而勤王,临难不屈,所在有之”。宋代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明代于谦“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清代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名言为无数后人景仰。
【名言典故】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出自《孟子·公孙丑下》。孟子离开齐国,充虞在路上问:“老师似乎很不快乐的样子。可是以前我曾听老师您讲过:‘君子不抱怨上天,不责怪别人。’”孟子说:“那是一个时候,现在又是一个时候。从历史上来看,每五百年就会有一位圣贤君主兴起,其中必定还有名望很高的辅佐者。从周武王以来,到现在已经七百多年了。从年数来看,已经超过了五百年;从时势来考察,也正应该是时候了。大概老天不想使天下太平了吧,如果想使天下太平,在当今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还有谁呢?我为什么不快乐呢?”。
其次,忧患意识。儒家典籍中关于忧患意识的内容很多,如《周易》中有:“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15)“君子以恐惧修省”(16)“作《易》者,其有忧患乎?”(17)《论语》中也有多处,如“君子忧道不忧贫”(18)。《荀子》也告诫君子要善待百姓,“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孟子也说“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19)。《淮南子》则称“诸子之学皆起于救世之弊”。《元史·抄思传》总结了人在三种情况下可成就一番事业,即“知畏惧,成人;知羞耻,成人;知艰难,成人”。最典型的反映儒家忧患意识的,当是范仲淹的名言“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汤一介先生就说过,“自孔子以来,从中国历史上看,儒家学者多对社会政治抱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忧患意识”。正因为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谨慎、小心、周详地考虑问题,有为君子、士人才能成就担当的责任,完成历史使命。
最后,奉献精神。翻阅史书,我们可以看到为担当而奉献,甚至献出生命的人比比皆是。南宋岳飞英勇抗击金军,令金兵感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但由于秦桧等陷害,最终屈死风波亭。明代张居正誓言“大丈夫既以身许国家,许知己,惟鞠躬尽瘁而已,他复何言。”作为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他辅佐万历皇帝开创了“万历新政”,《明史》称,他为政期间“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但仍然没有逃脱死后被清算、抄家毁墓的命运。至于因劝谏而遭惩罚的事例更俯拾即是,如宋代苏颂、宋敏求、李大临等熙宁三舍人,就因犯颜直谏被罢官;明代杨继盛为弹劾奸臣严嵩遭“弃世”。即使这样,仍有许多志士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像南宋时期理学家胡宏,鉴于道学衰微、风教大颓,声称“吾徒当以死自担”;明代海瑞曾备棺上谏。所以鲁迅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儒家重现世事功因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深沉的忧患意识、勇于奉献的精神,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对促进国家统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时至今日,它仍然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值得传承与借鉴。
(三)重实践理性
西周时期实现了从夏商以来中国思想敬鬼神到重人本的重大转变。周公提出了“敬德保民”(20)“以德配天”(21)等思想为中心的神权政治学说。“敬德”,是因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22),有德才会得到上天的保佑。“保民”,是因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23),“保民”实际上就是保社稷、保国家。只有“敬德保民”,才能维持自己国家长治久安。“以德配天”是指君主的权力是“天”授予的,是“天命”,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在天道观上,儒家承继西周史官文化,以“天命”与“人德”相配合的思路,宣扬“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24),同时又对神灵崇拜作淡化处理,甚至声明“未能事人,焉能事鬼”(25)“未知生,焉知死”(26),实际上是把超自然的信仰放到了现实人事的从属地位。在历史观方面,标榜“信而好古”(27),每每试图恢复“周公之礼”,将捍卫三代典章文物当作自己的神圣使命,同时亦不排斥对不符合时代潮流的礼俗政令加以适当的变通修改。在社会伦理观方面,以“仁”释礼,把社会外在规范化为内在道德伦理意识的自觉要求。
(四)倡导内圣外王
“内圣外王”(28)这一思想是道家思想代表人物庄子所提出的,但它却成为儒家思想的精髓和主旨。内圣外王,指内具有圣人的才德,对外施行王道。在修身治国关系上,它设计出一整套由小及大、由近及远的发展人格和安邦定家的方案,完成了从理想到实践的飞跃,为巩固政教体制提供了切实可循的途径。孔子把周公当作自己的人格楷模,孔子的儒家学派把周公的人格典范作为最高典范,周公告诫儿子“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士”(29)。周公又说“故易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其国家,小足以守其身,谦之谓也”(30)。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礼记·大学》中有一段论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集中反映了这一思想大意。作为孔子之孙子思的再传弟子——孟子,则进一步阐发了孔子的仁学思想,他提出了仁、义、礼、智的四端说,并将儒家学说发展成一套比较完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修身理论。孟子提出“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31)。这也是儒学之所以在当时能成为“显学”的实践学派的根本原因。《礼记·大学》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32)理学代表人物朱熹将其归结为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儒家认为外王要从内圣开始。“内圣”是“外王”的前提和基础,“外王”是“内圣”的自然延伸和必然结果,并且指出了从内圣到外王切实可行的途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孔孟之道更是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道统之学。汉代以后,儒学几经变化,礼教德治的精神始终一贯,从而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正宗。
【名言典故】握发吐哺
“握发吐哺”,就是从“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简化而来。《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有周公教育儿子伯禽的一段话,说自己虽然地位极高,但仍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士”。从中可以看出,他对人才非常重视,对前来求见的贤士无不是迫不及待地接见,唯恐错过。有时,正沐浴着,或是正吃着饭,恰逢贤士到来,那就立刻起身,一次次地把头发握起来,一次次地吐出口中的食物,去诚心接待贤士。“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这是曹操《短歌行》中的至理名句,可谓说尽了后人对周公的无限敬仰。
(五)提倡中庸辩证的思想方法
中庸出自于《中庸》,据朱熹注,为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意。中庸之道是儒家核心观念之一。实行“中庸之道”,必须尊重天赋的本性,循着这种天性而行就合于道。实行“中庸之道”既是率性问题,也是修道的问题。
中庸之道的理论基础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含义是合一于至诚、至善,达到“至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33)“可以赞天地之化育”(34)“可以与天地参矣”(35)的境界。“与天地参”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天”,是善良美好的天,天人合一的“人”是像善良美好的天那样善良美好的人,天人合一就是人们自觉修养所达到像美好善良的天一样造福于人类和自然的理想境界。
中庸提出了五达道、三达德、九经、慎独自修、忠恕宽容、至诚尽性等主要内容,对为人处事、人性修养有重要影响,能指导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及价值观。具体来讲,五达道主要是运用中庸之道调节五种人际关系。这五种基本人际关系是君臣、父子、夫妻、兄弟以及朋友之间的关系。调节五种人际关系主要依靠三达德,三达德就是智、仁、勇。智、仁、勇是天下通行的品德。九经就是中庸之道用来治理天下国家以达到太平和合的九项具体工作,这九项工作是:修养自身,尊重贤人,爱护亲族,敬重大臣,体恤众臣,爱护百姓,劝勉各种工匠,优待远方来的客人,安抚诸侯。这九项工作是使天下国家达到太平和合理想的重要保证。慎独自修要求人们在自我修养的过程中,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忠恕宽容要求人们将心比心、互相谅解、互相关心、互不损害、体仁而行、并行而不相悖。至诚尽性是施行中庸之道的重要原则。
二、道家
道家是先秦诸子中与儒学并驾齐驱的另一大流派,其创始人是老子(见图3-2)。老子总结了古老的道家思想的精华,形成了道家完整的系统理论。老子以后,战国时期,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六大派,除了老庄学派外,杨朱学派、黄老学派、彭蒙田骈慎到派、老子学派和宋尹学派都曾兴盛一时,其中以黄老学派最盛。道家以“道”为核心,提出自然、无为和自由等思想,对中国哲学、文学、科技、艺术、音乐、养生、宗教等影响深远。李约瑟说:“中国人性格中有许多最吸引人的因素都来源于道家思想。中国如果没有道家思想,就像是一棵深根已经烂掉的大树。”“道家思想乃是中国的科学和技术的根本。”道家提倡的人生态度、生活方式及生态美学精神,都对当今的世界具有重大启发。儒道两派在许多方面都既走向对立,又相成统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老庄道家与以孔孟为主的儒家是相对立的,但是又可以起到互补的作用:当儒家走向极端的时候,老庄作为它的对立面可以起到补充作用;老庄思想走向极端的时候,儒家又可以反过来作为其补充,这就构成了互相对立又互相补充的关系。”(36)
图3-2 老子像
(一)儒家注重人事,道家尊崇“天道”
儒家注重人事,可以说儒家非常重视人的努力。儒家有一句话叫作“尽人事,由天命”。这个“由天命”也不是一个消极的意思,而是指一件事情有时机成熟与不成熟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尽人事”,只有“尽人事”才能够创造一些机遇,儒家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态度。“道”在《道德经》《庄子》中多处提到,而且根据不同的场合也可以作不同的解释。关于“道”为何物,到目前为止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据南怀瑾先生的统计,“道”在传统古书中大约有三种意义与用法:一是人世间所要行走的道路;二是代表抽象的法则、规律及实际的规矩,也可以说是学理上或理论上不可变易的原则;三是形而上的道。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道”是抽象的、形而上的规律或法则。道家尊崇“天道”,《庄子·庚桑楚》说:“夫春气发而百草生,正得秋而万宝成。夫春与秋,岂无得而然哉?天道已行矣。”郭象注:“皆得自然之道,故不为也。”天道,即万物的规则、万物的道理,一切事物皆有一定的运行规则。道家认为,天道是不可抗拒的,也不可改变。自然界是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而不停运动的,人要尊崇自然,要按照自然规律来发展经济社会,顺应事物自然生长变化的原则,不要勉强去做,不要违反天性。
(二)儒家讲求文饰,道家向往“自然”
《论语·雍也》:“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句话道明了孔子所向往的君子人格形象,也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从整句话看,一个品格高尚、礼仪修养高雅的人必须具备两种素质,即文与质。所谓“文”,是指人的外表的文饰,以及后天“诗书礼乐”教养。“质”即指一个人与生俱来的质朴无华的天性。只有质朴文采配合均匀,才是一君子。所以,孔子认为“质”和“文”两者都不可偏废。道家向往“自然”;道法自然,是出自老子《道德经》的哲学思想。道法自然语出《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中,“法”字为动词,意为效法、遵循。“自然”,不是指“客体”(如自然界),而是指事物的“存在方式”和“状态”,即一般所说的“自己如此”。自然是道家哲学的最高价值。在道家看来,自然的就是最好的、最合理的、最有价值的。道法自然,意思是“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自然而然、顺其自然、不勉强和不强迫从事,要尽可能地提高自然的程度让事物自成其功。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家的自然主义是一种深邃的哲学思想,时至今日更加显示出其重要的警示作用和启悟价值,对于现代人类寻找新的文化对策,缓解人类生存危机,都是不可多得的思想资源。
(三)儒家主张“有为”,道家主张“无为”
《论语·宪问》记载这么一个故事:“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从这位看门人的话中,也可以看出当时普通人对孔子的评论。儒家主张有为,提倡人生在世,是要做一番事业。“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37)“用之则行,舍之则藏”(38),这些古语无不体现着儒家的“有为”思想。道家则倡导“无为”。首先,在个人修炼上老子提倡“无为”。“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39),老子认为“无为”便是无私,不争先,置身度外,因为无私,才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的。“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40),“无为”就是要功成身退,这是天道。“天之道,不争而善胜”“夫唯不争,故无尤”,无为就是不争,不争便能取胜而又没有祸害。“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故知足之足,常足”,“无为”就是知足,知止,这样便可以常满足,可以长久。其次,在治国安邦方面,老子用“无为”思想来诠释他的政治哲学。“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41)老子说统治者为了满足私欲而做出祸害百姓、违反天道的行为,所以使百姓饥饿,国家难治。“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42),是说统治者采取“有为”的原则去治理天下,所以只会失败。“无为”便是指去除私欲,顺着民心,顺着天道去处事的原则。“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43),治理天下的人,要是能遵守天道的无为,则万物将自宾从,自化育。“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44),“无为”便是好静、无事、无欲,人民便会顺化、纯正、富足、纯朴。“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45),“无为”便是无事,不制造逆民心、违天理的事端,无事才可以取天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46),“无为”就是顺从、辅助自然的发展,而不敢干预。老子认为道法自然,而自然是无为的。无为,并不是消极的无所作为,它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道德经》中的“无为而无不为”“为无为,则无不治”说明了这一点。汉朝、唐朝由乱到治、由弱到强也证明了它。与孟子大约同时代的庄子则进一步发挥了老子的这一无为思想,庄子主张“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47),是说不要以心智去违背自然之道,不要以人为的造作去帮助自然,乃至毁灭自然。庄子在自己的人生活动中,处处遵循这种无为的生存方式。《庄子·秋水》中就记载庄子拒聘为相的故事。
【名言典故】庄子拒相
典故出自《庄子·秋水》。相传,庄子在濮水钓鱼,楚王派两位大夫前往表达心意,请他当楚国的丞相。他们对庄子说:“希望将国内的事务劳累您啊!”庄子拿起鱼竿没有回头看他们,说:“我听说楚国有一只神龟,死的时候已经有三千岁了,国王用锦缎将它包好放在竹匣中珍藏在宗庙的堂上。这只神龟,它是宁愿死去留下骨骸而显示尊贵呢?还是宁愿活在烂泥里拖着尾巴爬行呢?”两位大夫说:“宁愿活在烂泥里拖着尾巴爬行。”庄子说:“你们回去吧!我宁愿像龟一样在烂泥里拖着尾巴活着。”
【知识小贴士】
文景时期,吸取秦灭的教训,笃信黄老,继续推行汉初无为而治的思想,采取了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措施,减轻农民的徭役和赋税等负担,着力于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注重发展农业生产。《汉书·食货志上》说,“文帝即位,躬修俭节,以安百姓”,对于当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文景时期,提倡节俭,重视“以德化民”,社会比较安定,经济得到发展,海内富庶,国力强盛。历来被视为封建社会的“盛世”,史称“文景之治”。
(四)儒家强调个人对家族、国家的责任,道家醉心于个人对社会的超脱
儒家的“有为”是要有为于社会,人的个体价值与追求应当与社会价值密切挂钩,人的自身追求必须对社会有用,有用于社会而作为才是人身自我价值实现的根本;人生态度上,儒家是积极进取的,对社会现实有强烈的关切和历史使命感,以天下为己任,对同类和他人具有强烈的同情心。道家和儒家在精神上也不是全然对立,而是存在着相互接近、相互沟通的要素。例如,在天人关系上,儒家虽然有“天人合一”之说,但其主调仍然是宗法伦理,所以天人谐调还是要归结为人际谐调。道家则有所不同,它以超脱社会伦常为目的,于是把复归“自然”当作寄托身心的不二法门,这就使天人谐调从人际谐调的从属地位独立出来而成为“第一义”。而且,道家所谓的“自然”,绝不等同于儒家的“天命”或“天理”,它是一种超功利的境界,带有玄思的品格和自适的情趣。从这个角度上来把握与发挥天人关系的作用,恰好可以补救儒家在这方面的缺陷,给局限于人伦世界的儒家学说打开新的天地。
人性是复杂的,人生是多变的,思想史上流行的观点认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48)是作为中国文化精髓的“儒道互补”的体现:前半句表达了儒家的理想主义和入世精神,而后半句显示出道家的豁达态度与出世境界。后世不少士大夫文人正是从儒家指示的这条“独善”之路找到了通往道家思想之门。儒和道就这样由对立走向了互补,相反而又相成。
三、法家
法家的代表人物有韩非子(见图3-3)、管仲、子产、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韩非子则集法(法令)、术(策略)、势(权势)之大成,建构起完备的法家理论和朴素辩证法思想。
(一)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图3-3 韩非子
(二)法律的作用
法律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49),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50),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三)“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51)或者“避害就利”(52)的本性。像管仲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面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53)
(四)“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54)的主张。韩非子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55),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五)“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其中,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指的是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时,韩非子将三者紧密结合,他认为法、术、势三者都是“帝王之具”,帝王就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君主,具就是工具。专制主义的统治者有这三种工具,就可以有效地统治臣下和劳动人民。
在从春秋争霸到秦并六国的过程中,法家学说就政治层面而言,远较其他各家的影响大。西汉武帝尊儒以后,法家的影响逐渐式微,作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家就从政治舞台上消失了。
【名言典故】李斯和他的仓鼠哲学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如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这是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开头的一段话。在李斯的眼里,厕所与大粮仓中的老鼠完全属于两种不同的生活环境,因此李斯发出这样的感叹:贤人与小人其实就像老鼠一样,区别就是所处的地位不同罢了。李斯一生的奋斗准则,就在不断实践着他的“仓鼠哲学”。“仓鼠哲学”既让他功成名就,也让他身败名裂,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思考。
四、墨家
墨家的创始人为墨子(56),墨家是一个纪律严明的学术团体,其最高的领袖被称为“巨子”。墨家学派有前后期之分,前期思想主要涉及社会政治、伦理及认识论问题;后期墨家在逻辑学方面有重要贡献。墨家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葬”“节用”等观点,以兼爱为核心,以节用、尚贤为支点。在当时的百家争鸣时期,社会影响最大的是儒墨两家,故有“非儒即墨”之称。
(一)兼爱
兼爱,就是主张爱无差别等级,不分厚薄亲疏。墨子以兼爱为其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认为“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57),即认为天下之乱,起于人与人不能兼爱。他认为,“臣与子不孝,君与父不慈”,以及“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直至盗贼之害人,都是互不相爱的结果。如果天下人能“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那就天下太平了。他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爱有差等”的观点,提倡“兼以易别”,要禁止“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诈欺愚”,反对贵族、富人欺压下层民众。他提出“兼相爱,交相利”(58),把兼爱与实现人们物质利益方面的平等互利相联系,表现出对功利的重视。“兼爱”有利于自己,不“兼爱”则有害于自身,墨子将伦理道德和功利主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墨子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攻等主张均以兼爱为出发点,他希望通过提倡兼爱解决社会矛盾。兼爱以天志为源头,引导出天爱万物,养万物,包容万物,从而得出人也该爱万物,养万物,包容万物。
(二)非攻
非攻,就是反对一切非正义的战争,对于正义的战争,并不反对。墨子主张非攻,是特指反对当时的“大则攻小也,强则侮弱也,众则贼寡也,诈则欺愚也,贵则傲贱也,富则骄贫也”的掠夺性战争。墨子以是否兼爱为准绳,把战争严格区分为“诛”(诛无道)和“攻”(攻无罪),即正义与非正义两类。“兼爱天下之百姓”的战争,如禹攻三苗、商汤伐桀、武王伐纣,是上中(符合)天之利、中中鬼之利、下中人之利的,因而有天命指示,有鬼神的帮助,是正义战争。反之,大攻小,强凌弱,众暴寡,“兼恶天下之百姓”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墨子还坚决无情地揭发了当时战争给人民带来的沉重负担和无尽的灾难。
(三)尚贤
尚贤,就是崇尚贤能之才。墨子从治国安民的目的出发,提出了“尚贤”是“为政之本”的观点。他指出,国家之所以“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原因在于“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他认为当政急务在“众贤”,即搜求大量人才,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墨子反对儒家“亲亲有术,尊贤有等”的看法,主张“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他强调,国家用人应打破等级身份,“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让其有职有权,发挥作用。这反映了小生产者要求改变自身的经济政治地位、参与政权的愿望,是对以血缘为基础的贵族等级制度的冲击,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
(四)明鬼
明鬼,就是辨明鬼神的存在。墨家认为鬼神不仅存在,而且能对人间的善恶予以赏罚。墨子列举古代的传闻、古代圣王对祭祀的重视及古籍的有关记述,以证明鬼神的存在和灵验。墨家明鬼理论是为兼爱理论张本,而并不是对超自然有兴趣。明鬼和天志的理论只是为了教人相信,实行兼爱,将得上天奖赏;反之,将受上天惩罚。这是墨子倡导的宗教规范。墨子明鬼的目的,主要是想借助超人间的权威以限制当时统治集团的残暴统治。
(五)天志
天志,就是天的意志。墨子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天喜欢义,憎恶不义;希望人们相互帮助、相互教导,反对人们相互攻击、相互敌视。“天志”是墨子为实现其“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理想而提出的表现形式。“天”有赏善罚恶的意志,“天志”规范制约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天志”是法律的来源,“天志”是最好的法律,“天志”的核心是“兼相爱,交相利”。墨子推崇“天志”的目的在于强调法律的公正和平等。
墨家学派不仅是学术上独树一帜的派别,而且是一个组织严密的政治团体。其具体表现是,以“巨子”为首领,徒众的进退出处,都听命于他,不得违反。墨子是第一代巨子,据称,“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这种为实现学派宗旨而义无反顾的精神,是墨派显著的特点。
战国后期,墨家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几何学、几何光学、静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前者对前期墨家的社会伦理主张多有继承,在认识论、逻辑学方面成就颇丰。后期墨家除肯定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外,也承认理性思维在认识中的作用,对前期墨家的经验主义倾向有所克服。它还对“故”“理”“类”等古代逻辑的基本范畴作了明确的定义,区分了“达”“类”“私”三类概念,对判断、推理的形式也进行了研究,在中国古代逻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但是战国以后,墨家已经衰微。到了西汉时,由于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政策、社会心态的变化,以及墨家本身并非人人可达的艰苦训练、严厉规则和高尚思想,墨家在西汉之后基本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