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汉翻译:译·注·评(翻译名师讲评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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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文 软文本译者自由度探底

我们常谈翻译的准确性、准确的程度,有时“准确”这一要求还会受文本外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准确”这一概念是动态的,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或者说脱离了具体的文本,很难讨论“准确”这个议题。现在让我们用“软文本”为例,从译者自由度的角度讨论翻译的准确性。

应该说,和硬文本相比,软文本中译者享有的自由度要大得多。说自由度大,并不是说译者有无限自由。在某一点上,仍然需要划出一条红线,警告译者,越过这条线就可能很难称为翻译。让我们用贝多芬这两个单元中的一些句子为例讨论:


1. Destroyed:将所有的乐谱都毁掉vs就算没有他的音乐

2. Supreme:他的人格……不同凡响vs人格魅力……可圈可点

3. Magnifi cent:辉煌的文件vs顶尖作品

4. Last:最后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事vs这微不足道的插曲最终让……

5. A powerful natural pride:自然流露的高傲取代浮夸者空洞的自负vs江湖术士有的是浮夸与自负,而天才人物的高傲却流露得无嚣张之嫌

6. Sure of their worth to the world:品格高尚的人和天才对于自己对世界的价值总是充满自信vs集天才智慧和超群人格于一身的人总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


这篇文章属于软文本,译法可比较灵活。总体来说,参考译文一比较拘谨,参考译文二比较灵活,也更具可读性。文中有些译法偏离原文,如第一个例子的destroyed一词,参考译文一用“毁掉”,译文二则用“若没有”,根本不是原文那个词的意思,但是在上下文中并无不妥。第二个例子中无论是“不同凡响”还是“可圈可点”都是说他好,此类软文本中不用对这种差别太计较。第三个例子中的“辉煌”和“顶尖”都说作品好,译者也不必把它们放到显微镜下察看甄别。第四个例子中的last转换成“最终”似乎也不错,未必要死盯着“最后”这个词。所以,一般的形容词在不是以语言取胜的软文本中,真不必太计较。如果译者不停地推敲magnificent怎么翻译,花去大量时间,那实在是杀鸡用牛刀。原作者随便用了个形容词,他本可以用另一个同义词,甚至有数个选择,但他那天没有推敲,就用了magnificent,译者何必大动干戈?在这类软文本中,译者应有些自由。

再看第五个例子。原文的a powerful natural pride看似简单,但是中文表达颇费思量,总不能译成“强大的自然的骄傲”吧?于是译者就开动脑筋,希望找出一个意思和原文差不多,但是又不受原文结构约束的译法。参考译文一译成“自然流露的高傲取代了浮夸者空洞的自负”,这里添加了“流露”似无不妥。另外,译者若实在感到无法将powerful这个词加进去,省略也无大碍。在一篇牵涉政治经济的正规文本中,译者也许应保留这个词,但是这里保留的压力就不那么大,因为该词无非就是增加骄傲的程度,而程度在这样的语境中并不太重要,我们应给译者这个自由。再看译文二,“天才人物的高傲却流露得毫无嚣张之嫌”,这里译者非常自由。和上面的译文一样,这里也未译powerful一词,也添加了“流露”,对此不必苛求。但是这个译文最让人警惕的是“无嚣张之嫌”。这是原文根本没有的文字。原文中与natural对应的就是empty conceit,或者说,下面的serene似乎也与natural有关。conceit一词有自负自大、不切实用、花哨的意思,用“不嚣张”翻译其相反的意思似乎也并无不妥。看看下面的例子,济慈、莎士比亚等都是很自傲,却又不让人觉得嚣张的人物。但这样解释性的翻译,过多依靠上下文,自由度显得大了些。最后看第六个例子。把sure of their worth to the world译成“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其实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贝多芬和李白一样都是天才人物,贝多芬非常确定他对世界的价值,这和李白的“天生我材必有用”真是差不多。但是将李白原句直接搬入贝多芬的语境中,却似不妥当。简言之,在最后两个例子中,上面自由的译法已经在“红线”边缘,译者的自由度应开始收敛。即便这是软文本,也应该亮起红灯,不能往前走了。至于这两个自由的译法能不能用,也许会有不同看法,但大家可能都会同意应该向译者亮起红灯。

奈达曾认为阐释就是翻译,解释一下并无不妥(与作者的个人谈话)。但是,奈达是在帮助译者摆脱原文束缚的前提下说这话的,这个观点不应拿来为过度自由译法背书。