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流动与创新活动空间分布:理论、模型与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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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导论

1.1 知识价值发现与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形态

自1996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以来,学术界就知识经济的基本特征、运行模式和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那么,知识经济形态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根本区别是什么?知识形态的生产要素与物质形态的生产要素之间有什么区别?其功能实现又存在何种内在关联呢?对这些问题的科学阐述是研究知识流动乃至整个知识经济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1.1.1 科学技术知识价值的发现

从一般意义上说,人类社会无论发展到何种形态,社会经济的运行都离不开物质形态的生产要素(能源、材料等)的投入。近半个世纪以来,能源短缺、资源枯竭对世界经济发展的约束和影响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物质形态的生产要素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意义。那么,科学技术进步在解决人类社会发展对物质资源的依附方面发挥了何种作用呢?

科学技术进步主要从两个方面改变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与自然(物质)资源的关系。一是由于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改进和应用使人类社会对物质资源的利用方式得到更新和改造,从而大大提高了对那些已纳入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物质资源的使用效率。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人类社会每创造一个单位GDP的能源消耗为3.95吨标准油/万美元,到2004年,下降为2.65吨标准油/万美元(世界银行WDI数据库)。二是科学技术进步将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纳入社会经济活动的范围内,不断拓展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资源空间。从这种意义上说,科学技术进步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发展对物质资源的依附,而是改变了依附的内容、形式和程度。

人们对知识经济未来的憧憬和对知识生产、分配、使用(消费)的关注还在于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的有限稀缺性、知识创造的无限性以及解决物质资源稀缺性手段的唯一性,即只能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就是说通过知识的创造、传播和使用来缓解物质资源稀缺性的压力是唯一途径。尽管科学技术进步在不断提高人类社会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并把越来越多的自然物纳入人类生产和生活领域,然而人类生存的自然空间是有限的,人类所能利用的物质资源是稀缺的,自然资源的有限和不可再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人类生存和发展压力决定了人类必须寻求缓解物质资源压力的有效途径。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发展实践证明,科学技术进步是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缓解人类社会发展的资源和环境压力的唯一途径。正因为如此,才引起世界各国对知识生产、分配、使用(消费)的高度关注,有关知识经济运行规律和管理方式的研究成为学术界持续关注的热点,确有其深刻的社会发展背景。

1.1.2 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新形态的特征

一般认为,知识经济是相对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两种经济形态而言,是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之上的经济。有学者认为,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发展取决于能源、材料和劳动力的投入,是以物质为基础的经济,而知识经济的发展取决于智力和知识的投入,是以智力和知识为基础的全新的经济形态。然而,当我们进一步对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后却发现,知识的创造、分配和使用并没有完全取代能源、材料和劳动力等物质资源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功能,甚至根本无法取代这些物质形态的生产要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物质形态的生产要素仍然是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基础。

严格来说,知识经济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本质区别并不在于知识经济是以知识的生产、分配、使用(消费)为基础;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以物质形态的产品的生产、分配、使用(消费)为基础。因为,第一,在知识经济社会,物质形态产品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仍是经济运行的基础;第二,在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时代,也存在知识的创造、传播和使用,尤其是工业社会的技术进步使大工业成为可能,近代社会所形成的蒸汽技术、电力电气技术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前提,如果没有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的知识创造、传播和应用,就不会有信息社会的到来和知识经济形态的出现。实际上,知识经济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电子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出现及其在社会生产生活领域的广泛应用,从根本上改变了知识生产、分配、使用(消费)的社会形式,使知识生产的社会化成为现实。蒸汽技术、电力电气技术的发明和使用,使物质产品的生产活动冲破了家庭和作坊的藩篱,实现了社会化的大工业生产。在近代以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为主要形式的知识生产还是以科学家和发明家个人为单位进行的,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科学共同体以大学、实验室为组织载体,知识生产具有明显的“作坊”模式特征,还没有实现社会化的大生产。计算机的发明和使用使机器具有计算、推理等人脑的功能,大大提高了知识生产的效率;网络技术的出现及其在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使科学家、发明家个体通过网络形成跨区域、跨国家的科学共同体,联合研发、协同攻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不仅冲破实验室、大学和研究机构的藩篱,而且突破了地域边界,实现了社会化生产;现代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的革命使知识的传播更加快速、便捷,并推进着知识生产的社会化和全球化过程。

1.1.3 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差异

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主要区别之一是知识产品的使用具有社会共享性,而物质产品的使用具有排他性,即同一件知识产品可以为多个主体同时拥有或使用,知识价值的实现程度与知识的共享范围成正比。知识是由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创造(生产)出来,如果创造出来的知识仅为其创造者所掌握,知识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这样,知识就必须借助一定的途径,从知识的生产者(提供者)向知识的需求者(接受者)传递,进而实现知识的社会共享。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的社会共享程度越高,其社会功能实现得越充分。也可以说,知识共享是知识流动的最终目的。对于显性知识而言,知识流动的途径、速度、方向、规模等是影响其社会共享的主要因素。因此,促进知识流动是实现知识社会共享的关键环节。

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另一个区别是流动成本的差异。物质产品的流动(空间位置变化或使用主体变更)都需要产生一定的费用(如运输费用、交易费用等),即有流动成本的存在,对于某些物质产品而言,其流动的空间距离越大,发生的费用越大,成本也就越高。然而,知识产品的流动却与此不同。由于现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显性知识的流动不仅可以在瞬间完成,而且几乎没有空间距离的概念。与物质产品一次流动(转移)只能完成从一个使用者(所用者)向另一个使用者(所用者)转移不同,知识可以从一个提供者向多个接受者同时转移,上述特征决定了知识流动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